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残疾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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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残疾人
营口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残疾人
辅助器具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残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助行和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残联发【2014】7号)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服务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15年继续实施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实事——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及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覆盖工程。
为确保民生实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84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对全市204户一类残疾人家庭、305户二类残疾人家庭、331户三类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让残疾人实现行得通、出的去、能入厕、洗上澡、晒得上阳光的目标。
——为136名重度缺肢残疾人适配安装假肢(大、小腿、上肢、机电手、矫形器),为贫困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3894件。
其中省级发放2894件,市、市(县)区级共配套1000件,实现全地区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按需免费提供。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对象
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考虑重度残疾人、老残一体、一户多残、低保户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城乡和各类别残疾人。
受益残疾人需持有营口籍第二代《中国残疾人证》。
综合考虑辅助器具项目各子项目,为残疾人选择相应的救助项目,原则上同一年内不对同一对象进行重复救助。
(二)实施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三)实施内容
无障碍基本改造内容:
地面平整及坡化、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安装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座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铺设防滑垫、扶手或抓杆(洗手池扶手、座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及改善残疾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它设施等。
各市(县)、区可结合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内容。
(四)改造原则
1、坚持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急需原则;
2、坚持个性化改造原则,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一户一方案;
3、坚持最大限度使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与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有机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原则。
三、资金安排
(一)补助标准
无障碍改造工程补助标准:
一类残疾人家庭每户6000元;二类残疾人家庭每户3000元;三类残疾人家庭每户1000元;由省、市、市(县)区三级财政共同承担。
省、市、市(县)区按1:
1:
1比例承担,实际改造过程中超出补助标准的,不足部分由残疾人家庭自筹。
补贴资金90%用于无障碍改造,10%用于服务管理费(包括设计、入户调查、招投标、施工管理等)。
今年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共840户,一类残疾人家庭204户,补助资金共122.4万元;二类残疾人家庭305户,补助资金共91.5万元;三类残疾人家庭331户,补助资金共33.1万元,合计247万元。
残疾人辅助器具覆盖工程补贴标准:
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省任务数3894件、其中省采购2894件、资金由省承担,市、市(县)区配套1000件,资金由市、市(县)区财政按1:
1比例共同承担,合计100.66万元。
(二)资金管理
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用于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由残联组织实施项目工程。
市财政将资金拨付市残联,由市残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拨付资金。
工程开工时将省市配套资金按50%预拨,工程竣工后市残联将严格按照改造方案、技术图纸进行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
一、二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由各市(县)、区组织实施,各市(县)、区要按着项目的规范要求做好工程预决算和招投标工作。
市残联将按着各市(县)、区招投标确定的资金额度,在改造补助资金的标准范围内拨付省市配套资金。
三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所需配套的产品,由市残联统一组织政府采购,各市(县)、区残联要将配套资金及时上缴到市残联,项目采购的结余资金将按照上缴资金的比例和渠道返还各级残联。
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挤占、挪用。
四、职责分工
(一)市残联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指标;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会同财政部门下拨项目经费;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业务培训和现场指导;抽查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抽查结果对下一年的实施改造情况提出分配意见。
(二)各地残联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落实配套经费;确定受益残疾人;组织实施项目;完善项目档案;及时报送项目实施评估报告、改造情况统计表及相关材料。
五、工作流程
(一)成立领导机构
市、市(县)区两级要成立由政府、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领导机构,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各市(县)、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市民生实事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各部门进行讲解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各市(县)、区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工作小组,对工程实施组织监督与检查。
