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工作人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x
- 文档编号:5558236
- 上传时间:2022-12-25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95.71KB
科工作人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x
《科工作人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科工作人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科局工作人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弘扬诚信文化,加强公职人员信用管理,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局在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借调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条 市**局工作人员信用管理遵循属人管理、民主公开、全面覆盖、信息共享、动态更新、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工作,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依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市**局工作人员信用管理采取积分制,并依据积分开展信用评价,实行星级管理。
第五条 市**局成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局工作人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局各科室、单位、**所要积极参与社会信用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和信用管理咨询活动,共同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第二章 信用信息采集和归集
第七条 市**局工作人员信用信息归集实行目录管理,市**局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市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目录,结合市**局工作实际,编制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目录,包括信息类别、信息指标、赋分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本单位工作人员信用积分档案,并动态记录本单位工作人员积分变化情况,以及扣分、加分原因等。
要完善本单位工作人员基础信息、建立本单位工作人员名册,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第九条加强人员培训,整合本单位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督促信息采集员按要求及时向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报送信用信息。
第十条 工作人员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日常信息和社会信息。
(一)基础信息是指工作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住址、政治面貌、学历、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关系、工作单位、担任职务、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二)日常信息分为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
守信信息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党建领域、国防建设、招商引资、志愿服务、社会公益、公职人员考核、表彰奖励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正面信息。
失信信息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共产党员管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等方面的负面信息。
(三)社会信息是指从有关部门获取的工作人员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信用信息按管理层级分为市、单位共用指标信息和单位指标信息。
市、单位共用指标信息是指既用于单位信用管理,同时又符合市信用管理的指标信息。
单位指标信息是指只适用于单位信用管理的指标信息。
第十二条 市**局工作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由市**局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固定信息采集员、使用技术手段等多种方式即时采集信用信息,实时、全量地向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传。
第十三条 建立信息定期审核机制,各责任科室、单位、**所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有关信息报牵头科室,牵头科室审核汇总后报组织人事科,组织人事科统一报市**局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由信息采集员录入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 市**局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通过政务共享的方式,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市社会信用中心)负责实施双向推送和互联共享,形成更加全面、公正、客观的信用评价结果。
第三章 信用积分与信用等级评价
第十五条 依据市**局工作人员年度信用得分,设六星、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六个等次。
基础星为三星,表示该工作人员无信息记录,或有不良记录但已经修复。
六星为最高信用等次,自高到低依次为六星、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一星为最低信用等次。
各级别对应的具体分值如下:
(一)六星级为诚信模范级,分值为1090分及以上。
(二)五星级为诚信优秀级,分值为1060至1089分。
(三)四星级为诚信良好级,分值为1020至1059分。
(四)三星级为诚信级,分值为980至1019分。
(五)二星级为较诚信级,分值为830至979分。
(六)一星级为不诚信级,分值为829分及以下。
第十六条 市**局工作人员信用评价采取信息评价指标得分方式。
信息评价指标得分,是按照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予以加减分(详见附件1)。
第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年度信用基础分为1000分,其信用积分按照“基础分-减分分值+加分分值”方式计算而成,实时积分、动态调整。
符合《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自然人(含国家工作人员)信用等级直接判为B级情形的,扣信用分50分,影响期为2年;符合《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信用等级直接判为B级情形的,扣信用分50分,影响期为2年;符合《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人(含国家工作人员)信用等级直接判为C级情形的,扣信用分80分,影响期为3年;符合《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然人(含国家工作人员)信用等级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扣信用分100分,影响期为5年。
第十八条 市**局工作人员的日常信息和社会信息参与本年度的信用评价,基础信息不参与信用评价。
第十九条 市**局工作人员的社会信息在年度信用评价中记录,与其日常信息形成联动机制。
第二十条 信用信息积分和评价原则:
(一)失信行为产生两项及以上不同信息项的,单独计分评价。
(二)一个失信行为适用两项及以上不同信息项的按最高减分计算,不重复累计。
(三)守信行为因同一信息事项产生(或适用)两项及以上不同信息项的,按最高加分计算,不重复累计。
(四)因失信信息减分后,在信息评价有效期内又重复发生同一类失信信息的,在原减分分值基础上加倍减分。
(五)市**局各单位受集体表彰或责任追究、处罚处理的,对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个人指标予以加(减)分。
(六)本办法未明确的“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七)凡属减分、加分事项,均按每项、起、次计算。
(八)其他未明确加分或减分的信息,按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分值。
第二十一条 市**局工作人员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年度,被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达半年以上的人员参加实际工作单位的评价。
第二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信用评价有效期均不超过一年,有效期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
第二十三条 失信行为具备整改纠正条件的,信息采集员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并督促改正。
当事人存在拒不改正违规行为的,计入其信用积分档案。
第四章 信用信息公开
第二十四条 市**局工作人员信用信息通过公开公示、政务共享等方式披露。
第二十五条 市**局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在本单位公开,可采取全体会议、公开栏、工作通报等多种方式公开。
第五章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六条 市**局工作人员本年度12月31日信用评价为六星等次的,次年一月增加市级个人信用分20分;五星等次的,增加市级个人信用分15分;四星等次的,增加市级个人信用分10分。
