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球团厂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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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球团厂安全检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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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球团厂安全检查表
原料场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1
车间主要危险源或危险场所,应设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或其他安全标志。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2893-2008《安全色》和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1
2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平台,应分别符合GB405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
钢直梯》、GB4053.2-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
钢斜梯》及GB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
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的有关规定。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2
3
水封槽上和沟上应设安全篦条或盖板。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5
4
设置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6
5
吊装孔必须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告标志。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7
6
应建立操作牌、工作票制度,以及停送电和安全操作确认制度。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10
7
应建立严格的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11
8
设备检修或技术改造,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多单位、多工种在同一现场施工时,应建立现场指挥机构,协调作业。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12
9
原料场应有下列设施:
a.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
b.防扬尘设施;
c.停机或遇大风紧急情况时使用的夹轨装置;
d.车辆运行的警告标志;
e.升降、回转、行走的限位装置和清轨器;
f.行走机械的主电源,采用电缆供电时应设电缆卷筒;采用滑线供电时,应设接地良好的裸线防护网,并悬挂明显的警告牌或信号灯。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4.1
10
原料场卸车设施和中和混匀设施的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a.检修作业区域应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
b.检修作业区上空有高压线路时,必须架设防护网;
c.检修期间,相关的铁道应设明显的标志和灯光信号,有关道岔应锁闭并设置路挡。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4.2
11
堆取料机和抓半吊车的走行轨道,两端必须设有极限开关和安全装置,两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运行时,相距不应小于5m。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4.3
12
原料仓库应符合下列要求:
a.堆料高度应保证抓斗吊车有足够的安全运行空间,抓斗处于上限位置时,其下沿距料面的高度不应小于0.5m
b.应设置挡矿墙和隔墙;
c.容易触及的移动式卸料漏矿车的裸露电源线或滑线,应设防护网,上下漏矿车处必须悬挂警告牌或信号灯。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4.4
13
气力输送系统中的贮气包、吹灰机或罐车,均应设有安全阀、减压阀和压力表,其设计、制造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4.6
14
气力输送或罐车送达的终点矿槽应予密闭,其上部应设置余压消除装置和除尘设施。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4.7
15
检修吹灰机和罐车的罐体,以及打开罐体装料孔,必须预先打开卸压阀。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4.8
16
铁道运输车辆进入卸料作业区域和厂房时,应有灯光信号及警告标志,车速不得超过5km/h。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9.7
17
混匀料场设在烧结厂时,在多雨或严重冰冻地区可考虑设室内混匀设施。
《烧结厂设计规范》4.2.2
18
