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证券投资实务》第三章证券市场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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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证券投资实务》第三章证券市场汇总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证券投资实务》第三章证券市场
第三章证券市场
本章概述:
以证券市场为主体的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心脏,在各国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资源配置和资产定价的重要功能,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重要的投资理财和风险防范场所。
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运行效率的提高,中国证券市场在直接融通资金、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显现出越来越强的功能。
学习目标:
了解掌握证券市场的概念、分类、特征、架构、功能,以及最新的发展趋势,掌握证券市场参与主体中机构投资者的主要类型和发展趋势,掌握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的具体内容及其运作机制。
第一节证券市场概述
一、证券市场定义与特征
(一)证券市场定义
证券市场是有价证券发行与流通所形成的网络体系的总称。
包括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流通市场。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是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反映和调节货币资金的运动,而且对整个经济的运行具有重要影响,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晴雨表。
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主体,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按照金融工具标的物来划分,金融市场包括了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
资本市场通常指的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融通活动的总和,包括有价证券市场与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
(二)证券市场特征
1.证券市场交易对象具有特殊性
证券市场是资本的流通场所,以投资权益为交易对象,既不同于商品市场,也不同于货币市场和其他借贷资金市场在内的其他资金市场。
2.证券市场交易对象的标准化
是指作为交易对象的各种投资权益被划分为若干相等的份额,每个权益份额所代表的权益或权益比例是完全相同的。
3.证券市场具有特殊的存在目的
证券市场旨在提供投资权益融通的场所,用来筹措资金,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或用来投资,为投资者带来收益;也可以用于保值,以避免或减少物价上涨带来的货币贬值损失;还可以通过投机活动争取价差收益。
4.证券市场投资具有特殊风险性
证券交易价格具有波动性和不可预测性,证券市场风险非常大。
二、证券市场分类
(一)按照市场功能不同划分
1.证券发行市场
又称为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是指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按一定法规与程序向投资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是一个无形市场,不存在具体的固定场所。
证券发行市场由发行人、投资者和中介人等要素构成。
2.证券交易市场
也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是指已发行的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市场。
证券交易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性特征是互相联系。
证券发行市场是证券交易市场的基础,两者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构成统一的证券市场整体。
(二)按组织形式不同划分
1.场内交易市场
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在多数国家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
2.场外交易市场
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OTC),指在交易所外由证券买卖双方当面议价成交的市场,它没有固定的场所,其交易主要利用电话、互联网进行。
交易的证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为主,在某些情况下也对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进行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中的证券商兼具证券自营商和代理商的双重身份。
近年来,先进的电子化交易技术的大量采用,使场外交易市场的效率有很大提高,覆盖面更加广阔。
美国的那斯达克市场(Nasdaq)曾为场外市场的典型代表。
(三)按交易对象不同可以划分
1.股票市场
狭义上的股票市场是指以股票为发行和交易对象的证券交易场所。
广义上的股票市场也容纳了衍生于股票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与交易,如认股权证、配股权、抵押股票、股票指数等。
2.债券市场
又称“债市”,是以债券为发行和交易对象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国债市场、企业(公司)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市场等。
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以国债市场最为典型,其次是公司债券市场。
3.基金市场
是基金凭证发行和交易的证券市场。
依照基金的特点和性质,可以分为投资基金市场和产业基金市场。
我国已经形成投资基金市场,产业基金市场尚待发展。
4.衍生证券市场
三、证券市场的形成发展
(一)证券市场的产生
1.产生基础
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客观上需要有直接融资手段来适应企业扩张与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证券市场的形成与股份制经济发展密切相联系。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股份公司建立,公司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为证券市场的产生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客观的要求。
证券市场的形成依赖于信用制度的发展。
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商业信用、国家信用、银行信用等融资方式不断出现,越来越多的信用工具随之涌现。
2.标志性事件
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原始积累阶段,西欧已经出现了早期的证券交易。
1602年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证券交易所。
1773年,英国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在乔纳森咖啡馆成立,1802年获得英国政府的正式批准,这就是现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
美国证券市场是从买卖政府债券开始的。
1790年成立的费城证券交易所是美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
1792年5月17日,24名证券交易经纪人在华尔街商订了一项包括交易时间、交易佣金等条款在内的“梧桐树协定”。
1817年,证券交易经纪人通过正式章程定名为“纽约证券交易会”。
1863年更名为“纽约证券交易所”。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
20世纪初,证券市场以其独特的形式有效地促进了资本积聚和集中,其自身也获得了高速发展。
首先,股份公司数量剧增。
英国在1901—1930年间建立的股份公司约有20万家。
与此同时,金融公司、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也获得发展。
其次,有价证券发行总额剧增。
1921—1930年增加近5倍。
再次,有价证券的结构也起了变化,占主要地位的已从政府证券转变为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
全世界在1900—1913年发行的有价证券中,政府公债占发行总额的40%,而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则占60%。
1929—1933年,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严重的经济危机,证券市场遭到重大打击后一蹶不振。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美和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各国的经济增长大大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恢复和发展,企业证券发行增加,证券交易所开始复苏,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买卖越来越活跃。
八十年代以后各国纷纷金融经济改革,推行市场经济,证券市场空前繁荣。
(三)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简述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后,随着一些股份制企业的出现,我国在光绪末年由上海外商组织成立了“上海股份公所”和“上海众业公所”。
主要交易外国企业股票、公司债券、中国政府的金币公债和外国设在上海的行政机构发行的债券等。
1919年由中国人自己设立了“北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标志着中国证券交易所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解放后到改革开放前这一段时间我国实行计划经济,证券市场也消失了。
