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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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基本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与长株潭城际铁路公司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2、项目部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主要对项目部本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和事故案例教育等,每年累计不少于12学时。
3、项目部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质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部项目经理审批,按计划实施。
4、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对培训效果进行书面评价。
上述记录由安质部保留备案。
5、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累计不少于12学时。
6、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
培训教材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人组织编制,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
由现场安全员负责授课并考核,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卡》、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
上述记录由现场安全员负责汇总后报安质部保留备案。
7、特殊工种培训:
包括:
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特种设备司机、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并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计划报项目部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检查完成后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罚通报,检查资料归档备案。
1.2安质部每半月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或专业性检查,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检查组成员及专业分工,并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计划报项目部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检查完成后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罚通报,检查资料归档备案。
1.3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五查”即:
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2.1对施工用电、焊接、电气及电动机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2对特种设备、脚手架搭设、防护网与使用进行安全检查。
2.3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检查。
3、经常性安全检查:
现场专职安全员和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
现场日常巡回检查表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现场安全员共同编制,由现场安全员逐日填写,检查资料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收集归档。
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项目部在进行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时,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部门检查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和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应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内容。
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4.1夏季检查防洪、防署、防雷电措施落实情况;
4.2冬季检查防冻、防火、防滑措施落实情况;
4.3春秋季检查防汛、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4.4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进行安全检查。
5、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5.1安全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做好事故隐患排查的跟踪检查工作。
5.2要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作用,对出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员工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主管部门要认真排查,督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3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登记,根据隐患信息,对安全生产进行动态分析,从管理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加强安全管理与防护提供依据。
5.4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班组消除隐患,《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危险源辨别(辨识)
1.1由项目部安质部会同施工技术部或有关部门,对项目部所辖所有办公、采购、施工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识别。
1.2各作业队、部门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可能产生的危险源进行调查、排查,建立相应的危险源台帐。
1.3项目部安质部、施工技术部将各单位调查的危险源按类别或工序过程编制危险源清单。
1.4危险源辨识的对象为:
常规施工生产经营活动、非常规活动(临时抢修、救援等)进入作业场所的所以设备、设施。
1.5危险源辨识的范围:
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项目、过程、工艺、环境。
1.6、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包括时态、状态及类型。
2、危险源风险评价
2.1由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组织,安质部、施工技术部、设备物资部、综合部等有关部门及作业队负责对危险源辨识清单进行风险评价。
2.2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
采用主要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的乘积来评价该系统风险大小,即LEC法评价其风险的大小。
2.3主要风险判定的依据: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判定为主要风险。
2.3.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3.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2.3.3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2.3.4曾经发生事故(硬件),且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
2.3.5通过作业风险评价法,评价总分≥70的。
3、危险源风险运行控制
3.1项目部安质部、施工技术部根据风险评价结果,按风险大小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由项目经理批准并实施。
3.2各部门、作业队针对危险源存在的区域、工序、部位按照风险大小因素,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控制。
3.3作业队每周一次、项目部每月一次对危险源点的控制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或评估,对照控制目标评价危险源、危险因素的预防与处理。
4、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
4.1根据危险源风险控制的运行情况,每年由项目部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管理方案实施情况,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记录,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被投诉、被罚款、被通报等事项发生情况,内业资料及现场检查。
4.2针对考核结果,对主要风险按控制目标和运行控制效果评价危险源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按是否消除危险源,是否增加风险源因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控制方案等评估危险源等级。
从新修订重大危险因素和危险源控制管理方案,继续跟踪监控。
四、危险岗位书面告知制度
1、安质部对本项目内的危险岗位和场所要明确,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建立危险岗位名录和在岗人员名细表。
2、施工前要由现场安全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操作交底,书面告知操作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用途,以及个人违章操作的危害性等。
3、项目部要为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必须由专人管理,保存相关记录。
4、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岗位安全交底内容的实施情况。
