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评估指标(非公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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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评估指标(非公募)
指标分类和标准
标准
分值
计分依据
自评
业务
主管
单位
审核
评估
机构
评定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四级指标
1基础条件(120分)
1.1
法人资格
(50分)
1.1.1
净资产
(10分)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要求
10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最低限额的100%,得10分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最低限额的75%,得8分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最低限额的50%,得5分
□净资产符合原始基金数额最低限额25%,得0分
1.1.2
法定代表人(10分)
法定代表人产生程序,任期、年龄等情况
10
任职资格符合章程规定,得10分
◇担任职务与章程规定相符;
◇国家公职人员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注:
任一项不符合,得0分
1.1.3
办公条件
(15分)
独立办公用房
10
□有不小于30㎡的独立办公用房,得10分
□有不小于25㎡-30㎡的独立办公用房,得8分
□有不小于20㎡-25㎡的独立办公用房,得5分
□无不小于20㎡的独立办公用房,得0分
办公自动化相关设备(传真机、电脑等)配备
5
□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数量和状况能满足或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得5分
□无相应的办公设施,得0分
1.1.4
专职工作人员(15分)
秘书长专职
5
□秘书长专职,得5分
□秘书长非专职,得0分
专职工作人员配备(除秘书长外)
10
□除秘书长外,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含)以上的,得10分
□除秘书长外,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的,得8分
□除秘书长外,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的,得5分
□除秘书长外,无专职工作人员,得0分
1.2
章程规范(10分)
1.2.1
章程修订
(10分)
章程修订程序
5
□章程修订程序规范,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得5分
□章程修订程序不规范,得0分
章程修订核准
5
□章程制定或修改在规定期限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得5分
□章程制定或修改未在规定期限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得0分
1基础条件(120分)
1.3
变更和备案
(10分)
1.3.1
变更登记
(5分)
变更事项
2
□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发生变更事项得满分),得2分
□发生名称、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等变更,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得0分
变更程序
3
□变更程序符合章程规定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未发生变更事项得满分),得3分
□变更程序不符合章程规定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得0分
1.3.2
备案
(5分)
备案事项
2
□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办理备案手续,一届一备案,得2分
□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等未办理备案手续,或未做到一届一备案,得0分
备案程序
3
□备案程序符合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得3分
□备案程序不符合登记管理机关要求,得0分
1.4
遵纪守法(50分)
1.4.1
年检
(20分)
按时年检
5
□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得5分
□未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得0分
年检报告书内容
15
□年检报告书内容完整,得15分
□年检报告内容较完整,得10分
□年检报告内容不完整,得0分
1.4.2
重大活动报告(30分)
重大活动报告执行
30
少报一次(项)扣5分,扣完为止
2内部治理(320分)
2.1
组织机构(90分)
2.1.1
决策机构
(20分)
理事会产生程序
10
理事会人数:
2分
□理事会人数5~25人,得2分;□理事会人数<5或>25人,得0分
理事会组成:
3分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中没有现职国家人员兼任情况;
◇亲属人数符合有关规定: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任职年龄符合章程规定的要求;
有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理事会薪酬情况:
5分
□受薪理事人数≤1/3,得5分;□受薪理事人数>1/3,得0分
职能履行
10
□理事会制度健全,并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10分
□理事会制度健全,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8分
□理事会制度不健全,并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5分
□理事会制度不健全,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0分
2.1.2
监督机构
(20分)
监事(会)产生程序
10
◇监事产生程序符合章程规定;◇财务人员、理事或理事亲属无交叉任职;◇监事不在基金会领取报酬;
有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职能履行
10
□监事(会)机制健全,并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审查年度工作报告,敢于提出质询和建议),得10分
□监事(会)机制健全,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8分
□监事(会)机制不健全,但能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审查年度工作报告,敢于提出质询和建议),得5分
□监事(会)机制不健全,未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0分
2.1.3
内设机构
(10分)
内设机构产生程序
5
□内设机构产生符合章程规定,得5分
□内设机构未按章程规定产生,得0分
内设机构(如秘书长、办公室等)设置
2
□内设机构按规定合理设置,得2分
□内设机构未按规定设置,得0分
内设机构(如秘书长、办公室等)运转
3
□内设机构运转协调,得3分