大中型烧结机的铁粉矿等大宗原料受料宜采用翻车机;轧钢皮等小批量受料采用受料槽,并设机械化卸料装置。
《烧结厂设计规范》4.2.3
19
卸料不宜采用抓斗桥式起重机卸车方式。
《烧结厂设计规范》4.2.4
20
采用汽车运输时,可设专用汽车受料槽。
《烧结厂设计规范》4.2.5
21
翻车机室和受料槽的地下建筑部分应设排水、通风机除尘设施。
《烧结厂设计规范》4.2.6
22
严重冰冻地区原料的接受和贮存系统应设有防冻和解冻设施。
《烧结厂设计规范》4.2.9
23
石灰石、白云石和固体燃料破碎筛分车间宜设在烧结厂,将石灰石、白云石和固体燃料加工成合格产品后送往配料槽。
《烧结厂设计规范》4.3.1
24
石灰石、白云石的准备应采用闭路破碎筛分流程。
《烧结厂设计规范》4.3.2
25
石灰石、白云石和固体燃料破碎前应设除铁装置。
《烧结厂设计规范》4.3.9
26
包括冷、热返矿和高炉返矿在内,所有原料、熔剂和固体燃料都应采用自动重量配料。
《烧结厂设计规范》5.2.2
27
配料槽贮存时间应为8h以上。
《烧结厂设计规范》5.2.3
28
原、燃料堆场不应设在地下设备、设施之上,并应保持良好排水。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2款
29
原料场应有下列设施及措施:
①工作照明和事故照明;
②机械化料场,在料条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并设置旋转式洒水装置;其他料场应配备洒水车;
③车辆运行的警告标志;
④严寒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
多风多雨地区的大型料场,对细粒物料应有喷洒覆盖剂的设施。
可燃性料场应采取防自燃措施。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3款
30
翻车机室应设置下列安全装置:
①翻车信号装置;
②出口事故开关、双道限位开关和制动器;
③翻卸干料的喷洒水装置:
④防止翻半车的装置。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4款
31
轨道式的装卸设备应设夹轨器。
料场两端应设锚固设施。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5款
32
采用链斗卸车机或螺旋卸车机时,轨道不应有坡度,并应设止挡器。
堆取料机和各种起重机应遵守GB6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起重机轨道两端必须设有极限开关和安全装置。
装卸设备应设置检修走道(台)。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6款
33
原料仓库应设置挡矿墙和隔墙。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7款
34
转运站、通廊、翻车机、受料槽等设施的地下部分应设通风换气装置。
地下通廊应设直接通往地面的出入口。
倾斜通廊伸出地面处应设出入口,并应单独设照明开关。
上述各建构筑物均应设地面、墙面的清扫设施。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9款
35
各种受料仓口、槽口的上方均应设置金属蓖格板。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10款
36
运煤系统的各种建筑物均应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与冲洗厂房的用水设施不准合用。
电气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防爆问题。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11款
37
气力输送系统中的贮气包和吹灰机,均应设安全阀、减压阀和压力表,其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现行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12款
38
生石灰宜采用管道输送或密闭罐车运输,送达终点矿糟后应密闭贮存,应在其上部设余压消除装置和除尘设施。
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密闭良好,严格防水,并设置除尘设备。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13款
39
破碎、筛分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密闭、通风、除尘、降噪措施。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条14款
40
应根据物料的性质合理选择矿槽的结构、参数和设备,以减少和消除矿槽堵塞。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二条6款
41
配料回盘应与配料带式输送机、电子秤联锁。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二条7款
42
料堆与铁路钢轨外侧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路堑及路堤旁不应设料堆。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二十条第10款
43
标准轨距铁路通入有桥式起重机的厂房时,铁路中心线与厂房柱子内侧的距离应不小于2.5米;如起重机的吊具(吊钩、抓斗等)极限尺寸大于2.5米,则该距离应不小于吊具的极限尺寸。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二十条第11款
烧结机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1
烧结机的规模和准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大型:
烧结机单机面积等于或大于300m2;
2中型:
烧结机单机面积等于或大于180m2至小于300m2;
