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告监管领域开展“护苗助老”系列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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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告监管领域开展“护苗助老”系列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年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以“护苗助老”为主题,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推进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护苗助老”整治行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通过加大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教育培训等相关重点领域办案力度,有效遏制广告乱象,持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为老年人打造更为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生活环境,守护青少年健康向上的成长空间。
在推进整治行动工作过程中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坚定初心使命,增强为群众办实事的责任意识,提升为广告监管开新局的能力水平。
二、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守护夕阳红”行动
1.整治重点
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
2.整治工作措施
(1)加强广告监测,及时发现问题。
各所队要认真开展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专项广告监测,重点加强对“6.18”“双11”以及重阳节等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监测,及时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线索;加强与卫生健康、文旅等部门监测信息共享,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
(2)组织案件查办,形成高压态势。
各所队要突出“6• 18”、“双11”、重阳节等重点时段,严打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未经审批或者未按审批文件发布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
(3)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管合力。
加强部门协同,联合宣传、文旅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发布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
依法对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的媒体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后,及时向宣传、文旅等部门通报情况,由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案件,由其对涉案医疗机构依法查处。
(4)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各所队在整治行动中,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并积极向县局报送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坑害老年人的典型案例,提升老年人防范意识,有效震慑不法市场主体。
(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行动
1.整治重点
教育培训类虚假违法广告
2.整治工作措施:
(1)加强广告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各所队要认真开展教育培训专项广告监测,重点加强对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和时段的广告监测,及时发现涉教育培训类虚假违法广告线索。
同时要加强与教育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
(2)加强导向监管,守护心灵健康。
各所队要加大对教育培训类广告、教育培训节目映前广告的监管力度,对含有不良导向内容的相关广告零容忍,加大检查频次,及时清理、从严查处存在导向问题的教育培训类广告。
(3)组织案件查办,形成高压态势。
各所队要主动与教育部门协作配合,紧盯重要节点,突出“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点时段,组织查处一批影响大的案件。
严厉查处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重点打击假扮专家、教授,误导学生的虚假违法广告。
(4)开展联合执法,提升监管合力。
加强部门协同,联合宣传、文旅、网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发布虚假教育培训广告的打击力度。
依法对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后,及时向宣传、文旅等部门通报情况,由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5)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各所队在整治行动中,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
积极向县局推荐虚假违法教育培训类广告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不法市场主体,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三、整治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上旬)。
各所队要认真学习领会整治行动各项要求,按照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10月)。
各所队要加强辖区内重点传统媒体和属地网站平台监测和排查力度,坚持“小切口、大实践”,聚焦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以及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乱象,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
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
要严厉打击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
要从严查处含有“软色情”内容的教育培训广告。
坚决整治医疗美容领域广告宣传乱象,依法严肃查处未经医疗广告审批发布广告、夸大效果以及违背公序良俗、向青少年贩卖“容貌焦虑”的医疗美容虚假违法广告。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
县局对前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发现的问题,灵活运用建议、劝告、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本地区主要医疗机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传统媒体、互联网企业和广告设计制作单位的行政指导。
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实现传统媒体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持续减少、互联网相关广告乱象有效遏制。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要深入梳理相关线索,及时处置案件线索;要加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全链条监管;加强统筹调度,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案件,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
(二)加强联动,发挥合力。
加强信息沟通和配合协作,织牢织密监管网格。
加强与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联系,组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强化与宣传、网信、文旅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教育培训等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
切实落实行刑衔接相关要求,执法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加强行纪衔接,探索构建行纪衔接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
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后,及时向宣传、文旅、卫生健康等部门通报情况,由其依法追究相关媒体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扩大效果。
根据工作实际向社会公开宣传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有效震慑不法市场主体。
联合有关部门,针对老年人、青少年群体特点,开展消费提示和引导,提升老年人、青少年群体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
(四)压实工作责任,严守工作纪律。
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对于上级督办以及易引发舆情的重大违法线索,要及时处置。
在整治工作中要切实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依规做好涉密信息运转,严控工作秘密知悉范围,防止办案过程中跑风漏气。
(五)及时统计汇总,做好信息报送。
各所队在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归集案例,对突发情况、重大事件及处理方法,要及时报送信息,请于5月6日前报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此后每月5日前报送工作进展;7月15日前反馈中期工作进展情况;11月1日前报工作总结。
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向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反映和沟通。
请各所队每次上报工作总结材料时,一并填写上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下发的《护苗助老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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