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全域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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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全域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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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全域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需求分析
1.婚俗改革是建设共同富裕标杆区的基础。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
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陋俗却严重影响着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破坏乡风文明和经济发展的基础,严重影响到家庭的幸福。
因此,婚俗改革有利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任务的实现。
2.婚俗改革有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和谐建设。
家庭和谐则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天价彩礼、铺张浪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不仅关系到家风建设,更关系到乡风文明建设,破坏的是整个社会的风气。
因此,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细化切实可行措施,促进婚俗改革向纵深推进势在必行。
3.婚姻家庭辅导是响应服务对象需求的有力举措。
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婚姻的态度和家庭的责任观念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婚姻关系也经受着考验,呈现离婚率越来越高、结婚率持续走低的现象。
实践证明,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离婚率,促进社会的稳定,在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平安、调适家庭关系中发挥了专业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实现婚俗改革重大突破,并在全省范围内示范推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自愿原则。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正面倡导为主,加强教育宣传及激励,通过典型带动不断争取群众主动参与,逐步形成积极参与婚俗改革的浓厚氛围。
2.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婚俗改革是倡导社会主义文明新风、破除旧俗陋习、遏制浪费的一项社会工程,社会关注度高,参与部门多,涉及面广,各类政策措施及村规民约的制定,必须合情合法、公平公正。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婚俗改革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相适应,与共同富裕示范建设相适应,充分考虑群众接受程度,不下“硬任务”,不搞“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
紧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保护和弘扬传统婚俗文化精髓,鼓励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现代婚俗创新,尊重婚俗文化的多样性,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营造喜事新办的社会风尚。
四、试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婚事新办,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1.加强“1+N”服务阵地建设。
依托婚姻登记场所、婚俗文化展示厅、户外颁证厅、村镇喜宴中心、户外婚礼基地、婚俗改革示范基地等场所,打造有效覆盖、功能齐全、温馨便捷的婚俗改革阵地,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登记、咨询、辅导等服务。
2021年,建成1家国家5A标准婚姻登记场所(含婚俗文化展示厅和户外颁证厅);2022年,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萧江镇、万全镇、腾蛟镇、麻步镇、海西镇等乡镇建成一个基层婚姻家庭辅导站。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打造婚事新办平台。
加大村镇喜宴中心和户外婚礼基地建设和管理力度,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萧江镇、万全镇、腾蛟镇、麻步镇、海西镇等乡镇,2022年底前新增2个村镇喜宴中心和户外婚礼基地,为婚事新办提供场地保障。
探索规范婚庆行业标准管理,整合优质婚企、婚庆团队、婚姻酒宴等各方资源,上线运行婚事新办便民服务平台,实行婚喜事报备“零跑”,为新人提供婚事简办的贴心服务。
(责任单位: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3.推行婚俗新办简办。
每年举办1—2场公益集体婚礼、蜜月婚礼、纪念婚礼、婚俗文化博览会,积极倡导文明简约的婚俗礼仪,有力推行婚俗新办简办。
建立特邀颁证师制度,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努力实现结婚登记颁证率100%。
倡导婚庆团队、旅行社依托南雁荡山、南麂列岛等文化旅游资源,开展特色的“浙南天涯海角爱情之旅”,倡导旅行婚礼等文明简约的婚俗礼仪。
(责任单位: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财政局、共青团县委员会、县民政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文旅集团、南雁镇、南麂镇、县融媒体中心)
4.完善婚事新办简办制度。
大力推行婚宴酒席套餐制、人情随礼封顶制、喜宴报告公示制等婚事新办“三项制度”。
加强属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干部的婚喜事报告公示制度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有关部门每年要实施定期督查,定期通报,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确保移风易俗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程呵护婚姻家庭,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5.探索婚姻家庭辅导“必修课”。
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在婚姻登记处坐班开展婚前、婚中、离婚冷静期辅导服务。
每年举办线下婚姻家庭讲座6期,适时开办新婚课堂、育儿课堂。
对有需求的“问题家庭”进行一对一、一对多方式辅导;线上开通服务热线、广播电台“解忧杂货铺”心理热线,提供婚姻家庭关系、夫妻沟通技巧等辅导,帮助年轻夫妻建立婚姻忠诚度和对家庭的责任感,提高处理夫妻关系及家庭矛盾的能力。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融媒体中心)
6.搭建矛盾调解“工作站”。
建立“婚姻登记诉调对接中心”,设置调解室、心理疏导室、亲子互动室等功能区域,以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
打造法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和“幸福港湾”工作室,打响家事调解品牌。
(责任单位:
县法院、县矛调中心、县妇女联合会)
7.创新家庭关系“三色灯”。
依托“浙江省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县婚姻家庭云测评”小程序,全方位检测夫妻心理状态,采用“红、黄、绿”三色灯进行分类标志和预警提醒。