□内设机构运转不协调,得0分
2内部治理(320分)
2.1
组织机构(90分)
2.1.4
分支(代表)机构
(10分)
分支(代表)机构设立
2
□分支(代表)机构依照章程规定由理事会通过,得2分
□分支(代表)机构未按规范程序设立,得0分
分支(代表)机构管理
3
□有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分支(代表)机构工作计划、总结,得3分
□未制定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分支(代表)机构工作计划、总结,得0分
根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
5
□分支(代表)机构根据协会授权开展活动,得5分
□分支(代表)机构开展活动时有未冠以基金会名称情况,得0分
2.1.5
党组织建设(30分)
符合建立独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立独立党组织,不具备建立独立党组织条件的实行联建或设立党建联络员
10
□按规定要求建立相应党组织,或不具备独立党组织条件的实行联建或设立党建联络员,得10分
□具备条件但未组建党组织,或不具备独立党组织条件的未实行联建或设立党建联络员,得0分
党组织制度建设、工作任务
20
对照《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组厅字〔2012〕6号)的要求
□党组织(党员)活动丰富,工作材料齐全,得20分
□党组织(党员)活动较少,工作材料不全面,得10分
□党组织未开展活动,或党员未参加活动,得0分
2内部治理(320分)
2.2
人力资源管理
(50分)
2.2.1
志愿者招募及管理
(10分)
志愿者招募及管理制度
5
□有详尽的志愿招募及管理相关制度,得5分
□未建立志愿招募及管理相关制度,得0分
志愿者配置及参与
5
□有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参与情况良好,得5分
□志愿者队伍与业务活动不相适应或参与情况不佳,得0分
2.2.2
工作人员管理(15分)
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10
□参加过培训2次(含)以上,得10分
□参加过培训1次,得5分
□未参加过培训,得0分
专职工作人员招聘、任用、考查、奖惩、管理等考核制度的制定
5
□制定招聘任用、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得5分
□三项制度缺一项,得3分
□三项制度缺两项以上,得0分
2.2.3
薪酬福利(10分)
专职工作人员薪酬落实
5
□专职工作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得5分
□专职工作人员薪酬未符合相关规定,得0分
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落实
5
□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得5分
□未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或未按规定缴纳全部险种,得0分
2.2.4
专职工作人员结构
(15分)
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者所占的比例
5
□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者达到50%(含)以上,得5分
□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者达到30%~50%,得3分
□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者达到20%~30%,得2分
□专职工作人员50岁以下者未达到20%,得0分
专职工作人员本科学历(含)以上学历者所占的比例
5
□专职工作人员本科学历者达到50%(含)以上,得5分
□专职工作人员本科学历者达到30%~50%,得3分
□专职工作人员本科学历者达到20%~30%,得2分
□专职工作人员本科学历者未达到20%,得0分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水平者所占的比例
5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水平达到30%(含)以上,得5分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水平达到30%~40%,得3分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水平达到20%~30%,得2分
□专职工作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水平未达到20%,得0分
2内部治理(320分)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1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分)
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
15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
出现第
(1)至(10)项,每项扣2分;出现第(11)至(23)项,每项扣1分:
(1)实施会计独立核算
(2)未将独立核算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财务报表纳入汇总报表
(3)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余额结转净资产,或收入长期挂账
(4)虚列费用或预提费用依据不足(或附件不齐备)
(5)使用不合规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6)未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7)账账、帐表不符
(8)未严格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
(9)未严格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10)费用科目使用不规范,如成本与管理费用界限不明、科目使用有误等
(1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含定期存款)未在其他收入科目核算
(12)投资及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
(13)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或计提不准确
(14)未按规定提取各项减值准备
(15)已形成的资产损失未及时清理
(16)往来科目使用不规范,如:
往来科目使用混淆、往来科目中核算长期投资等
(17)库存现金余额大或经常使用大额现金
(18)未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9)原始凭证不齐全或内容不完整
(20)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或填制不规范
(21)凭证签字或签章不齐全
(22)账簿登记不及时或未及时打印电脑帐页
(23)其他不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或核算不规范的情况
上述各项,扣完15分为止
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位,得0分
2内部治理(320分)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1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分)
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5
