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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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监理1203标
监理实施细则之三
施工06标段测量
监理实施细则
(修订版)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轨道交通工程监理1203标监理部
二○一五年三月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
监理1203标
监理实施细则之三
施工06标段测量
监理实施细则
(修订版)
编制:
审批:
日期:
年月日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石家庄轨道交通工程监理1203标监理部
1.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1.1编制依据
1)本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测量方案等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测量管理办法》(试行)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8)《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
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
10)《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
1.2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06标段监理,由监理1203标负责。
由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工程管辖为施工06标标段。
工程起始里程K12+747.420~K14+608.230、线路长度1860.81m,共分二站二区间。
施工06标由中铁七局承担施工06标二站二区间施工任务(省博物馆站、省体区间、体育场站、体北区间)。
2.专业工程特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监理1203标监理部监理范围,有明挖车站、盖挖车站(部分)、盾构区间等。
工程测量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地面平面(含加密点)控制测量、地面高程(含加密点)控制测量、平面联系测量、洞内导线测量、洞内高程测量、施工测量、贯通测量、竣工测量等。
重点有竖井联系测量、盾构姿态控制等。
其特点是测量内容涵盖全面,精度要求高,场地狭窄影响测量视线,施工影响大,造成测量工作时限紧、易出现错误等。
3.监理工作流程
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图
监理单位主要人员职责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职责
王熙东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测量工作管理、报告批准等
李耀进
测量工程师
工程师
05标测量工作检查、验收、审核、签署施工放样资料及日常管理资料等
李尚华
测量工程师
工程师
06标测量工作检查、验收、审核、签署施工放样资料及日常管理资料等
符志春
测量工程师
工程师
07标测量工作检查、验收、审核、签署施工放样资料及日常管理资料等
4.测量监理控制要点、控制目标及监控手段
4.1测量监理控制要点
4.1.1按规范、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4.1.2、对施工单位的控制点复测和施工加密点成果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标段内各级类控制点保护工作,确保控制点成果准确。
4.1.3、检查施工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人员数量、技术水平及测量仪器设备及相关鉴定证书并应满足施工需要。
4.1.4、复核监理合同标段内施工图设计中的坐标与高程及施工单位的各种放样数据,并与邻近工程进行复核验算。
4.1.5、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测量方案及相关测量资料。
4.1.6、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完成施工控制测量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4.2导线点布设、保护措施审核及检查制度
1)导线点布设前,审核测量方案是否满足点位要求。
2)导线点布设期间,随时检查点位布设情况是否满足规范规定。
3)导线点布设完成后,及时检查导线点保护措施是否有效。
4)导线点使用期间,每周巡视检查导线点完好情况和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5)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发监理通知。
6)整改完成后及时检查整改情况。
4.3施工复测监理控制要点
4.3.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对线路中线的方向、交角、长度及水准点和中桩高程进行复测。
