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即“三社联动”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docx
- 文档编号:5559946
- 上传时间:2022-12-26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6.98KB
推进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即“三社联动”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docx
《推进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即“三社联动”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推进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即“三社联动”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推进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即“三社联动”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有机整合、协调发展,统筹基层治理力量,夯实民政基层工作基础,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如下推进“三社联动”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元参与、项目运作、联动治理”的工作思路,202**年(跨年)在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选择8个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示范社区创建。
通过试点创建和示范引领,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机制,构筑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社区治理体制,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创新民政工作方式、增强民政服务有效供给,为提升民政工作能力水平、推动民政工作转型升级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夯实“三社联动”平台基础。
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由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具体运作管理,社区居民、志愿者、驻区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基层社区治理机制,试点社区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至少设置1个社会工作服务站(室)。
同时,鼓励成立社区专项基金,建立运营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所、活动经费、人员队伍等方面支持。
(二)明确社会工作职责任务。
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服务制度,通过购买岗位与项目相结合的方式,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派驻专业社会工作者负责社会工作服务站(室)的统筹、运营和管理,开展基础工作、推动社区治理、提供专业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基础工作类。
开展走访调研摸底社区居民尤其是困难人群、留守人员、矫正对象、特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服务需求,辅助开展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帮助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方案设计、项目管理与行动研究。
2.社区治理类。
依托专业服务,孵化培育社区自治组织,重点孵化培育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每个试点社区培育发展至少5家备案管理的社区服务组织和1家依法登记社区社会组织,并开展能力建设、服务督导等专业支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探索多元共治,增强党群凝聚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3.专业服务类。
围绕特殊老人、特扶家庭、社会救助群体、城市流动人口、留守人员、退役老兵、社区矫正对象、残疾人等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试点期间开展至少3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1次微公益创投活动。
引导社区成立志愿服务联合会,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考核,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所辖社区志愿者注册率不低于1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个,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比率不低于10%。
(三)探索“三社联动+”嵌入模式。
探索将“三社联动+”模式嵌入现有民生保障工作,立足社区,以需求为导向,通过项目化管理,社会组织承接,项目购买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提升社区救助、养老、创业就业与劳动保障、警务、儿童、减灾、助残、慈善、老龄等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在“三社联动+”模式日趋成熟后,逐渐嵌入到更多更广泛的社会服务领域,使得社区卫生、教育、预防犯罪、禁毒戒毒、矫治、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多个服务领域,通过“三社联动”使其在社区层面的要素配置更趋合理,优化集成为新型工作业态。
(四)培养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鼓励建立社区学院和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探索社区服务人才培养“1+4”模式,即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重点,引领培育基层党务人才、志愿服务人才、基层自治人才和社会组织骨干人才等四类人才。
通过水平评价、教育培训等,提升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骨干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其向社会工作者转型。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微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使用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通过信息采集,探索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社工库”,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三、组织实施
(一)试点选择(202**年4月):
市民政局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三社联动”试点工作机制。
各区民政局对标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认真遴选参与试点的社区,报市民政局研究。
试点社区推荐名单于202**年4月30日前报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电话、传真:
)。
(二)准备阶段(202**年5月—6月):
市民政局审核确定试点社区,拨付本年度试点经费。
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试点工作督导,完成参与试点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招标工作。
试点社区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市民政局联合第三方机构,指导试点社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方案。
(三)实施阶段(202**年7月—202****年7月):
市民政局联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全过程专业督导和监督检查。
市、区民政部门要为试点工作创造条件、加强监督指导、做好服务保障、加强总结提炼。
市民政局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调研督导。
(四)中期评估(202**年12月—202****年1月):
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示范工作成效进行检查评估,通报经验做法和工作进展,研究存在问题,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市、区民政局和试点社区针对中期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深化工作内容,拓展工作范围,在继续完善试点任务的同时,注重做好政策创制、经验推广、模式创新、品牌打造等工作。
(五)总结评估(202****年8月—9月):
区民政局指导试点社区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向市民政局提交总结报告。
市民政局会同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工作进行终期评估验收,并拨付剩余试点经费。
经费与检查评估结果挂钩,根据评估绩效对试点社区实行差异化补助。
试点期满验收合格的,将授予试点社区“全市三社联动示范社区”称号。
不合格的社区及参与试点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将取消其今后三年参与“三社”业务重点项目和相关评先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改革创新,认真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试点工作,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民政局建立“三社”协作会商机制,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和社会工作科要加强工作配合、信息沟通与政策衔接,会同区民政局、试点社区和第三方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市民政局联合第三方机构于试点实施中期、末期进行绩效评价。
(二)明确职责、统筹推进。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建立健全试点工作考核评估指导体系,支持总结推广有益的经验模式,研究制定全市“三社联动”政策文件。
试点社区所在的区民政局负责对试点社区的遴选推荐、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支持保障等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试点工作的调研、督导和评估工作,制定推动本地“三社联动”工作的政策文件。
试点社区负责试点工作的协调推进,调配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做好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社区社会工作者培养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等基础性工作。
参与试点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负责试点工作项目的具体实施,辅助社区开展基础工作、为特殊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培养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区居民参与自治,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三)加大投入、形成合力。
市民政局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点建设,并制定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各区民政局可结合实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不断拓宽“三社联动”试点覆盖面。
同时,加强理论和政策研究,通过试点实施,及时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深入研究“三社联动”规律与特点,总结形成具有一定代表性、可复制推广的实务模式,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三社”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推进 社区 组织 社会 社会工作 机构 联动 治理 试点 示范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