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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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
建设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
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目前,我国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干线公路为主体、县乡村公路为基础的公路交通网络已经基本形成,加快建立健全公路网运行监测、协调管理和应急处置平台,保障国家高速公路和重点干线公路以及重要站点的稳定运行,提高公路网安全性能和服务水平以及应急处置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是当前以及今后各级公路管理部门面临的一项主要工作任务。
为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部门加快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平台建设,为公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支撑,特制定本意见。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和文件,并参考《国家应急平台体系技术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1.3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部省两级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以下简称“路网管理平台”)的建设和完善,省级向下延伸的路网管理平台建设要求,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本指导意见制定。
2.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交通行业做好“三个服务”的新要求,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公路网运行状态监测、协调管理和信息服务手段,建立高效的公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推动部省两级“网络完善、监管到位、协调联动、响应迅速、处置有效”的路网管理平台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全面提高公路网运行监管和服务水平,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保障。
3.基本原则
3.1落实主体,明确需求
交通运输部负责建设部级路网管理平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省级路网管理平台。
路网管理平台应满足日常路网运行监测与协调管理、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和应急状态下的值班接警、信息处理、路网指挥调度等功能需求。
3.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路网管理平台建设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现有条件,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分步实施。
在对高速公路进行重点监管的同时,兼顾国省干线公路。
逐步完善路网运行监测监控设施设备的布局,扩大覆盖范围,丰富数据采集内容,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路网管理平台间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
3.3因地制宜,整合资源
路网管理平台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省级路网指挥调度中心、高速公路联网监控和收费中心,整合利用已有信息采集和通信网络设施设备资源,补充必要的路网运行状态监测手段,并加强与养护管理、收费管理、路政管理、交通情况调查等系统的集成应用。
3.4平急结合,注重实效
坚持日常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构建集日常路网监测、协调管理与应急处置于一体的路网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国家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重要路段及关键节点运行状况的日常监管,异常路况的及时发现和报告,以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与应急处置。
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完善公路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效益。
3.5制度为本,规范运行
抓紧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建立日常路网监测和协调管理的规范流程,以及程序化、标准化的应急处置运作机制。
逐步实现公路管理机构与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间、不同地区间路网管理和应急保障力量的联动协作与共同应对。
4.建设目标
力争利用2-3年的时间,通过完善公路网运行监测、协调管理和信息服务手段,开展相关数据资源的集成与系统建设,基本建成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部省两级路网管理平台,实现对国家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大型桥梁、长大隧道、大型互通式立交桥、收费站、治超站、服务区等重点监控目标的日常监测与监控,并集成公路交通安全信息,为路网协调管理、应急处置和出行服务提供支撑。
力争在“十二五”初期,全国所有省(区、市)能够提供出行者满意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出行信息服务,50%以上的省(区、市)能够提供较全面的国省干线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并在“十二五”末,建立较完善的路网监管、服务和应急处置体系。
5.平台体系
部级路网管理平台与省级路网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遇有公路突发事件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运行方式为应急处置提供服务,并与国务院应急平台进行信息交换和协调联动,实时接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现场图像。
省级路网管理平台除满足向部级平台提供数据、视频信号以及与公路运行有关的信息外,还应实现与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平台以及公安、气象、地震等其他部门应急平台间的信息互通与共享。
6.主要建设任务
6.1识别与确定路网运行重点监测目标
对本地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大型桥梁、长大隧道、大型互通式立交桥、收费站、治超站、服务区等重点监控目标进行摸底排查,识别重大风险源及危险点段,提出危险源日常普查和监测网络工作机制,制定警情识别、监测、分级与报告制度。
6.2规划建设路网运行监测体系
根据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管理的需求,按照满足基本需求、经济适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路网运行监测系统的布局和建设规划,并将现有的交通量检测、气象检测、视频监控、交通事件检测等设施设备资源纳入路网运行监测体系。
6.3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制定完善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联动响应、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与现有公路养护、路政、收费、交调等系统间的接口规范要求;建立完善公路数据库、交通阻断、交通流量、公路气象、视频图像、应急资源等信息的采集、更新、交换与共享机制。
