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回路安全使用工作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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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回路安全使用工作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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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回路安全使用工作标准
二次回路安全使用工作标准
一、二次回路及分类
所谓二次回路,是指测量表计、掌握操作信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全都采用低压回路。
1.按二次接线的电源和用途,二次回路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电流回路
由电流互感器供电的回路。
(2)电压回路
由电压互感器供电的回路。
(3)操作回路
由操作电源供电的回路。
(4)信号回路
由信号继电器或操作机构到中央信号盘的回路,包括光字牌回路、音响回路等。
2.按二次回路的用途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种:
(1)测量回路。
(2)继电保护回路。
(3)开关掌握及信号回路。
(4)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电气闭锁回路。
(5)操作电源回路。
二、对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规定
为保证二次回路安全运行,对二次回路的绝缘强度应定期进行检验,其绝缘电阻标准为:
1.直流小母线和掌握盘的电压小母线,在断开全部其他连接支路时,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兆欧。
2.二次回路中的每一支路和开关、隔离开关操作机构的电源回路,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兆欧。
3.接在主电流回路上的操作回路、保护回路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兆欧。
4.在比较潮湿的场所,第2、3两项允许降低到0.5兆欧。
在测量绝缘电阻时,一般回路使用500~1000伏兆欧表;低于24伏的回路。
应使用500伏及以下的兆欧表。
三、对二次回路电缆规定
1.对二次回路的电缆截面有以下要求:
(1)对一般回路,铜芯电缆不得小于1.5mm2。
铝芯电缆不得小于2.5mm2。
(2)带有阻抗保护的电压回路,应采用4mm2以上的铜芯电缆;电流回路应采用2.5mm2以上的铜芯电缆。
这两种回路一般应尽量使用铜芯电缆。
2.所选的电缆芯线截面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电流回路,应保证电流互感器在规定的精确度等级下工作。
例如,保护装置用的电流互感器,其误差一般不应大于10%;表计用电流互感器,应按仪表的重要性及要求确定。
(2)对电压回路,应保证电压互感器至重要的电度表之间的电压降不超过0.5%额定电压;正常负荷下至测量仪表不应超过1~3%额定电压;在最大负荷下,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屏不应超过3%额定电压。
(3)对操作回路,由直流操作母线至继电器和分、合闸线圈端子的电压损失,应分别符合各线圈对最低电压的要求:
①继电器线圈不低于额定电压的70%。
②合闸线圈不低于85%。
③分闸线圈不低于65%。
3.更换二次回路电缆的规定
更换二次回路电缆应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拆线前应核对图纸或做好原始记录。
(2)换上的新电缆,其截面、芯数等应能满意回路最大负载电流的要求,并测定新电缆绝缘电阻。
(3)断开全部接线并确保无电压后才可工作。
(4)电缆换好后,要进行必要的传动或其他检查(如向量、极性等),以防止误接线。
四、配电盘和二次回路线的定期检查内容
1.检查二次回路线的绝缘是否破损,并摇测绝缘电阻。
2.各部连接点是否牢固。
3.配电盘和二次回路线的标志、编号等是否清晰正确,不清晰时,应核对后重新描写。
4.盘上带有操作模拟板时,应检查与现场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对应。
5.检查信号灯、其他信号器械和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假如失效应准时更换或检修。
6.仪表松动或玻璃松动时应进行检修,使之牢固、密封良好,并应清扫仪表和器械内的尘土。
篇2: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
煤矿供电及“双回路、双电源”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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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井地面变电所、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以保证供电连续性。
高压母线亦可采用分段单母线带旁路母线或双母线的接线。
2、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需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需满意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状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需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3、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4、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掌握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需有与主要设备同等牢靠的备用电源。
5、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一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必需由两回路或两回路以上电源线路供电。
电源线路应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且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其他负荷。
1)井下主排水泵:
2)下山采区排水泵:
3)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
4)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立井绞车;
5)井下移动式瓦斯抽放泵站。
6、下列用电设备应按二级用电负荷供电,其配电装置宜由两回电源线路供电,并宜引自不同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电源线路可引自本条规定的同种
设备的配电点处。
1)暗主井提升设备、主井装载设备、大巷强力带式输送机、主运输用的井下电机车充电及整流设备;
2)经常升降人员的暗副斜井提升设备、副井井底操车设备、无轨运输换装设备;
3)供综合机械化采煤的采区变(配)电所;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变(配)电所;
5)井下移动式制氮机;
6)井下集中制冷站;
7)不兼作矿井主排水泵的井下煤水泵、井底水窝水泵;
8)井下运输信号系统;
9)井下安全监控系统分站。
7、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应由矿井地面主变(配)电所直接供电。
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回路,并应引自地面变电所的不同母线段,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当其供电范围内全部负荷的用电要求。
