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施工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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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施工组织设计
依恋时装(上海)有限公司
新建厂房及仓储用房
PHC管桩桩基工程
施
工
方
案
上海广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09年6月20日
目录
1.工程概况0
2.编制依据1
3.工程难点、关键工序的确定及相应技术保证措施1
4、施工方案2
4.1.施工设备选型2
4.2.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2
4.3.沉桩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3
4.4.施工工艺流程5
4.5.竣工验收7
5.质量保证措施7
6.质量技术管理措施8
7.进度计划保证措施10
8.施工监测11
9.质量、安全、文明所确定的工作目标11
10.安全保证措施11
11.文明保证措施15
12.季节施工措施15
13.工程总体施工安排、总进度计划安排15
14.主要施工设备计划16
15.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构架及人员计划17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计划18
4.电器设备有专业电工负责,其他不得乱打乱拆及装设熔丝。
18
17.施工平面布置图(附后)18
18.竣工后提交资料目录18
1.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依恋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仓储用房
施工单位
上海广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
工程地址
工程量
PHC-Ab500(125)管桩43686m
合同造价
/
计划开工日期
2009年7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09年9月15日
质量目标
合格
送桩深度
--
桩类型
PHC(AB)500125-42m
接桩形式
焊接
备注
(附工程简介)
依恋时装(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及仓储用房共2栋。
±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5.300m。
基础桩采用静压桩,桩型采用500PHC预制管桩,桩长在42米之间;本工程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管桩工作量:
43686米;
2.编制依据
(1)本工程邀请函;
(2)桩位平面图(含图纸说明)及图纸中明确要采用的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
(3)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4)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相关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3SG409)
(7)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公司同类工程经验。
3.工程难点、关键工序的确定及相应技术保证措施
3.1.沉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
达到一定布桩密度的挤土桩或部分挤土桩,在沉入饱和软粘土地基过程中会产生较高的超静孔隙水压力,使沉桩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地表和深层土体发生水平、竖向位移,并可能导致已沉入的桩偏位、挠曲和上浮,对邻近原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害。
振动和挤土尚可能对邻近的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对达到一定布桩密度的工程,其沉桩过程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或减缓上述损害的发生。
根据拟建建筑物桩基的设计密度、桩长、地基土的物理性质和经验估算,沉桩过程的位移影响范围距沉桩区边缘约40m。
处于上述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施、地下管线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上海的软土地层,在整个桩基施工中,不可避免受地质状况,施工等诸多复杂因素综合促成对周边环境产生变形影响,通过必要的沉降监测工作获取实际的变形量,及时调整施工节奏,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安全生产,互通信息,有利于科学化管理之目的。
3.2.关键工序
本工程关键工序为桩位验收、焊接、标高控制。
技术保证措施如下:
3.2.1.桩位放线:
甲方提供的场内轴线基准点和水准点经监理核验签字确认后,我方在据此测放过程中,尚应依据总平面图和各楼号桩位平面图进行校核,发现有误或可疑时,应进行闭合测量,校验甲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发生的定位错误或明显偏差。
场内轴线基准点和水准点的标志埋设数量根据施工场地的大小及通视情况而定。
本工程基准点宜埋设5个,临时水准点3个。
标志埋设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沉桩区,离沉桩区边缘的距离应在沉桩挤土影响范围之外。
多层建筑桩基一般离沉桩边缘20-25米远,高层建筑桩基一般不小于30-35米。
3.2.2.焊接
焊接时,应四角点焊固定,然后顺时旋转同时施焊;焊缝应连续饱满,焊波均匀,焊缝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无咬肉、虚焊、夹渣等缺陷。
