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2021-2035年)(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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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2021-2035年)(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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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2021-2035年)(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天然林保护修复现状与形势 1
1.1现状与成效 1
1.2存在的主要问题 10
1.3重要性和必要性 11
第二章编制总则 13
2.1指导思想 13
2.2基本原则 13
2.3编制依据 14
2.4对象期限 16
2.5主要目标 16
第三章分区管理天然林 18
3.1天然林空间分布 18
3.2保护重点区域 20
3.3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划分结果 22
第四章天然林保护修复主要内容 23
4.1保护监管天然林 23
4.2科学修复天然林 24
4.3绿色发展天然林 32
第五章重点工程 34
5.1天然林配套设施工程 34
5.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34
5.3天然林修复与生态监测工程 35
5.4天然林绿色惠民工程 35
第六章投资估算和效益评价 37
6.1投资估算 37
6.2效益评价 39
第七章保障措施 41
8.1加强组织领导 41
8.2加大资金保障 41
8.3加快人才培养 41
8.4做好引导宣传 42
附表:
附表1天然林面积按森林类别、权属和地类统计表 43
附表2天然林蓄积按森林类别、权属和龄组统计表 47
附表3天然乔木林面积按龄组和郁闭度等级统计表 51
附表4天然灌木林面积按盖度等级统计表 54
附表5保护重点区域天然林面积统计表 55
附表6保护重点区域天然林按区位条件面积统计表 56
附表7天然林抚育任务面积分解表 57
附表8天然林修复任务面积分解表 58
附表9天然林保护修复设施和装备规划建设任务分解表 59
附图:
附图1天然林资源分布图 61
附图2天然林不同龄组分布图 62
附图3天然林不同森林类别分布图 63
附图4天然林抚育和修复重点区域分布图 64
附图5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区位条件分布图 65
附图6天然林保护修复区域布局图 66
附图7天然林植被碳密度空间分布图 67
前言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
天然林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和长期任务,被赋予重大的历史使命。
*为积极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部署编制了《**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2021-203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在对全县天然林保护修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以“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尊重自然、科学修复,生态惠民、绿色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明确了规划期内全县天然林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与总体布局,阐明了天然林保护修复的规模、措施及相应工程,制定了天然林分区、保护修复方案,提出了天然林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及各项保障措施。
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量大,文本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划编制组
2022年9月
第一章天然林保护修复现状与形势
1.1现状与成效
1.1.1自然社会条件
1、地理区位
**位于浙西南山区,地理坐标为北纬28°14′~28°36′,东经119°10′~119°42′。
丽水腹地,东邻莲都,西南接龙泉、云和,西北连遂昌,东北毗邻金华武义县。
东西最宽处径距53.7km;最北至赤寿乡陇川村,最南至大东坝镇洋坑埠头村,南北最长径距40.2km。
**县地域面积1406km2。
2、地形地貌
**县位于我国东南部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南段,江山—绍兴大断裂东侧,华夏古陆东北端,属浙闽丘陵山地区域。
全境以中、低山丘陵地带为主,四面环山,中部盆地以其开阔平坦称“松古平原”,又称“松古盆地”。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
总面积中,山地占76%,耕地占8%,水域及其他占16%,谓“八山一水一分田”。
图1.1**县行政区域图、DEM图
3、气候
**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热量丰富、降雨充沛、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山地垂直气候差异明显等气候特征。
年平均气温14.2—17.7℃,其中一月份为最低,平均气温6.3℃,七月份为最高,平均气温28.1℃,气温随海拔每上升100m降低0.52℃。
10℃以上年积温6024℃。
年平均降雨量1532mm,年蒸发量1294mm,年相对湿度79%左右。
4、土壤
全县共有土壤面积1371.22km2。
土壤种类较多,可分5个土类、11个亚类、41个土属、74个土种。
其中林地土壤主要有红壤、黄壤、岩性土、潮土等4大类。
红壤广泛分布于海拔800m以下的低山、丘陵地区,约占全县土壤面积的56.5%。
黄壤分布于海拔800m以上的山地,约占全县土壤面积的24.7%。
岩性土分布较少,零星分布于盆地的低丘处,成土母质由钙质紫砂岩、玄武岩发育而来,含矿物质养分较高。
潮土分布较少,主要分布在松阴溪沿岸及溪流谷口洪积扇面上。
5、水系
境内溪坑纵横,水系发达,呈叶脉状,河流属瓯江水系,均为山溪性河流,主要有松阴溪、小港溪。
松阴溪为瓯江上游之大溪一级支流,县境内全长60.5km,流域面积1302.57km2。
小港溪为松阴溪的最大支流,干流全长63km,流域面积500km2。
其它还有诸多小溪、小坑流出境处的溪流,如汤城坑、周坑溪、板桥坑、屋下坑、大岭坑、茶铺坑等。
计流域面积约104.85km2。
图1.2**县土壤和水系空间分布图
6、野生动植物