8、采区变(配)电所宜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或四周地面变电所供电。
由地面变电所供电时,电缆可由进风井或钻口下井。
9、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采区、下山采区、高产高效和综合机械化开采的采(盘)区供电时,电源电缆不应少于两个回路,且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当该采(盘)区负荷的用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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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井下局部通风机供配电,必需遵守下列规定:
1)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2)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的“三专”供电: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瓦斯喷出区域、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双电源供电。
其中,主供电源应采用“三专”供电,备供电源允许引自其他动力变压器的低压母线段。
但其供电回路应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的专用开关和专用线路供电;
4)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其配电设备必需实行风电和瓦斯电闭锁,保证在停风和瓦斯超限后能切断该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11、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内的动力变压器不应少于2台,当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器应能保证一、二级负荷用电。
12、主(中央)变电所高压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宜与相对应的地面变电所母线接线及运行方式相适应。
高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分段联络开关,正常状况下分列运行,且高压母线分段数应与下井电缆回路数相协调。
13、各类高压负荷宜均�地分接于各段母线上,但同一用电设备的多台驱动电机应接在同一段母线上。
14、当主排水泵为低压负荷且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供电时,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变电所的变压器台数应不应少于2台,;
2)低压母线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并应设置分段联络开关,正常状况下分列运行。
15、主(中央)变电所内设备之间的电气连接,联台设备间应采用母线连接,其余设备间宜采用电缆连接。
16、单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当变压器不超过2台且无高压出线时,可不设置电源进线开关。
当变压器超过2台或有高压出线时,应设置进线开关。
17、双电源进线的采区变电所,应设置电源进线开关。
当其正常为一回路供电、另一回路备用时,母线可不分段;当两回路电源同时供电时,母线应分段并设联络开关,正常状况下应分列运行。
18、由井下主(中央)变电所向采区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不应超过3个。
19、移动变电站
1)下列状况宜采用移动变电站供电:
(1)综采、连采及综掘工作面的供电;
(2)由采区固定变电所供电困难或不经济时;
(3)独头大巷掘进、四周无变电所可利用时。
2)向回采工作面供电的移动变电站及设备列车宜布置在进风巷内,且距工作面的距离宜为100至150m。
3)由采区变电所向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移动变电站数不宜超过3个。
不同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不应共用电源电缆。
19、供电电缆
1)1140V设备使用的电缆,应采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橡胶绝缘软电缆;
2)660V或380V设备有条件时应使用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软电缆。
固定敷设时可采用铠装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电缆或矿用橡套电缆;
3)移动式和手持式电器设备,应使用专用的矿用橡套电缆;
4)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20、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篇3:
实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下列状况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1、在高压室遮栏内或与导电部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的检查试验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2、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和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
第二条下列状况应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1、装设在一次设备上的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带出口压板的),可以在运行中转变定值的。
2、集中装设在保护屏上的主变保护、出线保护和一次设备上的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带有出口装置可以不断开被保护高压设备的。
上述工作至少由两人进行。
第三条继电保护人员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状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马上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连续工作;若异常状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马上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准时处理。
第四条工作前应做好预备,了解工作地点一次及二次设备运行状况和上次的检验记录、图纸是否符合实际。
第五条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查对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是否明确分开,还应看清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
第六条在全部或部分带电设备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用明显的标志隔开(如盘后用红布帘,盘前用“在此工作”标示牌等)。
第七条在保护屏上或四周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将保护临时停用。
第八条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作。
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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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 回路 安全 使用 工作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