(二)制定实施办法
各市(县)、区要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残疾人假肢适配、辅助器具覆盖工程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保证任务按期完成。
(三)入户调查与宣传
媒体及相关互联网站向社会发布“免费为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和为缺肢残疾人安装假肢适配基本辅助器具”内容;召开各市(县)、区残联会议部署工作;各市(县)、区残联深入基层,广泛宣传、调查、发动,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贫困残疾人受益。
此项工作2015年4月10日前完成。
(四)申报、筛查、审核确定受益残疾人
各市(县)、区残联要深入农村、社区走访调查,对本地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状况和辅具需求进行全面了解和筛查。
各市(县)、区申请无障碍设施改造和装配假肢者到所在社区(村)报名,填写申请表,市(县)、区残联签署意见、盖章,并汇总上报市残联。
辅助器具发放首先由各市(县)、区上报实名制汇总名单,由市残联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市(县)、区进行逐一筛查。
经过筛查,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严格按照适配对象条件和本人需求进行审核。
审核结束后,由市(县)、区残联在本地有影响的公共媒体或适配人员居住地(社区、村)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审批、备案,并向市残联上报审批表、汇总表,经市残联审核后统一组织招投标,采购发放辅助器具。
错过筛查的人员,由市(县)、区残联按规定时间集中组织到营口市残联筛查。
此项工作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
在此期间,各市(县)、区残联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需求最迫切的残疾人优先受益。
(五)工程项目实施
1、选好配强工作人员
各市(县)、区要选派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无障碍建设和残疾人需求特点的工作人员,精心组织项目实施。
2、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和设计取型工作
无障碍设施改造:
根据每一户残疾人家庭的不同需求,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制定改造计划,经残疾人签字确认后进行施工。
设计和制定计划时要充分尊重残疾人意愿,力求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
此项工作2015年8月31前完成。
安装假肢:
按照各市(县)、区上报的审批汇总表,由技术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市(县)、区为缺肢残疾人取型、适配、安装。
3、材料的集中采购、制作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无障碍改造工程:
家庭无障碍改造由各市(县)、区采取招标的形式自行组织。
重点材料采购:
为统一标准,保证材料和器具质量,压缩材料价格,降低成本。
根据政府大额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的要求,营口市政府将对家庭无障碍改造所需的重点材料和物品实行招标集中采购。
各单位对改造所需采购量较大的材料上报市残联。
假肢安装工程:
办理项目所用的假肢、矫形器材料及辅助器具均由政府采购。
4、试用与装配训练
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试用:
无障碍设施改造完成后,由市残联组织各市(县)、区残联到每户专门试用。
安装假肢的装配和训练:
按市(县)、区分片适配并对适配假肢人员进行适应性训练和指导。
此项工作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
5、实施改造及施工质量
选择具备相关资质、施工质量好、服务热情高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
涉及社区或邻里之间共用区域变动的要事先征求意见,取得支持。
施工单位在改造现场公示改造内容和时间进度,明确改造责任人和服务承诺,尽量减少对残疾人日常生活的影响。
由残疾人代表、残联工作人员、监理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对施工单位以户为单位根据实施改造情况提交工程验收结算单,以残疾人是否满意为第一标准,经残疾人、残联、施工监理单位三方验收合格后,由残联进行资金结算。
施工单位对改造项目提供为期一年的质量保证。
6、完善档案资料
无障碍改造:
各市(县)、区要注意整理和保存包括受益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改造内容、技术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在内的相关资料,认真填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表,建立详细的项目档案。
安装假肢、辅具适配:
做好完整、规范的档案。
收集、反馈产品质量和受益人使用效果情况,项目总结和各种资料(文字、照片、声像等)收集整理工作,并填写辅助器具申请表、辅助器具评估适配表、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低保证或贫困证明复印件和受助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照片。
(六)回访
建立民生工程回访机制,实行免费上门服务。
无障碍改造和假肢适配3个月内,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益人进行入户回访,了解设施和假肢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无障碍改造和假肢适配6个月内,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了解使用状况和质量。
同时,建立随访情况记录并录入数据库。
(七)检查验收评估
各市(县)、区根据项目工作进度,从四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向市残联报告工程进展情况,以便市残联向市政府报告全市工程进度。
各市(县)、区应在2015年8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对项目进行自查验收,回访受益残疾人家庭,听取残疾人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并按照要求于9月10日前向市残联提交项目实施评估报告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统计表。
市残联适时通过实地走访和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验收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市(县)、区残联要从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残疾人辅助器具覆盖工程的重要意义。
各市(县)、区残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做好项目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更新理念,提高标准
各市(县)、区残联要从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着手,从整体上系统考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以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
