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法基础综合分析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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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综合分析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六
初级经济法基础综合分析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六)
一、简答题(本大题12小题.每题5.0分,共60.0分。
)
第1题某省税务机关规定,当地个体工商业产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雇工的工资列支标准为每月960元。
某个体工商业户全年收入200000元,税法允许扣除的费用120000元(不包括工资费用);雇工3人,雇工每人每月1000元。
要求:
请计算该个体工商业户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答案:
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20000-960×12×3-1000×12=33440(元)
应纳所得税额=33440×30%-4250=5782(元)
第2题某企业2006年开业,领受房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各一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60万元;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200万元,其他账簿8本。
要求:
计算2006年应墩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答案:
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2×5=10(元)
借款合同应纳税:
600000×0.05‰=30(元)
账簿中实收资本应纳税=2000000×0.560=1000(元)
其他账簿应纳税;8×5=40(元)
2006年应缴印花税=10+30+1000+40=1080(元)
第3题简述纳税人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答案: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4题
中国公民张某系某公司销售部门经理,某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含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保险400元),另在12月取得年终奖金6600元;
(2)取得翻译收入5000元,从中拿出2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给希望工程,从中拿出1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给农村义务教育;
(3)出版图书,2月取得稿费2000元,4月取得稿费4000元,同年8月该书再版一次,取得稿费5000元;
(4)在A国讲学一次取得收入1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000元。
要求:
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间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全年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计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计算A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全年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400-1600)×10%-25)×12=2100(元)
(2)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按6600+12=550(元)计算,所以适用税率是10%。
年终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6600×10%-25=635(元)
(3)因向贫困地区捐赠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限额=5000×(1-20%)×30%=1200(元)
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5000×(1-20%)-1200-1000]×20%=360(元)
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可全额扣除。
(4)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00+4000)×(1-20%)×20%×(1-30%)+5000×(1-20%)×20%×(1-30%)=1232(元)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5)A国讲学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限额=10000×(1-20%)×20%=1600(元)
A国讲学收入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00-1000=600(元)
第5题
某企业今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当年发生经营活动如下:
(1)领受工商营业执照。
房屋产权证。
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各1份;
(2)建账时共设10个账簿,其中资金账簿中记载实收资本500万元:
(3)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份,委托另一个公司加工产品,原材料由受托方提供,合同注明加工费2万元,原材料5万元;
(4)签订运输合同1份,合同注明运输价值50万元的货物,运费1万元,装卸费0.3万元,保险费0.2万元;
(5)签订财产保险合同1份,一共投保300万元的原材料,保费是1万元;
(6)签订技术服务合同1份,合同注明由该企业向某研究院提供20万元的研究费,如研制成功,该企业需要支付5万元作为该研究院的报酬;
(7)签订租赁合同1份,记载支付租赁费50万元;
(8)签订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合同1份,记载金额100万元。
要求:
按下列顺序口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设置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3)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4)签订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6)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7)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8)签订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正确答案】:
(1)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的印花税=5×2=10(元)
税务登记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设置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9×5+5000000×0.590=2545(元)
(3)签订加工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000×0.3‰+20000×0.5‰=25(元)
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
(4)签订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0×0.5‰=5(元)
(5)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00130×160=10(元)
(6)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000×0.3‰=15(元)
(7)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0000×160=500(元)
(8)签订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000×0.5‰=500(元)
第6题
A公司、B公司于2005年3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
A公司按期供货后,自行决定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结算贷款。
B公司于3月20日接到付款通知,3月21日填制拒付理由书拒绝付款,认为合同中未事先约定明确的结算方式,且托收承付凭证中未注明合同号,后经双方协商改为汇票结算方式。
B公司于4月1日向A公司开具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50万元。
A取得汇票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D已给付对价。
持票人D于汇票到期日向B提示付款,B以A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
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B对托收承付的拒付理由是否充分?
并说明理由。
(2)B对到期票据拒付的理由是否充分?
