县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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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优化提升全县营商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资建设发展环境,有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切实解决全县境内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转型发展和追赶超越步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总体安排,按照“流程优、环节短、时间少、服务佳”的思路,坚持上下联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精心安排、全面推进,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具体目标为:
一是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对标企业办理相关事项,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
三是各单位及部门对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集中攻关解决企业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特别是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利用1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服务工业园区进驻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和双创者,针对项目落地运营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生产建设环境。
三、整治内容
(一)政策落实方面。
集中整治对中央和省、市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二)项目落地方面。
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三)行政审批方面。
集中整治行政审批部门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透明、办事流程不简化,办理程序繁琐、耗时较长、态度不好等问题,以及跨地区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的难点问题。
(四)投资建设方面。
集中整治在企业投资建设过程中,无理阻挡工程、强供建筑材料、敲诈勒索及涉黑、涉恶问题。
(五)企业运营方面。
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六)园区服务方面。
集中解决工作园区优惠政策不落实、硬件设施不完备、配套功能不完善、人才资本项目吸纳能力弱、承载能力不强的问题。
(七)政府诚信方面。
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做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
1.召开动员会议。
按照省市总体安排,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会,全面动员部署改善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2.集中学习讨论。
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3.制定工作方案。
县政府研究出台提升优化营商环境10+1行动方案,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也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落实方案,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向服务对象公示,接受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监督评价。
(二)查摆问题阶段(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
1.深入自查。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自我革新,站在对我县发展负责的高度、对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负责的高度,聚焦整治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进行整改落实,并将整改台账报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发局)备案。
2.全面排查。
全县各镇街、各部门要对近年来本系统本区域投资者和企业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梳理在项目投资、生产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反映过多次、协调过多次,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的老问题、难问题。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限时解决,本级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以认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体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排查梳理问题清单要报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广泛征集。
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按照方法设计科学、征询范围广泛、查找问题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实地调研、组织暗访等形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各镇街、各部门也要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征集基层和服务对象的问题和意见,将征集到的问题纳入整改台账。
4.梳理汇总。
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集到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交由各部门、各镇办办理。
各镇街、各部门也要参照县上的做法,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确保把影响我县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分下去、解决掉。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1.专项整治。
各镇街、各部门要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人,形成整治台账,开展限期治理,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逐项整治、逐个突破、逐件销号。
2.解决问题。
各镇街、各部门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特别是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采取领导包抓、限时办结等方式加以解决,确保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3.重点攻坚。
对跨区域跨部门、上下协调有难度、企业反映比较普遍、社会影响较大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为县级重点改革项目,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进行重点攻关,确保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同时,各镇街、各部门也要分别确定一批营商环境方面重点改革目标,实施强力攻坚突破。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的经验和成果,结合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一批规范化、制度化政策措施,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果得以固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我县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
各镇街、各部门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宏江任组长,县经发、编办、住建、商务、行政审批、工商、税务、电力、金融、统计、宣传、考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经发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1行动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营造浓厚氛围。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通过县电视台、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等不同途径宣传,吸引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中来。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曝光一批反面案例。
(三)强化督导检查。
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十大行动和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进行不间断督查,实施月检查、季点评、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制度,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部门单位实施问责,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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