□会计核算实行电算化,得5分
□会计核算未实行电算化,得0分
2.3.2
财务人员管理(10分)
按规定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
5
□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凭证和报表按职责要求操作,得5分
□会计、出纳岗位未分设,凭证和报表未按职责要求操作,得0分
财会人员从业资格
5
□财会人员均具备会计从业资格(2名(含)以上),得5分
□财会人员中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少于2名,得0分
2.3.3
税务及票据管理
(10分)
税务登记
2
□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及年检、变更手续,得2分
□未办理税务登记或年检,或变更手续,得0分
纳税申报
3
□按规定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得3分
□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得0分
各种票据使用和管理
5
出现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中一项即不得分:
□无票据的购入、领用、开具、交回等保管和使用登记记录
□发现使用不合规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发现违规开具会费收据、捐赠专用收据、银钱收据、发票行为
2.3.4
账户规范
(10分)
银行独立账户
5
□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得5分
□未开立独立银行账户,得0分
外汇收支管理
5
□外汇收支管理规范,得5分
□外汇收支管理不规范,得0分
2内部治理(320分)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5
财务管理
(45分)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
10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会计核算办法
(2)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3)货币资金管理
(4)项目(业务活动)收支管理办法
(5)费用支出标准和审批
(6)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等)管理
(7)投资(实体、刊物)管理
(8)票据管理
(9)财务报告编制与财务分析
(10)会计档案管理
制度内容覆盖率在90%及以上,得5分;50%(含)~90%,得3分;
50%以下,不得分
制度执行情况: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较好,得5分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一般,得3分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执行较差,得0分
关联方交易
10
□未发生有失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且关联方未占用单位资金,得10分
□未发生有失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但关联方占用单位资金,得8分
□有发生有失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但关联方未占用单位资金,得5分
□发生有失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且关联方占用单位资金,得0分
经费来源和资金使用
10
□未发现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章程规定的事项发生,得10分
□发现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章程规定的事项(包含但不限于),有一项即得0分
(1)存在侵占、私分、挪用资产、发生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违规支付佣金或回扣、违规进行资金拆解等
(2)存在帐外资金或小金库的
(3)存在违规收费行动,包括违反规定接收和使用捐赠、资助,违规使用会费收据、捐赠专用收据
(4)存在使用不合规凭证或票据列支票用的
2内部治理(320分)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5
财务管理
(45分)
基金会费用支出的审核
5
制度中对支出标准、审批权限规定情况:
□所建立的费用审批或收支管理制度中对支出标准、审批权限有明确规定,得2分
□所建立的费用审批或收支管理制度中未对支出标准、审批权限做出明确规定,得0分
支出审批手续情况:
□各项支出审批手续齐全,符合制度要求,得2分
□各项支出审批手续不齐全,不符合制度要求,得0分
负责人经手开支的监督情况:
□单位负责人经手的开支,经其他领导签章,且未发现单位领导人的支出由其他人做经手人单位负责人自行审批的情况,得1分
□单位负责人经手的开支,发现存在未经其他领导签章,或由其他人做经手人单位负责人自行审批的情况,得0分
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
10
□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且执行情况良好或未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得10分
□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且执行情况较好或未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得8分
□未制定完善的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且执行情况一般,得5分
□未制定完善的分支(代表)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且执行情况不佳,得0分
2.3.6
财务监督
(20分)
财务审计
10
□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得10分
□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定代表人未离任审计,得8分
□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得5分
□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计、法定代表人未离任审计,得0分
理事、监事和捐款人检查和监督
10
□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对财务的检查和监督,表现好的,得10分
□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对财务的检查和监督,表现较好的,得8分
□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对财务的检查和监督,表现一般的,得5分
□未能主动接受理事、监事对财务的检查和监督,得0分
2内部治理(320分)
2.3
财务资产
(160分)
2.3.7
资产管理
(45分)
资产造册
5
□资产造册管理,内容清楚,账实相符,得5分
□资产未造册管理,或造册内容不清晰,或账实不符,得0分
资产使用情况
5
实物资产管理情况:
□实物资产购进、领用、保管、处理审批手续完善,定期盘点且对出现的盘亏、盘盈、毁损、减值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得2分