待焊缝自然冷却大于8分钟后方可继续沉桩。
3.2.3.标高控制
(1)在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换算中准确计算设计确定的桩顶绝对标高。
(2)在送桩杆上准确标注送桩深度观测标记。
(3)水准仪司仪人员与桩机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确保送桩深度的准确,使桩顶标高的偏差满足±50mm的要求。
4、施工方案
4.1.施工设备选型
根据设计桩长42米桩桩端进入7层砂质粉土约12m,根据同类工程经验,本工程施工选用不小于80#锤击桩机,可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4.2.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4.2.1.场地验收
沉桩场地凡存在原建筑物基础、废弃管道或其它地下设施、工业建筑垃圾(直径大于10cm)的,均应在开工前清除,并回填素土,分层碾实。
存在暗浜或明浜的应抽水清淤并回填素土,分层碾实。
地承载力应满足桩机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施工便道应满足最大运输车辆载重的要求;场地内应开设排水明沟或盲沟,满足地表水能及时排干的要求。
本桩基施工采用步履式锤击桩架,桩机移动小船对地面的压力约100kPa,故场地平整中道碴铺设厚度和碾压程度应满足100kPa以上的地基承载力要求,否则会造成桩架过大沉陷和不均匀沉陷,导致移位困难,桩机不稳,影响压桩垂直度和沉桩进度。
根据机座尺寸,场地道碴铺设和平整的范围应适当扩大,一般超过边轴线3-5m。
场地平整前应清除建筑垃圾、废弃地下设施、原建筑基础或大石块等地下障碍物。
此外场区内应设置排水盲沟或明沟。
4.2.2.进场成品桩或其它材料的验收和保管
(1)进场成品桩的验收
进场成品桩自购,并填写《工程材料/够配件/设备报审表》,以证明各批进场成品桩或相关材料已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其中包括制桩砼试块抗压强度测试合格的验收。
本方采购的预制桩进场时,应向供方索取出厂合格证明和相关质量资料。
本方应对各批进场(或现浇)预制桩进行投用前的外观质量验收,并作好记录,验收标准如下表:
钢筋混凝土预制管桩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项目
允许偏差
1
直径
±5mm
2
管壁厚度
±5mm
3
长度
±0.5%桩长
4
桩尖偏心
<2mm
5
桩头板平整度
10mm
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处无孔隙
注:
对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桩,不得投入使用,并作退货处理。
(2)其它材料的验收
所用焊条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明。
现场进货开包检查,无潮湿、药皮包裹焊芯均匀、紧密,无裂纹、气泡、剥落或破损缺陷。
(3)进场成品桩和材料的保管
a.成品桩的保管
成品桩进场后,应按指定堆放点卸桩。
各号房所用相应规格的桩应按“就近方便”的原则,对预先布设的堆放点进行场地平整,并确保堆放点具有所需堆放层数相应的地基强度,如堆放2~3层(不宜超过3层)时,堆放场地不能是松软的,应铺设道碴并予碾压平整。
多层堆放时,应用方正的垫木垫放于桩的适当位置,并竖向对齐。
b.其它材料的保管
焊条的保存场所应防湿、防潮。
开包焊条应先用,不宜放置过久。
4.3.沉桩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沉桩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把握四大工序环节的质量,即桩的平面位置、桩身垂直度、接桩质量和桩顶标高的控制。
4.3.1.桩的平面位置控制
(1)每根桩的平面位置应依据施工图所确定的桩位,于桩机就位后予以测量复核,力求高精度,定位允许偏差为20mm。
经纬仪司仪人员和钢卷尺司尺人员应认真操作,相互配合确保桩的定位精度。
(2)桩位复核后,桩尖与桩位标志杆(如细钢筋)的对位应从两个正交方向观测,以确保对位精度。
(3)插桩时应注意桩尖是否偏移(遇地下障碍物时),发现偏移,应作清障处理,重新插桩。
(4)施工验收时桩位的允许偏差依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4.3.2.桩身垂直度控制
(1)每节桩就位时的桩身垂直度均应通过经纬仪从两个大致正交的方向观测,确保桩身垂直。
桩身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2)若在沉桩过程中因地基失稳,桩机立架发生倾斜时,应立即调节支腿油缸,恢复到垂直,并用经纬仪复测其垂直度。
4.3.3.接桩质量控制
(1)接桩时,上下节桩的中心偏差不得大于5mm。
(2)预埋件表面应保持清洁,如敲(刷)除焊高范围内的水泥浮浆、铁锈或泥土。
(3)节间间隙用薄铁片垫实焊牢。
(4)焊接时,应焊缝应连续饱满,焊波均匀,焊缝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无咬肉、虚焊、夹渣等缺陷。
(5)待焊缝冷却8分钟后方可继续沉桩。
4.3.4.桩顶标高控制
(1)在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换算中准确计算设计确定的桩顶绝对标高。
(2)在送桩杆上准确标注送桩深度观测标记。
(3)水准仪司仪人员与桩机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确保送桩深度的准确,使桩顶标高的偏差满足±50的要求。
4.3.5.运和吊立预制桩
工程施工前,预制桩由吊车采用两点起吊,平移至桩架前,然后由桩架的起重机单点起吊(单点悬吊严禁用吊环)单点吊的吊点和两点的吊点位置(如图)
①.管桩
L≤14米
两点吊
0.293L
4.3.6.其它控制事项
(1)沉桩一般顺序
a.对密集桩群,由中间向两侧或向四周对称推进。
b.邻近存在建筑物、地下管线或河道等设施时,应背离防护对象推进。
c.桩顶标高深的先于浅的先沉桩。
d.桩截面大、桩身长的先沉桩,反之后沉桩。
e.根据本工程要求,先施工试锚桩,后施工工程桩。
(2)接桩质量验收
接桩质量(包括上下节对位、节间间隙处理、电焊等质量)应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认可,而后方可继续沉桩。