检查测量资料和控制桩是否齐全,贯通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3.2限差要求:
4.3.2.1地上导线点的坐标互差在近井点附近≤±16mm、在贯通面附近≤±25mm;矿山法区间隧道单面掘进超过1km时,过600m后≤±20mm。
4.3.2.2高架墩、柱点的坐标互差≤±25mm,高架墩、柱点高程互差≤±10mm。
4.3.2.3地上高程点高程互差≤±3mm。
4.3.2.4明挖车站、明挖区间、矿山法竖井、盾构始发井:
地下高程点高程互差≤±5mm。
4.3.2.5地下导线起始边(基线边)方位角的互差≤±12"。
4.3.3.6地上、地下相邻高程控制点互差≤±3"。
4.3.3.7导线边的边长互差≤±8mm。
4.3.3.8经竖井或高架墩(柱)悬吊钢尺传递的互差≤±3mm。
4.3.3.9围护结构中心、曲线要素直缓直点坐标较差≤±10mm。
相邻管段的相互搭接,施工管段内复测应与邻管段单位取得联系,相互搭接二个直线转点或曲线交点,高程相互搭接二个水准基点。
4.4施工放样监理控制要点
4.4.1直线部分某转点前点定点偏差超过允许偏差时该点进行调整。
4.4.2结构尺寸误差,基底及高程误差均应该符合设计或者规范要求。
4.4.3施工测量应做到:
4.4.3.1中线和高程与线路平面、纵断面按设计要求衔接。
4.4.3.2钻(挖)孔灌注桩测量;桩位按设计桩位十字线相对位置设放,埋设护筒后应检查其平面位置的偏差,并测量护筒顶面高程,以便测量孔底高程及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后的桩中心,以钢筋笼中心为准,位置应予测定。
4.5隧道测量监理控制要点
4.5.1贯通误差的规定:
纵向贯通误差的限值,一般都无明确规定,如按定测中线的精度要求,则应不超过1/10000,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4.5.2水平角的检测:
水平角是影响隧道贯通的关键,应根据必要条件,对利用原测点作为第二次设站观测或根据原测点增设新点时,必须对原三角点、导线点、中线点的相邻点进行检测。
4.5.3埋设混凝土金属标志桩:
洞口控制点及与之有联系的三角点、导线点、中线点均应埋设混凝土金属标志。
其它洞外的三角点、导线点和为导坑延伸开挖及衬砌放样而设的临时点,可分别采用其它桩,桩顶应钉一小钉以示点位,控制测量必须在桩点稳定、可靠、确认后进行。
4.5.4中线点的设立和中线点间距的要求:
用精密导线进行洞内控制测量的隧道,其中线点应根据导线设立。
4.5.5用中线法进行洞内测量的隧道,中线点间距在直线及曲线部分应满足规范要求。
4.5.6供衬砌用的临时点,其间距可视放样需要适当加密。
4.5.7检测延伸中线点的允许误差,当用正倒镜延长直线法或曲线偏角法检测延伸的中线时,其点位横向较差不应大于5mm。
4.5.8洞内施工用的水准点应根据洞外、洞内已设定的水准按施工需要加设,并应经常复核,其精度和要求按规定执行。
4.5.9为使导坑开挖断面较好的符合设计断面,在每次掘进前应在开挖断面标出设计断面尺寸线,并及时检查量测及绘出前一循环的开挖断面,为有欠挖便于及时补炮。
4.5.10为使隧道衬砌的内轮廓线符合设计要求,在立模前应复核中线和高程,用衬砌断面的支距即可立横模和墙模,立模后,必须进行检查及校正。
4.5.11隧道贯通后,施工中线及高程的实际贯通误差,应在未衬砌地段调整。
4.6竣工测量监理控制要点
4.6.1洞内导线布设的要求:
洞内导线应根据洞外控制点向洞内作引伸测量,洞内导线点应尽量沿线路中线布设,并组成多边形闭合导线或主副导线环。
4.6.2导线边长的设置要求:
导线边边长应根据测量设计的要求,并考虑到通视条件,尽量选择长边和接近等边。
在直线地段一般150-200m,曲线地段不宜短于60m。
4.6.3当隧道内具备长边的通视条件时,为减小洞内导线测角误差对贯通误差的影响,应在成洞部分选择原主导线点组成长边导线。
4.6.4导线水平角观测测回数与限差按规定执行。
4.6.5测量精度计算,其值应符合设计或规范的要求。
4.6.6洞内水准点的设置:
洞内水准路线应由洞口高程控制向洞内布设,结合洞内施工特点设立水准点,并须定期复核、保护。
4.6.7洞内水准测量的有关要求与洞外水准测量相同。
4.6.8洞内控制测量完成后应提交的资料:
4.6.8.1洞内控制测量说明,包括布点情况、施测日期、施测方法和仪器等级、实际贯通点的里程、平差方法、特殊情况及处理结果。
4.6.8.2洞内控制测量布点示意图。
4.6.8.3角度、边长和高程的实测精度及其计算方法。
4.6.8.4与洞外控制点联测成果。
4.6.8.5导线边长及各点坐标计算成果。
4.6.8.6隧道中线放样计算。
4.6.8.7实测的贯通误差。
4.6.8.8贯通误差的调整方法。
4.6.9隧道竣工后,需要测绘隧道的实际净空,包括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轨顶水平宽度等均应以线路中线为准。
4.6.10洞内永久中线点的埋设,隧道永久中线点应在竣工测量后,用混凝土包埋金属标志在控制测量的隧道内,可根据调整后的线路中心点埋设或利用原中线点。
4.6.11直线上的永久中线点,曲线上应在缓和曲线的起终点各设一个曲线中部(圆曲线部分),可根据通视条件适当增加(以能互相通视为原则)。
4.6.12洞内水准点埋设:
洞内水准点埋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在隧道边墙上画出标志,其规格和式样同中线点,以红油漆书写水准名称。
4.6.13隧道竣工后应提交的资料:
开挖断面、净空断面测量和永久中线点、水准点的实测成果及示意图、断面图。
4.7测量监理控制目标及基本指标值
4.7.1控制网布设精度必须满足施工控制需要。
4.7.2隧道贯通的平面和高程误差应符合规范要求,隧道净空断面满足限界要求。