无障碍改造的原则是行得通、出的去、能入厕、洗上澡、晒得上阳光。
一、二类残疾人家庭改造要实现行得通、出的去、晒得上阳光,就要在楼门、家门上下功夫,如地面平整及坡化、房门改造、扶手;能入厕就需要改低位座便器、卫生间房门、扶手等;能洗个舒服澡就需要在卫生间配置热水器、防滑地垫、浴凳、扶手;能吃得了饭就要在厨房改造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安装煤气泄漏报警装置。
为了方便三类残疾人家庭生活,各单位可以配备如闪光音乐门铃、闪光音乐报警电水壶、可燃气体防漏报警器、语音带盲文电饭煲、语音带盲文电压力锅等。
各市(县)、区残联要严格按改造内容和改造标准组织实施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项目实施中,各地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内涵,丰富改造内容,保证改造标准,使残疾人实实在在受益。
(三)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假肢安装、辅具配发受益对象要按照条件严格筛选,严把无障碍产品质量关,并认真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切实保证改造内容和质量。
专款专用,根据不同任务对象改造要求和补贴标准,保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各市(县)、区残联要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财政部门支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和辅助器具覆盖工程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和政策支持。
(四)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典型引路,发挥样板工程示范作用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及残疾人假肢安装、辅助器具覆盖工程的重要意义,号召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辅助器具覆盖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典型引路方式,加强样板工程建设,对特殊困难的家庭,可在改造中重点加以扶持,树立改造样板户型,充分发挥样板工程的示范作用,引领改造工程在突出实用的基础上,力求优质美观。
附件:
1-1.营口市2015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表
1-2.2015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预算表
1-3.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重点材料采购报表
2-1.2015年残疾人假肢、辅助器具覆盖工程资金明细表
2-2.2015年各市(县)、区辅助器具需求表
2-3.2015年贫困残疾人助行工程任务分配总表
附件1-1
营口市2015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表
各市(县)区
改造残疾人家庭及数量
家庭总数(户)
一类家庭(户)
二类家庭(户)
三类家庭(户)
站前区
52
30
12
10
西市区
123
50
50
23
鲅鱼圈区
237
64
100
73
老边区
113
5
3
105
大石桥
115
5
40
70
盖州市
200
50
100
50
总计
840
204
305
331
附件1-2
2015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预算表
单位
项
目
内
容
一类残疾人家庭改造
二类残疾人家庭改造
三类残疾人家庭改造
总计金额
(万元)
数量
⌒
户
︶
单价
︵万元
︶
预算改造资金
(万元)
数量
⌒
户
︶
单价
︵万元
︶
预算改造资金
(万元)
数量
⌒
户
︶
单价
︵万元
︶
预算改造资金
(万元)
合计
省财政补助
市财政承担
县区财政配套
合计
省财政补助
市财
政承担
县区财政配套
合
计
省财政补助
市财政承担
县区财政配套
省财政补助
市财政承担
县区财政配套
合
计
站前区
330
30
0.6
18
6
6
6
12
0.3
3.6
1.2
1.2
1.2
10
0.1
1
0.33
0.33
0.34
7.53
7.53
7.54
22.6
西市区
50
0.6
30
10
10
10
50
0.3
15
5
5
5
23
0.1
2.3
0.76
0.76
0.78
15.76
15.76
15.78
47.3
鲅鱼圈
64
0.6
38.4
12.8
12.8
12.8
100
0.3
30
10
10
10
73
0.1
7.3
2.43
2.43
2.44
25.23
25.23
25.24
75.7
老边区
5
0.6
3
1
1
1
3
0.3
0.9
0.3
0.3
0.3
105
0.1
10.5
3.5
3.5
3.5
4.8
4.8
4.8
14.4
大石桥
5
0.6
3
1
1
1
40
0.3
12
4
4
4
70
0.1
7
2.33
2.33
2.34
7.33
7.33
7.34
22
盖州市
50
0.6
30
10
10
10
100
0.3
30
10
10
10
50
0.1
5
1.65
1.67
1.68
21.65
21.67
21.68
65
总计
204
122.4
40.8
40.8
40.8
305
91.5
30.5
30.5
30.5
331
33.1
11
11.02
11.08
82.3
82.32
82.38
247
附件1-3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重点材料采购报表
单位:
(盖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附件2-1
2015年残疾人假肢、辅助器具覆盖工程资金明细表
内容
单位
辅具需求总数
(件)
市、市(县)区采购(件)
资金总额(万元)
假肢(例)
资金总额(万元)
市财政承担
市(县)区财政承担
合计
省财政承担
市财政承担
市(县)区财政
承担
站前区
195
195
6.46
6.46
12.92
9
4.5
--
--
西市区
160
160
3.8
3.8
7.6
14
7
--
--
鲅鱼圈区
65
65
6.00
6.00
12.00
50
25
--
--
老边区
230
230
13.83
13.83
27.66
20
10
--
--
大石桥市
230
230
14.49
14.49
28.98
28
14
--
--
盖州市
120
120
5.75
5.75
11.5
30
15
--
--
总计
1000
1000
50.33
50.33
100.66
151
75.5
--
--
附件2-2
2015年各市(县)、区辅助器具需求表
序号
辅具名称
需求采购数(件)
其中
金额
大石桥
盖州
站前
西市
鲅鱼圈
老边
单价/元
合计/万元
1
语音血压计
160
50
100
10
500
8
2
带座手杖
100
100
120
1.2
3
功能轮椅
240
70
50
40
10
70
1000
24
4
防褥疮床垫
50
50
980
4.9
5
护理床
150
50
5
25
70
2000
30
6
报警水壶
110
30
20
60
360
3.96
7
腋杖
50
50
120
0.6
8
助听器
140
30
20
30
10
30
20
2000
28
9
总计
1000
230
120
195
160
65
230
100.66
市(县)区配套金额
14.49
5.75
6.46
3.8
6
13.83
50.33
附件2-3
2015年贫困残疾人助行工程任务分配总表
项目
地区
国家彩票公益金
残疾儿童七彩梦项目
辽宁省彩票公益金
各市配套
辅助器具
(件)
总计
辅助器具
(人)
假肢、矫形器
(例)
辅助器具
(人)
假肢、矫形器
(例)
辅助器具
(人)
假肢、矫形器
(例)
站前区
50
8
10
380
10
195
653
西市区
43
6
2
4
145
4
160
364
老边区
25
10
5
210
230
480
大石桥市
380
14
35
4
420
10
230
1093
盖州市
320
12
20
2
410
10
120
894
鲅鱼圈区
70
15
15
12
220
13
65
410
总计
888
57
85
32
1785
47
1000
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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