第二十七条 以国家工作人员信用等级为依据,对五星级以上(含五星级)的,在干部选拔使用、评先选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二星级以下(含二星级)的,在相关方面做出惩戒和制约。
第二十八条 信用等级为五星级以上(含五星级)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符合规定条件下,享受以下激励措施:
(一)在干部推荐考察中重点关注,在提拔使用上优先考虑。
(二)在各级组织的专业培训、学习深造等工作中,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
(三)在各级各类评先选优中,优先予以推荐。
对典型示范作用明显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
(四)在推荐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提名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二十九条 信用等级为二星的国家工作人员将在各类评先选优活动中受到限制;信用等级为一星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将在干部提拔、发展党员、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中受到限制。
第六章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
第三十条 各科室、单位、**所要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公开、使用和管理全过程安全。
第三十一条 各科室、单位、**所要加强工作人员权益保护,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
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对泄露、篡改工作人员信用信息或者利用工作人员信用信息谋私等行为进行处罚,切实保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工作人员有权知晓其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信用报告的信息来源和变动理由。
第三十三条 工作人员对信用积分或信用等级有异议的,认为其信用信息的内容存在错误、遗漏,或者信息采集、归集、公开、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可以向市**局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市**局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属于市**局处理范围的,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异议申请人;需要其他单位协助核查信息的,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异议申请人。
在异议申请处理期间,信息采集员应当对异议信息做出异议标注。
异议处理结束后应当给予更正、删除、补充或作出不予更改决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对工作人员的星级评价按本办法执行;工作人员作为社会成员,同时也要接受市级千分制评价,其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评价按《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局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1:
市**局工作人员信用信息评价标准(2021版)
附件2:
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采集管理流程图
附件3:
市国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采集表
附件4:
市**局信息采集员名单
附件1
市**局工作人员信用信息评价标准
(2021版)
评价事项类别
所属分项
信息
层级
评价标准
加减分标准
信息提供责任主体
守信
信息
党建
领域
市、单位级
自主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的组织者
+5
监察室
市、单位级
自主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活动的参与者
+2
单位级
党员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级的
+5
组织人事科
志愿
服务
市、单位级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小时
+2
办公室
市、单位级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小时
+5
市、单位级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0小时
+10
市、单位级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小时
+15
市、单位级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
+20
市、单位级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
+25
市、单位级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
+30
市、单位级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
+40
市、单位级
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
+50
市、单位级
参加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时间累计20小时
+5
市、单位级
参加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时间累计100小时
+20
守信信息
志愿服务
市、单位级
参加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时间累计200小时
+30
办公室
市、单位级
参加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时间累计300小时
+50
个人品德
市、单位级
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
+20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单位级
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5
社会
公益
(年度累加或折算,捐款每年最多加40分)
市、单位级
捐款100—1000元的,每100元加1分
+1至+10
工会
市、单位级
捐款1001—5000元的,超过1000元部分,每400元加1分
+11至+20
市、单位级
捐款5001—10000元的,超过5000元部分,每500元加1分
+21至+30
市、单位级
捐款10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0元部分,每1000元加1分
+31至+40
社会
公益
市、单位级
无偿献血的(每次)、无偿捐献血小板的(每次)
+10
市、单位级
捐献造血干细胞的
+80
市、单位级
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的(父母或配偶作为加分对象)
+100
表彰奖励
市、单位级
被确定为市级示范点(具体承担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10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市、单位级
被确定为青岛市级示范点(具体承担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20
市、单位级
被确定为省部级示范点(具体承担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30
市、单位级
被确定为国家级示范点(具体承担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40
单位级
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部门工作有显著成效,经党委(党组)认定的
+5
守信信息
表彰奖励
市、单位级
受到市级、青岛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
+20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市、单位级
受到青岛市级、省部门级表彰奖励的
+30
市、单位级
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
+50
市、单位级
受到国家级表彰奖励的
+80
国防
建设
市、单位级
编入基干民兵队伍分队且训练成绩合格的
+2
工会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市、单位级
参军入伍的
(奖励个人父母)
+5
(每年)
市、单位级
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及相当表彰奖励的
(奖励个人及父母)
+5
市、单位级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
(奖励个人及父母)
+10
市、单位级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
(奖励个人及父母)
+30
市、单位级
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的
(奖励个人及父母)
+50
公职人员考核
市、单位级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嘉奖的
+10
组织人事科
市、单位级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记三等功的
+20
市、单位级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记二等功的
+40
市、单位级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记一等功的
+60
单位级
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嘉奖的