**县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以甜槠、木荷最为典型。
森林植被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布规律,从低海拔到高海拔依次有针叶林、针阔混交林、阔叶林、竹林和灌丛5个植被型组。
全县共有种子植物144科611属1341种。
现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22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东方水韭、银杏、南方红豆杉、钟萼木(伯乐树)4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福建柏、白豆杉、九龙山榧树、榧树、长叶榧树、长序榆、鹅掌楸、凹叶厚朴、闽楠、毛红椿、香果树等18种。
7、行政建制与人口
**县设3个街道,5个镇,11个乡。
截至2021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3.91万人,其中,男性12.32万人,女性11.59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5%和48.5%。
全县民族以汉族为主,有畲族、苗族、回族、壮族、白族、土家族等少数民族。
8、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129.08亿元,增长5.4%。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3.94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49.04亿元,增长2.5%;第三产业增加值66.11亿元,增长8.0%。
三次产业比重为10.8:
38.0:
51.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05元,名义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41元,名义增长10.7%,增幅居丽水市第一、第三。
1.1.2天然林资源状况
1、天然林资源数量
根据林草湿数据和国土“三调”对接融合成果显示,**县天然林总面积48.40万亩,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1.83%。
其中:
乔木林地36.37万亩、竹林地12.01万亩、疏林地255亩、灌木林地3亩。
天然林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26.50%。
全县天然林总蓄积181.65万m3,其中:
乔木林蓄积181.62万立方米,疏林蓄积0.03万m3。
表1.1天然林面积、蓄积按地类统计表
统计单位
面积(万亩)
比例(%)
蓄积(万m3)
比例(%)
合计
48.40
100.00
181.65
100.00
乔木林地
36.37
75.14
181.62
99.98
竹林地
12.01
24.81
—
—
疏林地
0.02
0.05
0.03
0.02
灌木林地
0.0003
0.00
—
—
图1.3天然林面积按地类统计图
全县天然林按行政区域分,大东坝镇天然林资源分布最多,为8.58万亩,占全县天然林总面积的17.72%。
其次分布较多的是玉岩镇和象溪镇。
古市镇、斋坛乡、林村林场和湖溪林场的天然林资源分布较少,合计天然林面积1.24万亩,占2.55%。
表1.2天然林面积、蓄积按行政区域统计表
统计单位
面积(万亩)
比例(%)
蓄积(万m3)
比例(%)
合计
48.40
100.00
181.65
100.00
大东坝镇
8.58
17.72
33.62
18.51
玉岩镇
5.43
11.22
13.33
7.34
象溪镇
4.24
8.76
17.22
9.48
裕溪乡
3.66
7.56
13.08
7.20
枫坪乡
3.46
7.16
6.36
3.50
竹源乡
3.31
6.85
13.74
7.56
安民乡
3.22
6.65
11.98
6.60
新兴镇
3.19
6.58
8.40
4.62
三都乡
3.02
6.24
11.66
6.42
望松街道
2.02
4.18
13.30
7.32
四都乡
1.46
3.01
6.21
3.42
西屏街道
1.25
2.57
5.37
2.96
水南街道
1.16
2.40
6.01
3.31
叶村乡
0.94
1.94
1.96
1.08
樟溪乡
0.92
1.89
6.61
3.64
赤寿乡
0.80
1.65
3.84
2.11
板桥畲族乡
0.51
1.06
1.17
0.65
古市镇
0.45
0.93
3.42
1.88
林村林场
0.40
0.82
2.18
1.20
斋坛乡
0.36
0.74
2.17
1.19
湖溪林场
0.02
0.07
0.02
0.01
图1.4天然林资源按行政区域统计图
全县天然林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面积37.56万亩、蓄积146.89万m3,分别占天然林总面积和总蓄积的77.60%和80.86%;商品林面积10.84万亩、蓄积34.76万m3,分别占22.40%和19.14%。
全县天然公益林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1.69万亩、蓄积9.79万m3,分别占公益林总面积和总蓄积的4.49%和6.66%;省级公益林面积35.87万亩、蓄积137.07万m3,分别占95.50%和93.31%;一般公益林面积48亩、蓄积344m3,分别占0.01%和0.02%。
表1.3天然林面积、蓄积按森林类别统计表
统计单位
面积(万亩)
比例(%)
蓄积(万m3)
比例(%)
合计
48.40
100.00
181.65
100.00
公益林
37.56
77.60
146.89
80.86
其中,国家级公益林
1.69
4.49
9.79
6.66
省级公益林
35.87
95.50
137.07
93.31
一般公益林
0.0048
0.01
0.03
0.02
商品林
10.84
22.40
34.76
19.14
图1.5天然林资源按森林类别统计图
按林地使用权分,国有天然林面积0.51万亩、蓄积2.62万m3,分别占天然林总面积和总蓄积的1.05%和1.44%;集体天然林面积1.82万亩、蓄积8.90万m3,分别占3.76%和4.90%;个人天然林面积46.07万亩、蓄积170.13万m3,分别占95.19%和93.66%。
表1.4天然林面积、蓄积按林地使用权统计表
统计单位
面积(万亩)
比例(%)
面积(万m3)
比例(%)
合计
48.40
100.00
181.65
100.00
国有
0.51
1.05
2.62
1.44
集体
1.82
3.76
8.90
4.90
个人
46.07
95.19
170.13
93.66
天然乔木林按龄组结构分,幼龄林面积9.00万亩、蓄积26.50万m3,分别占乔木林面积和蓄积的24.75%和14.59%;中龄林面积13.55万亩、蓄积62.67万m3,分别占37.26%和34.51%;近熟林面积10.01万亩、蓄积66.22万m3,分别占27.52%和36.46%;成、过熟林面积3.81万亩、蓄积26.23万m3,分别占10.48%和14.44%。
表1.5天然乔木林面积、蓄积按龄组统计表
统计单位
面积(万亩)
比例(%)
蓄积(万m3)
比例(%)
合计
36.37
100.00
181.62
100.00
幼龄林
9.00
24.75
26.50
14.59
中龄林