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B拒付理由成立。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时,当事人必须签订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否则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以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
此外,A公司在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未记载合同名称、号码,银行应不予受理。
(2)B对到期票据拒付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凡是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
持票人D属于善意的、已支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其票据权利不受其前手A、B之间抗辩的影响,因此B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第7题
某市财政局对所属的甲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法》的执法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1)该公司截止2004年末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累计公积金为1700万元。
公司2004年实现所得税税后净利润1100万元。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未提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
(2)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学历为计算机学士,专业技术职称为助理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近2年。
(3)公司个别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未能客观公正地记录反映会计业务的客观事实,并违反规定,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将本单位的商业秘密私自提供他人牟利。
要求: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分析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和事实中,哪些方面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
(1)盈余公积的提取不符合法律规定。
该公司累计公积金未能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故应按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金应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应按税后利润的5%~10%提取。
(2)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达不到要求。
法律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中级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或三年以L会计工作经历。
(3)个别会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未能坚持客观公正和保守秘密的基本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8题
某家具厂(增值税-般纳税人)20××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1170000元(含增值税);产品销售成本600000元,发生销售费用120000元;缴纳增值税53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300元;管理费用65000元,财务费用30000元;营业外收入12000元,营业外支出8000元。
要求:
计算该厂全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各扣除项目的支出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增值税适用税率17%,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
【正确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1170000÷(1+17%)-600000-120000-5300-65000-30000+12000-8000=183700(元)
(2)应纳税额=183700×25%=45925(元)
第9题
税务机关对信义诚商贸公司进行2004年度的纳税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信义诚商贸公司的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诲天市。
2004年4月份为了公司的经营方便将从海天市税务局领取的发票拆开,将一部分空白发票带到天津作产品促销使用,在天津市开票。
(2)信义诚商贸公司在异地开票时,采用大头小尾的方法,账面累积少计收入20万元,导致少交营业税1万元,少交所得税6.6万元。
各项少交税金之和占企业全年应纳税额的11%。
要求: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分析说明信义诚商贸公司的上述行为有哪些错误?
依法应怎样处理?
【正确答案】:
(1)发票拆开携带到异地使用错误。
根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更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2)开票时采用大头小尾的方法,导致企业少计收入,其行为属于偷税,且偷税数额超过1万元,愉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超过10%,已构成偷税罪。
应依法追究所偷税款,并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10题
某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5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企业精减内设机构,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
(2)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3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请根据上述事实,结合《会计法》及相关会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
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所以,作为国有食品加工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
(2)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11题
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化妆品,支付该批货物贷款50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8万元、保险费4万元,包装费1万元,支付购货佣金5万元、采购代理人劳务费5万元、经纪费3万元。
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6万元。
特许权使用费2万元。
晦关核定该批货物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
计算进出口公司应缴纳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和国内环节可抵扣的进项税。
【正确答案】:
(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500+8+4+1+5+3+2)×20%=104.6(万元)
(2)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500+8.4+1+5+3+2+104.6)×30%=188.28(万元)
(3)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500+8+4+1+5+3+2+104.6+188.28)×17%=138.70(万元)
(4)在国内可抵扣的进项税=6×7%+138.70=139.12(万元)
第12题
运通公司财务部8月15日开出两张票据:
一张为面颊10000元的支票,用于向甲宾馆支付会议费;另一张为面颊2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9月5日,用于向乙公司支付材料款,该汇票已经银行承兑。
8月20日,甲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
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运通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
甲宾馆要求运通公司除支付其10000元会议费外,还另需支付其2000元赔偿金。
9月5日,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得知运通公司的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
要求:
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对运通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2)甲宾馆能否以运通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其支付2000元赔偿金?
简要说明理由。
(3)银行能否以运通公司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
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银行对运通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甲宾馆不能以运通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其支付2000元的赔偿金。
法律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即200元的赔偿金。
(3)银行不能以运通公司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
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可见,银行是不能拒付的。
二、综合题(本大题4小题.每题10.0分,共40.0分。
)
第1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A、B、C、D四种产品,A、B、C三种产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D产品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A产品适用45%的消费税税率,同时每箱征收消费税0.2万元,B、C两产品均适用25%的消费税税率,D产品不交消费税,本期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产品进口物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买价900万元,关税30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业产品,买价200万元,全部用于产品生产。
