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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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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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全区少年儿童校园安全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坚持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校园社会、协同推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防联控、综合施策,多方参与、合力守护的工作原则,切实形成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家庭、公众社会共同参与、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综合防护工作格局,有力保障少年儿童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安宁,确保社会和谐安定。
二、组织机构
在区委平安建设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总体统筹下,建立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组(以下简称:
联防联控工作组),加强联防联控工作总体协调,由政法委、教委“双牵头”,主要负责同志为总牵头人,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经济信息委、民政局、司法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委、文化旅游委、应急局、气象局、检察院、法院、团委、妇联等为成员单位。
联防联控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委,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联防联控工作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的决策部署、领导的批示指示;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或主题活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度机制。
三、主要任务
通过加强联防联控工作,推动全区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的辖区属地责任、部门属事责任、学校教育责任、家庭监护责任、社会协同责任落地落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实现隐患联排、风险联控、问题联治,重点做好“三防”工作。
一是防意外,积极防控在校园外发生的溺水、交通、中毒、自然灾害、触电、垮塌等导致的意外事故;二是防事故,有效防控在校园内发生的踩踏、食物中毒、校舍火灾及校内群体活动、校外实践活动等导致的安全事故;三是防案事件,严密防控自杀自残、欺凌、性侵、打架斗殴、个人极端、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等涉校涉生案事件。
四、措施分工
(一)区委政法委:
1.聚焦“三防”工作,每年会同教委组织开展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风险隐患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
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矛盾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更新完善,明确整改责任、标准、时限、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到位;2.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按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面,分级分类制定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和防控措施指南,每年修订完善,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精准防控,统筹相关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巡查监管,推动建立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建设;3.会同教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儿童青少年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考核规则,并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二)区教委:
1.对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矛盾问题,落实主管部门属事责任,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及时整改到位;2.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层面,分级分类逐校制定少年儿童校园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和防控措施指南,每年修订完善,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主体责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巡查监管,建立完善技防、物防设施设备;3.围绕“三防”工作制作并定期更新适用不同年龄阶段的通用、专题安全警示教育片,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以班为单元的集中观看,提升教育实效;4.以“三防”工作为主题,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不少于5次专题安全教育,学生离校期间,积极利用短信、微信、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提醒监护人做好学生在校外期间的安全监护工作;5.督促学校在夏季汛期、节假日前开展防溺水集中提醒,在暑假前必须开展1次以防溺水为重点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暑假期间至少开展2次家校沟通,督促落实防溺水等家庭监护责任;6.督促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健康和咨询活动,积极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主动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7.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安全防护相关设施设备。
(三)区委宣传部:
1.根据寒暑假、雨季汛期、高温酷暑等不同时段防控重点和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宣传和警示教育,提升和强化家庭、公众和社会守护少年儿童安全的责任共同体意识;2.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在每年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策划开展以“三防”工作为主题的网上、网下集中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的浓厚氛围;3.在保护隐私前提下,将依法打击侵害少年儿童的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形成有效震慑,注意挖掘和宣传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防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少年儿童关爱保护氛围。
(四)区公安局:
1.根据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校园周边和社会面治安专项打击整治工作;2.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和防控措施指南,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巡防,探索建立“少年儿童110报警专线”,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在学生上学、放学的重点时段和重点学校周边主要路口落实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的“三见”措施,确保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良好;3.定期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依法查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及时坚决制止围堵校园、殴打侮辱教师、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4.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类重点人和暴恐危安类人员排查,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管控,严防现实危害;5.会同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对交通事故高发路段,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在易发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和减速设施;6.会同教育部门加强校车管理,完善档案建设,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管理,取缔“三无”车辆,严禁校车超员载人;7.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加强对法治辅导员的系统培训和考核。
(五)区水利局:
1.根据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中标示为中高风险的河道水域、水利设施、水利工程,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完善警示标识和必要的防(救)护设施设备,对危险水域有条件的应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值班室或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2.在雨季汛期、夏季酷暑、暑假双休等重点时段,督促水利设施管护人员加强实地巡查,发现少年儿童下水游泳、嬉水等危险行为应及时制止。
(六)区住建委:
1.根据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中标示为中高风险的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地,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和巡查,针对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意外事故的高边坡、深基坑、起重吊装、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及仓库、围挡等临时设施及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牌;2.加强对在建学校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学校建筑,配合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对校舍、楼梯护栏及其它教学、生活设施开展定期检验、及时维修和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加强对学校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校舍等学校房屋安全检测的管理。
(七)区交通局:
1.对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影响少年儿童安全涉及高速公路类的交通风险隐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时开展整治工作;2.对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中标示的非法营运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会同公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
(八)区民政局:
1.对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少年儿童,履行好收留抚养、临时监护、指定监护等工作职责,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2.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履行好家庭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离校期间的关爱保护工作;3.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和宣传活动,支持配合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关爱活动,减少因监护缺位导致的安全风险。
(九)区市场监管局:
1.每学期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2.将校园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重点,每学期对校门外路沿街200米范围内所有食品药品经营者开展不少于2次的检查,对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和防控措施指南标示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易发、高发时段的重点区域、部位,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3.定期清理有害少年儿童安全和健康的食品、药品等,加大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等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按相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后处理工作,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区卫生健康委:
1.对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少年儿童、监护人,及时组织心理医生、咨询师等提供心理关爱服务;2.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对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提供技术支持;3.事故、案事件发生后,为少年儿童救治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受侵害、伤害的少年儿童给予必要的心理危机干预,维护其心理健康;4.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外食源性疾病预防教育,依法开展疫情相关防控处置工作。
(十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对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影响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的地质灾害,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开展防治工作;2.对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中标示地质灾害易发、高发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加强监测,发现可能危害少年儿童安全的,第一时间向教育部门和学校发布预警性防护信息;3.为学校重大地质灾害或隐患的应急处置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学校开展地灾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十二)区气象局:
1.对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中标示气象灾害易发、高发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加强监测预警,对可能对少年儿童造成伤害的气象灾害及时向社会、教育部门和学校发布预警性提示;2.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校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教育,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学校气象防雷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雷安全制度、防雷装置性能检测、雷电灾害宣传等工作,为学校重大雷电灾害或隐患的应急处置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
(十三)区应急管理局:
1.对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影响少年儿童安全的生产安全类风险隐患,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到位;2.对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中标示为生产安全类中高风险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落实属事和主体责任,加强巡查监管,增设临时性防护措施,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建设;3.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协调督促教育部门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4.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发生涉及少年儿童的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组织救援,积极参与和指导现场处置,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十四)区文化旅游委:
1.对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影响少年儿童安全的文化旅游类风险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到位;2.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及时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十五)各镇乡街道:
1.对排查出的辖区安全风险隐患、矛盾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更新完善,明确整改责任、标准、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到位;2.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按乡镇(街道)、村(社区)两个层面,分级分类制定少年儿童社会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和防控措施指南,每年修订完善,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精准防控,统筹相关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巡查监管,推动建立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建设。
3.把少年儿童校园和社会安全联防联控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把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纳入联防联控工作一并部署开展,定期向联防联控工作组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提出上报需要研究协调重大问题、事项,建立落实少年儿童安全风险隐患强制报告制度。
(十六)各级各类学校:
1.及时整改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出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矛盾问题,主动配合属地及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及时消除;2.会同属地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按幼儿园、小学、中学相应层面,结合层级类别及地域特点制定本校少年儿童校园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和防控措施指南,每年修订完善,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主体责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巡查监管,建立完善技防、物防设施设备;3.以班为单元集中观看主管部门制作的不同年龄阶段通用、专题安全警示教育片,不断提升学校安全教育实效;4.每学期开展不少于5次“三防”专题安全教育,学生离校期间,积极利用短信、微信、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提醒监护人做好学生在校外期间的安全监护工作;5.督促学校在夏季汛期、节假日前开展防溺水集中提醒,在暑假前必须开展1次以防溺水为重点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暑假期间至少开展2次家校沟通,督促落实防溺水等家庭监护责任;6.有条件的学校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生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健康和咨询活动,积极关注学生心理动态,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主动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7.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安全防护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其它各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和联防联控工作组的统筹部署开展工作。
五、保障机制
(一)会议会商制度。
每年初组织召开联防联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对上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专项工作会议,对重点工作、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联防联控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开展会商,分析研究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意见,提请成员单位专项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
(二)检查督导制度。
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联合督检工作,重点检查联防联控工作组年度、专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联合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和防控措施指南制定完善和执行落实情况,并将督检情况进行通报。
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实地联合督检工作,重点检查安全风险时空分布图中高风险部位、区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并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三)问责考核制度。
本方案印发实施后,凡出现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少年儿童的事故、案事件,联防联控工作组将列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倒查属地、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措施是否落实。
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案事件发生的,联防联控工作组将提请有关事权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年终,按照儿童青少年校园和社会安全防护工作考核规则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评,并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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