□实物资产购进、领用、保管、处理审批手续不完善,或未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及未对出现的盘亏、盘盈、毁损、减值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得0分
固定资产标准和折旧年限确定情况:
□固定资产标准和折旧年限确定合理且折旧计提准确,得2分
□固定资产标准和折旧年限确定不合理或折旧计提不准确,得0分
对接收捐赠及捐出的资产管理情况:
□无接受捐赠及捐出的实物资产或对接受捐赠及捐出的资产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手续齐全,未形成账外资产,得1分
□对接受捐赠及捐出的资产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或形成账外资产,得0分
资产规模扩大:
在上年末基础上,基金会净资产每增加2%,得1分
20
□资产规模扩大:
在上年末基础上,基金会净资产每增加2%,得1分,至20分为止
年投资回报率达到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得9分;超过一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但不亏损得5分;亏损不得分
15
□年投资回报率达到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得9分;超过一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但不亏损得5分;亏损不得分
2内部治理(320分)
2.4
档案、证章管理(20分)
2.4.1
档案管理
(5分)
档案管理制度
2
□档案管理制度详尽、规范,得2分
□未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得0分
档案管理执行
3
资料数量情况:
□档案资料齐全,得1分
□档案资料不全,得0分
资料整理情况:
□档案资料整理有序,得1分
□档案资料无序、混乱,得0分
资料交接情况:
□档案交接手续完备或档案未发生交接情况,得1分
□不能提供档案交接清单等证明材料,得0分
2.4.2
证书管理(10分)
证书管理
5
证书管理、使用制度:
□制定证书管理、使用制度,得2分
□未制定证书管理、使用制度,得0分
证书管理:
□证书有专人管理,得3分
□证书无专人管理,得0分
证书挂在固定、醒目位置展示
5
□办公场所悬挂各类证书正本,得5分
□办公场所未悬挂各类证书正本,得0分
2.4.3
印章管理
(5分)
印章管理
2
□制定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得2分
□未制定印章保管和使用制度,得0分
印章使用
3
□印章有专人妥善保管,用印登记记录详细,得3分
□印章无专人保管或印章有私存、遗失现象,用印无登记记录,得0分
3工作绩效(440分)
3.1
工作开展(70分)
3.1.1
日常工作
(30分)
各项活动开展符合章程规定
20
□基金会各项活动开展符合章程规定,得20分
□基金会各项活动开展符合章程规定,但基金会活动覆盖章程规定范围70%~90%,得15分
□基金会各项活动开展符合章程规定,但基金会活动覆盖章程规定范围50%~70%,得10分
□基金会开展的活动中有不符合章程规定的,得0分
基金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事务等日常性工作落实情况
10
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5分
□制定完整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得5分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得0分
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5分
□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好,得5分
□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一般,得3分
□未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得0分
3.1.2
长远工作
(10分)
基金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10
□单位有单独详尽的自身中长期发展规划,得10分
□单位有单独粗略的自身中长期发展规划,得8分
□未制订规划但其他材料能体现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得5分
□未制订规划且其他材料不能体现中长期发展规划内容,得0分
3.1.3
合作交流
(30分)
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
20
□基金会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3次(含)以上,得20分
□基金会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2次,得15分
□基金会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1次,得10分
□基金会未参与本地区或本领域的社会组织,得0分
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
10
□每年与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3次(含)以上,得10分
□每年与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2次,得8分
□每年与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1次,得5分
□未与本地区以外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得0分
3工作绩效(440分)
3.2
公益活动规模和效益
(110分)
3.2.1
公益支出
(80分)
基金会公益支出规模(本地区支出最大值的非公募基金会为基准,以此折算)
40
□以本地区最近一年度公益支出最大值的非公募基金会为基准,受评基金会同一年度支出据此折算为分值
公益活动支出增长情况
30
□[(年末公益活动支出/三年前年末公益活动支出)1/3-1]×100%≥10%,得30分
□[(年末公益活动支出/三年前年末公益活动支出)1/3-1]×100%为5%~10%,得20分
□[(年末公益活动支出/三年前年末公益活动支出)1/3-1]×100%为0%~5%,得10分
□本年度公益活动支出较上一年度维持在同一水平,得5分
□本年度公益活动支出少于上一年度,得0分
公益事业支出比例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
10
□近两年用于符合章程规定的年公益事业支出占上一年基金余额的比例不低于8%的得10分,低于8%不得分
3.2.2
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10分)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
10
□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下,得10分
□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仅1年在10%以下,得8分
□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仅1年在10%以上,得5分
□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上,得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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