5、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用具的配置要求:
5.1对在有害气体或粉尘场所操作的工人,要提供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5.2对在声、强光、热幅射、溅火花、碎片、刨屑场所操作的工人,提供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帽盔等防护用品。
5.3对在有水或液体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提供防水靴或防水鞋等。
5.4对压浆等接触危险化学物品作业人员,配备护目镜、口罩、专用工作服、专用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5.5对电器操作工人,提供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5.6对在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场所工作的工人,提供防毒救护用具。
6、作业场所防护设施设置的一般规定:
6.1针对有害气体和粉尘,采取合理通风方案,控制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最高容许浓度。
6.2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相应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抢救和安全疏散的设备。
6.3有害作业场所设立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禁止违规作业;实行有害作业场所定期监督监测,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影响施工人员健康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五、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制度
1、为规范我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城际公司下发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规定的带班工点范围主要包括:
高处作业、大跨度吊装,地质灾害及其它高风险工点等。
3、施工安全带班管理应遵循“全面兼顾,重点防范,带班在工点,解决在现场”的原则,将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确保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III标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可控。
4、项目部落实好领导带班作业制度,必须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领导在风险工点带班作业,并与工人同时上下班,保证三班倒,班班有领导。
5、开工前项目分部对管辖范围内所有工点进行施工风险评估,应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核实并确认风险等级,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
6、高风险工点由项目经理部部门负责人带班作业。
7、带班作业范围:
重点控制跨城市道路、省国道交叉跨越,高处作业、大跨度吊装等。
8、带班工作内容:
(1)掌握本班次主要施工内容,施工生产进度要求,设计要求、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
(2)班组作业里程范围、本班次重点卡控环节,班组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制止“三”现象,排查安全隐患,督促隐患的整改,检查机电设备完好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
(4)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情况等,并将上一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本班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9、带班人员的职责
(1)基本掌握所带班工点的风险源情况,熟知风险对策措施,了解残余风险类型及处理原则,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各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参加作业班组的班前分工会,提示当日作业重要安全质量注意事项。
(3)全面巡视检查各关键岗位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对重点部位检查巡视要求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及应急备品携带数量。
(4)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5)遇有险情时,立即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点,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6)参加班组完工会,总结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10、带班人员做好带班记录(见附件1),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工作面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工作面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11、带班领导及时向高风险工点包保领导汇报施工情况,及时与工点负责人沟通,接受包保领导指导安排,以确保安全、质量、进度和环水保目标的实现。
12、带班领导要督促被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单位整改责任人对问题整改落实,实行问题闭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3、带班领导干部,带班期间比照上岗职工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标准化作业,确保施工安全,为现场员工做出表率。
14、带班作业领导干部,要深入了解现场作业和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坚持“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充分利用作业间休时间与一线职工谈心交流,深入掌握一线职工真实想法和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现场实际问题;要深入思考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为改进管理、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15、现场带班实施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现场带班人员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赋予现场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6、按本制度要求的相关条件,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学习铁建设〔2010〕162、〔2010〕171号等文件精神,对公布的风险工点,按照岗位条件及风险工点等级类别,确定包保和带班人员,并上报城际公司安质部审核。
附件1:
高风险工点领导带班现场交接班记录
附件1:
高风险工点领导带班现场交接班记录
时间
班次
带班人
职务
带班
工点
作业里程
带班
工作
情况
存在
问题
和需
注意
事项
现场问题整改:
班组长签认:
接班人
签字
注:
1.本表制成记录本,方便现场随身携带。
2.记录本封面需有工区名称、记录本编号栏目,并加盖项目公章。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应随同施工组织设计,向施工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时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班组长每天在下达施工任务时,要向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3、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
4、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4.1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
4.2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危险点;
4.3针对危险的具体防范措施;
4.4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5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4.6一旦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5、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技术负责人、工班长应及时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5.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5.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5.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七、消防管理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部项目经理为防火第一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消防器材和设备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和保养,发现损坏应及时更换和维修。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6、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防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配备消防服、消防鞋与消防器材和设施,除执行演练和抢险救灾外,严禁挪作它用。
