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槐安发11号.docx
- 文档编号:5489901
- 上传时间:2022-12-17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9.87KB
济槐安发11号.docx
《济槐安发11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济槐安发11号.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济槐安发11号
济槐安发[2010]11号
关于印发《槐荫区2010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办镇,区属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槐荫区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予印发。
请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办镇及企业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按照我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周密筹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槐荫区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
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制定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三无社区”创建活动,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面向职工、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新颖、富有实效的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全区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
6月5日9:
00至11:
00
2、活动地点:
华联广场。
3、参加范围: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
4、活动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警示教育图片展;
(2)现场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咨询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等;(3)现场设立学校安全宣传专区,由区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校参加。
5、活动要求:
(1)各参加活动单位制作展牌不少于2块;
(2)展牌内容:
重点宣传与我区当前拆迁建设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夏季防火、防汛、防雷、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知识;(3)学校安全宣传专区设宣传牌不少于40块,重点宣传各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及学校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学校暴力伤害事件的防范能力。
6、责任单位: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
(二)开展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1、活动时间:
6月7日至11日。
2、参加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镇。
3、活动内容:
对各街道办事处、镇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调度,选树先进典型;召开安全监管标准化建设经验交流会,由先进典型代表作经验介绍;组织十四办镇安监干部实地考察先进典型建设情况。
4、活动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镇将本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经验交流材料,于5月28日前报区安监局。
5、责任单位:
区安监局。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
6月14日至18日。
2、活动内容:
(1)各部门、办镇按要求完成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备案工作;
(2)以高层商用楼火灾事故为假想,举办全区消防逃生应急救援演练;(3)各部门、各办镇、村居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3、活动要求:
(1)实行逐级督导负责制,各部门按照行业管理要求,监督、指导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办镇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各村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2)各部门、办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于6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4、责任单位:
(1)应急救援预案汇总及备案工作由区安监局负责;
(2)全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区消防大队牵头。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培训活动。
1、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
(1)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持证上岗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
(2)根据持证上岗检查情况,组织开展建设、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持证培训,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参加范围:
安监、建委、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
4、责任单位:
各有关部门。
(五)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1、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区各办镇及辖区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等相关主题内容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辖区内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要更换为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办镇辖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条幅不少于10条,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2、组织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镇。
(六)组织安全生产服务队下基层活动。
1、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
由各行业部门分别组织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专家及安全监管人员等组成服务队,深入到所属企业、厂矿、工地、社区、学校、农村,采取宣讲会、培训班、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断、赠送安全生产学习教育资料等形式,直接向企业职工和基层群众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区有关部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方面要组织专门的服务队,积极参加省千支安全生产服务队下基层活动启动仪式。
3、组织单位:
区安委会和区政府相关部门。
(七)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
1、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
6月份是全区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第三阶段,工作重点是复查整改。
各部门、办镇要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体育运动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3、组织单位:
区安委会和区政府相关部门。
(八)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活动。
1、活动内容: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主要内容包括:
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等“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等“六大交通陋习”;抵制酒后驾驶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改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等“六类道路通行条件”,以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2、组织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安监局。
(九)积极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
积极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
围绕理论考试、法理应用、技能操作和文书制作四个方面,着重检验执法人员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使用仪器设备的能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填制执法文书的能力。
2、组织单位:
区安监局。
(十)开展百万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答题活动。
1、活动内容:
配合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答题活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可通过各种媒体登载答题内容,自行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动员广大员工参加答题活动。
2、活动要求: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办镇及各企业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答卷情况报区安监局。
3、组织单位:
区安监局、区总工会。
(十一)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1、活动内容:
在全区各类企业集中开展以“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一线教育管理”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举办全区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和竞赛活动;在全区各大企业班组或人员规模相当于班组的青年集体中开展以“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为主题的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2、组织单位: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安监局。
(十二)承办全省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与方法培训班。
1、活动时间:
6月下旬。
2、活动内容: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受省安监局委托,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与方法培训班。
3、责任单位:
区安监局。
四、各办镇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办镇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上与区重点活动同步,上下互动。
同时,各办镇要根据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企业活动安排
各企业除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全区所有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并将各企业培训情况汇总逐级上报。
(二)开展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活动。
企业班组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强化现场管理为主题,充分利用班前会,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讲评的安全活动,增强活动知识性和趣味性,使每个人真正做到“四不伤害”。
企业要及时总结推广班组安全建设经验,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
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机械等行业企业,按市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集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围绕主题,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手段,组织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加。
通过竞赛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以“反三违、零事故”为主题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发动全体员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
(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利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以同行业中的事故为鉴,举一反三,通过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宣教工作的重要平台。
各级领导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落实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协调,务求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0〕26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济政发〔2010〕11号)文件,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夏季战役、开展“五个创建”等工作统筹协调,确保工作实效。
(三)部门联合,齐抓共管。
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调动各方面资源,拓宽参与面,加大覆盖面,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四)立足创新,增强实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活动实效。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办镇的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8日和7月2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区安委会将对组织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联系人:
刘维奇
联系电话(传真):
87589008
电子信箱:
hyqajj999@
主题词:
安全 安全生产月通知
报送:
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区政府各副区长,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槐荫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印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济槐安发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