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系统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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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系统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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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系统技术规范书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GSM网六期、CDMA网二期工程
太阳能系统设备技术规范书
建设单位:
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
二零零三年四月
1.概述
本技术规范书是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全省GSM网六期、CDMA网二期工程就其向提供太阳能供电系统设备的公司(以下简称卖方)提出的技术要求,作为卖方制定技术应答书和报价书的依据,经双方谈判确认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
2.总则
2.1 卖方应在收到本规范书后两天内,根据要求提供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应答书。
对于本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卖方应在技术应答书中逐项答复,说明能否满足要求。
如有不符合之处,须提出充分理由并加以详尽说明。
2.2 对于本规范书中未能提出的系统性能指标和不合理的功能配置,卖方应在建议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有关详细资料。
2.3 卖方应根据本规范书提供的数据和要求配备设备及系统,如有漏缺,由卖方免费补足。
2.4 卖方如有两种以上方案,应对各方案分别论述和报价。
2.5 卖方应答书中主要应包括:
①.对本规范书中买方提出的各项要求的逐条响应。
②.卖方设备主要性能和功能的说明。
③.卖方建议的供电系统方案。
④.详细报价,包括主设备、辅助设备、安装材料、工具、备品备件、任选设备、任选功能、专用测试仪表、人员培训等的单价、项目合价和工程总价。
⑤.签定合同后的供货及安装开通进度表。
⑥.设备清单及人员培训计划。
⑦.买方卖方责任分工。
⑧.卖方认为应说明的其他问题。
⑨.本期工程以后,卖方应给出扩容建议和采取的技术措施。
2.7 买方有权在签定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及询价书,修改后的最终稿件作为合同附件。
本规范书的最终解释权在买方。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应答书和报价书等资料不少于七份。
应答书必须按附录“应答书编写格式”要求编写。
3.质量认证及质量保证计划(QAP)
3.1卖方提供生产厂ISO9000以上的认证文件。
3.2编制质量保证计划。
3.3信息产业部或原邮电部最新入网认证。
3.4卖方提供设备应在中国联通总部选型范围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买方必要时对卖方生产厂进行厂检,内容包括:
3.5.1检查设计、生产、安装、服务、和测试程序等,确保产品符合本规范书要求。
3.5.2卖方应提供主要元器件采购资料,同时买方有权对卖方主要元器件采购进行验证。
3.5.3卖方提供系统设计的可靠性文件。
3.5.4对提供产品进行随机抽检测试。
3.6卖方应对买方提供的产品建立并保持验证、储存和维护的控制程序。
4.工程建设规模及供货范围
4.1 本期工程太阳能供电系统需求情况见附件1。
4.2卖方提供的设备应随机附带必要数量的各种测试软线和适配器。
此外卖方还应推荐一个能满足五年内正常维护所需的备件、备盘、关键部件和易耗品的数量及价格或有关优惠买方的某种方法。
4.3 卖方应提供设备的安装材料、工具、测试仪表的型号及其数量、价格。
4.4 卖方的设备如必需接到其他设备才能正常使用,其中所需的安装材料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5.供货期
5.1具体供货时间签定合同时写明
5.2包装应有明显标志,区分局站,并以适于人工搬运进行分装,由卖方负责按时将设备送达买方指定地点,并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5.3设备到达买方仓库,在未进行安装前,卖方必须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或保养。
6.设备到达地点
详细要求以商务合同签署时所开列的局站地点为准。
7.技术性能要求
7.1 系统应符合节能、高效、先进及便于安装、维护、扩容的原则。