13.55
37.26
62.67
34.51
近熟林
10.01
27.52
66.22
36.46
成、过熟林
3.81
10.48
26.23
14.44
图1.6天然乔木林资源按龄组统计图
2、天然林资源质量
全县天然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4.99m3/亩。
按森林类别分,天然公益林乔木林5.05m3/亩,天然商品林乔木林4.79m3/亩;按树种结构分,天然针叶林6.62m3/亩,天然阔叶林3.88m3/亩,天然针阔混交林4.23m3/亩。
表1.6天然林资源质量资源分别按森林类别、树种结构统计表
统计单位
单位面积蓄积量(m3/亩)
统计单位
单位面积蓄积量(m3/亩)
公益林
5.05
针叶林
6.62
商品林
4.79
阔叶林
3.88
针阔混交林
4.23
3、天然林郁闭度和覆盖度
全县天然林乔木林郁闭度0.70以上19.06万亩,郁闭度0.40-0.69之间16.38万亩,郁闭度0.20-0.39之间0.92万亩。
灌木林覆盖度70%以上9亩。
表1.7天然乔木林面积按郁闭度、天然灌木林面积按覆盖度统计表
郁闭度
乔木林面积(万亩)
比例(%)
覆盖度
灌木林面积(亩)
比例(%)
合计
36.37
100.00
合计
9
100.00
>0.70
19.06
52.41
>70%
9
100.00
0.40~0.69
16.38
45.06
50%~69%
0
0.00
0.20~0.39
0.92
2.53
30%~49%
0
0.00
表1.7天然乔木林面积按郁闭度统计图
1.1.3天然林保护成效
近年来,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部署安排,**县着力推进天然林的调查监测、停伐管护、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持续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
天然林保护在生态、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凸显,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天然林资源质量不断提高。
基于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县天然林蓄积量从147.67万m3增长到184.87万m3。
单位面积蓄积量由3.93m3/亩达到4.97m3/亩,年均生长量为0.21m3/亩。
天然乔木林平均胸径从11.89cm增长到13.06cm。
天然乔木林中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占比从61.96%达到62.14%。
二是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认真落实《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规定,严禁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禁止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严格控制采伐天然阔叶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继续取消“十四五”期间天然林主伐指标,全县天然林保护进一步得到加强。
2021年,全县天然林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6473亩,发放率达到100%,发放金额10.07万元。
三是有序推进天然林与公益林并轨管理。
深入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符合区位条件的天然林纳入公益林管理,同步落实补偿资金和管护要求,积极推进天然林和公益林并轨管理。
全县纳入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范围的天然林达37.56万亩,超过3/4的天然林与公益林实现并轨管理。
1.2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森林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全县天然林乔木林面积36.37万亩,占天然林总面积的75.14%。
但单位面积蓄积量为4.99m3/亩,与全国天然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全国天然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为7.42m3/亩)存在差距。
树种结构不理想,天然乔木林中幼林占62.01%。
天然针叶林面积占37.56%,其中松林30.48万亩,面临松材线虫侵害的风险较大。
二是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由于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专门围绕天然林全面保护、系统修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制度体系及相关技术规范还不健全,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专业的天然林保护人才相对缺乏,天然林保护管理体系尚未完善等方面因素都制约着**县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工作成效。
三是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中央财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为国有10元/亩、集体和个人16元/亩,与全县重点公益林补偿标准仍有较大差距,停伐管护补助标准显著低于停伐前的实际收入,政策执行难度大。
仍有较大面积的天然林未享受到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
全县48.40万亩天然林中,国家级公益林1.69万亩,省级公益林35.87万亩,纳入停伐管护补助范围的商品林0.6473万亩,尚有10.19万亩天然商品林没有纳入停伐管护补偿范围,林农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1.3重要性和必要性
深化生态文明实践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等。
浙江省委第十四届二中全会上,提出“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大力度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快建成森林浙江”等。
省十五次党代会提出要“全面加强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等。