(3)按规定要求做好桩位复核、垂直度控制、接桩焊接、桩顶标高、终止压桩力等沉桩记录。
4.4.施工工艺流程
4.4.1.打桩施工工艺流程图
4.4.2.沉桩施工注意事项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压桩,并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处理方法与有关单位共同分析研究,必要时,提出处理意见:
(1)初压时,桩身发生较大幅度的位移或倾斜;压桩过程中,桩身突然下沉或倾斜。
(2)桩身破损或压桩阻力异常剧变。
(3)压到设计标高时,压桩阻力比预估值偏小很多。
桩顶未达设计标高时,压桩阻力已接近或超过单桩极限承载力,明显大于预估阻力,难以下达到桩端标高。
4.4.3.挖土过程中因开挖不当造成桩的偏位
1.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挖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2.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200~300m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扰动、严禁超挖;
3.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应保护好基坑,抓紧验槽后立即浇筑垫层,工程桩桩头应在垫层浇筑后处理;
4.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角或逆坡挖土,坑上堆土或堆物要离坑边1m以外;
5.
没有分层卸载导致桩基位移;对桩顶标高有落差的桩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导致标高线的这部分桩成为挡土对象,造成断裂(见右图);
6.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7.土方运输路线及弃土物应合理安排,坑边和坡顶不应堆土、堆载(错误见右图)、走车,如不可避免时要进行边坡稳定计算。
土方宜随挖随运;
8.对于软粘土临时性挖方边坡,边坡值(高宽比)应是1:
1.5或更缓。
开挖深度不应超过2米。
分层厚度不宜超过1.5米;
9.施工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和压实度、排降水情况,并观测挖土引起的环境变化,防止基坑底隆起及周边管线和建筑物受影响;
10.施工期较长的基坑,边坡宜采用钢丝网水泥喷浆或以覆盖物边坡;
11.开挖中严禁地表水或基坑排出的水倒流回渗入基坑。
4.5.竣工验收
4.5.1.公司竣工验收
沉桩施工结束后,确保15天内及时撤离现场,并清理完毕。
项目部应及时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到施工现场进行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
基槽开挖前,可先进行竣工资料的核验。
核验前项目部应及时整理好全部质量记录。
基槽开挖时,工程管理部应派员指导挖土,跟踪、配合、了解桩的动测等抽检测试初步结果,测量检查桩位偏移和桩顶标高偏差等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竣工资料核验中发现资料不全、记录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问题时,应责成项目部及时完善。
对产品质量存在缺陷的应及时纠正处理。
4.5.2.移交外部验收
公司验收通过后,由项目部将竣工资料(含竣工报告、竣工图等)移交总包方,由总包方通知建设单位组织对桩基础的竣工验收。
项目部应做好竣工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工作。
4.5.3.注意事项:
基槽开挖至桩顶以上20~30cm时,宜用人工开挖,防止挖土机爪斗撞击桩头,对桩身造成断裂、裂缝等伤害。
由于基槽开挖较深可能导致边坡失稳、引发邻近沉桩群倾斜位移,总包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开挖应分层开挖和连续施工,切勿停滞天数过多而导致已开挖的桩的位移。
5.质量保证措施
5.1.质量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
项目工程师
材料员
安全员
施工员
质量员
机管员
测量员
压桩机台
5.2.质量保证措施
5.2.1.工程技术复核计划
序号
复核内容
测量人/复核人
复核单位
1
水准点
测量员/项目工程师
总包、监理
2
轴线
测量员/项目工程师
总包、监理
3
桩位
测量员/项目工程师
总包、监理
5.2.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计划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单位
复核单位
1
桩身质量
材料员、质量员
总包、监理
2
电焊条
材料员、质量员
总包、监理
5.2.3.隐蔽工程验收计划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单位/验收人
验收单位/验收人
验收单位/验收人
1
桩身质量
施工单位/质量员
总包/
监理/
2
桩号
施工单位/质量员
总包/
监理/
3
桩长
施工单位/质量员
总包/
监理/
4
电焊条
施工单位/材料员
总包/
监理/
5
焊接
施工单位/质量员
总包/
监理/
6
桩位偏差
施工单位/测量员
总包/
监理/
7
标高偏差
施工单位/测量员
总包/
监理/
5.2.4.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序号
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
1
原材验收(施工/总包/监理),以天为单位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见上表)
3
基坑开挖后桩位偏差、桩顶标高验收
4
静载、小应变验收
5
资料验收
6.质量技术管理措施
6.1.落实职责,强化工序管理
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师是现场施工组织的主要责任人。
项目经理应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机班长明确分工和岗位职责,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建立精干有效的现场施工管理网络组织。