7.2 设备应满足下列主要技术要求
7.2.1太阳电池组件主要技术要求
7.2.1.1使用环境要求
温度:
-40~+60℃
湿度:
0-95%(25℃)
海拔高度:
<2000米
7.2.1.2组件容量系列:
36、38、50、70、75(W)
7.2.1.3电压:
16.4、16.9、17、17.1(V)
7.2.1.4转换效率:
≥10%
电力规格按标准测试条件:
1000W/m2太阳能辐射,25℃太阳能电池温度和太阳光谱辐射。
7.2.1.5组件的面积比功率、质量比功率、填充因子(FF),不得低于下表的规定。
项目
品种
面积比功率
(W/m²)
质量比功率
(W/kg)
填充因子
圆形单体电池组件
≥55
≥4.0
≥0.65
矩形单体电池组件
≥65
≥4.5
7.2.1.6组件使用10年后,功率下降不得超过使用前的10%。
7.2.1.7太阳能电池方阵的平均寿命≥1.31×105h。
7.2.1.8太阳能电池方阵安装点的当地最大风力大于10级的场所应采取加固措施。
7.2.1.9太阳能电池方阵安装角,固定式:
φ=θ+10˚(注φ:
方阵平面倾斜角,θ:
安装点地理经纬度)。
7.2.1.10为确保组件质量寿命,需通过以下试验:
试验项目
曝晒
阻尼热
热循环
加湿冷凝循环
机械强度(抗风)
扭曲
冰雹撞击
高电压
试验内容
1000W/m2强光下,15小时。
环境温度+85℃和相对湿度85%,1000小时。
+85℃~-40℃,200次循环。
+85℃~-40℃,相对湿度:
85%,10次循环。
200Km/每小时的风速,10000次循环。
组件边角变形3cm。
直径4cm的冰球以100Km/小时的速度撞击组件表面。
框架和电路之间加3000VDC电压,持续1分钟,不允许漏电流大于50uA。
7.2.2太阳电池控制器主要技术要求
7.2.2.1使用环境要求
温度:
-15~+55℃
湿度:
0-95%(25℃)
海拔高度:
<2000米
7.2.2.2输入直流电压:
48V系列,44∼80V。
7.2.2.3输出直流电压:
48V系列,43.2∼57.6V。
7.2.2.4太阳电池控制器应能按要求适应逐级投入或稳压等控制方式。
7.2.2.5除控制太阳能电源外,还应能控制其他备用能源。
7.2.2.6具有输入过电压保护和输出欠电压保护,输出端应具备调压、稳压装置。
7.2.2.7应能接入两组蓄电池。
7.2.2.8太阳电池控制器在15年使用时间内,平均失效间隔时间MTBF应≥5×104h,不可用度应≤2.4×10-4。
7.2.2.9供方必须提供两个独立的RS232或RS484/422接口格式的通信协议,以满足需方编制管理软件的需要。
需方发展集中监控方案时,供方应无偿提供帮助,保证实现需方管理系统对供方设备的集中监控。
7.2.2.10防雷措施
a)装有太阳电池的机房顶平台,其女儿墙应设避雷带,太阳电池的金属支架应与避雷带至少在两个方向上可靠连通,太阳电池和机房应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内。
b)太阳电池的输出馈线应采用具有金属护套的电缆线,其金属护套在进入机房入口处应就近与房顶上的避雷带焊接连通;芯线应在进入机房前入口处一一对地就近安装相应电压等级的避雷器,在太阳电池控制器配电单元输出端采用浪涌吸收装置,防止从基站设备遭雷击后反灌过来的浪涌电流。
7.2.3逆变器主要技术要求
7.2.3.1输入直流电压:
48V系列,40∼57V。
7.2.3.2单相逆变设备交流输出正弦波,电压额定值为220V,稳定精度≤±5%。
7.2.3.3单相逆变设备交流输出电流额定值如下表:
输出容量(kVA)
单相输出电流(A)
备注
0.5
2.25
1.并联冗余逆变设备额定输出线电流不受表中数值限制由具体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2.功率因数0.7。
1
4.5
2
9
3
13.5
5
22.5
10
45
7.2.3.4交流输出电压的动态特性
当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时,负载电流突变(25%←→50%←→75%的电流额定值)时,其输出电压变化≤±12%额定输出电压值,动态过程恢复时间≤60ms(输出电压恢复到稳定精度范围内)。
7.2.3.5交流输出电压相对谐波含量
当输入电压与负载电流(电阻性负载)为额定值时,输出电压的最大相对谐波含量应≤6%。
7.2.3.6输出频率的稳定精度
当输入电压与负载电流(电阻性负载)在允许的变化范围内,输出频率的精度应≤±2%。
7.2.3.7额定输出效率
当输入电压与负载电流(电阻性负载)为额定值时,整机效率应>80%。
7.2.3.8噪声
当输入电压与负载电流(电阻性负载)为额定值时,整机的噪声应符合如下规定:
a)逆变设备额定输出功率<5kVA,≤55dB(A)。
b)逆变设备额定输出功率5kVA以上(包括5kVA),≤65dB(A)。
7.2.3.9过载能力
当输入电压为额定值和负载电流(电阻性负载)为额定值150%时,允许持续时间应≥10s。
7.2.3.10可靠性指标
逆变设备的MTBF≥50000h。
7.2.4太阳能供电组合电源技术要求
7.2.4.1环境条件
温度:
-10~+40℃
湿度:
0-95%(40℃±2℃)
海拔高度:
<2000米
无剧烈振动和冲击,垂直倾斜度≤5%。
7.2.4.2每个机架的总容量:
开关电源机架满架总容量≥600A。
7.2.4.3对交流配电的要求
