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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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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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证明
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证明
兹证明XXXXX有限公司单位开发建设的XXXX,经渝国土房管(XXX)预字第XXX号预售许可证批准销售,并在重XXXXXXXX银行开立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XXXXXX。
本次申办该预售许可证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房屋共X套、建筑面积X平方米,已付购房款合计已于年月资金子帐号内。
本次商品房预售资金入账明细表附后。
房地产开发企业:
(盖章)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银行)
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人:
联系人:
叶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XX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预售人:
(以下简称甲方)
预售管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资金监管人:
(以下简称丙方)
签于:
1、甲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注册登记并存续的公司,已取得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开发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已达到预售条件,甲方已在丙方处开立商
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23、甲方应将预售资金存入丙方(资金监管机构)
、乙方系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
。
银行,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监督甲方使用资金。
为此,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并拟进行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永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
一、预售商品房概况
一、1
、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
2
、座落位置:
3、预售房屋类别:
商品房
4
、预售房屋面积:
5、预售房屋幢数:
二、资金监管范围
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入均属监管范围。
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后,预售人进行商品房销售所获得的房价款(含按揭贷款)。
本协议所列监管资金必须用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不能用于偿还其他债务。
甲方在丙方有贷款项目(含按揭合作项目)的,预售资金按贷款合同及按揭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由丙方监管。
超出建设项目总投资15%的售房款,甲方可自由支配。
三、预售资金监管帐户及帐号
三、甲方同意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其在丙方设立的预售资金专用帐户。
甲方有多个预售项目的,应在丙方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报乙方备案。
1、甲方在丙方设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名称
。
2、帐号:
。
四、申报使用预售资金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
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乙方提交《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
1、甲方欲使用专用帐户资金时,应按照其与施工单位签署的相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实际工程进度,经工程监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提出用款计划,并填制《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2、乙方按照上述《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总计划表》和《项目工程费用支出表》,审核甲方的用款时间、条件、金额后,签署《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所载明的用款时间、金额,及时、足额向甲方划款。
3、甲方在丙方无贷款项目(含按揭合作项目)的,丙方依据乙方签署的《项目工程费用支出表》所载明的用款时间、金额,及时、足额向甲方划款。
4、甲方在丙方贷款项目的,丙方依据贷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执行。
5、甲方按本协议销售商品房获得的房价款应全部存入在丙方开设的专户。
甲方应将与买受人签署的有效买卖合同或协议副本,在签署后三日内提交丙方。
甲方应将入帐后的依据及时报乙方备案。
五、预售资金的使用
1、丙方按照乙方与买受人签署的买卖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金额代甲方收取房价款,甲方凭买受人缴存款或转款的依据向买受人开具发票。
2、甲、丙双方同意,丙方代收取的预售资金应为甲方计息,利率按法定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六、特殊约定:
资金发放由贷款银行具体监管。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或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的,按下列第
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向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自协议项下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合格时为止。
如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届满前确需要提前终止的,必须在甲方签订新的《永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后,本协议方能终止履行。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共计三页,一式叁份,协议三方各执壹份。
十
一、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邮政编码:
乙
方(签章):
住所地:
负责人(签章):
联系电话:
丙
方(签章):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邮政编码:
201年月日
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支出表
序号:
(单位:
万元)开发企业名称
预售项目名称
预售管理部门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工程概预算总金额
完成工作量支付金额本月完成
本月支付
开发
企业
签章
经办人:
表人:
法定代年
预售证号
预售资金帐
户
至本月底累计
完成
至本月底累计
支付
月日
预售管理人意
见及签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月日
监管
银行
意见
签章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项目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
开发企业名称
预售项目名称
预售管理部门
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工程概预算总金额
工程概预算明细表(单位:
万元)
1、基础
2、主体
3、装饰
4、其他
开发
企业
签章
预售证号
预售资金帐户
概预算依据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年预售管理人意见及签章监管银行意见签章月日
经办人:
年月
经办人:
年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日
第三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编号:
___________
甲方(监管部门):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监管银行):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开发企业):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现就丙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市住建局委托对丙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交存、支取等行为进行监管,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
开发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本批拟预售楼栋范围:
,拟预售面积:
平米,拟预售房地产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人民币万元。
三、预售资金监管范围
丙方对第一条载明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取得的资金收入均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管,包括承购人自行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通过购房贷款支付的资金。
预售资金实际监管金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即人民币万元(大写:
人民币万元)。
-1
3、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不予拨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八、丙方和承购人双方自愿取消交易的,申请注销网签备案合同时,提交预售资金退款申请书,甲方向乙方出具预售资金退款通知书,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预售资金拨付到承购人名下账户。
九、乙、丙双方约定预售资金在专用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利率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有关部门对监管资金专户资金进行冻结或者扣划的,乙方有义务说明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性质,并及时书面告知甲、丙双方。
十一、资金监管解除
1、丙方对本协议约定房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申请。
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出具《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
乙方收到《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取消对专用账户的限制,丙方可以从中自由支取资金。
乙方解除对专用账户的限制后,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履行完毕。
2、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涉及丙方、监管项目或者专用账户出现重大变更情形的,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重新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新协议约定专用账户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将原专用账户内资金全额转入新开设的专用账户。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情节轻微的,甲方可责令丙方限期改正,并可暂停拨付监管资金;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如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资金被查封、冻结、扣划的,其法律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
如丙方未按规定和本协议约定交存和使用预售资金,给承购人造成损失的,其法律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
-3
第四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甲方(监管部门):
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住所:
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联系电话:
0825-2310507乙方(监管银行):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开发企业):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甲乙丙各方协商一致,现就丙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市住建局委托对丙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交存、支取等行为进行监管,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
开发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
,本批拟预售楼栋范围:
,拟预售面积:
平方米,拟预售房地产工程建设资金总额:
人民币万元。
三、预售资金监管范围
丙方对第一条载明的商品房进行预售取得的资金收入均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管,包括承购人自行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通过购房贷款支付的资金。
预售资金监管金额为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
丙方选择多家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预售资金监管金额为各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总金额。
编号:
___________
-1
3、丙方申请支取预售资金时,应按照规定向甲方提交相应的申请资料,甲方收到丙方提交的支取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
乙方应依据甲方出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丙方已经在主监管银行办理房地产开发贷款的,丙方支取资金还应当符合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有关要求。
4、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不予拨付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八、丙方和承购人双方自愿取消交易的,申请注销网签备案合同时,提交预售资金退款申请书,甲方向乙方出具预售资金退款通知书,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预售资金拨付到承购人名下账户。
九、乙、丙双方约定预售资金在专用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利率为:
.
十、有关部门对监管资金专户资金进行冻结或者扣划的,乙方有义务说明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性质,并及时书面告知甲、丙双方。
十一、资金监管解除
1、丙方对本协议约定房屋取得不动产所有权首次登记后,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预售资金监管申请。
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出具《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
乙方收到《解除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取消对专用账户的限制,丙方可以从中自由支取资金。
乙方解除对专用账户的限制后,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履行完毕。
2、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涉及丙方、监管项目或者专用账户出现重大变更情形的,甲乙丙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重新签订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新协议约定专用账户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将原专用账户内资金全额转入新开设的专用账户。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丙方存在《遂宁市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情节轻微的,甲方可责令丙方限期改正,并可暂停拨付监管资金;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
第五篇:
_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注销申请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注销证明附表5-6
附件5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注销申请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章)监理单位(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6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注销证明
(一式五份)
监管银行(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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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 预售 资金 入账 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