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暂需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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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机安全操作规程暂需修改
1 总 则
1.1 为统一架桥机架梁的技术要求、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优质地实施,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用悬臂式架桥机、单梁式架桥机、双梁式架桥机和铺架机架梁施工作业。
1.3 按本规程所架设的梁,除特别指明外,均为成品梁,即预制的钢筋混凝土梁或预应力混凝土梁。
1.4 架梁工作人员应熟悉架桥机的结构、性能、操作规程和机电设备状况,结合设计文件和桥梁结构特性,确定合理的方案和周密的组织,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作业。
1.5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架梁:
1 架桥机卷扬和走行系统的制动设备、机身稳定设备失灵,或架桥机杆件、吊具及设备有损坏未彻底修复时。
2 架梁人员未经培训,或架梁人员之间分工不明确,指挥不统—、信号不一致时。
3 气候恶劣(大风、大雾、大雨、大雪等)妨碍嘹望操作,或夜间照明不足,影响安全作,业时。
4 桥头路基或线路未按本规程进行处理时。
5 架梁通过临时性桥梁未经检算又未采取措施不能确保安全时。
6 架设新型梁,或在特殊的墩台、桥梁上架梁,无明确要求,又未经检算时。
7 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梁表面受到损伤又未整修完好时。
1.6 铁路架桥机架梁,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桥头作业
2.1 架梁岔线
架梁岔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臂式架桥机架梁时,除有较近的站线、岔线可资利用或采用桥头卸梁方式喂梁外,应设置架梁岔线。
2 单梁式或双梁式架桥机可不设架梁岔线。
3 铺轨架梁工程量很大或桥群地段铺轨架梁机械交替作业频繁时,宜在适当地点设置交会铺轨架梁列车的临时岔线。
2.1.2 架梁岔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岔地点应靠近桥头,距桥台尾的距离应大于喂梁列车长度与拨道架梁时的拨移长度。
受地形条件限制需要后移时,不宜超过300m。
2 岔线有效长度不应小于装一片成品梁的平车总长,另加机车或轨道车的长度。
3 岔线与正线的线间距不得小于4.5m;困难情况下可减至4.2m,小于4.2m时必须设人防护。
4 在曲线上出岔时,应设在曲线外侧,线间距应保持5m以上。
当设在曲线内侧时,曲线半径应在500m以上,道岔前后应适当取直。
5 岔线坡度宜在6%及以下,最大不得大于10%o。
特殊情况应以计算确定,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6 架梁岔线宜选用向桥头出岔的顺开岔,但也可视地形条件选用逆桥头方向出岔的倒开岔。
当梁孔数较多,桥头距车站较远时,宜选用两端与正线接通的贯通式岔线。
2.1.3 架梁岔线的修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利用桥头附近的平地或平缓坡地修建,有困难时,可采用加宽正线路基的办法解决。
2 需在路堑内修建岔线时,可临时利用侧沟土台等空地,并适当拨移正线线路以满足线间距需要。
3 岔线土方应与正线路基一同施工。
4 岔线应有排水设施。
2.1.4岔线道岔不得小于9号。
