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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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
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0年版)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使用说明
一、《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1606号)、《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0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29号文)、《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9〕15号)等编制。
二、《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各类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其他资金投资项目可参照使用。
三、《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下划线上或下划线旁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将其覆盖。
用下划线标出的引用文件须用最新的文件替代。
四、招标人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明确标识可由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修改或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并用醒目的字体标记。
六、《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综合评估法。
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招标人应按照示范文本的规定编制,示范文本明确由招标人自主确定的内容,招标人可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编制。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强制性条款外,没有列明的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七、《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
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八、《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
九、《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倡招标人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并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但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评标细则”相衔接。
十、《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以上”、“以下”、“以内”、“不少于”、“不超过”除另有约定外均包含本数。
十一、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程施工与概预算、水利工程施工、水利水电规划、机电与金属结构、水工环地质、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力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十二、《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20年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国家、水利部、湖南省水利厅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湖南省水利厅反映。
I
(项目名称)_□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项目管理编号:
(填入项目管理编号))
招标人:
(填入招标人全称)
招标代理人:
(填入招标代理人全称)
年月
1
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目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1、招标条件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3
5、投标担保 3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4
8、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4
10、行政监督 4
11、联系方式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总则 15
2、招标文件 18
3、投标文件 20
4、投标 24
5、开标 25
6、评标 25
7、合同授予 26
8、纪律和监督 28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 38
1、评标方法 40
2、评审标准 40
3、评标程序 42
4、评标细则 43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67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适用于勘察项目) 68
1.一般约定 68
2.发包人义务 73
3.发包人管理 73
4.勘察人义务 75
5.勘察要求 78
6.开始勘察和完成勘察 84
7.暂停勘察 86
8.勘察文件 86
9.勘察责任与保险 88
10.设计和施工期间配合 89
11.合同变更 90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13.不可抗力 92
14.违约 93
15.争议的解决 94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适用于设计项目) 95
1.一般约定 95
2.发包人义务 100
3.发包人管理 100
4.设计人义务 102
5.设计要求 104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106
7.暂停设计 108
8.设计文件 108
9.设计责任与保险 110
10.施工期间配合 111
11.合同变更 112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12
13.不可抗力 114
14.违约 115
15.争议的解决 116
第三节通用合同条款(适用于勘察设计项目) 117
1.一般约定 117
2.发包人义务 122
3.发包人管理 123
4.设计人义务 124
5.勘察设计要求 128
6.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 134
7.暂停勘察设计 136
8.勘察设计文件 137
9.勘察设计责任与保险 138
10.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 140
11.合同变更 140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13.不可抗力 143
14.违约 144
15.争议的解决 145
第四节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勘察项目) 146
1.一般约定 146
3.发包人管理 148
4.勘察人义务 149
5.勘察要求 150
6.开始勘察和完成勘察 150
8.勘察文件 151
9.勘察责任与保险 152
10.设计和施工期间配合 152
11.合同变更 152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52
13.不可抗力 153
14.违约 153
15.争议的解决 153
第五节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设计项目) 154
1.一般约定 154
3.发包人管理 156
4.设计人义务 157
5.设计要求 158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158
8.设计文件 159
9.设计责任与保险 159
10.施工期间配合 159
11.合同变更 159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59
13.不可抗力 160
14.违约 160
15.争议的解决 161
第六节专用合同条款(适用于勘察设计项目) 162
1.一般约定 162
3.发包人管理 164
4.设计人义务 165
5.勘察设计要求 166
6.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 166
8.勘察设计文件 167
9.勘察设计责任与保险 168
10.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 168
11.合同变更 168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68
13.不可抗力 169
14.违约 169
15.争议的解决 169
第七节合同附件格式 170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170
附件二:
履约担保格式 172
附件三: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3
附件四:
湖南省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174
第二卷 180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80
一、要求 180
二、适用规范标准 181
三、成果文件要求 181
四、发包人财产清单 181
五、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82
六、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82
七、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183
第三卷 18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8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8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91
三、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192
三、授权委托书(投标联系人) 193
四、联合体协议书 194
五、投标担保 197
六、服务费用清单 203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205
八、资格审查资料 206
九、技术服务方案 214
十、其他资料 215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
2.2建设规模:
。
2.3招标范围:
。
2.4服务期限:
。
2.5标段划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填入资质要求)资质。
3.4投标人近□3□5□8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0□1个业绩。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3.6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其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年月日~年月
日时止(北京时间)在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须先在(网址:
)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本项目不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6.1(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址: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
招标人在(网址: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招标人同时在(设置网上开标席位/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8、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8.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电话:
。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1.4
招标项目名称
1.1.5
项目建设地点
1.1.6
项目建设规模
1.1.7
项目投资估算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服务期限
1.3.3
质量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填入资质要求)资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5□8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必须完成过□0□1个业绩。
类似业绩必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可查询,并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和批复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时间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或该服务项目发包人证明文件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完成时间在招标文件要求期限内的即为合格。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②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①凡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其业绩、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资历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没有相关信息的评标中将不予认定;
②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投标联系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证明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投标联系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下列资料:
a、证明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缴费)的证明。
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b、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③(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
形式:
(网址:
)提问。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网上发布:
(网址:
)。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
形式:
(网址:
)提问。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网上发布:
(网址:
)。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不需确认。
形式:
投标人自行在第2.2.2款指定网站下载。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时间及形式
修改发出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
网上发布:
(网址: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第2.3.1款指定网站下载。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提出。
异议提出方式:
书面形式或(网址:
)提出。
异议答复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址:
)作出答复。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法
3.2.3
报价方式
□采用货币报价
□采用费率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A)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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