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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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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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实施方案
加快推动新安江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着力打造全省林长制改革创新样板,根据**精神,结合新安江百里画廊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聚焦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紧扣“五绿”任务,围绕完善新安江百里画廊林相改造模式、探索建立新安江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融入“杭州都市圈”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3个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加快推进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努力建成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五绿”任务,突出“三个”改革创新点,坚持点线面相结合,通过退耕还湿还林、“疏松强阔”“增彩增色”林分结构调整,“坡改梯”美丽生态茶园建设、四旁四边绿化彩化等措施,修复沿江湿地,增强森林生态景观效果,着力构建“功能强、质量高、色彩佳、结构优”的森林景观,全面提升新安江百里画廊林相景观效果,促进沿江林业产业发展。
探索“森林旅游+”、林业生态项目、林业人才学习交流等合作,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探索湿地保护修复、坡耕地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地管理、古树名木保护修复等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措施,建立融入“杭州都市圈”生态安全保护修复联防联控互学机制,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有效转换之路,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产业优”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新安江百里画廊林相改造
1.实施退耕还湿还林工程。
编制新安江退耕还湿还林规划,对沿江108米水位线以下及低洼处3101亩耕地实施休耕,开展还湿还林,恢复湿地功能。
突出抓好深渡镇凤凰岛、漳潭等“十大湿地”及渐江段湿地建设,实行“一地一策”,选择中山杉、枫杨等退耕还湿还林主打树种,配以芦苇、芦竹等草本植物,打造新安江特色旅游“网红点”。
到202***年,完成3101亩休耕地退耕还湿还林还草。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县财政局<新保中心>、县新百办,有关乡镇)
2.调整树种结构。
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控工程建设,及时开展枯死松木清除工作,通过减针补阔、定向抚育、更新改造等森林抚育技术措施,补植枫香、银杏等乡土阔叶色叶大苗,营造多种阔叶树混交林,逐步改造、培育成针阔混交林或阔叶林,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到202***年,完成新安江沿岸第一道山脊线内6.7万亩马尾松纯林改造,在沿江两侧打造4片色叶彩化点,丰富新安江百里画廊森林景观。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新百办,有关乡镇)
3.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
对沿江两岸可视范围内坡耕地及植被覆盖度低的抛荒地开展退耕还林,栽植油茶、枇杷等经济树种,配以银杏、乌桕等色叶树种,提升沿江两岸森林生态景观多样性。
到202***年,完成沿江两岸可视范围内0.2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复绿提升。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新百办,有关乡镇)
4.开展四旁四边绿化提升行动。
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抓手,优先在沿江3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万树”工程,开展四旁四边绿化提升,大力推广应用适生珍贵彩色乡土树种,建设一批反映绿化提升成效、得到群众认可、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示范工程。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新百办,有关乡镇)
5.实施古树名木保护修复。
制定“一树一策”保护制度,建立新安江沿线102株古树“一树一策”保护档案,落实“一树一员”管护主体和职责,完善档案数据库。
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积极采取环境改良、树体保护、有害生物防治等具体措施,严禁一切有损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
深入挖掘古树名木文化内涵,打造休闲文化主题公园。
到202***年,完成沿江102株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工作。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文旅体局,有关乡镇)
6.建设美丽茶园。
推进新安江百里画廊新建茶园、低产茶园改造提升,引进优良高产无性系良种,推广适用先进改造技术,提高茶园生产性能、产量及品质,增加农民收入。
扎实推进沿江乡镇全域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全方位宣传推广应用“粘虫黄板+生物农药”模式。
启动实施新安江两岸可视范围缓坡茶园“坡改梯”,推进沿江美丽茶园建设。
结合“一村万树”工程,在茶园地点状或块状栽植梅花、樱花等花灌木或彩叶乡土树种大苗,提升沿江两岸彩化美化效果。
到202***年,完成1.7万亩茶园改造提升,打造5个示范片区。
(牵头单位:
县歙茶产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有关乡镇)
7.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围绕“三潭枇杷”“三口柑橘”“富岱杨梅”“徽派盆景”等特色产业基地,实施枇杷采摘园、柑橘采摘园、杨梅采摘园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果园景观效果和产出效益,打造新安江沿江精品果品示范区和徽派盆景小镇(雄村镇卖花渔村)。
实施街口镇前山桔博园、深渡镇枇杷文化博物馆项目。
培育壮大街口巨川400亩林下种植黄精基地,积极发展林药、林菜等林下种植业和林菌等林下采集业,增加生态资源和林地产出效益。
大力培育加工企业和电商企业,推进枇杷、柑橘等农特产品深加工,打造农特产品旅游商品和微型徽派盆景,做活“用绿”文章。
到202***年,完成2.9万亩果园提质增效,打造特色产业示范基地10个,力争新安江沿江乡镇农特产品网络销售额超3.5亿元,培育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示范村2个。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有关乡镇)
8.深化“森林旅游+”。
充分利用沿江丰富自然资源,促进林旅深度结合,利用原有登山道路,修建一批森林步道和观景台。
将新安江沿线优质森林资源与传统医学、文旅等资源有机结合,促进森林康养与医疗卫生、中医药、度假休闲、养老等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
到202***年,创建全国生态文化村3个、全国森林康养乡镇2个、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4个、森林人家3家,新增省级森林旅游人家5家,完成森林步道建设8公里。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文旅体局、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
(二)建立新安江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1.开展退耕还林市级异地占补平衡。
抓好退耕还湿还林地后期管护,巩固造林成果,落实市级退耕还林地异地占补平衡,将占补平衡钱粮补助补偿到退耕还湿还林农户,争取更多生态补偿金用于林业事业发展和先行区打造。
到202***年,完成沿江1020亩25度以上坡耕地及低洼耕地退耕还林市级占补平衡。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有关乡镇)
2.动态调整公益林补偿机制。
加强沿江乡镇31.8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管护,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便捷的发放机制和高效的监督机制。
健全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公示制,及时公开公益林建设和补偿等情况,使生态林补偿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做到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全方位宣传公益林建设管理,提升群众保护森林意识。
禁止沿江天然商品林采伐,通过资金补偿农户禁伐损失。
大力筹集资金,逐步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有关乡镇)
3.建立湿地补偿机制。
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将退耕湿地纳入生态补偿范围实施补偿,巩固湿地保护成果。
