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岸电专业技术规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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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岸电专业技术规格书
码头岸电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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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岸电招标技术规格书
1、项目背景
船舶靠港期间,主要是利用船上辅机发电机发电来满足船舶用电需求,船舶辅机发电机一般是燃烧重油或柴油,在消耗燃油获得动力的同时,船舶向大气排放大量的污染性气体,其主要成分含二氧化碳(CO2)、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有机挥发物VOC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等有害污染物,破坏港区周围的生态环境。
据统计,港口城市由于停靠的船舶燃烧重油或柴油产生的废气排放比其它城市平均多25%,这些污染性气体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据不完全统计,港口周边地区居民患呼吸系统疾病的比例要比内地城市高近10%。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生态港口得到国家和港口企业高度重视,船舶停靠港口后停用船上发电机改用岸电供电这一减排节能的重大改措目前正在我国港口码头行业逐步展开。
为了更好地推进岸电技术的应用,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于2011年颁布了“关于印发《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2011】53号),明确提出:
“积极推进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力争新建码头和船舶配套建设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设备设施,在国际邮轮码头、主要客运码头、内河主要港口以及30%大型集装箱码头和散货码头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2015年8月3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明确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其中包括,到2020年,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的集装箱、客滚和邮轮专业化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努力实现我国水运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2016年7月10日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出台了《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解读》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拟对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进行奖励支持。
明确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16年完成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设备购置费投资总额的60%;对2017-2018年完成项目奖励额度将逐年递减;对2018-2019年度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2017年初,交通运输部印发了《靠港船舶使用岸电2016-2018年度项目奖励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交规划函【2017】100号),与此同时,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港口岸电布局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锦州港集装箱码头岸电改造进行了规划。
xxx是距中国东北中部和西部、内蒙东部、华北北部乃至蒙古国、俄罗斯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陆域距离最近的进出海口。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锦州港正在成为西起欧洲德国汉堡港,经俄罗斯、中国满洲里至锦州港欧亚大陆桥的主要通道及东北亚地区国际综合物流的重要节点。
虽地处北方,但冬季冻而不封。
全年营运有效时间为365天,是中国纬度最北的海港。
1990年10月30日xxx港正式通航,同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一类对外开放港口。
经过十几年的建设,锦州港实际年吞吐能力超过8000万吨,位居辽宁省第四位,成为中国东北西部和内蒙古东部最便捷的海上进出品通道,已和世界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通航关系。
此次xxx码头岸电改造项目,体现了企业对节能环保的重视,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符合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码头船舶岸基供电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扩展,体现了公司节能减排的决心,是绿色港口发展的内涵和体现,这也是码头开展节能减排的延续和深化。
此项目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遵循交通运输部《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JTS155-2012)》,贯彻安全生产、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方针,积极推动关键技术、设备研发,规范岸基配套供电设施建设,从而保证岸船供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维护方便。
2、总则
2.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xxxx船舶岸电系统项目招标,涉及该项目相关设备的功能设计、设备购置、性能参数、安装施工、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格书和有关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同时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能源管理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3本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标准不一致时,应执行较高标准。
2.4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技术规范书的附件“差异表”中。
否则将认为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要求。
