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县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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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县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和培育森林资源步伐,确保造林绿化工作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根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造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区植树造林任务7150亩、森林抚育4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
(一)“二沿一环”森林景观林带新造300亩。
(二)“两带一窗口”绿美示范片新造60亩。
(三)村庄绿化520亩、省级森林村庄4个。
(四)生物防火示范林带新建340亩,生物防火示范林带改建151亩。
(五)林分修复2000亩。
(六)木本油料林基地500亩。
(七)珍贵用材树种造林1000亩。
(八)其它更新造林2430亩(其中:
不炼山林地清理500亩)。
(九)森林抚育40000亩(其中:
省级森林抚育1000亩)。
(十)封山育林30000亩。
二、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林业总公司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任务详见《龙岩市区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任务表》、《龙岩市区村庄绿化任务一览表》。
(二)林地征占用异地恢复措施造林1950亩(含珍贵树种1000亩):
湖雷镇450亩(含珍贵树种355亩)、湖坑镇1500亩(含珍贵村种645亩)。
(三)2019年采伐迹地更新3793亩,虎岗镇353亩、坎市镇111亩、培丰镇70亩、湖雷镇18亩、合溪乡246亩、西溪乡147亩、仙师镇72亩、峰市镇358亩、洪山乡403亩、陈东乡99亩、古竹乡135亩、湖坑镇38亩、湖山乡144亩、林业总公司1599亩),以适地适树为原则,业主根据目标需要自行选择种植方式和树种及时更新成林;2019年度盗砍滥伐迹地更新面积111亩。
虎岗镇3亩、西溪乡6亩、歧岭乡18亩、陈东乡2亩、古竹乡34亩、湖坑镇1亩、下洋镇5亩、湖山乡42亩。
三、组织形式
(一)各林业站、林业总公司负责完成林地落实、苗木准备和项目招(投)标工作,并按造林技术标准对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肥和苗木规格及数量等工序进行验收,及时提交验收成果和肥料进出仓单(含正式发票)及苗木、肥料适时相片(作为验收凭证)。
(二)区林业局和林业总公司负责技术指导和区级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
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造林绿化任务,按三个阶段抓好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3日至15日)
1.及时落实林地:
必须将植树造林7150亩、森林抚育40000亩和封山育林林地30000亩落实到林大小班(地块)。
2.抓紧落实造林业主:
各林业站和林业总公司要及时发出造林更新通知书,督促业主及时完成采伐迹地更新任务。
3.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及时做好作业设计。
各林业站和林业总公司聘请有资质单位进行作业设计,并报区林业局评审后报市林业局审批。
(二)具体实施阶段(1月16日至9月30日)
1.1月20日前按工程项目有关规定,完成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和苗木准备工作。
2.林地清理、整地挖穴、施基肥和苗木栽植在3月20日前完成,其中立春前完成马尾松裸根苗造林,2月底前完成阔叶树裸根苗造林,3月10日前完成杉木大田苗造林,3月20日前完成马尾松等容器苗造林。
3.抚育管理:
6-8月份进行造林“回头看”,对成活率达不到要求的,在小阳春及时补植补造。
抚育施肥工作要求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
4.每月9日、19日、29日准时上报造林、抚育进度。
(三)验收阶段(10月10日至12月30日)
1.10月10日前各林业站、林业总公司完成营造林项目自查工作。
2.11月30日前完成营造林项目区级验收工作。
3.12月30日前完成营造林项目资金结算和拨付工作。
五、主要技术要求
(一)“二沿一环”森林景观带新造。
1.建设范围:
“二沿一环”两侧1公里内可视范围的林地,建设森林质量提升景观带。
对两侧荒山荒地、疏林地、皆伐迹地实施新造。
2.树种选择:
