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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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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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根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落实镇乡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整体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创建目标
202B年底前,全面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显著加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目标要求,按期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两大责任,强化担当意识。
1﹒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
区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委。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年度增长幅度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各镇乡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编制工作方案,负责本辖区或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管工作。
2﹒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1)签订责任书。
区农业农村委、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加强技术指导,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2)建立质量内控制度。
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单位)内部设立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开展农产品自检自测。
在各主要农产品产业建立行业协会管理制度,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出厂(场)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
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建立病死畜禽、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推行自我承诺制度。
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生产大户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药休药期等规定,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销售的农产品开具农产品合格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我承诺。
(二)建立三大平台,筑牢监管防线。
1﹒质量安全监管平台。
建立和完善镇乡街道、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区级、镇乡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职责明确。
区农业农村委加强生产技术人员、执法监管人员、镇乡街道监管员、村级协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能。
整合现有资源,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
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农产品生产经销主体监管名录制度达100%,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大户主体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100%。
2﹒农业投入品监管平台。
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以及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全区的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
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畅通经营主渠道,推进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量占本地总量达70%以上。
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单位)购买农业投入品索证索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
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
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全区生产和销售的农业投入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
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
3﹒社会信用监管平台。
利用农业大数据管理一张图,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积极推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
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单位)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禁限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行为建立线索发现举报制度,对查证核实的列入“黑名单”范围,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信用监管平台,促进行业自律,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
(三)构筑四大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1﹒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1)扎实开展质量安全监测。
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防范风险。
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须达到98%。
对本区域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畜产品中“瘦肉精”、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强化检打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
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抽检、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开展农产品自检,其中农业品牌认证企业、合作社自检率100%。
(2)制定落实检测任务。
加大农产品产地及产品质量检测力度,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
建立市
场自检制度,加大农产品销售超市、农贸市场的检测力度。
按照
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要求,区级全年定性
抽检农产品样品不少于80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数量不少于600
个。
镇乡街道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达到规定要求。
(3)完善检测设备更新换代。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镇乡街道检测室要配齐或更新检测仪器设备,重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要配备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
律性检测。
逐步构建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为核心,镇乡街
道检测室、生产企业或基地检测点为辅的三级检测体系。
2﹒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镇乡街道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及时、真实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册,利用农业大数据管理一张图,建立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联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在全区果品、蔬菜、水稻等主导产业中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打造追溯系统示范点,进一步强化生产过程的质量管控,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
3﹒生态农业绿色发展体系。
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统揽,坚持绿色生产理念,推广质量控制技术。
积极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畜禽健康养殖、渔业生态养殖技术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着力构建农业绿色技术体系、绿色数字体系,引领生态农业、智慧农业。
减少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施用,开展科学施肥用药技术培训,提升化肥农药利用率。
杜绝劣质农药、高毒高残留及禁限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
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产地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监测,时时掌握产地环境质量变化动态。
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确保生产出质量好且安全的农产品。
4﹒质量安全执法体系。
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综合办案能力。
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
构建“分兵把口、协调配合”的横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机制。
指导开展镇乡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形成纵向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格局。
按照“及时报送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及时快速处理”的原则,做到快速反应、科学研判、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线索移送、案件督办等制度。
强化监测结果信息分析,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四)实施五大行动,推进创建工作。
1﹒宣传培训行动。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宣传,确保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农产品生产活动、质量过程管控以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创建氛围。
要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大春生产现场指导、科技指导员结对帮扶等各类培训活动,分层分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做到区、乡、村三级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2﹒标准化生产行动。
组织修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配套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等“三园两场”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企业制修订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入户率达到100%。
3﹒质量认证行动。
大力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稳步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市级名牌农产品、国家级名牌农产品,推进以蔬菜、水果、茶叶为主的绿色化发展,扩大认证农产品生产区,增加获证食用农产品种植面积或产量,力争获证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比重达到40%以上。
4﹒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农业投入品购入使用、农产品采收等农事生产记录执法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农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强化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收购、运输、屠宰等过程的执法监管,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推行主体备案许可,强化经营准入管理。
推动农兽药良好经营规范,提高优质放心农业投入品覆盖面,实行准入、销售、使用全封闭管理,实现农业投入品监管由强制执法向企业自律转型。
严厉打击辖区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动物、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两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案情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涉农案件查出率达100%,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5﹒制度机制创新行动。
充分发挥广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农产品生产从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机制。
积极探索实施好以农产品质量合格证为基础的农产品产
地准出、市场准入、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分
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
模式。