4.7.3各部位的施工放样精度应符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4.7.4竣工测量成果达到验收交工标准。
4.7.5各级控制桩点埋设、标识满足要求。
4.7.6测量方案、测量成果、测量记录等资料齐全真实。
4.7.7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完成各种外业测量工作,对提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审核,不发生大的测量误差或因测量误差而导致的质量事故。
4.7.8保证各分项、分部和整体工程测量放样一次合格率98%以上。
4.7.9保证隧道、车站工程施工测量放样控制精度符合测量技术规范限差要求。
4.7.10保证测量监理抽检资料(包括施工测量放样台帐)齐全、真实。
4.7.11保证在施工测量放样过程中出现错误的机率降到最低。
4.7.12保证测量监理工作业主满意率不低于95%以上。
4.7.13确保建成后的轨道平面、纵断面线形符合设计要求,隧道结构、建筑群体位置准确,最终保证建成后的轨道交通工程高质量、高标准的精品轨道线路。
4.7.14基本质量目标:
4.7.14.1贯通中误差:
横向贯通中误差不超过±50mm,纵向贯通中误差不超过L/10000;竖向贯通中误差不超过±25mm。
4.7.14.2隧道衬切及车站建筑物不侵入建筑限界。
4.7.14.3设备、管线等安装、装修等不得侵入设备限界。
4.7.14.4工程竣工实体必须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4.8测量相关要求
4.8.1控制网测量及复测
4.8.1.1GPS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
项目
要求
静态测量
卫星高度角(°)
≥15
有效观测卫星数
≥4
平均重复设站数
≥2
时段长度(min)
≥60
观测时段数
1~2
数据采样间隔(s)
≤10
点位几何图形强度因子(PDOP)
≤6
接收机标称精度
≤(10mm+2×10¯6×D)(D为相邻点的距离)
4.8.1.2精密导线测量技术要求
平均边长(m)
闭合环或附合导线总长度(Km)
每边测距中误差(mm)
测距相对中误差
测角中误差(")
水平角测回数
边长测回数
方位角闭合差(")
全长相对闭合差
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mm)
I级全站仪
Ⅱ级全站仪
I、Ⅱ级全站仪
350
3-4
±4
1/60000
±2.5
4
6
往返测距各2测回
±5
1/35000
±8
4.8.1.3高程控制网(水准)测量技术要求
每千米高差中数
中误差(mm)
线路长度(Km)
水准仪等级
水准尺
观测次数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
与已知点联测
附合或环线
平地(mm)
山地(mm)
偶然中误差
全中误差
±2
±4
2-4
DS1
钢尺或条码尺
往返各一次
往返各一次
±8
±2
4.8.2地下控制测量
4.8.2.1施工控制测量在施工期间地面GPS控制网、精密导线网和高程控制网应完整、准确、可靠,每个井(洞)口或车站附近布设不少于三个平面控制点并作为向隧道传递坐标和方位角的联系测量依据,每个井(洞)口或车站附近布设不少于二个高程控制点并作为向隧道传递高度的依据。
4.8.2.2施工控制测量导线的平均边长在直线段为150m(在曲线段尽可能并不少于60m),最远点点位横向中误差不超过±25mm。
4.8.2.3地下控制水准测量:
地下控制水准测量与竖井联系测量同步。
4.8.2.4当贯通时进行贯通测量,严密平差地下平面、高程施工控制网。
4.8.3联系测量:
明挖及暗挖工程竖井工程投点、定向,向地下传递高程在隧道掘进150m、300m时和距贯通面150-200m时分别进行一次,取三次测量成果的加权平均值指导隧道贯通。
地下定向边不少于2条,地下近井高程点不少于2个。
4.8.4施工放样测量;由于施工质量标准高,工程的施工放样,采用极坐标法直接投点放样,测量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单位测量放样时做好旁站监理工作,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放样数据,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报送测量检测单位。
4.8.5洞内平面控制测量;隧道掘进过程中,洞内应布置多边形导线环,与洞外控制网联测,其精度要求符合四等导线技术要求。
4.8.6洞内高程测量;应以洞外三等水准点为基点,采用水准增设水准点,其精度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
4.8.7盾构区间施工测量
4.8.7.1始发井中,线路中线、反力架以及导轨测量控制点的三维坐标测设值与设计值较差应小于3mm。
盾构机测量标志不应少于3个,测量标志应牢固设置在牢固盾构机纵向或者横向截面上。
盾构机姿态测量计算数据取位精度要求
测量内容
取位精度
平面偏差
1mm
高程偏差
1mm
俯仰角
1'
方位角
1'
滚转角
1'
切口里程
10mm
4.8.8隧道贯通测量
4.8.8.1当隧道贯通后,应利用贯通面两侧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进行贯通误差测量。
4.8.8.2隧道的纵向、横向贯通误差,可根据两侧控制点测定贯通面上面同一临时点的坐标闭合差,并应分别投影到线路和线路的法线方向上确定,方位角贯通误差可利用两侧控制点测定与贯通面相临的同一边的方位角较差确定。