3小型:
烧结机单机面积小于180m2;
4烧结机准入的市场面积应达到180m2及以上;
5大中型烧结机应采用带式烧结机。
《烧结厂设计规范》3.0.5
2
烧结机利用系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铁粉矿为主要原料时,烧结机利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1.3t/(m2.h)。
2以铁精矿为主要原料时,烧结机利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1.2t/(m2.h)
3上述原料同时使用时,可根据两者的比例及烧结性能确定。
《烧结厂设计规范》3.0.7
3
包括冷、热返矿和高炉返矿在内,所有原料、溶剂和固体燃料应采用自动重量配料。
《烧结厂设计规范》5.2.2
4
以铁粉矿为主要原料时应采用二段混合。
以铁精矿为主要原料时若采用小球烧结法可设三次混合进行固体燃料外滚。
《烧结厂设计规范》5.3.1
5
混合和制粒设备一般采用圆筒混料机,采用小球烧结法时,也可采用圆盘造球机整粒。
在混合与制粒设备内宜采用多种措施强化混合与制粒的功能。
《烧结厂设计规范》5.3.2
6
混合料添加水量应采用实用可靠的自动测量与控制装置。
《烧结厂设计规范》5.3.6
7
大、中型带式烧结机的布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原料以铁粉矿为主时,采用梭式布料机、缓冲矿槽、圆辊给料机和自动清扫的反射板或辊式布料器。
2烧结原料以铁精矿为主采用小球烧结法时,可采用摇头皮带机或梭式布料机、宽胶带机和辊式布料器。
《烧结厂设计规范》5.4.1
8
带式烧结机应采用新型结构,包括头部和尾部都采用星轮装置,尾部采用水平移动架及风箱端部采用浮动式密封装置等。
《烧结厂设计规范》5.4.3
9
主厂房内的烧结机不宜过多,一般宜设置1台,中型偏小的烧结机不应超过2台。
《烧结厂设计规范》5.4.4
10
烧结机应设铺地料设施,铺地料贮存时间宜按1~2h考虑。
铺至烧结机台车上的铺地料厚度宜为20~40mm。
《烧结厂设计规范》5.4.5
11
采用小球烧结法时,可在点火前设干燥段预热混合料。
《烧结厂设计规范》5.4.8
12
大中型烧结机应取消热返筛。
如混合料水分高、烧结困难或不足以将混合料预热到需要的温度时也可保留热矿筛。
《烧结厂设计规范》5.4.11
13
大中型烧结机头部采用电除尘器时,降尘管应设有烟气温度自动调节装置。
《烧结厂设计规范》5.5.5
14
新建烧结机和小型烧结改、扩建为大中型烧结机均应采用烧结矿整粒与分出铺底料工艺。
《烧结厂设计规范》5.7.1
15
整粒流程应根据建设场地、烧结矿性能和高炉要求等因素确定。
除个别大块较多者外,不宜采用烧结矿冷破碎设备,仅设三段冷筛分工艺,筛分设备采用振动筛。
机上冷却的整粒可按设备采用振动筛。
《烧结厂设计规范》5.7.2
16
设置烧结矿冷破碎设备时,应采用双齿辊破碎机,并应设四次冷筛分工艺,一次筛分应为固定筛,二、三、四次筛分应为振动筛。
烧结矿冷破碎前应设自动除铁装置。
《烧结厂设计规范》5.7.3
17
烧结矿整粒系统应根据条件设置备用系列,或备用筛分设备,或设旁通系统。
《烧结厂设计规范》5.7.5
18
烧结矿应设置直接送至高炉矿槽的运输系统,同时应设贮存设施。
烧结矿贮存根据不同情况,可在原料场贮存,也可设成品矿仓贮存。
原料场贮存烧结矿的贮存时间宜为3-7d。
矿仓贮存时间宜为8-12h。
《烧结厂设计规范》5.8.2
19
提高废热、废水、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应符合小列要求:
1新建和改、扩建的烧结机应设余热利用。
2烧结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应循环使用。
3钢铁公司内碎焦、轧钢皮、各种含铁粉尘泥渣及烧结厂本身的含铁含碳粉尘,应处理后在烧结厂回收利用。
《烧结厂设计规范》6.0.3
20
烧结冷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点火器应设置空气、煤气低压自动切断煤气的装置、低压报警装置和指示信号;
2点火器烧嘴的空气支管应采取防爆措施,煤气管道应设置紧急事故快速切断阀;
3点火器宜设置火焰监测装置;
4烧结矿冷却后平均温度小于150℃。
《烧结厂设计规范》6.5.1
21
主抽风机系统的机头电除尘器应根据烟气和粉尘性质设置防爆、防腐和降温装置。
《烧结厂设计规范》6.5.2
22
烧结厂设计必须有完备的消防、防爆、防雷电、防洪设施。
其中点火保温炉用煤气应有自动切断保护措施,在烧嘴上当的空气总管末端采用防爆措施;机头电除尘器应根据烟气和粉尘性质设置防爆防腐设施;运输烧结矿的胶带输送机尾部均应设喷水装置。
《烧结厂设计规范》11.0.2
23
新建和改、扩建烧结厂安全、工业卫生与消防设施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烧结厂设计规范》11.0.7
24
烧结机、单辊破碎机、热筛和球团焙烧机的尾部主抽风机及一些主要设备应设有起重、降噪、除尘设施和检修用的运输通道。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三十二条4款
25
配料回盘应与配料带式输送机、电子秤联锁。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二条7款
26
烧结机双烟道烟囱底部应设防窜烟的隔墙。
大烟道下漏斗宜采用双层漏灰阀,并设润湿装置。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三十二条15款
27
烧结室应根据防火需要设置安全梯,保证烧结平台至地面有两条以上的安全通道。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三十二条17款
28
采用热振筛的机尾返矿站和环冷机、带冷机的尾部均应设在±0.0平面以上。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2.5
29
车间主要危险源或危险场所,应设有“禁止接近”、“禁止通行”或其他安全标志。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应分别符合GB2893-2008《安全色》和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规定。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1