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常绿与落叶配景,打造地带性植被为主体的森林生态景观。
各地可以根据城市建设总体环境、区域特点等,合理选择森林景观树种,彰显地方风格和地域特色。
3.苗木规格:
选用优良品种品系、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2年生以上袋装容器全冠大苗(容器袋直径≥12厘米,苗高1.2米以上),尽量选用本地苗木,就近起苗调运。
4.造林密度:
每亩种植阔叶景观树种≥110株,且均匀分布。
5.栽植要求:
在造林前一个月完成林地清理(全面割灌除草)和整地挖穴。
挖明穴、回表土。
穴规格60厘米(面宽)×50厘米(穴深)×40厘米(底宽)以上,造林当年每穴施基肥(有机肥)2公斤,第二年和第三年结合抚育追肥1次,每株施复合肥0.2kg。
(二)“两带一窗口”绿美示范片新造
1.建设范围:
省际公路交界窗口两侧2公里可视范围以内,长度5公里以内。
2.其它要求与“二沿一环”森林景观带建设相同。
(三)村庄绿化
1.建设范围:
要求每个项目村新造或改造提升面积10亩以上(含10亩),重点安排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在村庄居住区内科学规划实施,主要利用“四旁”地开展绿化美化,尽量成片、成带、成景。
2.树种选择:
应种植群众喜爱、适宜本地生长的景观树、乡土树、珍贵树、果树以及花草,其中铁路、高速公路两侧应尽量种植速生、高冠、彩化树种。
3.苗木规格:
有明显主干的景观乔木树种,采用胸径≥3厘米,树高≥2.5米的全冠绿化景观大苗;无明显主干的景观乔木树种,采用地径≥5厘米、树高≥2米的全冠绿化景观大苗。
4.种植密度:
片林每亩造林密度不得少于42株且分布均匀,林带及零星植树按42株折1亩计算面积;灌木、花、草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综合采用乔、灌、花、草等两种以上立体配置的,折算后的总面积不得超过造林地块面积;乔木种植面积比例达70%以上(含70%)。
5.林地清理及整地:
全面劈草,净度达90%以上,块状整地。
6.挖穴规格和施肥:
挖明穴、回表土,挖面宽80×80厘米、底宽60×60厘米、深60厘米大穴,每穴施有机肥2.0千克(或复合肥1.0千克)。
7.管护要求:
要求落实管护责任,确保绿化成效。
造林当年及造林后3年,每年块状松土1米见方或全面劈草,每株施复合肥1.0千克。
(四)省级森林村庄建设。
按照**执行。
(五)生物防火示范林带。
1.新建
(1)建设范围:
新建林带水平宽度≥20米。
(2)造林树种:
木荷或油茶等。
(3)苗木规格:
木荷采用全冠Ⅰ级良种苗木(高度60厘米以上、地径0.6厘米以上),油茶选用两年生壮苗。
(4)林地清理:
全面除草,砍除林带内所有针叶树和杂灌,并将清出林带外(须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证)。
(5)种植密度:
木荷167株/亩,油茶120株/亩。
(6)挖穴规格和施肥:
60×40×40厘米,每穴施高氮复合肥0.25千克。
(N:
P2O3;K20按25%:
10%:
10%,下同)
(7)抚育施肥:
造林当年全面除草一次,块状扩穴(1米见方)培土,每株施高氮复合肥0.25千克。
造林第二和第三年4-5月进行块状扩穴(1米见方)培土,施追肥0.25kg/穴沟施。
8-9月进行全面劈草。
2.改建
(1)建设范围:
改建林带水平宽度≥15米。
(2)林地清理:
采用块状清理方式,全面劈除以种植点为中心,边长1.2米的正方形范围内的杂灌和杂草。
(3)补植密度:
改建木荷为主,补植167株/亩,油茶120株/亩。
(4)整地挖穴、栽植、幼林抚育等方式均参照新建示范林带。
(六)林分修复。
1.建设范围:
以松林纯林优化改造项目为重点,对稀疏林地、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等林分,采用补植套种。
2.苗木规格:
选用苗高≥1.2米的全冠阔叶树苗。
3.补植密度:
稀疏林地或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
验收时每亩成活补植阔叶树≥35株,树高≥1.2米且分布均匀、人工措施到位。
4.挖穴规格:
60×40×40厘米
5.抚育:
块状松土1米见方。
(七)不炼山造林和珍贵用材树种(建设范围:
无林地)。
1.不炼山造林。
对于宜林荒山或皆伐的采伐迹地,采取不炼山方式进行林地清理,实行带状或者块状清除杂灌(草)及林木剩余物。
挖穴种植和抚育标准按造林技术规程执行。
2.珍贵用材树种造林。
(1)应以省林业厅颁布的第一批、第二批主要栽培的70种珍贵用材造林树种为主(含木荷),选择其它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比例不得超过20%。
(2)采用主要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35/127-2004)中规定的一级苗,尚未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的,采用地径≧0.5厘米、苗高35厘米、侧根发达的苗木或苗高35厘米的容器苗(木荷采用全冠Ⅰ级良中苗木,高度≥60厘米,地径≥0.6厘米)。
