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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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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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全县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背景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人均期望寿命不断提高。
但由于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成为严重影响我县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是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问题,具有高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致残率等特点。
**年县人群死因监测资料显示,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仍是我县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
同时**年社会影响因素调查报告显示吸烟、酗酒、高盐高油饮食、缺乏身体锻炼、超重肥胖等不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仍是目前需重点防控的慢性病危险因素,加强慢性病的综合防控长效机制仍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年我县成功创建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并于**年顺利通过复评审。
为深入推进康养建设,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决定开展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
二、创建目的
坚持以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抓手,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水平,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居民健康人均期望寿命,助推健康建设。
三、具体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完善创建机构。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成立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经费保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融入各级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
(二)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
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支持性环境建设。
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及个体化健康指导。
普及公共体育设施,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持续深入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宣传活动,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和工具,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建立分工明确、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结合。
加强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设置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
各医疗机构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
(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多形式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和健康促进活动。
村(社区)设置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知识宣传栏,定期开展社区健康知识讲座。
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开展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群众性健身活动,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居民对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的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六)规范慢性病全程管理。
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以儿童为重点的口腔龋齿检查和窝沟封闭工作,辖区12岁儿童龋齿率控制在25%以下。
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强化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和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掌握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七)总结推广创新做法。
积极探索慢性病防控创新机制,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总结创新做法、特色案例,形成可以推广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实施步骤和阶段性目标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动员部署阶段、创建及自查阶段和迎接检查评估阶段,至2023年初达到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估标准。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至3月)
成立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开展创建工作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层层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动协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建机构、明确人员、目标任务。
开展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广泛普及科学防控知识,提高居民慢性病防控知识普及率、知晓率。
(二) 创建及自查阶段(2021年4月至2022年12月)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时组建创建机构,严格按照《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对标对表,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三)迎接检查评估阶段(2023年初)
对自查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和完善,组织专家开展自查评估;接受国家、市级慢性病防控专家评估和指导;迎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估验收组验收,接受专家组访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分工。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实施联创共建,合理利用辖区资源,按照指标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办公室要统筹抓好全县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进展,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
要负责做好技术指导、资料收集、督导评估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要安排创建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要统筹安排经费用于慢性病防控工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督导评估。
建立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督查督导,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县卫生健康委要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组织专家进行指导,为各创建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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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 国家级 慢性病 综合 示范区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