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河道整治工程监理规划secre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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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河道整治工程监理规划secre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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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河道整治工程监理规划secret
1总则
根据监理合同确定的监理范围,为规范监理工作,有序开展标准化监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等,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编制本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1.1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xx市xx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县项目监理部开展工作的依据,监理部全体成员在监理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1.2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1.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市xx县xx镇,xx镇位于xx市xxxx自治县东南部,距县城16公里,东接中平乡,西邻xx镇,南与xx、xx镇接壤,北连xx乡。
国道319线、省道304线和xx河横贯全镇,东距xx省花垣县城62公里,南距xx省松桃县城44公里,xx铁路穿越西部镇域,交通便利。
境内平均海拔387米,平均温度17℃,年降雨量1500毫米,xx河横穿全镇,水量充沛,无霜期300天以上。
全镇幅员面积37.72平方公里,xx、xx、xx、xx、xx、xx6个村(居)委会,35个村民小组,耕地9121亩,境内物产资源丰富,是全县水泥建材生产基地。
本工程治理河段长度为2.54km,工程起点位于大沙滂(水泥厂大桥上游约140m)、工程终点位于xx二中下游约200m位置,设计岸线长4337m,其中左岸护岸长度1897m,右岸护岸长度2440m。
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和保护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布置型式,其中:
格宾镇脚+格宾护垫护坡段长为1788m;顶部增设防浪墙段长为1280m;达到防洪高程自然护坡段长为951m;河道疏浚段总长约1235m;已成桥梁段长为39m。
河道内的障碍物、淤积的泥沙以及污染物,造成了河道行洪断面的减少,给防洪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而且破坏河道的自然生态环境。
通过河道疏浚的措施既可以增加过水断面,保证行洪安全,还可以净化水质、美化环境。
根据实际地形情况,在梅石左0+133.220~梅石左0+141.380、梅石右0+704.670~梅石右0+777.210、梅石右0+784.410~梅石右0+983.000段三段共279m工程布置采取单一河道疏浚措施,不仅如此,在工程河段沿程其他布置型式段内也参插进行了一些河道疏浚措施,采取河道疏浚措施河段总长约1235m;经统计,本方案河道疏浚的总工程量约10944m3。
工程河段内根据地形布置下河梯道共12处,采用C20砼浇筑,梯道宽为6m。
同时工程河段内布置有3处排洪箱涵,桩号分别为:
梅石左1+869.260、梅石右1+382.300、梅石右1+988.730;箱涵洞身采用C30钢筋砼浇筑。
本工程由xxxx自治县xx大灌区管理处负责筹建和管理,工程建设后使岸线变得平滑顺畅,岸坡稳固牢靠,对固化岸坡、稳定河势有积极作用,大大提高了场镇及农田的防洪标准,将有效地保护xx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对改善和美化场镇周边环境、提升场镇形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1.2.2工程任务
本工程以城镇防洪为主,兼有岸坡治理、水土保持和美化城市环境等综合效益。
1.2.3工程建设规模
1.2.3.1防洪标准
本工程防护对象为xx县xx镇,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
1.2.3.2堤线、堤距及堤顶高程
堤线基本沿原河槽布置。
基本堤距42m。
堤顶高程为370.16~374.91m。
1.2.3.3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防洪护岸总长3.068km,其中:
格宾镇脚+格宾护垫护坡长1.788km,已建挡墙顶增设防浪墙段长1.280km;新建下河梯道12处;新建排洪箱涵3座;河道疏浚1.274km。
1.2.4水文、地质
1.2.4.1水文
设计流域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气候受西风带天气系统和太平洋副高的影响,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的特点。
根据设计流域内距工程河段最近的xx气象站1967~2007年实测资料统计:
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340.5mm。
降水年内分配不均,多集中在4月~10月,其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2%。
4月~10月均会出现暴雨,夏季暴雨尤多。
多年平均气温16.5℃,极端最高气温39.6℃,月平均最高气温27.6℃,月平均最低气温为5.0℃,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4m/s。
1.2.4.1地质
xx防洪堤位于蛮子要—水井湾向斜中段北端倾伏部位,区域地质构造稳定,相应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
。
该向斜在xx、xx两地受花垣—xx司张扭性断裂与xx张扭性断裂破坏,将向斜分为三段。
向斜核部为二迭系下统地层,两翼由泥盆系~寒武系地层组成。
向斜中段堤防所在地岩层产状上游倾向12°,倾角52°;中游倾向41~63°,倾角37~40°;下游倾向74°,倾角44°,穿过花垣—xx司张扭性断裂后岩层倾向76°,倾角48°。
1.2.5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1.2.5.1工程等级
本防洪护岸工程等级确定为5级,符合《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98有关规定。
1.2.5.2堤型
梅石左1+261.20~梅石左1+896.36、梅石右1+288.14~梅石右2+440.35两段,采用“格宾镇脚+斜坡格宾护垫护岸”堤型。
其余段分别采取保持天然岸坡或保持已建挡墙岸坡或在已建挡墙顶部增设防浪墙岸坡处理方式处理。
1.2.5.3工程总体布置
工程河段堤线总长4336.71m(左岸长1896.36m,右岸长2440.35m),其中天然岸坡段长951.06m,已建浆砌石挡墙段长318.13m,在已建浆砌石挡墙顶部加防浪墙段长1280.15m,新建格宾镇脚+斜坡格宾护垫护岸段长1787.37m。
具体布置如下:
左岸0+000~0+120.66、0+141.38~0+753.26和右岸0+000~0+127.7、0+589.9~0+704.67、0+983.0~1+288.12共五段,为已建浆砌石挡墙,不满足防洪要求,采用在挡墙顶部加防浪墙。
左岸0+120.66~0+133.22、0+824.85~0+831.92和右岸0+145.65~0+157.66、0+704.67~0+983.0共四段,为已建浆砌石挡墙;0+133.22~0+141.38为土质岸坡;挡墙或岸坡均稳定且防洪达标,保持现状不变。
左岸0+753.26~0+824.85、0+831.92~1+261.2和右岸0+127.7~0+145.65、0+157.66~0+589.9共四段,为岩质岸坡且防洪达标,保持天然岸坡。
左岸1+261.2~1+896.36和右岸1+288.14~2+440.35共两段,采用格宾镇脚+斜坡格宾护垫护岸;在新建护岸工程段沿堤线约200m长度设下河梯道。
在左岸1+869.26m(2#)和右岸1+382.30(1#)、1+988.73(3#)各新建穿堤排水箱涵1座。
对0+000~1+274河段河道进行疏浚。
1.2.6堤防工程设计
1.2.6.1护岸工程
护顶措施:
堤顶宽度为3m,采用青石板步道砖护顶。
护岸结构:
格宾镇脚+斜坡格宾护垫护岸:
堤体用砂卵石填筑,迎水面坡比为1:
2.0,采用0.20m厚碎石+0.3m厚格宾护垫复土植草护坡;在高程368~365.77m(左岸)、367.46~366m(右岸)设马道,宽2m,采用C15混凝土预制块护面,马道下为格宾镇脚,高1m,基础置于砂砾层上,埋深1m,镇脚前设干砌块石护脚。
原砌石挡墙顶部增设防浪墙:
在原浆砌石挡墙墙顶加设C20混凝土防浪墙,墙高0.2~1.1m。
1.2.6.2穿堤排水建筑物。
1#、2#和3#穿堤排水箱涵10年一遇洪水流量分别为28.1m3/s、75.5m3/s和11.6m3/s;箱涵均沿原冲沟布置,长度分别为25m、25m和27m,计算净空尺寸分别为3×3m、3.5×3.5m和2×2m,为0.4m~0.5m厚C30钢筋混凝土结构;箱涵进口设八字形翼墙与两岸坡连接,出口设浆砌条石护坦防冲。
