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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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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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为发挥资本市场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把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的重要抓手,把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作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特色产业的重要路径,按照“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的工作原则,树立“抓上市就是抓招商、抓升级、抓发展”的理念,统筹运用市场化机制,把推动企业上市与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区域竞争力相结合,加快形成高质量的拟上市挂牌企业“预备队”,增加上市挂牌企业数量,提升上市挂牌企业质量,健全私募股权投资体系,利用区域股权市场培育功能,不断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行动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到2022年底,实现全区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家、新增IPO申报公司4家、新增辅导备案公司8家、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8家,新增“重庆OTC”挂牌公司8家的工作目标,形成良好的拟上市挂牌资源梯队,为提升区域经济证券化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区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计划目标
年份
新增公司(家)
上市(过会)公司
IPO申报公司
辅导备案公司
“新三板”挂牌公司
“重庆OTC”挂牌公司
合计
2
4
8
8
8
三、重点任务
(一)多渠道挖掘充实上市资源储备。
按照“摸排一批、储备一批、招引一批”的思路,重点在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摸排一批有上市潜力的后备企业;依托我区特色、优势产业,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产业中储备一批后备企业;在招商引资中招引一批优质目标企业作为后备企业。
各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推荐的后备企业由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推荐进入市级拟上市挂牌资源储备库,并及时推荐取得上市挂牌有效进展的企业申报成为市级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有效形成市、区两级梯次培养格局。
(责任单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招商投资局、高新区管委会、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加速推动企业规范股份制改造。
根据后备企业规模、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在主办券商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专业辅导下,重点指导和有序推动后备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鼓励引导有上市挂牌意愿和发展战略安排的新设市场主体初始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
(三)分类推进企业选择上市挂牌路径。
坚持境内和境外上市、直接和间接上市、上市和挂牌并重,结合企业实际和境内外不同资本市场要求,指导企业合理选择上市挂牌路径。
立足沪深A股上市主渠道,积极推动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强的企业赴沪深主板、中小板市场上市;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到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产置换、吸收合并等方式探索“借壳”上市;引导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到港交所、新交所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对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具有良好发展空间的中小企业,鼓励其在“新三板”或“重庆OTC”挂牌。
(责任单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四)抢抓科创板战略机遇助力科创企业发展。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有关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总体要求,抓住国家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重大机遇,统筹区级相关部门积极挖掘优势科创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进入市级储备库。
加强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企业的培育服务,按照分期分批的方式,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推动拥有“硬科技”特质、掌握核心技术、行业地位领先、市场认可度高的“四新科技企业”登陆科创板。
(责任单位:
区科技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五)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融资。
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上市挂牌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梳理我区优势民营企业作为拟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提升企业家利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的问题,加快推动上市挂牌步伐,切实帮助民营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责任单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六)加快区属国企对接资本市场进程。
进一步深化区属国企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借助资本市场,分类施策,积极推动区属国企改制上市进程,有效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
在稳妥规范的前提下,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步伐,增强区属国有企业活力和再融资能力。
区国资中心要指导和帮助相关区属国有企业结合自身业务及发展规划,科学谋划,选择合适的上市路径和资产证券化方式,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种资源、拓宽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
区国资中心)
(七)落实上市挂牌扶持政策。
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市、区两级企业上市挂牌扶持办法,支持企业争取相应的财政扶持资金,切实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鼓励企业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八)提高企业上市挂牌服务效率。
按照企业上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有关规定,对企业上市涉及的立项、社保、土地、环评、税收、工商、产权确认等问题,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对企业的特殊需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妥善解决;对后备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类不规范行为,通过教育、警告、限期整改等方式,促进企业守法、规范经营,避免“以罚代管”。
(责任单位:
区级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九)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
加强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对接、交流合作。
鼓励内控完善、经验丰富、执业水平高的中介机构在我区开展业务, 有效利用中介机构执业和诚信评价机制,对推动企业上市挂牌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中介机构优先向后备企业宣传和推荐。
(责任单位:
区司法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统筹规划。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要抓好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指导、政策落实,研究解决企业上市的重大问题,推进行动方案的实施。
区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明确工作要求,定期对本行业、本区域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和推荐上报,及时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区级储备库进行培育。
(责任单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一)建立工作机制。
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上市挂牌工作主体责任,对照上市挂牌条件,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开展摸底调查,重点关注企业上市挂牌意愿、行业地位、营收(利润)增速条件等因素,深入挖掘拟上市挂牌资源,并建立完善拟上市挂牌企业名录,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开展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的问题障碍,推动企业尽快满足上市挂牌要求。
(责任单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二)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后备企业的分类指导,在产业扶持政策、各类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用地指标、贷款贴息、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促进要素资源向后备企业集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十三)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在贯彻落实好市、区两级企业上市挂牌财政扶持政策的同时,引导区内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先支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发展,帮助后备企业量身制定融资方案。
对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在年末综合评价加分项、业务拓展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责任单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十四)加强宣传培训。
广泛宣传企业上市挂牌相关扶持政策,宣传报道上市挂牌企业先进典型案例,营造企业争相上市挂牌的浓厚氛围。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资本市场交流培训。
加强与证券交易所、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以及中介机构的战略合作,共同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股改和上市挂牌专题培训,帮助企业家提升能力、树立信心。
(责任单位:
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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