(3)速生珍贵用材村种造林密度为70-110株/亩,株行距为2.8米3.4米-2.2米2.8米; 慢生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密度为167-208株/亩,株行距为1.8米2.2米-1.6米2米。
实行沿等高线、品字型排列穴植。
(4)挖穴规格60×40×40厘米。
(5)提倡营造混交林,选择1-2种珍贵树种与一般造林树种混交时,珍贵树种比例要占设计造林密度的40%以上,且单片造林面积不少于30亩。
(6)抚育:
全面劈草。
(八)迹地更新:
种植密度符合各树种合理造林密度。
(九)木本油料林新造和改造。
1.建设水平梯带:
按生态油茶园要求,实施坡改梯,水平带要求宽度≥1米、前埂后(竹节)沟、前高后低;要根据国家林业局《油茶低产林改造示范园建设指南》中关于“环境质量优良”的“示范园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土壤、水源、大气”要求,结合林地现状,采用科学、环保的整地措施,禁止使用钩机上山全垦整地;要做好林地清理及垦复锄草并尽可能保留山顶、山腰和山脚部位的植被,每亩栽植密度120株(需用省级以上良种审定机构认定的2年生以上优良嫁接苗),采取大穴种植,每株施基肥2公斤。
2.科学施肥:
现有油茶林扩穴1米见方,松土深15厘米以上,每株施3公斤有机肥和0.5公斤复合肥,补植油茶苗每株施3公斤有机肥和0.25公斤复合肥。
3.作业(便)道建设:
按便道路面宽2.5米以上,路面规整、排水沟措施到位。
4.灌溉系统建设:
对有水源的应新建蓄水池每个容积10-20立方米左右,并配套铺设固定管网
5.补植修枝整形:
在林间空地,或疏伐一部分不结实或少结实植株,进行预栽更新换种,栽植使用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良种培育的2-3年生、高50厘米以上的营养袋苗,每亩栽植株数不少于20株;同时,对结实较好的植株进行修枝整形,调整密度,每亩修枝整形株数占现有油茶林保留株数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十)林地征占用异地恢复造林
1.建设范围:
现有荒山荒地
2.林地清理:
全面劈草
3.苗木规格:
全冠苗,详见福建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指标表。
4.种植密度:
167株/亩(油茶120株/亩)
5.挖穴规格:
60×40×40厘米
6.抚育:
全面劈草。
(十一)盗砍滥伐迹地更新参照林地征占用异地恢复措施造林标准。
(十二)省级森林抚育:
全面劈草。
(十三)封山育林:
对封山区设置封山育林牌。
六、资金补助标准:
(含作业设计费、苗木费、肥料款)
(一)“二沿一环”森林景观带新造和“两带一窗口”绿美示范片新造每亩补助3000元(含造林后第二、第三年抚育施肥)。
(二)村庄绿化造林当年每亩补助4000元,造林后三年抚育施肥管护合计每亩补助1000元。
(三)生物防火示范林带新建每亩补助2000元(含造林后第二、第三年抚育及施肥)。
生物防火示范林带改造每亩补助800元(含第二、第三年抚育及施肥)。
生物防火示范林带新建(改造)资金来源包括省级财政生物防火林带营造、不炼山林地清理、森林抚育和中央财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
(四)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当年每亩补助500元。
(五)不炼山造林当年每亩补200元,珍贵用材林树种造林当年每亩补助500元。
(六)林地征占用异地恢复措施造林和盗滥伐迹地更新当年每亩补助600元(含珍贵用材树种每亩补助500元)。
(七)木本油料林新造和改造,当年每亩补助500元(开设水平梯带350元/亩、种植300元/亩(含苗木款)、补植修枝整形200元/亩,建设作业道10000元/公里、建设灌溉系统1000元/立方米,由业主选择补助环节)。
(八)省级森林抚育当年每亩补助100元。
(九)封山育林由区林业局负责完成封山育林牌制作。
(十)迹地更新由业主负责投工投资,完成更新任务。
七、资金结算
经质量检查验收,苗木规格(均须用全冠苗)、造林密度合格率100%,苗木当年树高和当年抽梢符合要求(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和幼林抚育、施肥等质量合格率达到90%,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其中:
“二沿一环”森林景观带新造和“两带一窗口”绿美示范片新造、村庄绿化造林、珍贵用材林树种造林成活率90%以上)并有作业设计书的按资金补助标准进行结算,对未达标准的(包括苗木当年树高和当年抽梢、生物防火林带未采伐针叶树),按相应造林技术规定扣款后再进行结算。
对无作业设计或苗木不合格或建设范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结算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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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县 造林 绿化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