箱涵基础为基岩时,箱涵直接置于基岩上;为覆盖层时,开挖至密实层后采用砂岩块石换填,并设0.1m厚C20混凝土垫层。
1.2.6.3河道疏浚工程
对治理河段上游河道内生活垃圾、建筑弃渣及淤积滩地进行疏浚,疏浚深度0.5~1.5m,疏浚长度1274m。
疏浚时需保证两岸岸坡及已有建筑物安全。
1.2.6.4下河梯道
共设下河梯道12处,梯道宽6m,采用C20混凝土浇筑。
1.2.7工期要求
工程计划2012年11月8日开工,2012年12月30日完成全部合同工程,场地清理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
1.3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1.3.1工期:
2012年12月30日完成全部合同工程,其中:
1#、2#和3#穿堤排水箱涵工程内容在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
1.3.2质量:
全部工程达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合格”等级。
1.3.3工程投资控制:
按发包方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内容,力争招标项目控制在中标价内。
在整个施工期内,避免大的合同索赔事件发生,在确保设计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节省投资。
1.3.4工程安全目标:
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无安全生产事故。
1.4工程项目组织
1.4.1建设单位
xxxx自治县xx大灌区管理处
1.4.2设计单位
xx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
1.4.3施工单位
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4监理单位
xx市xx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
1.4.5质量监督单位
xx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1.5监理与建设各方关系
1.5.1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受xx市xx县水利局的委托,依据建设单位受权,按照监理合同,监理部对本工程项目进行监理,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1.5.2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和文件进行检查,组织设计交底,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1.5.3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依据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在建设单位受权范围内指导、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职责和义务,维护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维护业主和国家利益的目的。
1.6监理依据
1.6.1国家、行业的有关建设法律、法令、法规。
1.6.2xxxx自治县xx大灌区管理处与xx市xx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
1.6.3xxxx自治县xx大灌区管理处与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
1.6.4批准的设计文件
1.6.5施工(试验)技术规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1.7监理范围和内容
1.7.1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
xx市xx县xx河xx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
监理人的监理服务时间为:
总服务期为90天。
1.7.2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内容:
对上述监理范围的工程实施至工程完工及缺陷责任期结束、竣工验收各阶段全面的监控,控制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及安全。
对合同、信息、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内外协调,确保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完善监理档案。
建立完整的监理手段,包括审查工程计划和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施工;审查技术变更,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保障体系,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的采购和配件质量,正确履行质量的认证和否决权、认定工程数量,验收工程,审查工程价款,签发付款凭证,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处理质量事故,提交验收报告。
1.7.2.1设计方面
1.7.2.1.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1.7.2.1.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1.7.2.1.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1.7.2.1.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1.7.2.1.5其他相关业务。
1.7.2.2采购方面
1.7.2.2.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1.7.2.2.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1.7.2.2.3其他相关业务。
1.7.2.3施工方面
1.7.2.3.1协助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1.7.2.3.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1.7.2.3.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1.7.2.3.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1.7.2.3.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1.7.2.3.6进度控制。
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
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
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1.7.2.3.7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杳,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1.7.2.3.8资金控制。
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1.7.2.3.9施工安全控制。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7.2.3.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7.2.3.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7.2.3.12档案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7.2.3.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7.2.3.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
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7.2.3.15其他相关工作。
1.8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权限
1.8.1在工地现场成立xx市xx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xx县项目监理部,为保证现场监理工作优质高效地开展,现场监理机构将配备1台电动车做交通工具,以满足工作和生活需要。
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将采用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以适应本工程任务紧、工程较集中、涉及专业多的特点,并充分发挥本监理部各方面的优势。
1.8.2组成人员及专业配备
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投入的监理人员包括: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水工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投入总人数为4人。