扳动道岔宜用转辙器。
2.1.5架梁岔线的轨道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梁岔线:
钢轨不得小于38k8/m,配件齐全;枕木每千米不得少于1440根;枕下至少应有10cm厚的道碴。
2 需要吊梁通过的岔线:
钢轨不得小于43kg/m;配件齐全;枕木每千米不得少于1600根;枕下至少应有20cm厚的道碴。
3 岔线经过压道加固后,方可通行。
4 道岔下部的道碴应充分捣固。
5 其他岔线应达到Ⅲ级铁路标准。
4.2 压 道
2.2.1 架梁使用的压道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机压道时,其轴重应不小于190kN的机车。
超重车压道日L其轴重不应小于架梁时计算最大轴重的1.1倍。
2 当采用悬臂式架桥机架梁时,必须使用超重车压道。
3 当采用其他类型架桥机架梁时,可用单机压道。
当路基质量严重不良,宜用超重车压道。
4 严禁使用已组装的架桥机压道。
5 超重车宜使用E轴普通平车作为承载车辆。
2.2.2 压道前应详细了解路基的施工资料、填筑情况和填筑后的沉落情况。
2.2.3 压道范围、速度和次数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道范围:
前方压上桥台1m,后方压到大轴重最远停留处以远50m。
采取拨道架梁时,除正线外应拨到计算拨道量一处压道。
所有大轴重通过或停留地段均应压到。
2 压道速度:
可取1~3km/h,最大不得超过5km/h。
对大轴重经常停留地段、桥台尾与线路衔接处和个别有疑问的薄弱处所,应放慢速度或较长时间地停在该处任其沉落。
3 压道次数:
压到无显著下沉,最后三个往返的轨道左右偏差不得大于2mm,总下沉量不得大于5mm。
压道不得少于三个往返。
4 压道时应有养路人员配合整道,认真捣固。
比较松软的路基,在变形地段应起道捣实后再压。
压道后或架梁过程中,当遇大雨或长期阴雨浸泡路基,或压道后很长时间未架梁及架梁的间隔时间很长,或经过线路大抬道等情况,均应重新压道。
2.2.4 压道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道尺和水平仪等观测线路下沉情况,作为采取措施的依据。
2 应检查线路四周有无裂缝、下陷、边坡外坍或凸出、基底滑动和出水冒浆等现象。
初始压道表面较好的路基,还应检查表面是否结有硬壳或受到冰冻的影响。
3 对填筑在水塘上或有滑动可能的斜面上的路基,以及有橡皮土或翻浆冒泥现象的路基,应避免使用悬臂式架桥机,否则必须检算路基稳定性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 有关的线下施工单位应派施工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与铺架单位一道进行压道观察,对压道时路基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4.3 桥头线路加固
2.3.1 架桥机的大轴重作用地段和桥头正线的轨道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床厚不得小于25cm(枕下至少应有15cm厚的道碴)。
2 道床顶面宽不得小于350cm,并应在拨道范围内适当加停量轨距、水平、方向等应符合线路养护作业标准。
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2.3.2线路加固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道加固:
临时增加铁垫板、轨撑、轨距拉杆道钉和
2 单穿加固:
每个枕木空加穿枕木1根。
3 对穿加固:
每个枕木空对穿枕木2根。
4 特别加固:
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一种方式,但所用人字枕木或扣轨等均应与桥台尾搭接。
1)路基面密排人字枕木一层;
2)密排人字枕木后再加扣轨束3~5组;