30
直梯、斜梯、防护栏杆和平台,应分别符合GB4053.1-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
钢直梯》、GB4053.2-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
钢斜梯》及GB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
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的有关规定。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2
31
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
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3
32
皮带机、链板机需要跨越的部位应设置过桥,烧结面积50m2以上的烧结机应设置中间过桥。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4
33
设置裸露的运转部分,应设有防护罩、防护栏杆或防护挡板。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6
34
吊装孔必须设置防护盖板或栏杆,并应设警告标志。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7
35
行车及布料小车等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两端应设有缓冲器和清轨器,轨道两端应设置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8
36
配料矿槽上部移动式漏矿车的走行区域,严禁人员行走,其篦板应保持完整。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5.1
37
粉料、湿料矿槽倾角不应小于65°,块矿矿槽不应小于50°。
采用抓斗上料的矿槽,上部应设篦板。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5.2
38
矿槽出现棚料时,在采取防护措施之前,严禁进入矿槽处理。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5.3
39
配料圆盘应与配料皮带输送机联锁。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5.4
40
严禁潮料与生料进入热返矿槽。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5.5
41
进入圆筒混合机检修和清理,应事先切断电源,采取防止筒体转动的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5.6
42
新建、改扩建烧结机和圆辊给料机和反射板,应设有机械清理装置。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1
43
点火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设置备用的冷却水源;
b.应设置空气、煤气比例调节装置和煤气低压自动切断装置;
c.烧嘴的空气支管应采取防爆措施;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2
44
点火器检修应遵守下列规定:
a.事先切断煤气,打开放散阀,用蒸汽或氮气吹扫残余煤气。
b.取空气试样作一氧化碳和挥发物分析,一氧化碳最高容许浓度与容许作业时间应符合表3的规定:
c.检修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并设专人监护。
d.与外部应有联系信号。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3
45
烧结机点火之前,应进行煤气引爆试验;在烧结机燃烧器的烧嘴前面,应安装煤气紧急事故切断阀。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4
46
烧结平台上严禁乱堆乱放杂物和备品备件,每个烧结厂房烧结平台上存放的备用台车,不得超过5台,载人电梯不得用作检修起重工具。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5
47
在台车运转过程中,严禁进入弯道和机架内检查。
检查进应索取操作牌,停机,切断电源,挂上“严禁启动”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6
48
更换台车必须采用专用吊具,并有专人指挥,更换栏板,添补炉篦条等作业,必须停机进行。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7
49
应设有自动清理台车篦条粘矿的机械装置。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8
50
主抽风机室高压带电体的周围应设围栏,地面应敷设绝缘垫板。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9
51
主抽风机操作室应与风机房隔离,并采取隔音和调温措施;风机及管道接头处应保持严密,防止漏气。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10
52
进入大烟道之前,应切断点火器的煤气,关闭各风箱调节阀,断开抽风机的电源。
进入大烟道检查或检修时,应在入孔处设专人监护,确认无人后,方可封闭各部入孔。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11
运输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
结果
1