(3)为生产B产品购入甲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60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材料已领用,增值税扣除凭证丢失。
(4)购进乙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500万,增值税85万元,其中40%的部分用于在建工程,60%用于产品生产。
(5)本月生产并出售A产品800箱,每箱含增值税售价3.51万元,另外,每箱代有关部门收取行业基金0.234万元。
(6)生产的B产品有500套对外出售,每套含增值税售价1.17万元,300套在建工程领用,每套成本0.4万元,200套送给社区服务中心。
(7)生产的C、D两种产品对外出售,未能分开核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936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分别计算:
(1)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本月销项税额;
(3)本月应交增值税;
(4)本月应交消费税。
【正确答案】:
答案:
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进口物资进项税额=204万元
②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200×13%=26(万元)
③购进乙材料进项税额=85×60%=51(万元)
本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281(万元)
(2)本月销项税额
①A产品=800×(3.51+0.234)÷(1+17%)×17%=435.2(万元)
②B产品=(500+300+200)×1.17÷(1+17%)×17%=170(万元)
③C、D两种产品=936÷(1+17%)×17%=136(万元)
本月销项税额合计=741.2万元
(3)本月应交增值税=741.2-281=460.2(万元)
(4)本月应交消费税
①A产品=800×(3.51+0.234)÷(1+17%)×45%+800×0.2=1312(万元)
②B产品=(500+300+200)×1.17÷(1+17%)×25%=250(万元)
③C、D两种产品=936÷(1+17%)×25%=200(万元)
本月应交消费税合计=1762万元
第2题
隆发水果批发行是甲、乙、丙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约定:
甲以货币两万元出资,乙以实物作价一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一万元出资。
推举甲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并规定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订的每份合同,均需经三位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该合同无效。
企业设立后,持营业执照到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认为该企业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开立基本户,只能开立一般户。
该企业无奈,找到另外一家专业银行,才予办理开立基本存款户手续。
为了及时抓住商业机遇,甲未经乙、丙同意就与A公司签订了一单购买5万元水果的合同,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A公司不知道该企业的内部规定。
合伙企业开出面值5万元、6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给A公司抵付货款。
丁、戊二位作为该票据的保证人,在票据上注明“保证”字样并签章。
A公司收到票据后又背书转让给B公司,但将“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人名称”两部分内容填反了。
B公司未发现该错误,又背书转让给C公司。
C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予以拒绝。
C公司找合伙企业付款,才发现合伙企业已经申请清算。
清算时发现:
(1)该企业由合伙人丙担任会计和出纳,但丙从未取得会计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2)合伙企业的资产全部变现后价值为3.8万元;发生清算费用0.6万元,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共1.5万元,欠交税款0.8万元,欠其他债务7万元(含开给A公司的5万元汇票);
(3)甲合伙人个人尚有存款2.1万元,乙合伙人还有部分股票价值1.4万元;
(4)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各合伙人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摊的比例。
C公司要求丁、戊两位担保人支付票据款项。
丁认为票据背书签章错误,故无效;自己不承担保证责任。
戊认为自己只对A承担保证责任,且只承担票据款项50%的份额责任。
要求:
根据<票据法)和(会计法)等法律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第一家银行拒绝合伙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理由是否成立?
(1)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哪些?
提示付款期是多少?
(3)银行拒绝向C支付票据款项,是否正确?
(4)C在被拒绝付款后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5)丁、戊两位担保人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
若戊付款后,戊又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6)合伙企业财务人员的任用及职责分工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
答案:
第一家银行拒绝合伙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理由不成立。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均可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非法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出具营业执照正本。
(2)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为: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其提示付款期为自票据到期日起10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3)银行的拒付理由充分。
银行在付款前对票据负审查义务,审查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是否齐全、背书是否连续。
若记载不齐全或背书不连续则应拒绝付款;否则,若银行付款只能自行承担责任。
A在背书时,将背书人签章、背书人的名称填错,导致背书不连续,故银行不能付款。
但是,背书签章的错误不影响票据的有效性。
(4)C被拒付后,可以取得书面拒绝付款证明,并向其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权。
迫索对象包括A、B合伙企业及票据保证人丁、戊。
因为所有前手都对该票据承担付款义务。
(5)丁的观点错误。
首先,背书签章的错误不影响票据出票和保证的有效性。
丁作为C的前手,在持票人C不获付款时,负有付款的担保责任;其次,戊的观点错误。
票据保证人有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戊若向C支付贷款项后,可向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丁承担连带责任。
(6)合伙企业的财务人员任用错误。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而丙未能取得会计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担任会计;同时也违反了<会计法)关于出纳不得监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枝算工作的规定。
第3题
X企业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
2005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仟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公司总经理。
同月,甲的侄女丙调到该企业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
丙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8月,总经理乙对企业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
撤销了档案科,原由档案科保管的会计档案移交会计科保管。
档案科移交会计档案前,会同会计科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
档案科长与会计科长甲共同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进行了监销。
因总经理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将此事报告总经理。
之后,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月,丙调到当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丁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丙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10月,甲办理退休手续。
甲与新任会计科长戊办理交接手续,上级主管单位派入与总经理乙会同监交。
后戊发现甲移交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遂找甲询问。
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总经理乙是否应当回避?
说明理由。
(2)丙担任X企业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3)档案科与会计科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4)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5)丙自行与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6)丙调动工作是否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说明理由。
(7)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戊,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总经理乙应当回避。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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