7.2.4.3.1输入电压范围
(1)220V允许±25%(165~275V),单相三线制;
(2)380V允许±25%(285~475V),三相五线制。
7.2.4.3.2输入电压频率范围
50Hz允许±5%(47.5~52.5Hz)。
7.2.4.3.3输入防雷保护装置
(1)组合电源的交流输入接口处应符合YD/T944—98第4.2.1中防雷分级第3级的规定;
(2)防雷地线,组合电源内部防雷地线应符合YD/T944—98第4.2.3的规定。
7.2.4.3.4输出分路应满足负载和设备维护的使用要求。
7.2.4.3.5输入电压异常保护功能
(1)输入过电压保护和输入欠压保护,当交流输入电压大于过压整定值或小于欠压整定值时,宜切断交流供电;
(2)输入电压正常交流供电的恢复,当输入电压恢复到正常范围内时,应能自动恢复交流供电。
7.2.4.4对整流器的要求
7.2.4.4.1整流器应能接受监控器的输出开/关控制。
7.2.4.4.2整流器应能接受监控器的均衡/浮充转换控制。
7.2.4.4.3整流器应能接受监控器对其输出电压的控制。
7.2.4.4.4整流器应能将运行参数、工作状态及告警信号送到监控器。
7.2.4.4.5整流器效率:
当整流器的最大输出功率不小于1500W时,效率不小于90%;当小于1500W时,效率不小于87%。
7.2.4.4.6整流器功率因数:
≥0.92。
7.2.4.4.7整流器宽频杂音电压:
≤50mV(3.5~150kHz);
≤20mV(0.15~30MHz)。
7.2.4.4.8整流器稳压精度:
≤±0.6%。
7.2.4.5对直流配电的要求
7.2.4.5.1输入接口和输出分路
(1)应有至少一路太阳能光伏系统接入接口;
(2)应能接入2组蓄电池;
(3)输入接口和分路都应设有保护装置。
7.2.4.5.2组合电源的太阳能光伏电池接口处应符合YD/T944—1998第4.2.1中防雷分级第3级的规定。
7.2.4.5.3直流输出供电回路压降应不大于500mV。
7.2.4.5.4输出应有浪涌吸收装置,应能承受开路电压波为1.2/50us、幅值为1.5kV;短路电流波为8/20us、幅值为0.75kA的组合雷电冲击波的正反向冲击各5次。
7.2.4.6对监控器的要求
7.2.4.6.1监控器应能对整流器的均衡/浮充转换进行自动控制,当自动控制失效的时候,应有应急的手动控制。
7.2.4.6.2显示功能
(1)监控器应能对组合电源的工作参数进行测试和显示;
(2)监控器应能对组合电源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测,并有声光指示。
7.2.4.6.3远端监控功能:
监控器应能通过接口可对组合电源在远端进行遥测、遥信、遥控。
(1)遥测量:
包括太阳能光伏系统电压电流、输出电压、负载电流、电池电流、交流电压;
(2)遥信量:
包括交流故障、输出电压过高、输出电压过低、熔断器故障、整流器告警、整流器均衡/浮充状态;
(3)遥控:
对整流器均衡/浮充转换的控制、对整流器开/关机的控制。
7.2.4.6.4监控器应能提供7.2.4.6.3中的所有遥信量的非智能型接口,一般为与组合电源电气隔离的动合接点(接点额定容量为1A/60VDC)。
7.2.4.7对组合电源系统的要求
7.2.4.7.1效率:
≥85%。
7.2.4.7.2杂音电压
电话衡重杂音≤2mV(300~3400Hz)
峰-峰值杂音≤200mV(0~20MHz)
宽频杂音(有效值)≤50mV(3.4~150kHz)
≤20mV(0.15~30MHz)
离散频率杂音(有效值)≤5mV(3.4~150kHz)
≤3mV(150~200kHz)
≤2mV(200~500kHz)
≤1mV(0.5~30MHz)
7.2.4.7.2可闻噪声:
≤55dB(A)。
7.2.4.7.3温升:
应符合YD/T576—92中5.4.10和YD/T585—1999中5.15的规定。
7.2.4.8绝缘
7.2.4.8.1整流器应符合YD/T731—94中4.6的规定。
7.2.4.8.2直流稳压变换器应符合YD/T637—93中4.5的规定。
7.2.4.8.3监控器的绝缘
(1)带电回路与地之间在试验电压为直流500V时,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绝缘电阻只作为绝缘强度测试参考,不作考核;
(2)带电回路与地之间应能承受710V直流电压1min,无击穿无飞弧现象,漏电电流小于20mA。
7.2.4.8.4组合电源的绝缘
(1)直流输入、直流输出与地之间在试验电压为直流500V时,交流输入、交流输出与地之间在试验电压为直流1000V时,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
绝缘电阻只作为绝缘强度试验参考,不作考核;
(2)交流回路对地、交流回路对直流回路均应能承受50Hz、1500V交流电压或2200V直流电压1min,无击穿无飞弧现象,漏电电流小于20mA;直流回路对地应能承受50Hz、500V交流电压或710V直流电压1min,无击穿无飞弧现象,漏电电流小于20mA。
7.2.4.9设备外观:
应符合YD/T585—1999中5.14.6的规定。
7.2.4.10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应符合YD/T585—1999中5.11的规定。