3)在路基面或枕木垛上支托扣轨梁;
4)专门设计的承托结构。
2.3.3 选择线路加固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轨道类型为轻型或旧杂轨铺设的次要线路时,当架桥机轴重在400kN以上,应在全部走行地段采取单穿加固;未铺设垫板或道钉数量较少的线路应采取轨道加固;曲线半径在300m以下的线路尚应加钉下股护轨防止脱轨。
2 大轴重停留地段应采取对穿加固。
3 大轴重非停留地段的重型或次重型线路,经过压道已稳定时,道床厚在30cm以上可免予加固,否则应采取单穿加固。
4 经压道后尚不能达到完全稳定的路基,当使用单梁式或双梁式架桥机时,可采取单穿加固,当使用悬臂式架桥机时应采取特别加固。
5 跨过有水流浸润或其他有可能塌陷的地段以及在桥台尾与路基衔接地段,当施工时未分层夯实,又未砌筑锥体护坡时,应采取特别加固。
6 为减少单梁式或双梁式架桥机运行和起动时的线路阻力,避免自行式架桥机的走行机械受到损伤,可在个别地段采取单穿或对穿加固。
7 半填半挖地段路基软硬不匀,使用悬臂式架桥机时应采取特别加固。
2.3.4 线路加固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固枕木应在线路轨枕捣实后方可加穿。
2 所有加固枕木应保持水平,与钢轨间的间隙应用小手锤轻敲木垫片填实。
3 拨道时,应将木垫片暂时退出后再行拨动。
3架梁作业
3.1 顶 梁
3.1.1 顶梁过程中严禁发生下列事故:
1 起顶过程中梁偏歪或翻倒。
2 梁在千斤顶或砂箱顶面突然滑动。
3 混凝土梁被顶裂,钢梁被顶出凹痕。
4 千斤顶底部的支托结构受压损坏。
3.1.2 成品梁的施顶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梗纵向:
施顶中心至梁端的距离不得小于支座中心至梁端的距离,并不应大于设计允许的悬出长度。
2 梁梗横向:
两个同类型的千斤顶应在梁重心线两边等距离支放,千斤顶头部外缘距离梁梗混凝土外缘应保持100mm以上的距离。
3 低高度梁如顶道碴槽板,应按设计支顶位置和应力分布长度加以控制,距梁端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00mm。
4 除设计允许者外,横隔板处不应施顶。
3.1.3 钢梁施顶位置应在支座处、钢板梁加劲角钢下的翼缘盖板中心处、桁梁主节点下面或专门设置的施顶横梁或牛腿处。
不应直接顶在薄钢板板面、盖板边缘和角钢边缘等薄弱处所。
3.1.4 选用顶梁千斤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液压千斤顶。
当起落量较大时,也可用螺旋千斤顶。
2 标记载质量宜选在实际受载量的1.5倍以上。
3 梁每端应选用两个同类型的千斤顶同步起顶。
4 千斤顶应经过检查。
5 液压千斤顶使用的油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保持清洁。
6 落梁砂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所用砂子应筛去石 子并烘干,砂子不应装得过多过满,铁芯应放正、校平,不可偏斜,并严禁压在砂箱边缘上。
3.1.5 千斤顶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头部应垫有扩大传力面积的支垫(如硬木块、钢板等)。
混凝土与钢板、钢板与钢板之间以及砂箱顶面均应放置木片或麻 袋片。
2 千斤顶底座应放在可靠的基础上。
当为土质地面时应整 平夯实,上面密排枕木,并加垫厚度不小于16mm的钢板。
3 千斤顶安放在平车上时,应放在平车纵向中心线附近, 甩短轨或枕木垫底,上加钢板分布荷载,并应将侧梁下部垫实。
4 安放在有斜坡的混凝土表面上时,应用硬质木板或钢板 将斜坡垫平垫实,再安放千斤顶。
5 当梁底与墩台顶帽间的净空较小,不便安放千斤顶或砂 箱,设计图又未提出顶梁方法时,可在墩台上预留放顶凹槽或托 架,架梁后再恢复原设计式样。