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确保天然林面积逐步增加、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已成为新时代林业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肩负着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夯实生态根基的重大使命,成为繁荣生态文化、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
提高天然林生态效益,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
天然林是自然界中群落最为稳定、生态功能最完备、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充分发挥天然林多种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是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所需生态产品、物质供给和文化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这与当前森林质量总体不高、生态服务功能相对不强的现状存在矛盾。
大力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完善天然林管护补助政策,是着力提升天然林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兴林富民能力的重要途径,为打造现代化“田园**”添砖加瓦。
巩固提升天然林碳汇能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重要保障。
森林不仅是水库、钱库、粮库,现在应该再加上一个“碳库”,生动形象地阐明了森林在国家生态安全和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与作用。
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与人工林相比,其具有植物种类成分丰富、结构和类型复杂、生物量大、功能更加健全等特点,在延缓温室效应,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要通过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努力增加天然林碳汇,为兑现“碳中和”承诺做出林业贡献。
—67—
第二章编制总则
2.1指导思想
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高举“丽水之干”的奋斗旗帜,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尊重自然、科学修复,生态惠民、绿色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全力建设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重要窗口示范区”,奋力打造现代化“田园**”提供有力支撑。
2.2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科学划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严格监管天然林,推进形成天然林保护新格局,促进天然林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坚持科学治理,综合施策。
遵循天然林演替规律,以天然林自然禀赋为基础,实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的修复措施,改善天然林分结构,切实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提高森林质量,全面提升天然林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机制创新,生态为民。
探索天然林保护修复领域制度创新,完善天然林保护法律制度和管护补助政策。
充分发挥政策红利,做好天然林保护修复与国有林场转型发展同步推进,保障护林员待遇,保障林权权利人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林区职工和林农与全省人民共同富裕。
——坚持规划衔接,协调一致。
加强与《浙江省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年)》《**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县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规划衔接,协调一致,确保各项规划建设任务精准落地。
2.3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
(7)《天然林保护修复信息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8)《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9)《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2014年);
(10)《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
(11)《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2018年);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政策文件
(1)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5)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7)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8)**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9)**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10)**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香榧、油茶、林下经济(中药材)全产业链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20-2022年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1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1-2023年五大森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3、规划及成果性资料
(1)《全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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