根据设计和相关技术规范和施工规程要求,明确落实并检查每道工序的技术质量要求,建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网络,落实监管责任制,谁管理,谁负责,切实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
6.2.重视维护,保障设备能力
(1).桩机设备进场前应进行适当的检修和维护保养,确保进场设备的完好,保障正常运行和设备工作能力。
(2).配备必要的机修器具、零配件和消耗性材料,做好运行阶段的日常保养,确保主机设备在施工期间的正常运行能力,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3).进场设备必须进行开工前的试运行验收,并挂牌标示验收状态。
量测器具应经状态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未经验收合格的机械设备和量测器具不得投入使用。
6.3.技术把关,确保工序质量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项目部经理和项目工程师应认真预审施工图,明了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及时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图纸会审,项目工程师应做好施工图会审记录。
(2).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反映设计施工图会审中反映设计不够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有关事项,通过设计方的确认,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的有关设计技术要求,并及时索取《设计图纸交底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依据之一。
(3).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工审批,并进行技术文件发放号登记受控,并盖有公司行政章后才能作为正式文件,并提交施工监理方审批后,才可投入使用。
(4).应对沉桩过程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序实施技术复核制度。
插桩前的桩位复测,桩机机身水平状态或桩机立架和桩身插入时的垂直度测量、桩顶标高的测量,尤其接桩质量检查是沉桩过程中进行技术复核的关键工序,必须认真执行。
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5).主动配合现场监理人员做好中间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等项工作。
(6).应及时做好沉桩全过程的各项施工记录、技术复核记录和中间质量抽检、验收等记录。
保证质量记录的规范和完整。
(7).开工后发生设计变更时,应以设计单位有效书面文件(如“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关图纸)作为施工变更的依据,若变更涉及工作量较大或有较高技术要求的,项目部应及时向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协同组织好变更施工。
一般的局部变更,由项目部组织变更实施。
6.4.认真验收,确保材料质量
无论甲供或自购的成品桩或现浇桩以及接桩连接件、焊条等材料均应按规定实施进场质量验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
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予退货,撤离现场或隔离放置,并做好不合格标记。
只有经验收合格的材料和成品桩才能投入使用。
6.5.加强协调,确保施工基本条件和场地处理环境防治措施的落实
(1).建设单位(或委托现场监理)应在保障沉桩阶段计划施工用电量的基础上注意供电正常与否,若发生计划停电或线路临时修理停电情况时,应及时预先通知本方,预防单套沉桩中途突然停止作业,造成恢复供电后沉桩阻力明显增大,难以继续沉桩等后果。
(2).对沉桩区内和周边环境,尤其地下管线等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勘明,提供详细的地下管线分布图和包括周边建筑物的总平面图,以便开工前做好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情况不明,盲目开工,导致桩身偏斜、断桩或环境设施的损害,影响沉桩施工的正常进行
7.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7.1.项目部进度控制的原则是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确保施工进度,建立项目总控制网络并以此为依据,按不同施工阶段、不同专业工种分解为不同的进度分目标,以各项技术、管理措施为保证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以关键线路和次关键线路为线索,以网络计划中心起止里程碑为控制点,在不同施工阶段确定重点控制对象,制定施工细则,确保控制节点的实现。
施工过程中,推行动态计划管理,及时进行分析,随时进行调整。
7.2.计划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在工程开工前,拟编出详细施工作业计划表,并分别落实到各班组。
该计划应明晰、准确、符合工程实际情况。
期间应及时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如未完成或执行计划状况欠佳,应及时例会分析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补回未完成的工作量。
7.3.负责生产调度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对整个工程正确的施工进度心中有数,是生产作业计划的第一执行者,在施工生产指挥中,要抓住关键、统筹全局、合理布置人力、机械设备,协调好各工序的相互配合,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对可能影响施工进度的不利因素(如临时停电、机械故障等)要有事前对策准备。
