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试点工作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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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试点工作应急预案
为快速响应和妥善处理我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试点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日常财政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障各预算单位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系统环境、硬件设备、软件功能等方面的突发性问题,造成“一体化系统”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引起本局及预算单位无法正常运行“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管理、用款计划管理、支付管理、财政一体化会计核算、非税征管、政府采购、资金申拨等财政业务系统的情形,以及因业务办理缓慢、中断引起的业务拥堵和停顿等次生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 长
**
2.具体职责:
“一体化系统”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一体化系统”试点应急响应工作;“一体化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一体化系统”试点应急响应的处置工作,并指导全县防范“一体化系统”试点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导、分级负责、联动配合、防范为主、快速反应、奖优惩劣的基本原则,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并且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1.统一指导。
各单位(科室)要在“一体化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在认真贯彻落实本预案的基础上,各单位(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预案进行细化和深化,研究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实施办法,建立有效的应急处置流程机制,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分级负责。
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的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
各单位(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出现应急情况,事发单位(科室)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场组织处置。
3.联动配合。
各单位(科室)在“一体化系统”试点期间,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全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劲。
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要主动沟通、上下联动、紧密协作、互相配合、及时补位,避免出现信息传递不顺畅、对外口径不一致、应急处置不到位等现象。
4.防范为主。
各单位(科室)要对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提前预判和充分估计,做好与应急工作相配套的人员、系统、设备、场地等各方面的准备,并强化应急岗位人员分类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和软件操作,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要组织模拟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相关岗位人员熟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
5.快速反应。
发生突发事件时,要迅速判断形势,根据需要及时向省厅汇报沟通,适时启动应急程序,把握好应急处置的黄金时间。
在“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期间,各单位(科室)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级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要做到值班期间坚守岗位,时刻保持联络畅通,以便第一时间应对处置相关情况。
6.奖优惩劣。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预警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得当的单位(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嘉奖。
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拖延懈怠、处置不当,导致事件发生或扩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单位(科室)或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处置程序
(一)停运期间业务应急处置
1.应急触发
“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期间,财政系统各业务系统不能操作。
2.应急人员
财政各业务科室具体操作岗位人员。
3.应急措施
(1)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指导预算单位做好业务登记,并做好台账。
(2)若预算单位确需当场开具财政票据,支票等票据的,指导做好相关登记,待一体化系统恢复正常后逐笔录入。
(3)对单次会有大批量业务的财政业务,要及时做好沟通协商,将相关业务办理推迟1到5个工作日,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进行业务处理。
(二)一体化系统内各子系统的应急处置
一体化系统内的“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管理、用款计划管理、支付管理、财政一体化会计核算、非税征管、政府采购、资金申拨等财政业务系统,由各科室进行应急处置细化工作。
县财政局包括“综合科、组织人事科、预算局、乡财科、预算执行局、结算中心、财政监督局、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会计科、资产管理科、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科室。
业务系统科室对应表
系统名称
对应科室
预算编制
预算局
预算指标管理
预算局
用款计划
预算执行局
支付管理
预算执行局
财政一体化会计核算
预算执行局
非税征管
综合科
政府采购
综合科
资金申拨
预算执行局
非具体业务直接对应科室做好保障和监督工作。
(三)一体化系统整体故障
1、业务场景
一体化系统所有系统的相关业务无法办理。
2、应急触发
(1)系统无响应。
(2)系统普遍发生未知错误。
3、应急人员
使用系统的所有岗位。
4、应急措施
(1)出现系统整体故障现象,暂停业务操作,待各系统能够保障稳定、正常运转后继续业务操作。
(2)出现系统整体故障现象,各对应科室首先通知预算单位;同时及时联系相关系统运维人员。
(3)加强对各系统的日常管理监控,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发现,第一时间落实解决。
5、风险
关键业务阻断会带来相应风险。
6、后续工作
发布公告或通知,各对应科室及时以各种方式通知预算单位,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舆情处置
(1)一般性和苗头性舆情
①应急范围
“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期间,经省级以下媒体报道或在网络贴吧、博客、论坛、微信中出现,并未发生大范围转发、评论,形成为热点的各类负面舆情。
②应急措施
A、问题属实类舆情。
反映问题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以解决问题为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宣传部门做好汇报及做好应对措施。
B、报道失实类舆情。
报道不准确,内容严重失实、恶意中伤或容易导致严重后果的有害信息,要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
与信息发布者进行沟通,要求对方删贴、更正、申明。
C、蓄意炒作类舆情。
针对蓄意破坏、恶意反复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信息,要及时与当地宣传部门、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从源头上控制信息的进一步传播。
(2)重大负面舆情处置
①应急范围
“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期间,出现经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各类负面舆情,或地方媒体平台发布后,经多方转发,形成热点焦点的各类负面舆情。
②应急措施
A.第一时间核实情况。
尽快查清事实真相,要求各对应科室在舆情发生的2小时内核实完毕。
舆情发生的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媒体介入情况以及应对处置措施等。
B.确定政策及回应口径。
口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的3小时内报领导小组确定。
C.官方权威发布。
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进行权威发布,及时主动发声(12小时内)。
对于情况属实的负面舆情:
发布内容应以事实为依据,主动诚恳承认错误,并发布工作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的信息,以有效手段修复公信力。
对于情况失实的负面舆情:
要及时澄清,发布事实真相。
并协调省级或当地网信办从源头上控制虚假信息的进一步传播,通过各种媒体平台集中性、针对性发布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媒体报道方向,减少负面影响。
部门、媒体联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6小时内)。
发布层级及途径由县局报市局、省厅确定(12小时内)。
D.跟踪监控。
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做好舆情的跟踪监控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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