6.4开发建设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
加快完善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指挥场所、移动指挥平台、计算机网络、视频会议、图像接入等支撑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具有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送与发布、综合研判、辅助决策、异地会商、路网协调、辅助调度、新闻宣传、总结评估和模拟演练等功能的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平台。
6.5完善平台保障体系建设
统一规划和设计安全保障体系,并充分利用已有设备和适用技术,合理配置安全加密、容灾备份、安全管理等设施;遵循国家或行业通信、网络、数据交换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加快制定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共享机制和管理办法。
7.功能总体要求
各级路网管理平台主要由路网管理综合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基础支撑系统、管理与应急指挥场所、移动指挥平台等组成。
平台功能总体要求如下:
7.1路网管理综合业务应用系统
7.1.1路网管理
(1)信息接报管理
包括值班、通讯录、文电公文、电话录音和传真管理;记录信息接收、汇总审核、接收续报、领导指示、信息反馈等;实现对接发信息的查询、汇总统计等功能,并生成和管理各类报表;向相关机构和人员报送经过审批的信息等。
(2)路网运行监测
通过路网运行监测设施设备,采集重点监控目标的交通流量、平均车速、车道占有率、气象状况、交通事件、施工占道、交通管制等信息,或通过人工报告交通事件信息,并基于GIS地图显示和标绘,及时发现重点监控目标运行的异常情况。
(3)路网综合管理
融合公路路政、养护、治理超限超载、通行费征收等路网管理业务数据,实现对公路网日常管理业务的综合查询和处理。
通过对多种业务数据关联性挖掘分析,从不同角度反映路网运行的综合状态。
(4)信息编审与发布
路网管理平台值班人员根据路网运行日常情况报告,按照相应的工作流程与规范,编写调度指令,并经审核后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
(5)查询与分析
基于公路数据库对公路基本属性和空间属性数据进行查询和统计,并通过对路网运行状况历史数据的挖掘分析,基于时空分布特征,建立路网服务水平、安全评价等分析主题,并能够以GIS、图表等方式予以展现。
7.1.2出行信息服务
利用出行信息服务网站、服务热线、短信、广播、电视以及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标志、服务区查询终端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出行者发布路况、气象、施工占道、交通管制等出行相关信息。
7.1.3应急管理与处置
(1)综合预测预警
具备信息获取和汇总、预测分析与报告、预警信息管理等功能。
(2)指挥调度
根据应急流程,实现情况接收、处理、综合显示、信息分发;实现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的辅助调度和部署;实现指令跟踪、执行反馈、过程监督、效果评估等功能。
(3)应急保障
实现对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物资设备、通信保障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信息管理,包括资源监控(应急资源跟踪反馈、应急资源分布、应急资源状态等),以及资源储备、配置、调度和编码管理等。
(4)新闻宣传
为主要媒体预留信息传输接口,具有现场直播的网络与办公条件。
(5)应急评估
包括应急过程再现、事件评估、统计分析、综合报告。
7.2数据库系统
数据库系统包括:
公路基础信息数据库、公路地理信息数据库、路网管理业务数据库、突发事件信息数据库、预案库、案例库和文档库等。
7.3基础支撑系统
7.3.1信息网络
主要依托现有高速公路通信专网、交通运输行业信息专网资源和公网资源统筹规划建设,满足路网管理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和传输的需要。
7.3.2应急通信
支持路网日常管理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语音、数据、视频等传输。
充分利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公网和专用通信资源,实现与各级路网管理平台间以及现场移动平台间的信息传输。
7.3.3视频会议
依托现有网络资源统筹规划建设,能够同时召开多个分组会议,会议中具有多路混音功能,能够接入计算机信号,具有混速功能、分屏显示功能,设备可以通过级联或模拟转接方式实现会议延伸。
7.3.4图像接入
依托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的现有图像监控系统接入省级路网管理平台,并按规定的格式上传部级路网管理平台,实现部省两级平台间图像资源的共享。
7.3.5数据共享与交换
各级路网管理平台应遵循统一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标准,共享和交换的数据应及时更新,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交换数据统一封装、统一表示,实现不同系统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换。
7.4管理与应急指挥场所
具备指挥、值班、会商功能。
主要建设显示系统、供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灯光照明系统、音响系统、智能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
7.5移动指挥平台
满足移动现场音视频采集、现场通信和指挥调度等应急处置需要,包括移动数据库、移动应用软件及通信设备,能够与各级交通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8.保障措施
8.1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落实路网管理平台所需的编制、职能和人员;积极协调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行业管理部门对收费公路经营企业的统筹管理;落实与公安、气象、安监、卫生、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与协作机制。
部将统一组织研究制定部与省、省与省路网管理平台间的应急联动与协调管理机制。
8.2落实建设与运营资金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筹措和落实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平台建设与运维经费。
对于新增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设施设备以及平台建设与运营维护的投入资金可在高速公路通行费中列支;对于涉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可在公路养护事业发展费中列支。
8.3制定相关标准与规范
部将统一组织制定平台建设技术要求,并将通过开展“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部省联网示范工程”建设,总结完善平台建设所需数据和视频图像采集、传输、交换、共享标准,以及与相关系统间的接口规范。
制定完善跨地区、跨部门平台间应急联动与协调管理机制,以及数据共享机制和管理办法,确保各级平台间的互联互通。
8.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路网管理平台的实际工作需要,培养熟悉公路管理、应急管理、路网运行监测设备管理、通信和网络系统管理维护、软件开发等方面人员,通过培训、交流等手段,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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