将沿江休耕后无耕作地农户优先聘用为生态巡护员。
(牵头单位:
县财政局;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乡镇)
4.开展生态护林员补助。
结合林业生态扶贫工程建设,公开选聘具有外业从业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动态管好沿江乡镇114名生态护林员,实施团体意外保险投保。
建立生态护林员巡山护林制度,实行分片负责、联防管理,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等林业生态保护工作,配合乡镇、村做好其它生态保护工作,从生态保护中获得补偿,实现生态脱贫。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有关乡镇)
5.拓展森林生态多元补偿方式。
加强与杭州都市圈城市合作交流,谋划和打造一批疗休养和研学旅行项目,率先将***县新安江流域打造成为杭州都市圈城市居民出行首选的疗休养、研学基地。
以新安江百里画廊山水人文特色旅游线路为基础,进一步促进林旅结合,开展采摘游、观光休闲游等生态游,做大做强森林旅游文章。
到202***年,全县接待杭州都市圈城市游客力争达到400万人次以上。
依托新安江丰富的人文景观和森林资源,引导企业投资兴建森林生态疗养基地等林业项目,促进沿线经济发展。
通过挂职锻炼、林业院校培训等方式,分批次派往浙江培养锻炼务林人,引进林业经营新理念,进一步盘活森林资源利用价值。
(牵头单位:
县文旅体局;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县人社局,有关乡镇)
(三)建立融入“杭州都市圈”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
1.加大林业生态安全保护修复力度。
加强湿地资源监管,坚决遏制随意占用湿地、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等行为,抓好新安江***县段2.85万亩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湿地工程项目建设,做好新安江流域5.5万亩湿地保护修复。
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完善规划和勘界定标,确保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区界落地清晰。
加强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调整优化自然保护地,针对性地开展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建立布局合理、生态效益显著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落实全县1335株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实施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切实加强属地保护管理。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
2.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经验交流学习。
围绕融入“杭州都市圈”,组织人员深入浙江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区等地学习取经,引智引技,重点就林相改造、沿江湿地建设、林业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力求做到上下游林业一体化治理、一体化发展。
借鉴浙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先进经验,引进外地企业、能人,整合土地资源,打造生态产业示范点,引领带动本地生态产业发展。
依托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积极争取国家试点示范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新百办,有关乡镇)
3.建立联防联控互学机制。
完善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强化联防会议平台和纽带作用,共同维护新安江森林资源生态安全。
深化“1+2”合作机制,推进林业生态环境共建、林业有害生物联治、森林火灾联防、森林资源联管、林业产业共兴、产学研交流互动,探索建立“融杭”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
加大新安江低洼耕地休耕还湿、新安江百里画廊建设等方面工作的互学互鉴,与新安江下游城市加强合作,切实提升沿线森林生态景观,打造新安江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县样板”。
(牵头单位:
县林业局;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新百办,有关乡镇)
4.谋求建立跨界生态建设合作示范区。
创新“融杭”实践,树立“大区域、大合作”思维,结合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深入实施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第三轮试点,着力推进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协同发展,大力推动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内等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协同发展,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长效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
县发改委;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新保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新百办,有关乡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把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摆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是示范先行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县级总林长、沿江乡镇、村林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有机统一,精心组织谋划,聚力推进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全程督查指导。
要积极探索实践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林长制体系网络化、系统化,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努力做到可追踪、可评估、可追责;要做到设计落图,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设计和时序进度,逐一落地落实,把新安江百里画廊示范先行区打造成为全省林长制改革的创新样板。
(二)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全县“一盘棋”意识,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县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服务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加强调研指导和检查督促,在方案制定、项目谋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帮助沿江乡镇解决实际问题。
沿江各乡镇要切实提高责任担当,坚决扛起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主体责任。
县林长办要做好林业政策和技术指导,积极主动联系协调,及时了解示范先行区建设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定期调度和督导。
(三)强化资金支撑。
县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总体要求,加强与省、市部门的对接沟通,积极对上争取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
要将示范先行区建设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系统一并实施。
探索建立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先行区林业生态建设及休耕还湿补偿。
要实施、管理、使用好森林、湿地、耕地和水流的生态补偿试点资金。
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实现沿江林相改造科学化、生态补偿多元化和安全修复常态化。
(四)强化督查考核。
将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范畴,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好、有亮点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落实不到位、无进展的单位,适时通报批评,确保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建设有亮点、有成效。
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宣传成功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推广、带动作用,形成各方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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