3.1.6 千斤顶或砂箱顶落梁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顶落梁必须两端交替进行,严禁同时起落。
两端高差不宜过大、未施顶一端的全部重量应落在稳固的支垫结构上。
砂箱落梁应两端同时均匀下落,梁不应出现倾斜。
同端两千斤顶—F落 应同步,严禁用交替下落的方法调整横向位置。
2 顶落梁时应设置保险枕木垛,紧随梁起落加高或降低, 并用木板,木楔等调整间隙,梁底与垛顶间应保持不超过50mm的距离。
中途停止工作时,应将空隙用木楔打紧。
使用千斤顶顶梁安放支座时,顶起后应立即塞入支座。
严禁长期用千斤顶支承梁体。
3 T形成品梁或其他梁底窄、重心高的梁,应在不施顶的一端用木撑支护或有其他防护措施。
4 如发现起顶困难,应查找原因,不应接长手把或增加人力强压。
5 安全栓外露的千斤顶的前面,不应站人或抛掷工具。
3.2 捆 梁
3.2.1 捆梁过程中不应发生下列事故:
1 捆梁位骨和方式不符合要求,起吊时使梁体受损或产生 裂纹;卷扬机受力不正常,部分卷扬机超载。
2 梁受挤压发生局部破损或变形;千斤绳突然滑动、部分钢丝被轧断。
3 抛落千斤绳或工具材料滑落时,打伤梁下工作人员。
3.2.2 捆梁位霞应符合本规程第3.1.2条中对纵向限制的规定。
3.2.3 捆梁千斤绳应采用6X(37)型、6X37型或6X61型交互捻制的钢丝绳。
安全系数不得小10。
为适应各种类型的梁,应备有几种不同的千斤绳供选用,捆梁时应保持千斤绳每次均向同—方向弯折,避免受反复应力千斤绳与梁底面转角接触处必须安放护梁铁瓦。
千斤绳与混凝土面接触处应垫木板防护。
3.2.4 捆梁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千斤绳不应误用。
各股千斤绳应受力均匀,不应有绞花和两股互压现象。
2 护梁铁瓦及其他支榔物应在受力时进行调整,使其支垫牢实,不致小途脱落,
3 于斤绳必须可靠地足挂在吊钩或铁扁担上, 有保险销日寸应插好。
4 当发现千斤绳有扭结、变形、断丝和锈蚀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折减使用或报废。
5 受过超载的钢丝绳,应通过破断拉力试验鉴定后方可降级使用,否则不应再度使用。
3.2.5 捆梁时,不应强力推动铁扁担就位挂千斤绳。
3.2.6 吊梁应采用与梁型配套的专用吊具。
3.3 吊 梁
3.3.1 吊梁过程中不应发生下列事故:
1 卷扬系统制动失灵,梁向一端或一侧不停下落或向下坡 方向不停溜动。
2 滑轮无防止跳槽装置,钢丝绳发生跳槽后梁仍继续下落或提升;滑车组上升超过最大限度,导致部件被轧伤或钢丝绳被绞断。
3 起落梁时左右侧或前后端高差过大,造成梁体混凝:
上应力过大而出现裂缝;梁上配件或道碴下落;吊具或铁扁担被扭坏,并使各台卷扬机受力不正常。
4 钢丝绳在卷筒上混缠,或钢丝绳固定端突然松脱。
5 第二片梁下落时撞伤或碰动第一片梁。
6 两端交替起吊时,梁的一端起落过猛引起另一端支垫失稳。
3.3.2 卷扬用的起重钢丝绳应采用6X(37)型、6X37型或6X61型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
卷筒与引导钢丝绳进入卷筒的转向滑车之间的距离不宜过短。
因距离过短不能自行排绳时,应设置排绳器,否则应有专人协助排绳。
卷扬系统中所有易发生跳槽处,均应设置防止跳槽的装置。
卷扬机钢丝绳放出到最大限度时,卷筒上必须留有3圈钢丝绳。
3.3,3 吊梁用卷扬设备必须在完全正常状态下使用。
3.3.4 吊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持左右两侧卷扬机升降速度一致,受力正常。
同时应检查钢丝绳有无跳槽和护梁铁瓦有无窜动脱落情况。
2 梁体吊离支承面20—‘30mm时,应暂停起吊,对各重要受力部位和关键处所进行观察,确认一切正常后方能继续起吊。
3 梁在起落过程中应保持水平。
横向倾斜最大不得超过2%;纵向倾斜亦不宜过大。
4 出梁时,梁的前后端下落落差不得大于500mm,严禁梁的尾端碰擦机臂。