7.2.4.11组合电源的机柜制造质量、各单元配线连接、以及电器元件安装应符合YD/T585—1999中5.12~5.13和5.14.1~5.14.5的规定。
7.2.4.12可靠性指标(MTBF):
≥1×105h。
7.2.4.13开关电源架的进出线方式要求为上进出线。
7.2.5蓄电池组主要技术要求
7.2.5.1.浮充电压:
2.23~2.27V/PC。
7.2.5.2均衡充电电压:
2.3~2.35V/PC。
7.2.5.3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
由若干个单体组成的蓄电池组,其单体间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不大于20mV。
7.2.5.4自放电损失:
每天小于0.14%。
7.2.5.5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蓄电池在1小时率电流放电时,两只电池之间的连接电压降,在电池极柱根部测量≤10mv。
7.2.5.6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95%。
7.2.5.7使用寿命:
在环境温度不超过30℃的情况下,浮充运行寿命不少于10年。
7.2.5.8循环使用寿命:
80%放电深度时≥1200次。
7.2.5.9防酸雾性能:
蓄电池在正常工作中应无酸雾逸出。
7.2.5.10防爆性能:
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不应引爆。
7.2.5.11气密性:
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7.2.5.12大电流放电:
电池以30倍的10小时放电率电流放电1min,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7.2.5.13安全阀要求:
安全阀应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功能,其开阀压应是10~49KPa。
闭阀压应是1~10KPa。
7.2.5.14其他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所需完整的安装加固及连接材料,满足抗震要求(每组电池均带抗震架)。
7.2.6电磁骚扰(EMI)
太阳电池控制器设备、逆变器等设备的传导骚扰限值负荷YD/T983-1998第5.1条A级TPE的规定;辐射骚扰限值负荷YD/T983-1998第5.2条A级TPE的规定。
需要说明的问题:
因在新疆安装太阳能供电系统的站点均在偏远地区,新疆的自然环境较为恶劣,风沙和冰雪期较长。
因沙尘或冰雪对太阳能电池板的覆盖遮挡,严重影响电池板的光电能转换效率,因此需供方提供一个既合理又经济的措施,来解决如何清除沙尘或冰雪对太阳能电池板覆盖遮挡的问题,从而保证常年电池板的光电能转换效率。
8.测试与验收
8.1 卖方的设备应符合本规范书所规定的性能指标,并应通过买方公司实施的测试且符合信息产业部或邮电部通信设备入网细则的试验方法及要求。
8.2 出厂检验
卖方应在设备出厂前一个月提供设备所有出厂检验项目的测试方法和指标,供买方参考。
买方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
设备出厂前,买方有权到工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设备方可出厂。
8.3 开箱验收
设备的规格和数量的开箱验收在买方现场按设备清单进行,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后方为有效。
8.4 初验、运行可靠性测试(RRT)和终验
8.4.1在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指标后,可按系统进行初验,初验项目将按联通云南分公司相关文件执行,经双方确认合格后作六个月运行可靠性测试,运行可靠性测试期间由于卖方及其设备本身原因出现的问题均应由卖方免费负责及时处理。
在修复后应重新进行六个月运行可靠性测试。
运行可靠性测试结束后可进行终验,终验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证书。
8.4.2运行可靠性期间,需进行运行可靠性测试,试运行可靠性测试结果是编制终验文件的重要依据。
8.4.2初验、运行可靠性测试及终验由买方组织,初验、运行可靠性测试及终验验收报告由买方填写。
8.4.3初验、运行可靠性测试及终验技术要求按信息产业部或原邮电部有关的最新验收规范进行。
8.4.4终验时间由中国联通总部决定。
8.4.5初验、运行可靠性测试及终验所需设备、仪器、仪表,若买方未在本合同中采购,由卖方提供。
8.4.6运行可靠性测试及终验结果将作为买方付款的重要依据。
9.技术服务保修及售后服务
9.1 安装与调试
卖方应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开通等工作,在安装调试中,买方提供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安装与调试,卖方技术人员应对系统质量全面负责。
9.2 保修
9.2.1保修期为终验后3年,返修件保修期为重新安装后2年。
新购件同样享有3年保修期。
