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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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的统一管理,规范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的采购、使用、保管和维修管理,保证各部门正常办公,更好地发挥计算机作用,促进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海洋大学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上海海洋大学所有IT设备的统一采购管理。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负责采购前申请和领用后的保管、使用、维修申请、报废申请等。
第二章管理细则
第四条IT设备包括计算机、计算机网络设备和计算机外围设备,及相关配件。
本制度所指IT设备包括:
1、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自助类电脑设备。
2、计算机网络设备包括存储、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路由器、交换机等。
3、计算机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摄像、扫描仪、投影仪、大屏幕显示器、不间断电源、稳压电源、万用插座、鼠标、光驱、移动硬盘、条码枪、刷卡类设备、U盘、多媒体套件等。
第五条IT设备采用随时需要、随时申请、随时采购、随时领用的方式办理。
第六条当各部门需要购置IT设备及其外围设备时,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IT设备采购申请单》,交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及校方领导审核。
IT设备的性能等技术指标须由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提出。
第七条批准后的《IT设备采购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部门、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财务管理部各执一份。
第八条涉及重大IT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IT设备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第九条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IT设备的催货、供货跟踪、到货确认、入库协调、借款和采购报销工作。
如IT设备涉及安装、调试、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售后服务的,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应负责上述售后服务工作的协调和安排工作,做好硬件的验收工作,确保IT设备系统的可行性。
第十条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根据批准后的《IT设备采购申请单》和《IT设备领用申请单》办理入库、库存管理和领用发放手续。
第十一条IT设备采购后所附带的原始技术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统一由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保存,以利于日后维护与维修。
第十二条申请部门需要领用所采购的IT设备时,由申请部门填写《IT设备领用申请单》,报本部门主任审批、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后,凭批准后的《IT设备领用申请单》到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三条对于新采购需要安装、调试的或体积较大的IT设备,可以将货物直接交付申请部门,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在通知申请部门到货时,应同时办理出入库手续;同时由申请部门填写并办理《IT设备领用申请单》的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应建立学校各部门IT设备台帐,填写《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台帐》,详细登记各部门各项IT设备的名称、数量、配置和购置时间等。
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IT设备台帐,填写《部门IT设备台帐》。
第十五条如IT设备属于固定资产的,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应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登记和挂牌工作,为每一台IT设备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卡片,并报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各使用部门各一套。
第十六条未经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调拨IT设备。
如IT设备发生部门之间移动或调拨时,移出部门应填写《IT设备移动记录》,经本部门主任和移入部门主任审批、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复核、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后,方可移动IT设备。
否则由此造成财产不符的追究移出部门的责任。
第十七条批准后设备移动产生的《IT设备移动记录》一式三份,移出部门、移入部门、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如移动或调拨的IT设备属于固定资产,发生部门之间移动后,IT设备的固定资产档案卡片也同时随同IT设备由移出部门移交移入部门。
移出部门、移入部门、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应相应调整本人管理的《部门IT设备台帐》、《IT设备台帐》和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固定资产台帐。
第十九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IT设备。
否则造成配置不符或设备损坏等后果由拆卸人承担,同时按本制度规定给予处罚。
确需拆卸IT设备时,须有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安排进行拆卸,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IT设备。
第二十条各部门使用人应按操作规范要求使用IT设备,注意用电安全,爱护IT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如发生IT设备及其配件丢失、违规操作或人为损坏发生损失的,由使用人负责按价赔偿或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第二十一条当各部门因为维修需要借用IT设备时,由借用部门向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申请,由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
在借用过程中由于借用部门操作不当造成设备的损坏,由借用部门负责按价赔偿或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第二十二条借用设备需及时归还,不得无故拖延使用,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有权回收设备。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本部门的IT设备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IT设备的外观保洁、保养和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指定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所管IT设备的状况,保持设备的清洁、整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十五条IT设备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