5 单梁式或双梁式架桥机偏吊时,应调节几台卷扬机的升降量,严禁出现只有部分卷扬机受力现象。
6 起重钢丝绳在起升过程中,梁被障碍物卡住或受其他外力猛烈冲击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钢丝绳有无异常。
当有损坏,必须更换。
3.3.5 落梁就位时严禁无约束地横向顶、拉。
3.4 拨道对位
3.4.1 拨道对位时不应发生下列问题:
1 由于线路拨道使梁或桥台托盘受到过大偏载而产生裂纹或受到内伤。
2 前后轮组的拨道量不适当,梁落不到需要的位置;架桥机前端或后端在吊梁走行时受到阻挡(如信号机、隧道洞门等);侵入邻线限界。
3 拨道后线路不圆顺,曲线半径过小,缺少线路加强设备等,以致发生掉道、挤钉等现象。
3.4.2 拨道对位可采取单面拨道法或交叉拨道法。
在梁上拨道时,拨道量必须控制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各种梁跨吊梁通过及拨道量计算见本规程附录Jo当设计允许的拨道量不能满足对位落梁的需要时,可适当选择拨道曲线形状,调整前后轮组的拨道量,并按设计有关规定进行检算。
当检算不能达到所需的拨道量时,应采取其他的架梁措施,不应强行拨移。
3.4.3 计算拨道量时,可采用叠加法。
3.4.4 线路拨道后应有良好的平面条件,必要时应提出平面设计。
拨道曲线长度宜取60~70m。
实际拨道量与计算拨道量的最大误差不得超过101Tim。
拨道后曲线半径不宜小于250m,条件困难时不得小于200m。
线路拨道后应按规定捣固密实。
半径很小时应采用弦线法校正。
曲线轨距一般按正线原状铺设,不另加宽;当半径很小并有机车通过时仍应按规定加宽。
半径200m的曲线应在外轨加设轨撑。
拨道前应算出曲线起迄点和中点位置,并在线路上作出相应标记。
3.4.5 曲线上拨道可采用简易方法在现场直接测定。
3.5 移 梁
3.5.1 机上移梁应注意下列事项:
1 移梁前应重新检查零号柱和架桥机主机前支腿支垫情况,移梁时观察墩顶支垫处变化情况。
2 机上移梁不到位,需要少量斜拉时,宜选择低位进行,斜拉距离不得超过400mm,斜拉所用手拉葫芦起质量不得小于5t。
3 机上移梁就位前,应检查捆梁千斤绳抽取难易程度。
3.5.2墩顶移梁不应发生下列情况:
1 梁在落放或移动过程中翻倒。
2 移梁设备破损,滑道下沉,引起梁倾斜或溜动。
3 梁保护层及墩台帽边缘受压破裂。
4 移梁时方向掌握不好,造成就位困难等。
3.5.3 墩顶移梁可采取滚移,并应配有滑道、托盘、辊轴和手拉葫芦等移梁设备。
移梁设备应轻便坚实。
移梁时,承托梁的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5.1.2条的规定。
3.5.4 滑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道可用两根50mm~50mm方钢并列组成,间距宜为250mm。
方钢每节长可为1~2m,每节两端宜制成斜坡。
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mm。
方钢的最外端应设置止动木楔。
2 滑道可安放在支承垫石上。
当放在垫石外的泄水坡上时,应用硬质楔形木板垫平垫实,其木纹走向应与滑道相垂直。
3 方钢滑道的外侧与墩台帽边缘应保持lOOmm的安全距离。
托盘式或特殊设计的墩台,滑道安放位置应根据设计要求或通过检算决定。
4 两股滑道应互相平行,其间距允许误差为±10mm,并 应与梁移到正位时的方向相垂直。
5 两股滑道顶面应在同—水平面上。
6 滑道端部应向墩台外缘作成不大于2%的上坡道。
严禁设置下坡滑道。
3.5.5 移梁用的托盘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应便于安放砂箱和护梁支撑木。
托盘顶面宜比砂箱底面宽出约100mm,底面两端宜作成斜面以利吞吐辊轴。
托盘至少应比梁梗底面两边各宽50mm。
不能与托盘一起移动的支护设备或保险设施,应在梁移动时能随时调整其位置或长度。
3.5.6 移梁宜根据梁重选用直径30—70mm的实心钢辊轴,辊轴直径应大小—致,表面光滑,并应有足够的把持长度。
