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地摊经济”设置便民服务点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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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地摊经济”设置便民服务点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助力复工复市复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结合全县实际,决定在城区部分地段设置“地摊经济”便民服务点,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在进一步加强规范城市管理的同时,因地制宜设置便民服务点,释放出“地摊经济”的强大活力。
二、总体要求
正确处理好管与放、点与面、法与理的关系,加快发展“地摊经济”。
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绿地、盲道、消防通道,不影响交通秩序,不造成油烟、噪声、废水污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环境卫生的基础上,允许商贩“占道经营”。
三、工作原则
坚持“放管结合,以疏为主”。
对城区流动摊点从源头上“疏导”,选择既不影响市容环境和群众生活又不妨碍交通出行的地段,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点,有力解决市场不足、商户进场经营难的问题。
坚持“科学设置,统一管理”。
在设置的便民服务点统一规划经营摊位区域,明确占道经营和禁止占道经营的区域;合理划分摊点类别,实行归类经营,限制经营时间,实行编号管理。
坚持“科学防控,严格防疫”。
开展经营活动期间,各经营业主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做好经营用具消毒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坚持“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加大对街面和市场秩序监管力度,规范占道经营活动,维护公共空间秩序,引导商贩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自觉维护经营秩序,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四、设置地段、时间
(一)地段设置
经实地走访调研,县政府决定在文化路南段(邮政局家属楼至颐和小区南墙)、迎宾路西段(邮政局至八一路口)、迎宾路西段南侧(五三十字至火车站十字)、浙商广场和城关农贸市场等地段设置“地摊经济”便民服务点366个。
1.文化路南段(颐和小区东墙,全长130米,2.5米/个)规划摊点52个,允许在其台阶以上人行道划定区域占道经营蒸饼、烤饼、花卷、馒头、鲜奶。
2.迎宾路西段(邮政局至八一路口,两侧全长172米,3米/个)规划摊点56个,允许在其道路两侧划定区域占道经营瓜果、蔬菜。
3.迎宾路西段(五三十字至火车站十字,全长240米,3米/个)规划摊点80个,允许在其道路南侧台阶以上占道经营瓜果、蔬菜、玩具、百货、日用杂品、服装。
4.惠民路浙商广场(面积2050平方米)规划摊点100个,允许在划定区域内经营啤酒、烧烤、水果、蔬菜、蒸饼、烤饼、花卷、馒头、鲜奶、玩具和日杂百货。
5.城关农贸市场规划摊点78个,允许在划定区域内经营啤酒、烧烤、水果、蔬菜、蒸饼、烤饼、花卷、馒头、鲜奶、玩具和日杂百货。
(二)经营时间
1.文化路南段(颐和小区东墙)每天16:
30—20:
00开放。
2.迎宾路西段(邮政局至八一路口)每天6:
00—10:
00开放。
3.迎宾路西段(五三什字至火车站什字)全天开放。
4.惠民路浙商广场全天开放。
5.城关农贸市场全天开放。
五、经营要求
(一)各经营户必须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在允许的时间段内分类经营。
经营者自备垃圾清扫、收集工具,做到各类货物有序摆放,人走场地清,严禁破坏垃圾箱、灯杆等公共设施,不得踩踏草坪、绿化带等,必须服从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二)开展经营活动期间,从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经营用具消毒工作,若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进行就医治疗,严禁带病上岗,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经营户要诚信经营,严禁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三无”商品和危险品,严格遵守相关部门规定,在经营当中不得寻衅滋事、破坏公共设施、高声喧哗、扰民,不得设置音响招揽顾客。
(四)在经营时段,所有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临时便民服务点进行经营,非机动车在划定的区域内规范、有序停放。
六、职责分工
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管执法、卫健、生态环境、环卫等部门及各镇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抓好服务保障、秩序规范、日常监管、监督检查等工作,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
县公安局:
维护摊点区域治安秩序,及时解决经营当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县公安交警大队:
规范流动摊位的交通行为,引导经营者遵守交通规则。
对经营区域集中的路段分时段进行重点管理,切实保障地摊道路安全畅通。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地摊经济区域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查处伪劣产品,监督地摊的经营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县住建局:
负责做好摊点区域的规划和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为摊贩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场地。
县城管执法局:
在安排好摊点区域的前提下,查处破坏市容市貌、乱设摊点、违章经营的摊户。
加大对街面和市场秩序的巡查力度,维护街面公共空间有序,巡查时应引导摊位有序摆放,规范用水、用电、用气,督促商贩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地摊经济”安全。
县卫健局:
负责监督检查摊点区域内卫生防疫工作,引导经营业主佩戴口罩经营,督促做好经营用具消毒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负责监测摊点区域内环境污染情况,根据监测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环卫大队:
负责完善摊点区域环卫保洁措施,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上班时间,加强清扫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频次,保持摊点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各镇政府:
负责各自辖区内关于发展“地摊经济”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引导贫困户依托“地摊”“夜市”发展“五小产业”,助推脱贫质量稳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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