1981年恢复国库券发行,1984年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地的企业开始发行股票和企业债,1988年开放国债交易市场和股票柜台交易市场。
1990年底和1991年初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陆续建立,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短短二十年间,我国的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达到上市公司接近1400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经营机构等投资银行类机构约400家的规模。
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将使我国证券市场再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四)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
1.金融证券化
在整个金融市场中,证券的比率越来越大。
例如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企业的资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靠发行证券筹措的资金占筹资总额的比率不足20%;但到1978年,这一比率已上升至44%。
同时,居民储蓄结构也出现了证券化倾向,储蓄存款向证券投资转化。
2.证券投资者法人化
二次世界大战后,法人证券投资的比重日益上升。
随着养老基金、保险基金、投资基金等的大规模入市,证券投资者法人化、机构化速度进一步加快。
法人投资在世界各国证券市场上约占一半左右。
3.证券市场自由化
20世纪70年代后,各国陆续废除了银行和证券业分业经营制、委托买卖股票手续费最低限额制等限制条例,实行证券市场自由化。
4.证券市场国际化
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国际化,并引导资本投资国际化,世界各国主要的证券交易所相继成为国际性证券交易所,各国证券交易所的联合、合并、上市成为证券市场国际化的重要表现。
越来越多的股份公司到国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投资者不仅在国内证券市场上认购外国证券,而且委托本国证券公司在国外证券市场买卖证券。
证券投资国际化已成为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
5.证券市场网络化
计算机系统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应用于证券市场。
1970年初,伦敦证券交易所采用市场价格显示装置。
1971年2月,美国建成“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
1978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创设“市场间交易系统”,经纪人和投资者可在电子网络所及的任何一个证券市场上直接进行证券买卖。
至今,世界上各主要证券市场基本已实现了电脑化,从而大大提高了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
6.金融创新不断深化
二次大战后,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融资技术日新月异,证券品种不断创新。
包括浮动利率债券、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分期债券、复合证券等新的证券品种陆续涌现。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金融创新就形成了加速发展的态势并成为金融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
四、证券市场的功能
1.筹资、投资功能
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为资金需求者筹集资金、为资金供给者提供投资对象的功能。
2.资本、资产定价功能
证券是资本的存在形式,所以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证券代表的资本的价格。
证券市场的运行形成了证券需求者和证券供给者竞争的关系,竞争产生了极高的资金融通效率,借此,证券市场提供了资本的合理定价机制。
3.资本配置功能
是指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的流动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的功能。
证券市场引导资本流向能产生高报酬的、效率更高的企业或行业,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
第二节证券市场主体
一、证券市场发行主体
(一)政府及政府机构
在现代经济中,政府是经济调节过程的重要力量,政府发行大量证券来筹集相应资金,但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仅限于债券。
(二)公司(企业)
发行股票和债券是公司筹措长期资本的主要途径。
(三)金融机构
西方国家将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了公司证券。
我国和日本把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定义为金融债券,突出了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发行主体的地位。
但将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归类于公司股票。
二、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
证券市场投资者众多,按照不同的角度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
如根据资金量的大小将投资者分成大户、中户和散户;根据交易是否活跃分为活跃的投资者和不活跃投资者。
如果根据投资者的属性,可以划分为下述两大类:
(一)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指法人投资者,通常资金量比较大,拥有信息优势和人员优势,所以投资回报率往往比较高。
一般来说机构投资者属于理性投资者,采用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和利用较为先进的资产配置方法等来指导投资。
主要包括:
1.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在发达国家分两个层次:
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
中国的社保基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社会保障基金,运作依据是2001年底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其资金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基金及其投资收益等。
其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
二是社会保险基金,即社会保险制度确定的用于支付劳动者或者公民在患病、年老、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情况下所享受的各项保险待遇的基金,一般由用人单位(或雇主)和劳动者(或雇员)或公民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财政给予的一定补贴组成。
社会保险基金一般由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基金组成。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部分积累项目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
2.证券投资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股票、债券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目前投资基金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非常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QFII制度是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至特定历史阶段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的过渡性安排,是允许国外机构投资者进入本国证券投资市场的一套操作办法。
4.保险公司
目前保险公司已经超过共同基金成为全球最大的机构投资者,除大量投资于各类政府债券、高等级公司债券外,还广泛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资。
我国的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于国债,还可在规定的比例内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性证券。
5.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
各级政府及政府机构出现资金剩余时,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投资于证券市场。
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业务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
6.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机构投资者,以其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7.一般的法人机构
企业可以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自然人(个人)投资者
自然人(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投资的社会自然人。
三、证券市场的中介组织
(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1.经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2.设立证券公司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国还根据具体从事的业务不同对设立条件进行了细化:
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
