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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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洛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洛江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一、工作背景
随着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政策和泉州市“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市”三大战略的实施,泉州“东亚文化之都”和“海丝起点城市”品牌效应的逐步显现,洛江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面对新形势的变化,洛江区现有土地利用规划布局难以适应新区域发展形势的土地利用要求,迫切地需要及时调整完善既有规划,对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切实履行好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肩负的重要使命。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严格保护生态和耕地为前提,以严控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增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为建设“智造新城区”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基础,为“十三五”期间经济发展、民生需求和生态保护提供支撑,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三、调整原则
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按照上级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十三五”规划部署,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坚守底线、量质并重。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严控耕地保护底线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节约集约、统筹安排。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促进片区式、组团化城市空间发展,合理保障农村建设用地需求。
4、加强衔接、共同推进。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促进“多规合一”。
做好上下级规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确保层层落实上级规划要求。
三、规划主要控制目标调整
(一)总量指标
1、耕地保有量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双保护。
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67公顷;
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3136.27公顷。
3、建设用地总规模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控建设用地总量,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空间结构。
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6153.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4951.2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961.9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不超过1202.13公顷。
4、园地、林地规模
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不低于4238.61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20561.84公顷。
(二)增量指标
1、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优先支持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重点城镇和重点部位的发展。
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2214.1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2036.6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840.93公顷。
在2015-2020年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890.1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803.5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288.77公顷。
2、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
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840.93公顷。
在2015-2020年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不低于288.77公顷。
(三)效率指标
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反映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1平方米以内。
(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洛江区中心城区位于万安街道、双阳街道、河市镇和马甲镇,调整后,规划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800.40公顷。
四、指标分配方案
根据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和可能性、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分解下达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量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林地、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等预期性指标,强化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责任。
洛江区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见附表3。
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必须严格依据县级方案编制,落实规划各项任务和目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分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合理确定和安排城镇工矿用地、村镇用地、产业用地、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的规模、范围和布局,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模、布局,控制和引导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方向,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一)科学调整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在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的要求,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合理协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发展的空间布局关系,按规模从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由高到低的时间空间步骤依次推进,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
规划期间,洛江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3136.27公顷;划定后,洛江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142.81公顷。
(二)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各项任务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五项工作任务。
一是落地块。
各乡镇办要按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
二是明责任。
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村组和农户。
三是设标志。
补充更新标志、标识牌,在交通沿线、城市周边显著位置增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
四是建表册。
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和数量、质量、责任信息等及时整理汇集建立表册。
五是入图库。
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并将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实现基本农田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
2、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3、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全面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要按照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力度,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化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基础。
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1、耕地布局
规划期内,按照积极发展都市农业的要求,通过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对质量较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进行重点保护;对25度以上且分布零散的坡耕地开展逐步还林还草;通过土地整治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借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占补平衡。
2、基本农田布局
依据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质量有提高、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要求,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质量较好的、集中连片的水田、水浇地优先调入永久基本农田;将原基本农田中质量不符合划定要求的、25度以上坡耕地、质量等别较低的耕地调出,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
(二)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用地布局
坚持“南北梯次”和“轴向联动”的发展思路,以主要交通线为纽带,推动我区形成“南接北优”的城镇空间格局。
南接:
指万安、双阳及河市除北片区外的区域。
规划期内,万安中心区加快推进“优二进三”和“三旧”改造,努力打造成与泉州主城区紧密对接的现代城市新区。
万安—双阳片区加快连片发展,全力推进城市化,重点推动城市沿洛阳江西岸北拓,加快洛阳江流域综合整治和阳江片区开发建设;持续推进塘西、新南、南山等片区城市化改造,引导万虹路万安至双阳两侧工业企业逐步“退城入园”,腾出更多城市建设用地,将万安和双阳街道更加紧密串联成片,构建新区框架,扩大城市规模。
河市镇坚持产城融合,完成河市旧镇区改造,加快新镇区建设,完善万虹路双阳至河市两侧企业的生活、娱乐等配套设施,带动周边人口、资源要素不断集聚,促进产城快速融合发展。
北优:
指虹山、罗溪、马甲以及河市北片区。
规划期内,重点以马甲小城镇综合改革发展为龙头,抓好旧镇区改造和新镇区建设,适时推进镇区向西拓展,辐射带动罗溪镇区扩容提升、东拓北移,推动虹山镇区扩容提升、完善基础设施,吸引人口向集镇集中,建设富有特色、集聚力较强的小城镇。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上加强与城市开发边界工作的衔接,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近期用地规划布局图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布局,优化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
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要求,做好全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统筹安排农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科学布局集中安置地块,采取宅基地整理置换、村庄撤并等办法,分类推进农村旧房改造和新居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紧凑的发展布局。
3、工矿用地布局
在“十三五”期间,主动对接全市产业分工,瞄准高端化,走差异化、规模化、生态型发展之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强化产业园区载体支撑作用,引导工业企业按行业属性向产业园区集中。
通过完善洛江经济开发区各片区的生活性和生产性配套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重点加快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做好“三通一平”,推动企业入驻;加快完成河市霞溪工业小区、华大创业园的扫尾工作,促进企业尽快投建达产、释放产能、产生效益。
4、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1)交通用地布局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完善路网路架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三纵八横”城市主干道建设,利用现有交通干线,提高国道、省道和县乡级公路运输能力。
规划期间,重点建设西环路以及万虹公路拓改工程、朋虹街延伸段工程(万虹路至滨江路段)市政工程,适时启动滨江路提升及延伸工程建设,抓好洛江西环路至罗溪互通延伸段的前期工作,配合做好联十一线、联三线、刺桐路经洛江至惠安西片区快速通道的前期工作。
加密内部路网,加快安达路、万荣街等市政道路建设,做好万虹公路至植物园道路前期工作并争取动工建设,对次干道和支路进行改造与建设,对310县道、梅仙公路实施拓改工程,对农村道路进行有序提级改造,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路网体系。
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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