皮带运输机通廊净空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2m,通廊倾斜度为8~12度时,检修道及人行道均应设防滑条,超过12度时,应设踏步。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2.6
2
通道、走梯的出入口,不得位于吊车运行频繁的地段或靠近铁道。
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3
3
皮带机、链板机需要跨越的部位应设置过桥,烧结面积50m2以上的烧结机应设置中间过桥。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4
4
行车及布料小车等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两端应设有缓冲器和清轨器,轨道两端应设置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8
5
厂房内、转运站、皮带运输机通廊,均应设有洒水清扫或冲洗地坪和污水处理等设施。
排水沟、池应设有盖板,砂泵坑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3.1.9
6
运转中的破碎、筛分设备,禁止打开检查门和孔;检查和处理故障,必须停机并切断电源和事故开关。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4.5
7
进入单辊破碎机、热筛、带冷机和环冷机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6.12
8
铁道运输车辆进入卸料作业区域和厂房时,应有灯光信号及警告标志,车速不得超过5km/h。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9.7
9
皮带运输机应设有皮带转运漏斗防堵装置和安全绳等皮带事故停车装置。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9.8
10
严禁人员乘、钻和跨越皮带。
《烧结球团安全规程》9.9
11
带式输送机的受料处应设置牢固的导料栏板,导料栏板出口的方向应与带式输送机运转方向一致。
带式输送机输入系统应根据工艺要求设置清除大块和金属杂物的装置。
带式输送机应装设可靠的防纵向撕裂、逆转、跑偏、打滑、过载、脱槽、断绳等事故停车装置和起动报警、胶带清扫、电器联锁等装置,并应装设紧急安全绳和事故开关;倾斜的输送机应有机械制动;胶带头部和尾部应有制动装置及保护罩。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二十条第4款
12
带式输送机通廊和露天栈桥的倾角超过6度时,应有防滑措施;大于12度时应设踏步。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二十条第5款
13
带式输送机通廊走道的净宽应不小于1.0米,检修用通道的净宽应不小于0.8米,通廊净空高度一般应不小于2.2米。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二十条第6款
14
厂内铁路尽头线的末端应设置车挡和车挡指示器,车挡后6米的安全距离内,严禁设置建构筑物和安装设备。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二十条第12款
15
道路转弯处和交叉路口附近不宜堆料,否则必须满足停车视距的要求。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二十条第13款
16
烧结机、单辊破碎机、热筛和球团焙烧机的尾部主抽风机及一些主要设备应设有起重、降噪、除尘设施和检修用的运输通道。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二条4款
17
带式输送机的热返矿通廊净空高度一般应不小于2.6米,地下通廊一般不低于2.2米,并应设通风换气装置。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第三十二条5款
18
带式运输机通廊与高压线交叉或平行布置时,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的有关规定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4.1.4
19
钢铁冶金企业内应设置消防车道,当与生产、生活道路合用时,应满足消防车道的要求。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4.1.7
20
钢铁冶金企业内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4.2.1
21
带式输送机通廊应采用不燃材料。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6.2.1第3条
22
漏斗溜槽宜采用密闭结构,并便于清理洒落物料,其倾角应适应物料特性,且不宜小于50°;漏斗溜槽应根据物料磨损性设置衬板;当输送物料为煤或焦炭时,衬板应为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6.2.1第5条
23
倾斜的输送机应装设防止超速或逆转的安全装置。
此装置在动力被切断或出现故障时起保护作用。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3.6
24
输送机跨越工作台或通道上方时,应装设防止物料掉落的防护装置。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3.9
25
严禁输送机运行时进行维护调整,必须在装有防护装置的情况下由专人维护调整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5.12
26
输送机线中应设正常照明及可携式照明。
在有爆炸性气体、粉尘或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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