严禁在计算机旁存放易燃品、易爆品、腐蚀品和强磁性物品。
严禁在计算机键盘附近放置水杯、食物,防止异物掉入键盘。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指定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
发现病毒或发生故障时,使用者应及时与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但设备使用人首先确保对数据、信息自行备份。
第二十七条当IT设备无法自行维修时,如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时,由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直接与供应商联系维修事宜。
外请人员对IT设备进行维修时,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指派人员陪同,若的确需要将含有上海海洋大学敏感信息设备送至上海海洋大学以外的地方进行维修,需要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如产生维修费用需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审批,经信息备份与清除处理后方可将设备带出上海海洋大学。
第二十八条当IT设备无法自行维修且设备已过保修期需要报请外修时,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要及时查明原因,由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设备管理人员填写《IT设备维修申请单》,提出故障原因,提交到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主管审批。
第二十九条如IT设备经鉴定无法维修,或修理费用相当于或超过购置相同或相似规格的新产品时,对无法维修的IT设备作报废处理,未到报废期限的设备,经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批准后做待报废处理,设备由使用部门妥善保管。
第三十条当IT设备需要报废时,由申请报废的部门填写《IT设备报废申请单》,先报部门主任初审,经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技术审核后交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主管领导复核。
第三十一条批准后的《IT设备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申请部门、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和财务管理处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申请部门凭批准后的《IT设备报废申请单》将报废设备交由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进行信息资源回收处理,含有机密信息的存储介质需要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进行销毁,避免信息泄露。
处理完毕后的IT报废设备交由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退库手续和报废处理。
第三十三条计算机主机的放置必须与音箱、打印机等设备保持适当距离,以防止信号相互干扰及过热现象。
第三十四条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必须放置在干燥、通风凉爽、避免阳光直晒的地方,以防止潮湿引起电路短路。
第三十五条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清洁除尘工作,以保持其干净清洁。
第三十六条开机时应该先给外部设备加电,然后才给主机加电。
第三十七条在电脑运行过程中,机器的各种设备不得随便移动,严禁带电插拔各种接口卡(USB接口除外),严禁带电装卸外部设备和主机之间的信号电缆。
如有上述动作,则必须关机断开电源进行操作。
第三十八条不得频繁开关机。
关机后如果需要重新启动设备,则应该在关闭计算机主机后等待10秒钟以上后重新开机。
第三十九条计算机病毒防治。
计算机病毒一般通过数据交换的途径传播,尤其盗版软件与网络是病毒传播的重要途径。
因此,计算机的防病毒应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统一防病毒软件进行查杀。
2、定期进行更新病毒库。
3、不得使用未经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批准的软件。
4、避免与可能有病毒的计算机交换数据
5、不打开未知邮件,计算机出现提示时应看清内容、弄清原因再确认
第四十条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当及时清除;无法清除的,应当及时通知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并采取断网等隔离措施,防止再次对有毒数据进行访问。
第四十一条定期对计算机重要数据进行备份,防止因计算机故障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第四十二条严禁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
第四十三条严禁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非法盗版软件,凡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非法盗版软件造成版权问题的,属于个人侵权问题,与公司无关。
第四十四条严禁随意对单位计算机软件或其它数据进行更改、删除、卸载。
第三章附件
附1:
IT设备台账(按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现有格式执行)
附2:
IT设备采购申请单
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采购申请表
申请人
申请部门
联系电话
邮箱
采购说明
用途
型号
数量
报价
其它
申请部门领导意见
年月日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领导意见
年月日
校办领导意见
年月日
附3:
IT设备领用申请单
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领用申请表
领用人
领用部门
电话
邮箱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领用人签字
年月日
领用部门领导意见
年月日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领导意见
年月日
校办领导意见
年月日
附4:
IT设备维修申请单
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维修申请单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故障现象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领导审批
年月日
校办领导审批
年月日
附5:
IT设备报废申请单
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报废申请单
申请人
申请部门
联系电话
邮箱
报废设备
型号
数量
报废原因
申请部门领导意见
年月日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领导意见
年月日
校办领导意见
年月日
附6:
IT设备移动申请单
上海海洋大学IT设备移动申请单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移出部门领导意见
年月日
移入部门领导意见
年月日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领导意见
年月日
校办领导意见
年月日
附7:
设备线路的维护记录
上海海洋大学设备线路维护记录
维护对象
维护内容
维护人员
日期
附8:
设备带离审批记录
上海海洋大学设备带离审批记录(用现有的外修单)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带出原因
带出人员:
年月日
部门领导审批
年月日
现代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领导审批
年月日
校办领导审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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