7.4.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经常保持机械设备的完好,储备一定数量的易损耗备件,便于及时更换,提高机械的使用率。
维修保养部门要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行势态的监护管理,使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自始至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7.5.做好后勤,供应部门的施工人员生活、施工用材料、柴油等供应保障工作。
8.施工监测
施工过程中由甲方委托有资质单位做好跟踪监测工作。
如发现异常,则必须立即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通报。
9.质量、安全、文明所确定的工作目标
质量目标:
本分顶工程的质量目标定为一次合格率达到100%。
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
文明目标:
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争创文明工地。
10.安全保证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材料物资的安全保护、施工用电的安全保护、危险作业区的监控,应制定并落实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必须的安全技术措施。
要求每个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措施落实状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地完成。
10.1.安全管理制度
10.1.1.安全责任制度
根据谁负责生产谁就负责安全的原则,针对工程特点和工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工地的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并对施工安全总负责。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配合工地专职安全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
施工员对负责分管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工地设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配有足够的警卫人员以确保工地安全和已完工程的完好,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述职责建立工地形成职责分明的安全监控管理网络。
形成上至项目经理、下至作业班长的工地安全生产组织体系。
10.1.2.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贯穿施工生产全过程,覆盖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确保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安全教育的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新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施工队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及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保证持证上岗。
除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教育外,重点是本工种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
(5)节假日前后,上岗前,事故后,工作对象发生改变时,应进行针对性教育。
10.1.3.组织措施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踏勘施工现场,了解周边的地下管线及建筑物情况,布置安全施工方案,经踏勘后详细编制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2)根据市建委及区建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程,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网络体系;制订各级岗位责任制,同时制订出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
(3)布置现场的安全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挂牌施工,规划施工区、生活区。
(4)安排机械进场路线,对危险地段做安全警示标志。
机械到场后,做好装机安全工作。
(5)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通过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确保安全施工。
计划开工后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计划,做好开工后每天的安全资料,办理开工前的各工种的操作证、务工证、上岗证、暂住证。
10.1.4.安全设施验收挂牌制度
施工机械设备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特定条件配备的。
为了保证设备符合施工安全规定的要求,必须由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施工设备的各点连接、旋转部份、横纵向移动、电箱接地、接零及保护装置等等,进行试车复查,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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