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证券业务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二)投资咨询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是为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投融资、证券交易和资本营运等活动提供专业性咨询服务的机构,其主要业务特点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收集大量的基础信息资料,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并据此向客户提供分析报告和操作建议,帮组客户建立投资策略,确定投资方向。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类是专门从事证券咨询业务的专营咨询机构,另一类是兼做证券咨询业务的兼营咨询机构,例如证券公司在进行研究和为本公司客户服务的同时,也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三)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
登记结算机构要为证券市场提供安全、公平、高效的服务,负责为证券的发行和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活动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清算与交收服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负责中国证券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
为了提高效率,分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别负责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事务。
(四)其他服务机构
1.会计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每年公布的年报和半年报须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为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出具的报告,包括发行公司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盈利预测的审核报告等。
各种报告均应由2名以上有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
没有取得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一律无效。
2.律师事务所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不受资格的限制。
具体业务包括:
为证券发行和上市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修改和制作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上市申请书、上市公告书、重大事件公告书、证券承销协议书、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为公司重组提供法律服务等。
3.资产评估机构
是指对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和开展与证券业务有关的资产评估业务的专门机构。
4.证券信用评级机构
是由专门的经济、法律、财务专家组成的对证券发行人和证券信用进行等级评定的组织。
四、证券市场的监管与自律组织
(一)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简称中国证监会,成立于1992年10月,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展,实行垂直领导。
2.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中国证监会在上海、深圳等地设立9个稽查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共设立36个监管局。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监管。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
是证券业的行业自律性组织,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
设立证券业协会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律,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协会采取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凡依法设立并经批准可以从事证券业务经营和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承认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则,均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三)证券交易场所
是供已发行的证券进行流通转让的市场。
其作用在于:
一是为各种类型的证券提供便利而充分的交易条件;二是为各种交易证券提供公开、公平、充分的价格竞争,以发现合理的交易价格;三是实施公开、公正和及时的信息披露;四是提供安全、便利、迅捷的交易与交易后服务。
证券交易场所分为两大类:
1.证券交易所
又称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在一定的场所一定的时间、按一定的规则、集中买卖已发行证券而形成的市场。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
但不管是会员制还是公司制,都具有严密的组织和规章制度,凡参加者都需具备一定的条件,有一定的审批手续。
2.银行间债券市场
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办,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起来。
截至2003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从启动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总行,增加到11大类、2895家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所有机构投资者均能参加的公开市场。
可交易券种也由最初单一类型增加到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公司债等4大类、10多种小类的180余只债券。
交易工具包括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
第三节 证券市场价格
一、证券市场的理论价格
(一)股票的理论价格
票面价格
是指证券票面上标明的金额。
2.帐面价格
又叫每股净值或每股净资产,是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资产的价值。
3.清算价格
是公司清算时每一股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股票的清算价值应与其帐面价值一致,但在实际上,只有当清算时的资产实际销售额与财务报表上反映的帐面价值一致时,每一股的清算价值才会等于其帐面价值。
公司清算时资产往往会低价出售,再加上清算成本,多数公司的清算价值总是低于帐面价值。
4.发行价格
是证券发行者将证券公开发售给特定或非特定投资者所采用的价格。
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股票不得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
(二)债券的理论价格
1.预期现金流量
债券的预期现金流量一般是确定的,但不同类型的债券其现金流量并不相同。
我国发行较多的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其未来现金流量是债券按单利计算的到期本息和,可根据债券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和期限计算。
2.到期收益率
合理的到期收益率是指对市场上一些信用等级和偿还期限相同的债券收益率加以比较而确定的收益率,是投资者在一定的风险条件下对债券的期望收益率。
向上倾斜的收益率曲线,表示期限越长的债券其收益率越高,这是“正向”的收益率曲线。
向下倾斜的曲线,表示期限越长的债券其收益率越低,这是“相反”的收益率曲线。
平直的收益率曲线,表示不同期限的债券其收益率相等。
拱形收益率曲线,表示期限相对较短的债券,其收益率与期限呈正向关系;期限相对较长的债券,其收益率与期限呈反向关系。
3.债券的期限。
、
是指债券从发行日或交易日至到期日止的时间。
就某个给定预期现金流量和合理收益率的债券而言,得到一定未来值的时间越长,其现值就越低。
时间越长,利息积累的机会越多,现在投入的资金就越少。
(三)基金的理论价格
1.基金资产净值
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这是衡量一只基金运作好坏的主要指标,也是基金份额交易价格的内在依据。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基金总资产— 基金总负债)/已售出的基金份额总数
2.基金资产净值的估算
是指通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1)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估算日该有价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平均价或收盘价)估值;估算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2)未上市的股票分两种情况处理:
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算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若市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按2001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我国的封闭式基金按平均价估值,开放式基金按收盘价估值。
二、证券市场的交易价格
股票的交易价格
1.股票交易价格的表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部分股票行情显示(2006年1月1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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