7、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9、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0、每次动火必须事先作好工作场所的安全调查,清理有关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确保防火安全距离,有足够的灭火设备,在交通道上动火要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并派专人防护。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八、危险品使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的危险品系易燃易爆品、腐蚀品、氧化剂等。
危险品存储在专用仓库或者专用场地,并安排专人管理。
2、危险品存放、使用地点必须通风、防爆、防火、防晒。
危险品应分类存放。
危险品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使用氧气、乙炔间隔距离要满足10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4、危险品灌装容器、包装及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使用危险品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应当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九、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少于10米,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高压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少于7米。
2、开关、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门、锁及防雨设施,电箱进出线,电源开关,保险装置要符合要求,老化破皮不合要求的电线不许使用。
线路必须架设在绝缘材料上。
3、项目部的用电线路设计、安装必须经有关技术人员审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各项绝缘指标应达到规定值,凡有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都应有符合要求的防护,如围栏、护网、箱、匣等屏护设施。
5、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及时制止,切断。
违者要进行罚款。
6、电气设备及其相连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供电系统的特点采取保护性接零或接地措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符合安装条件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安装触电保护器。
7、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应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8、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
9、在金属窗口内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安全电压的电源应用双线圈变压器,手持行灯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10、防雷设施在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测,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绝缘用具每三个月测试一次。
高压绝缘用具,每半年测试一次,凡不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11、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12、电工、维修工必须持证上岗。
十、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2、项目部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堆积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报告。
12、安全管理员或者车间主任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一、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办法
1、凡属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以配发。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
4、劳保用品的采购统一由项目部负责。
5、安质部负责做劳保计划,及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6、劳保用品属施工生产需要,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
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弃、损坏或做它用。
7、对防护用品,如:
安全帽、防毒口罩、漏电保护器、绝缘用品等,要严格检验制度,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立即修理或停止使用。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
1、进场作业人员7天内必须由作业队负责到项目部登记,并接受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危险源告知,没有经过项目部登记、培训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包括起重司机、、装吊工、机械司机、电工、电气焊工、机电维修工、架子工。
无证人员操作设备或进行特种作业每人次处罚5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行施工作业,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
4、在离地面超过2米的脚手架、台作业、挖孔桩作业、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或者安全绳,违者每人次处罚100元。
5、脚手架、爬梯搭设必须符合规范,横杆与立杆保证横平竖直,卡扣稳固,支垫结实,排水畅通并及时张铺安全网。
操作平台必须满铺踏脚板。
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否则给予作业队每次1000元处罚。
6、吊装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高处吊装作业必须保证上下通讯联系畅通,作业过程中操作与指挥人员不得嬉戏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违者每次给予处罚200元。
7、不得酒后进行高空作业,严禁酒后操作起重设备、运输设备、场内机械。
违者每次给予处罚200元。
8、施工现场用电安装、走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开关箱与机电设备必须有安全有效接地,保证机电设备绝缘性能良好。
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给予作业队每次1000元处罚。
9、施工现场用电必须保证开关箱有门有锁,如有损坏及时修复,否则每次每处给予作业队100元处罚。
10、使用与存放氧气焊必须将氧气与乙炔分开5米以上距离,违者给予作业队每次200元处罚。
11、施工场地要保持人走场清,材料、用具分类堆放,钢筋、半成品要下垫上盖,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否则每次给予作业队处罚1000元。
注意防火,不得损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存在隐患及时整改,否则每次给予作业队1000元处罚。
12、对项目部、监理、业主以及相关部门在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否则给予作业队每次1000至5000元处罚。
13、项目部检查人员对作业队开具整改的整改通知书、违章处罚单,作业队现场负责人必须进行签认。
对拒不签认的,检查人员将违章处罚单、影像资料提交计合部、财务部在其当月工程计价款中扣除。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奖励办法:
1、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专项奖罚基金,基金来源为工程投资安全经费预算的10%,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2、在业主或监理的每次检查受到书面通报表扬的,除上级奖励外,项目经理部给予每次2万元的奖励,项目经理、书记分配系数0.2,项目副经理为0.18,工点负责人为0.15,各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0.1。
其余由项目经理、书记视员工贡献大小自行分配。
3、在项目部每季度的安全大检查中,考评参照《项目部安全检查考评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评达到优良的,项目经理部给予3万元的奖励,项目经理、书记分配系数0.2,项目副经理为0.18,工点负责人为0.15,各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0.1。
其余由项目经理、书记视员工贡献大小自行分配。
4、在项目部年度安全指标的考核中,对于考评优良的,除上级奖励外,项目经理部给予5万元的奖励,项目经理、书记分配系数0.2,项目副经理为0.18,工点负责人为0.15,各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0.1。
其余由项目经理、书记视员工贡献大小自行分配。
5、对业主检查连续两次或累计达三次为优良的,除上级奖励外,项目经理部给予工点2万元的奖励,项目经理、书记分配系数0.15、项目副经理为0.1、各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0.05。
其余由项目经理、书记视员工贡献大小自行分配。
6、每月无安全事故,各级检查考评合格,对工点施工负责人、兼职安全员每月给予100至300元的奖励。
7、每月、季度、年终各级安全检查考评合格,或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每次给予相关作业队500至5000元奖励.
处罚办法:
8、在项目部每季度的安全大检查中,考评参照《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Ⅲ标车辆段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考评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评不合格的,项目经理部按照扣减的分数×500元/分(百分制)对进行处罚,项目经理、书记处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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