4.8.9.隧道竣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施工单位测量队应及时进行竣工、断面测量工作,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提交测量检测单位检测复核。
4.8.10测量设备及人员
4.8.10.1施工测量人员应相对固定,其学历、经验和职称应能胜任本项目的测量工作要求,测量技师和技工不少于3人。
4.8.10.2测量仪器的精度要求应符合规范及规程的要求,非隧道施工的须配备精度不低于2"全站仪一台;盾构法或者矿山法隧道施工的须配备精度不低于1"全站仪一台,配置精度不低于0.4mm/km的水准仪一台。
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未经检定的测量仪器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仪器。
5.重大危险源、重点工序、关键部位测量控制措施及现场监督(旁站)内容
5.1控制项目
1)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
2)竖井联系测量
3)明挖车站的围护结构测量、主体结构测量
4)盾构掘进姿态控制
5)盾构机下穿桥梁、桩基、管线等的姿态控制
6)盾构机下穿河流、干渠的姿态控制
7)盾构侧穿建(构)筑物的姿态控制
8)盾构始发、接收的姿态控制和洞口位置复测
9)隧道开挖测量
10)隧道二次衬砌位置测量
11)区间联络通道测量
5.2控制措施
采取审核方案和测量成果、现场监督、巡视、复核计算、复测、监理通知、检查、监理会议等措施确保施工测量过程和成果的可靠。
5.3现场监督(旁站)内容
5.3.1平面测量
数学精度
1点位中误差、边长相对中误差、测角中误差、测距中误差、方位角闭合差等与规范及测量方案的符合情况
观测质量
1测量仪器检验项目的齐全性,检验方法的正确性
2观测方法的正确性、观测条件的合理性
3仪器高、棱镜高、天线高测定方法的正确性
4GPS测量中,卫星高度角、有效观测卫星总数、时段中任一卫星有效观测时间、观测时段数、时段长度、数据采样间隔、PDOP值、钟漂、多路径影响等参数的规范性和正确性
5观测手簿记录和注记的完整性和数字记录、划改的规范性,数据质量检验的符合性
6水平角、垂直角、距离的观测方法、成果取舍和重测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7规范和测量方案的执行情况
计算质量
1起算点选取、分布的合理性,起始数据的正确性
2数据使用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3各项外业验算项目的完整性、方法正确性、各项指标符合性
选点埋石
1点位布设、点位密度、点位选择的合理性
2点位满足观测条件的符合情况
3标石及标志的类型、规格的规范性和正确性
资料质量
1测量报告、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等
5.3.2高程测量
数学精度
1每公里高差中数偶然中误差的符合性
2每公里高差中数全中误差的符合性
3相对于起算点的最弱点高程中误差的符合性
观测质量
1测量仪器检验项目的齐全性、检验方法的正确性
2测站观测误差的符合性
3测段、区段、路线闭合差的符合性
4观测和检测方法的正确性
5观测条件选择的正确、合理性
6成果取舍和重测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7记簿计算正确性、注记的完整性和数字记录、划改的规范性
计算质量
1外业验算项目的齐全性、验算方法的正确性
2已知水准点选取的合理性、起始数据的正确性
3环闭合差的符合性
选点埋石
1水准路线布设、点位选择、点位密度的合理性
2标石及标志的类型、规格的规范性和正确性
资料质量
1测量报告、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和完整性等
6.测量监理工作内容
6.1参与交桩工作
6.1.1开工前,测量专监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勘察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现场交桩工作,并签署交接桩文件记录。
6.1.2平面控制导线网、点桩、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的要素点桩。
6.1.3永久水准基点及增设的临时水准基点桩。
6.1.4关键部位和重点工程(如车站、隧道等)或复杂地段的平面控制桩及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测算和精度评定资料。
6.1.5控制桩的护桩。
6.1.6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检查交桩数量、精度,签署手续及各种数据应齐全,若重要桩丢失,不能满足施工测量需要时,应向建设单位报告。
6.2审查测量人员资质和测量仪器精度
6.2.1在开工前,测量工程师要认真检查施工单位到场的测量人员资质和人员数量是否符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或者施工要求。
6.2.2在所有的控制网复核工作开工前,测量工程师要严格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设备是否经过具有国家认可的测量仪器检验标定资格的有关机构进行标定(正常的使用有效期一年),其精度应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
6.3熟悉设计图纸文件和测量规范
在工程开工前,测量工程师要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对图纸定线的原始资料、曲线要素等进行复核。