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保修期外买方只负责维修所需的材料费,并按工厂进货价结算。
9.2.2保修期内卖方在买方仓库内保持合同总价的3%的备件,此备件产权属于卖方,买方循一定手续免费使用。
9.3 售后服务
卖方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并保证可在2小时之内
与之取得联系。
卖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或解决问题。
9.3.2 如系统发生间歇性故障致使通信网络无法正常稳定地运行,而一时又无法查明原因,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部分甚至全部更换设备,直至故障现象消失。
9.3.3 如相同问题多次发生,卖方应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并给出解决方案。
相同零部件问题发生5次以上或月平均2次以上。
卖方必须全部更换所有部位的该种部件。
10.技术支持
从设备验收开通之日起10年内,卖方应以合理价格提供备件备盘,卖方不得以设备停产而拒绝提供。
如果买方需要进行系统改进或扩容,卖方应以优惠价格提供技术升级服务及所需设备。
11.考察及培训
在适当的时候,买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卖方工厂和系统设备使用现场进行技术考察,以了解卖方提供的设备的设计、生产、检验及实际运行情况。
卖方应负责培训买方技术人员,培训的人员数量、时间、地点由双方商定。
培训内容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并提供全部教材。
在设备安装现场应对买方维护人员进行现场操作、维护培训。
12.技术文件
卖方的应答书应提供设备详细说明书,其中包括设备规格、技术指标、电路原理、系统方框图以及机械结构尺寸、安装要求(走线方法、防雷接地、地面负荷等)、机架满负荷时的重量、环境条件、防震要求和详细布线图。
卖方应随每套设备提供2套技术文件,包括系统和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维护手册、技术规范、安装测试说明、最新版软件、技术,通信协议,并应有详细清单作为合同附件。
13.工程职责分工
卖方职责:
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太阳能供电系统、维修用附、备件、测试仪表(选用)、安装材料及工具等,并负责设备的安装指导和调试。
买方职责:
提供安装位置。
14.交钥匙工程
本规范书前述所有工程界面均为督导方式,买方还有权选择交钥匙工程。
在交钥匙工程方式下,卖方全面负责到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向买方提出书面的初验请求为止。
初验及其以后的双方责任按前所列条款。
附件1:
太阳能系统设备数量及型号
项目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太阳能电池控制机箱
个
2
逆变器
个
3
光电池板
块
4
蓄电池
组
5
安装支架
套
6
接地排
块
7
交流配电箱
个
含油机插座
8
高频开关电源
套
9
其他
附件2:
应答书编写要求
二.说明
1.本附件是本规范书的正式组成部分,同规范书正文有相同的效力。
2.卖方必须按照本附件要求如实地编写应答书和报价书。
3.卖方必须在应答书中就本规范书正文的全部条款逐一作出答复。
三.应答书格式及说明
1.格式如下:
项目
答复
建议
附加条件
备注
...
...
2.填写说明如下:
2.1肯定的并且无附加条件的答复,在答复栏中填写“同意”或“符合”或“接受”。
如卖方提供的条件优于规范书要求,请在建议栏中说明。
2.2不完全肯定的或有条件答复,填写“部分同意”或“部分符合”或“部分接受”。
并请在建议栏中说明肯定的程度或卖方的建议,在附加条件栏中说明条件。
2.3否定的答复,填写“不同意”或“不符合”或“不接受”,这时也可在建议栏和附加条件栏中提出卖方可同意(或符合、接受)的方案和条件。
2.4无法回答的项目,填写“无法回答”。
请在建议栏中说明原因,并请对此项目提出相应的建议。
2.5备注栏中内容不具备效力,仅供解释和参考。
四.报价编写说明
1.卖方的报价分基本报价和选项报价两种
1.1.基本报价内容:
1.1.1本规范书未特别注明作选项报价的所有条款,均为基本报价内容。
1.1.2本规范书未提及,而卖方能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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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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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太阳能 系统 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