推进产销衔接,形成一套科学管用的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制度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A年3月—202A年5月)。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创建工作会议,落实成员单位责任。
各成员单位、镇乡街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细化工作方案,5月底前报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A年6月—202A年12月)。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创建任务。
(三)自我检查阶段(202B年1月—202B年2月)。
对照考核细则,认真自查自纠,整理完善材料汇总归档。
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申请验收阶段(202B年3月—202B年4月)。
区政府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申请国家考核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完成创建任务。
充分发挥区食安委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领导协调作用,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
与区食安办的沟通,定期召开工作会,各镇乡街道及成员单位定期汇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成效做法、典型经验、
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
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
整合各类资金,建立稳定的日常运行
和重要项目保障机制,重点用于宣传培训、保障监管服务体系建设、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品牌打造等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强化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和目标考核内容,及时主动上报相关资料,规范建立创建档案,总结创建经验,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考核奖惩。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成功。
对通过绿色、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等认证的企业,完成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给予奖励。
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对工作迟缓、措施不力、未完成创建任务的部门和镇乡街道进行问责。
(六)强化信息报送。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
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镇乡街
道开展创建工作,各镇乡街道要在依法履行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开展。
各成员单位、镇乡街道要分阶段认真总结创建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向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情况。
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价细则
第一部分:
工作考核
工作考核部分包括50个考核要点,15个关键项(带*),共计100分,占考核总分值的60%
序号
创建
项目
创建内容
创建要求
评价方式
分值
权重分
责任单位
一
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
组织领导
1
区级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查看规划、报告、会议记录(图片、影像)等有关文件资料
2
1.2
区政府办公室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内的农业(畜牧、水产)、发展改革、财政、食药、商务、质监、商委、粮食等部门的职责清晰,落实到位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2
1.2
区政府办公室
2
绩效考核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区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经济社会发展实绩)体系中所占权重高于5%
日常考核
2
1.2
区政府办公室、区考核办
4
区级人民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镇乡街道的年度考核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查看镇乡机构设置情况
2
1.2
区政府办公室、区考核办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
查看相关资料
2
1.2
区政府办公室、区考核办
3
规划计划
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
查看资料及现场抽查
1
0.6
区发展改革委
6*
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
查看文件、资料、凭证等
1
0.6
区农业农村委
4
经费保障
7*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查看资料、凭证等
1
0.6
区财政局
8*
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
查看资料、凭证等
2
1.2
区财政局
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查看资料、凭证等
1
0.6
区财政局
二
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
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9
100%落实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2
1.2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镇乡街道
10
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查看资料、检查记录(图片、影像)和公示情况
1
0.6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人员培训
11
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
查资料(图片、影像);现场检查
1
0.6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镇乡街道
3
过程控制
12
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质量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镇乡街道
落实生产记录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镇乡街道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各镇乡街道
13
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
4
产品自检
14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
查看资料,并随机抽查核实
1
0.6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镇乡街道
15
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1
0.6
区农业农村委
16
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1
0.6
区市场监管局
5
无害化处理
17
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1
0.6
区农业农村委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1
0.6
区农业农村委
三
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
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
18*
实行农药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1
0.6
区农业农村委
实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立主体监管名录。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1
0.6
区农业农村委
2
规范经营
19
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20*
100%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对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
21
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
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到70%以上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1
0.6
区农业农村委、供销联社
3
平台管理
22
建成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1
0.6
区农业农村委
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2
1.2
区农业农村委
4
质量监测
23
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1
0.6
区农业农村委
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
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基本杜绝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0.5
0.3
区农业农村委
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
隐患排查与监督抽查
24
制定实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1
0.6
区农业农村委
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
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抽查
1
0.6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区一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1
0.6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1
0.6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1
0.6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各镇乡街道
2
日常巡查
25
乡镇监管机构落实日常巡查、速测等工作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1
0.6
各镇乡街道
每个乡镇监管机构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7200个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2
1.2
各镇乡街道
3
信息公告
26
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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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6
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乡街道
五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
执法检查
27
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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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4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2
依法处置
28
区域内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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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
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
3
健全机制
29*
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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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
30
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1
0.6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
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
查看相关文件、检查记录(图片、影像)等资料
1
0.6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
4
应急处置
31*
3年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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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32
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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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6
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委
六
标准生产全面实行
1
环境监测
33
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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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6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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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 农产品 质量 安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