6.4督促复测工作
6.4.1交桩工作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施工单位的交桩复测工作,检查复测人员资格、测量仪器、作业方法、测量资料、贯通精度,根据测量记录进行抽查,并定期检查控制网的复测工作。
6.4.2交桩复测工作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按工程需要加密导线网控制点及水准点。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加密引测的控制点、水准点测量成果和记录进行审核,并督促测量检测单位进行复核。
6.4.3导线和水准控制网复测的质量控制要点:
1)控制导线网复测从施工标段外至少二个导线点起测,逐一进行测量,直至伸入下一施工标段内至少二个导线点。
2)测量工程师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复测记录和结果,当复测结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和施工控制精度要求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再次进行复测,如果确认复测资料或精度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协调解决。
3)测量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复测后的控制导线网、水准点、加密控制导线网、加密水准点以及相应的护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测。
6.5审查测量成果
当控制网复测工作结束后,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测量成果要进行审核,当施工单位的控制网复测精度达到规范要求时,下发控制网复测批复文件,并将控制网复测批复文件上报业主备案、存档。
6.6审查开工报告测量控制资料
在各分项、分部、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上报各分项、分部、总体工程开工报告。
测量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各项工程开工报告内的测量控制资料是否满足该工程测量控制要求,是否具备工程开工条件等。
6.7审核测量实施方案及隧道监控量测方案
6.7.1测量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的测量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测量实施方案的内容是否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进行编写。
2)测量实施方案中具体工程部位的测量检测、控制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自检体系是否有效。
4)施工单位的测量工作管理体系是否到位。
5)施工现场的测量放样控制体系是否实行多级复核。
6)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资料的搜集和整理数据是否真实有效。
7)施工过程中测量放样结果不合格的处理程序。
6.7.2隧道监控量测方案的审核主要包括:
1)隧道监控量测方案。
2)隧道监控量测的实施方法和检测的频率。
3)隧道监控量测实施人员资格证书和测量仪器的年检合格证。
4)隧道监控量测方案周报、月报。
5)地表监控量测的内容。
6.8施工放样检查
6.8.1测量工程师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结果,并签署意见;
6.8.2根据工程的情况,测量工程师应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线路、隧道、车站、设备安装的施工放样方法,审核施工放样测量结果。
6.8.3对于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要求进行变形测量的工程,在工程开始时,测量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变形测量,其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1)审核测量方案和测量计划。
2)检查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观测点位置和精度。
每个工程至少3个稳固可靠的基准点。
3)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度、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条件综合考虑。
在观测过程中,根据变形量的变化情况,应做适当调整。
4)检查变形测量的测量方法、测量精度和测量结果。
5)检查施工单位测量放样工作和测量放样内业资料整理工作,并及时签认测量放样合格的测量内业资料;
6.9竣工测量审核
6.9.1主体工程完工后,测量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竣工测量,并设置永久控制桩及水准点。
6.9.2测量工程师检查竣工测量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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