+10
单位级
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功的
+20
单位级
机关工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大功的
+40
守信
信息
招商引资
市、单位级
招商引资工商业投资达到500至1000万元、农业达到200至500万元的
+20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市、单位级
招商引资工商业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农业达到500万元以上的
+50
文体活动
市、单位级
荣获市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前三名的
+5
工会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3
+2
市、单位级
荣获青岛市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前三名的
+10
+6
+4
市、单位级
荣获省部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前三名的
+20
+12
+8
市、单位级
荣获国家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前三名的
+40
+30
+20
其他
市、单位级
当选为“两代表一委员”并合格履职的
+15
(每年)
组织人事科
其他应当予以奖励的,视情节加分
+10至+50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失信
信息
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单位级
不关心、不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缺乏政策水平及理论水平的
-10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单位级
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置身事外、无动于衷,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发声、当老好人的
-10
单位级
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讲座、论坛、报告会等活动,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
-10
市、单位级
取得各类资格、职务、荣誉过程中或在各类考核、考试、培训、竞聘、招聘等人事管理活动中出现失信行为的
-20
组织人事科
市、单位级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整的
-10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单位级
闹不团结,搞无原则纠纷的
-5
办公室
市、单位级
侮辱服务对象、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
-15
失信
信息
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市、单位级
煽动、教唆他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30
办公室
市、单位级
拒绝执行各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的
-20
监察室
市、单位级
故意不完成任务给工作造成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20
市、单位级
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10
市、单位级
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他人的
-10
单位级
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能救而不救的
-10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单位级
其他违反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
-5至-20
履行职责
单位级
无正当理由没有兑现年初承诺目标的
-6
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市、单位级
不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遇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超过规定时限的
-10
监察室
单位级
对各级移送的信访件、批示件、转办件、督办件及通过政务服务热线、市长信箱等反映的问题非因客观原因未及时反馈,未及时办结或不认真办理的
-6
信访科
法规科
办公室
单位级
弄虚作假及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
-6
监察室
单位级
工作调动未按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的
-6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市、单位级
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10
监察室
财务科
市、单位级
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的
-10
监察室
单位级
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不当的
-8
法规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市、单位级
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
-20
失信信息
履行职责
市、单位级
行使行政权力不规范,存在“吃拿卡要报”“执法不力”“只罚不管”“管而不放”等现象的
-10
监察室
单位级
虚报、瞒报、编造、篡改或者拒报数据或信息的
-8
组织人事科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市、单位级
未按规定报送信用信息的
-5
市、单位级
未按规定报送信用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10
单位级
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8
单位级
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内容未做到保密,或扣压举报信件的
-9
监察室
单位级
宣传工作审稿不严,报道失实,造成负面影响的
-9
办公室
市、单位级
年度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30
组织人事科
单位级
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
-5至-20
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工作作风
单位级
挂牌上岗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
办公室
监察室
市、单位级
违反在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
-2
市、单位级
违反机关管理、服务承诺等方面规定的
-5
市、单位级
上班、值班无故迟到、早退的
-2
单位级
值班人员不按规定交接班的,在值班期间擅自脱岗、离岗的
-2
单位级
开会无故迟到、早退或未办理准假手续不参加会议,以及会议期间不遵守会议纪律和要求的
-2
办公室
组织人事科
失信信息
工作作风
市、单位级
不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或上班期间随意串岗的
-5
办公室
监察室
市、单位级
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牌、下棋、打麻将、炒股、玩电脑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5
市、单位级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5
单位级
私自外接电线、电话、网线,更改电器线路和设备,使用非办公大功率电器的
-5
办公室
单位级
擅自移动或破坏办公楼内消防设施,擅自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
-8
单位级
在配电室、设备机房、档案库、仓库、会议室等重点防火区域吸烟的
-8
单位级
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8
单位级
未按规定漏报、迟报各类报表、计划、总结、信息等材料,影响工作进展的
-2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所报送
单位级
申领出境证照后,未按规定交由单位或相关部门统一保管的
-2
组织人事科
单位级
未按规定要求做好财务票据的申领、使用和管理,经监督核查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行为的
-3
财务科
单位级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印章,用印章开具空白信件,或印章丢失不上报的
-10
办公室
单位级
向无关人员透露应当保密的事项的
-10
单位级
处理问题时态度消极,未能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或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地查勘,不了解群众反映的具体情况,做出不负责任的处理决定或解释回复的
-6
监察室
单位级
接待群众、接听电话时,用语不文明或态度生硬,甚至出现辱骂群众行为的
-6
失信信息
工作作风
单位级
办公区内不服从交通管理的
-5
办公室
单位级
其他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行为的
-1至-10
监察室
廉洁自律
市、单位级
违反禁酒令的,公车私用及其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
-20
监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作人员 信用 积分 评价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