在全县各村(社)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员队伍,开展辅导工作,帮助改善夫妻的相处模式,修复家庭关系。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培育婚姻家庭“和事佬”。
每年举办婚姻家庭辅导员、家庭教育指导员培训班各至少2期,从村社基层组织招生100—200名工作人员,通过专业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力量。
(责任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
9.打开婚姻家庭宣教“一扇门”。
发挥婚姻家庭讲师团、县婚姻家庭协会的作用,面向在职教师、社工、志愿者等选聘婚姻家庭讲师,组建婚姻家庭教育讲师团队,定期到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创业辅导、婚姻法律、婚事新办、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宣讲“五进”活动。
每年至少举办婚姻法律文化宣传教育讲座2期、下基层宣传活动2场,以“幸福婚姻、和谐家庭”为主题开辟婚姻家庭微论坛,围绕弘扬中华美德、传家风立家规、倡导婚事新办、弘扬时代新风等内容进行研讨,向社会传递婚姻家庭正能量。
(责任单位: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妇女联合会、县融媒体中心)
10.推进集中补领补办“一本证”。
加大婚姻登记证集中补领补办工作的宣传,设置巡回咨询服务点,全方位巡回服务全县453个村社,同时增设补证服务窗口3个,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多举措为群众提供便民、暖心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力打造婚俗品牌,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11.培育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新风尚。
秉承文化传承,提炼家风家学,将中国古代家文化的精神内涵、功能,根植于现代婚姻家庭,将传统家道、家规、家学、家案融入现代家庭管理。
每年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不少于2次。
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建设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家风家教示范基地。
每年开展1次“好家风好家教”评比活动,树立一批“德诚孝廉村(居)”“德诚孝廉家庭”,以先进典型带动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责任单位:
县纪委县监委、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民政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教育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2.打造婚姻家庭服务新品牌。
结合婚俗改革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婚俗文化品牌。
发挥凤卧镇凤林示范基地的浙南红都优势,兴办“红军婚礼”,通过着红军装、戴大红花、走红军路、吃红军饭、唱红歌、授字画等方式,传承“红色”基因,打响红色婚礼品牌。
结合闹村乡畲汉示范基地畲族村的畲族文化,倡导淳朴、节俭的少数民族婚姻习俗。
(责任单位: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民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3.探索搭建家庭共同富裕新平台。
搭建家庭共同创业平台,开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题的交流活动,为家庭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积极探索青少年家庭“德智体美劳”工作,把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劳动教育作为助力“双减”,提高劳动技能、劳动品质、劳动素养、劳动观念的教育新起点。
以“农耕课堂+劳动实践+亲子互动+家庭成长+N”的模式,打造一批“和谐家庭劳动教育示范农场”,促进家庭成员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爱家庭,共同打造家庭命运共同体,构建和谐社会。
(责任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0-2021年12月)。
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召开婚俗改革全域推进部署动员会,通过报纸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婚俗改革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5年9月)。
按照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
特别在2022年5月全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一周年,形成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总结全县婚俗改革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婚俗改革工作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工作实现新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县民政局局长牵头抓总,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等部门参与。
定期召开婚俗改革联席例会,研究解决婚俗改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婚俗改革相关文件,并注重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各乡镇要把婚俗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村(居)实际,将喜事新办、俭办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形成群众认可的约束性制度规范,保障婚俗改革深入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乡镇要把婚俗改革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婚俗改革公共投入机制。
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上级补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婚俗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婚俗改革宣传、不正之风整治等专项经费投入。
(三)突出宣教引导。
在试点期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树立典型,曝光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要创新宣传模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婚俗改革,强化宣传效果。
(四)严格监督考核。
健全婚俗改革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婚俗改革工作纳入考绩。
对年度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对没有完成婚俗改革目标任务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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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 共同富裕 标杆 全域 推进 婚俗 改革 试点工作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