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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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方案
为保护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打造花鼓文化品牌,推进我县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民间文化艺术。
其范围包括:
XX花鼓及其各种表现形式以及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健全和完善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作机制,充分挖掘我县花鼓的丰厚历史底蕴,梳理XX花鼓文化的发展脉络,发挥民间文化艺术在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大美XX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长远规划、分步实施
坚持全局观念,统筹规划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相配套,做到立足长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规范的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制度。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核心和主导作用,制定规划、组织力量、落实经费、加强指导。
文化行政部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与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坚持政府保护与民间保护相结合,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投入相结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
三、工作目标
注重保护民间文化艺术的原生态、现时性、完整性,优先抢救保护具有重大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且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种、项目及其传人。
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注重传承创新,合理开发和利用我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使我县成为XX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区域。
到2023年,基本形成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体系、宣传推广体系和产业运作体系。
具体目标是:
以建立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等途径,使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构建XX花鼓宣传推广体系。
利用各种媒体和每年的“文化遗产日”对XX花鼓及其他民间文化艺术的保护工作进行系统的宣传展示。
建立XX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站,打造我县民族民间艺术的形象、活动和品牌,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知识,培养群众的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建立民间文化艺术产业运作体系。
提高XX花鼓与旅游、外贸、会展等的结合度,培育民间艺术经典旅游景区和民间艺术产业基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培养,建立队伍
培养和发展一支专业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组织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
支持在XX的学校,开设非XX花鼓专业,通过联合开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快培养专业人才。
(二)普查建档,完善资料
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XX花鼓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和相关机构要配置电脑、数码摄像机等现代技术设备。
建立各民间艺人、民间艺术社团(队)、民间艺术之乡(村)、民间艺术品种的文字、图片、音像档案,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化。
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妥善保管实物资料,防止损毁和缺失。
编纂出版民间文化艺术普查集成和XX花鼓代表丛书。
(三)构筑网络,搭建平台
创建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档案、信息数据库和网站,使之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交流的重要渠道。
结合各社区(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立集工作平台、宣传教育和检索服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逐步覆盖全县基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数字网络,为文化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良好的资源共享环境。
(四)完善机制,强化措施
建立XX县民间艺术家、优秀民间艺术工作者的申报、审核和命名、表彰、奖励机制,鼓励传承和传播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设立“XX县民间艺术家奖励、扶助金”,使民间文化艺人得到真正的保护和支持。
建立“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保护点)制度”。
依照不同级别将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用于传承和保护当地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对原生态文化和有浓郁民族民间特色文化进行动态的长期性保护。
利用现有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运用科学的保护方式对收集、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需保存和可保存部分予以有效保护和展示。
建设“XX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动态管理系统,以及高效的保护监测、预警体系,使之成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最丰富、展示手段最先进、服务最广泛的标志性文化设施。
结合当地实际和城县建设整体规划,建设具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五)交流传播,开发利用
组织民间艺人、民间艺术表演队伍,积极参与全省、全国和港澳地区等国内外文化交流活动,让XX民族民间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与旅游业融合。
增强民俗旅游的吸引力。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
出版XX县民族民间民俗文化丛书、光盘系列,开发生产具有民族民间文化特色的服饰、饮食、工艺品、纪念品等,建立一批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基地。
扩展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播途径,加大民族民间文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民族民间文化面向群众、走上舞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文化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XX民间艺术之乡”对于建设大美XX,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XX城市品位,增强公民文明素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全民参与,为建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创建工作,县委宣传部、文旅局、教体局、文联、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XX民间艺术之乡”各项工作。
(三)制定工作计划。
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按照短、中、长相结合的原则,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争取早日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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