2.5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2.6投标方公司注册资金需1500万(含)以上,需具有至少3个大于1000KVA(含)的变频岸电电源设备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和业主证明材料。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2.7投标方需具有设计、开发、编写变频电源设备底层软件的能力,变频电源设备核心控制软件不涉及第二方,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2.8本技术规格书仅对设备的主要规格参数进行规定。
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后,需要进一步明确技术细节、产品选型、设备安装施工、安全和消防措施等,并负责委托具备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详细设计和设备安装施工,所委托的设计单位和设备安装施工单位资质需经招标人确认。
2.9对于分包的项目设计、设备安装施工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范中指定的资质要求和品牌分别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招标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投标方和招标方协商,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2.10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
应能适应安装地高湿度、高盐雾环境条件。
投标方对整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的设计、施工服务和外购设备。
2.11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即发生一切侵权行为由投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12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
具体项目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
2.13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及改造实施工作,该部分费用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一旦中标,总费用不予调整。
2.14本规格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随合同一起生效。
本技术规格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3、工程概述
3.1、项目系统功能描述
本次岸电项目采用高压或低压供电上船方式,在码头配电室内安装一套1000KVA具有变频变压功能的变频岸电电源设备,将10KV/50HZ的码头电源变换6.6KV、440V/60HZ和6KV、400V/50HZ船用电源,通过电缆输送至码头泊位的船舶靠停头尾相应位置的非地埋式高压和低压岸电箱,每个高压岸电箱安装1个350A的高压电缆快速连换插座,每个低压岸电箱安装2套630A的电缆快速连接插座,当靠港船舶自备岸电电缆时,可直接将岸电电缆插入岸电箱实现岸电电缆的连接;当靠港船舶没有自备岸电电缆时,可通过岸电电缆卷筒提供的岸电电缆与船舶的动力母排连接。
从而给靠港的船舶提供高质量的船舶岸电电源,实现船舶靠港期间关闭船上辅机发电,达到减排节能的目的。
整套岸电系统由变频岸电电源设备系统、船岸电缆连接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部分组成,系统具备船岸电源不带电连接、船上准同期并网连接、岸上完全同步无冲击并网连接的功能,同时具备系统本地/远程监控、保护、通信以及GPRS无线数传物联网的功能。
本项目是一个一揽子解决方案和交钥匙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
包括岸电系统设计、设备供货、设备安装施工以及船岸联合调试和其他配套、辅助工作。
不仅包括供配电部分、变频变压部分,还包括相关的通信、安全保护、计量等及协助本项目办理国家指定专业机构认证,其费用含在报价里。
3.2、港口气象条件
港口所在区域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主要气候特点是:
热量丰富、季风明显、日照充足、雨量集中、夏长无酷热,冬短无严寒。
本工程采用崇武站的气象资料作为设计依据。
多年平均气温:
19.9℃;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37℃;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
-0.3℃;
多年平均气压:
1011.9hPa;
多年年平均最高气压:
1032.7hPa;
多年年平均最低气压:
973.5hPa;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1%;
多年最小相对湿度:
13%;
多年平均年降水量:
1100.8mm;
年最大降水量:
1856.9mm;
年最少降水量:
621.2mm;
多年平均风速为6.1m/s;
年最大风速为30m/s;
离地10m高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35.8m/s;
年主导风向为NE;
港口区地震基本烈度为8度。
3.3、工作内容和供货范围
3.3.1、码头岸电系统工程工作内容表:
(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皮带机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工作内容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在配电室原开关柜旁增加一台开关柜,作为岸电系统输入馈线开关及电量计量。
KYN28-12
套
1
2
变频岸电电源设备及系统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根据技术要求,容量1000kVA。
套
1
3
10KV输入开关柜至变频岸电电源设备的输入馈线电缆及380V辅助电源电缆敷设、试验。
高压电缆ZRC-YJV22-8.7/10KV-3*50
辅助电源电缆ZRC-VV-4x16mm2
米
电缆按已有电缆桥架敷设
4
变频岸电电源设备至高压岸电箱电缆敷设、试验。
ZRC-YJV22-8.7/10KV-3*50
米
电缆按已有电缆桥架敷设
5
变频岸电电源设备至低压岸电箱电缆敷设、试验。
ZRC-VV-3x185mm2每路两根并联
米
电缆按已有电缆桥架敷设
6
岸电箱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根据技术要求
套
2
7
低压上船电缆及电动电缆卷筒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根据技术要求,卷筒岸电电缆按50米设计
套
2
7
岸电系统调试验收后协助联系第三方验收认证事宜,直至通过第三方验收
3.3.2、供货内容及要求
3.3.2.1、供货范围包括了本工程主辅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投标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本项目的性能保证值及安全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3.2.2、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
3.3.2.3、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技术规格书未列出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3.3.2.4、投标方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以及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3.3.2.5、本次岸电系统改造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0天。
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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