3.5.7 移梁时应用梢径100nlFfl圆木或100mmXl00mm方木支护梁,上端支在梁颈部,下端支在托盘端的挡肩上。
支撑木应在梁落实后安装。
支护设备应有足够的强度。
常备的支护设备应在梁顶面受到60kN左右的水平分力时不致受到破坏。
3.5.8 墩顶移梁可用手拉葫芦、起道机、千斤顶或液压推顶器等作为推动力,其推动力应比计算阻力至少大50%。
千斤绳必须固定在可靠的锚固物上,不应脱落。
用千斤顶、起道机和液压推顶器等顶梁移动时,其支点可设在滑道内,随梁挪动。
3.5.9 墩顶移梁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下落接近砂箱或托盘顶面时,应检查托盘与滑道是否上下相对,辊轴方向、位置等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2 梁落实后应立即安好支护设备,然后移梁。
3 梁两端的走行速度应基本一致。
在滚移时应随时调整梁的纵、横向位置。
吞吐辊轴时应防止压伤手指和辊轴自滑道上坠落。
4 托盘前后均应有止动木楔,梁停止移动时应立即塞紧。
支托在移梁设备上等待回移的梁片,必须可靠地制动。
5 当墩台顶帽较窄时,应有可靠的防溜、防倾保险设施,梁梗外缘距墩帽边缘应留有100mm的保险距离。
6 当支座为盆式橡胶支座时,应采用托盘移梁,并应在支座两侧增设防倾设施。
严禁在支座下直接移梁。
3.6 落梁和支座安装
3.6.1 落梁就位安放支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座底面中心线应与墩台支承垫石顶面画出的十字线重合。
2 梁缝应符合规定尺寸。
3 在保持梁梗竖直的前提下,梁片间隙应符合规定;道碴桥面的道碴槽顶宽不宜小于3.9m。
4 支座固定端、活动端位置应符合规定。
5 支座底面与墩台支承垫石顶面应密贴,上座板(顶板)与梁底之间应无缝隙,整孔梁不应有三条腿现象。
3.6.2 当成品梁或墩台的误差不能同时满足本规程第5.6.1条的规定时,应在梁梗保持竖直、支座中心线与墩台十字线保持重合的先决条件下,按下列原则调整:
1 当梁跨与桥跨有差值时,其纵向误差以桥梁中线为准向两端平均分配,但梁的活动端必须保持在按100℃温差计算的最小伸缩空间,其近似值为梁全长的1/1000。
2 横向误差应保持梁片间隙能放置防水盖板、取出吊具的条件下,以桥梁中线为准,向两片梁对称分配。
3.6.3 固定支座的顶板与底板(或上下座板)应互相对正,其中线的纵、横错动量,以及活动支座中线的横向错动量均不得大于3mm;固定支座及活动支座底板(下座板)中心十字线的扭转允许偏差为1mm。
3.6.4支座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承垫石表面和锚栓孔内的杂物、冰雪等必须清除干净。
2 支座弧形承压面在安装前应涂黄油。
3 支座安装应符合支座设汁要求。
4 支座各组成部分之间、支座顶面与梁底之间以及支座底面与墩台支承垫石顶面间应保持密贴,不得有缝隙。
5 梁在支座上落实后应立即打好支撑。
:
6 在安装支座的同时,应将锚栓安放齐全。
3.6.5 上下锚螺栓的埋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严禁将弯钩截去后插入锚栓孔。
螺帽拧紧后螺栓头应露出三个丝扣。
3.6.6 板式橡胶支座安装应做到平、密、紧。
当支座下有缝隙时,应以水泥砂浆等适当材料填实。
坡道上采用板式橡胶支座时,当坡度在6%o以下时,可采用砂浆垫层调整;当在6%o及以上时,必须在支座与梁底支承钢板间加焊一块和坡度相同的楔形钢板。
3.6.7 板式橡胶支座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座与梁底或支承垫石顶面之间无滑移或脱空现象。
2 无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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