1.8.3总监理工程师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各项:
1.8.3.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并进行全面校核,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1.8.3.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1.8.3.3对项目工程师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1.8.3.4根据业主的授权,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1.8.3.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1.8.3.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1.8.3.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1.8.3.8审核开工申请报告,根据业主的授权发布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1.8.3.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8.3.10根据业主的授权,确定合同变更,发布变更指令;根据业主的授权,做出索赔评价的监理工程师决定,确定延长工期,或指令承包人赶工或加速,确定加速或赶工费用。
1.8.3.11根据业主的授权,主持现场例会和工程协调会议,协调和解决合同工程施工的干扰问题;根据业主的授权,决定合同争议事项或处理违约事件。
1.8.3.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8.3.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8.3.14组织或协调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8.3.15批准工程竣工资料,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8.3.16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1.8.4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1.8.4.1组织编写并校核相关工作的监理工作规程和监理细则;
1.8.4.2负责所管项目的施工现场的总体协调管理;
1.8.4.3主持召开所管项目的现场会议,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8.4.4对所监督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最终确认和评价;
1.8.4.5安排、指导、检查和督促现场监理员的工作;
1.8.4.6对工序、材料、测量、现场试验的检查验收结论进行最后确认;
1.8.4.7审查并签署现场计量单;
1.8.4.8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签发现场指令或违规整改通知;
1.8.4.9起草并校核与现场施工的监督管理有关的文函,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安排,组织编写和校核为合同工程的竣工验收或安全鉴定提交的监理工作报告的相关章节。
1.8.5现场监理员
1.8.5.1认真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细则,掌握本专业的施工方法和工艺以及监督检查要点,并对各项施工活动进行及时的记录,填写建设监理日志;
1.8.5.2进行施工过程的巡视检查,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口头纠正承包人的违规违章行为;
1.8.5.3对一般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确认;
1.8.5.4对重要的工序、隐蔽工程和现场试验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工程师汇报检查情况;
1.8.5.5监督承建单位对材料和设备进行的抽样试验;
1.8.5.6及时编写一周施工情况报告报送项目监理工程师:
1.8.5.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它监理工程师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1.8.6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8.6.1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1.8.6.2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1.8.6.3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8.6.4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1.8.6.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1.8.6.6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8.6.7结清监理费用。
1.8.6.8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8.6.9向建设单位移交其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备。
1.9监理主要工作方法
1.9.1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9.2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1.9.3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1.9.4巡视检验。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1.9.5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1.9.6平行送检。
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验,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1.9.7协调。
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调解。
1.10监理主要工作制度
1.10.1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1.10.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报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1.10.3技术交底制度。
1.10.4图纸审查及签发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1.10.5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1.10.6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制度。
1.10.7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认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1.10.8监理部管理制度。
1.10.9会议制度。
监理机构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10.9.1第一次工地会议。
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1.10.9.2监理例会。
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1.10.9.3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机构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1.10.9.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1.10.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10.11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监理机构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1.10.12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1.11监理人员守则
1.11.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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