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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
会计管理制度
北京意知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总则
二、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三、核算方式
四、财务开支票据传递审批管理制度
五、原始票据使用的管理规定
六、会计人员内部约束制度
七、会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九、现金管理制度
十、转帐支票管理制度
十一、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十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十三、财产清查制度
十四、内部稽核制度
十五、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十六、内部审计制度
十七、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意知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在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更好地发挥财务会计工作的作用,同时为了加强财务预算收支管理,保证核算工作质量,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有计划地用好管好资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06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如实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依法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并接受投资者和财税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基本任务:
利用会计资料,以会计、统计、分析等方法,提供各种经营信息,为公司制定投资战略、经营决策及资金运用、成本控制等服务。
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主要工作有: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税收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内部的财务、会计、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制度,组织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3、汇编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期初可靠的财务数据资料。
4、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核和资金筹措工作;分析和考核投资汇报情况;参加资本运营工作。
5、依据年度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筹措、调动资金,保证公司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
6、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第四条根据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实施财务会计管理。
第五条公司本部财务部由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
第六条财务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工作岗位,并制订具体的岗位职责,视各岗位工作量的大小,按照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一人多职的原则进行分工。
(一)财务部负责人岗位
1、财务部负责人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2、组织公司财务制度的制定,负责公司财务总体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及公司各项制度,搞好日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日常性业务。
3、负责审核各项收入及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公司财务预算方案。
按时审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帐册,及时准确地向公司领导提供各项指标及分析资料,使各项费用开支控制在预算指标内。
4、对公司的决策管理尤其是项目投资管理,提出财务管理运作的建议和方式。
5、定期向总经理报告资金、财务状况,提出书面分析资料,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建议,不断改进财务工作。
6、负责组织并参加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的编制汇总工作。
(二)会计岗位
1、对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负责,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及各项制度。
2、依据财务制度认真对各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即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总分类帐及明细分类帐。
3、月末结帐,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科目余额平衡表、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4、负责财务工作中对外事务联系,按时报税缴税。
5、及时准确向财务部负责人提供各项经济指标及分析材料。
6、负责公司财务电算化管理工作。
7、负责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具体参与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
9、承办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岗位
1、对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负责,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及各项制度。
2、根据财务制度负责报销发生的各项费用,负责现金的保管、支票的保管和签发。
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公司主管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3、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4、登记银行日记帐,并即时与银行对帐单逐笔核对,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与银行协调并纠正,定期反映银行存款余额。
对未达帐款要及时查清,及时处理。
5、执行上级规定的银行结算制度,按时办理各类银行汇入、汇出业务。
6、承办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核算方式
第七条首先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按收支经济业务发生的内容核算。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1、发生的预付使用费(广告宣传费、水、电、物业费、房屋租赁费等),可根据本公司的经济效益一次性摊入费用或按比例进行摊销。
2、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公司规定定额报销列支。
3、业务招待费:
控制在全年收入的5%0,并由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报销。
4、工资费用:
按公司人员的工作岗位制定合理的工资薪金。
5、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及公共福利设施上,其支出控制在工资总额的14%内不得超过,
6、公司内部各部门业务往来,要开三联单收据,入往来帐款管理。
第四章财务开支票据传递审批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及人员发生的费用支出,票据报销传递手续:
首先经办人必须签字,属物资保管类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核查,保管人员签收,然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时注明由哪个核算单位例支,最后由出纳人员报销付款。
财务报销的程序流程:
经手人填好报销支出单物品保管人签收办公室主任核查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报销
第五章原始票据使用的管理规定
第九条各核算单位的原始票据报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对于取得的外来发票,必须是国家税务部门按行业统一制订的国家正规发票,票面上印有国家税务局的钢印同时要盖有收款单位的收讫章,购货单位的名称、内容、单价、数量,如果项目较多,可附明细清单。
2、本公司开出的票据必须具备同上内容。
3、对于三联单收据,无论是外来或本公司开出的,都不能作为费用列支的票据,它只用于往来结算用依据。
4、对外取得的白条票据,不能作为费用报销票据。
5、公司购买的收据及其他票据,要由专人保管、购进、领用时必须进行登记,指定专人开据收据及发票。
6、出纳收到现金后,属于各项收入的现金,都应开给对方票据。
7、开收据或发票时,必须各联复写,不得省略和涂改。
作废的收据或发票必须附在原存根联上备查,不得私自撕毁。
已用过的收据和发票,存根至少要保存三年以上。
第六章会计人员内部约束制度
第十条按照钱、财、物分管原则,出纳人员负责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且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帐目登记工作。
其他财会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
第十一条各类支票与印鉴分地保管。
支票和印章分别有两人以上财会人员单独保管。
第十二条存货、低值易耗品的购入、发出应由专人管理,购入或发出的物料应办理出入库手续。
第七章会计人员交接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将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填完整,将尚未登记的帐目登记完整;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面加盖印章,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第十五条办理移交手续时,应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公章、现金、支票登记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内容。
第十六条移交人员要根据发票购入使用备查帐进行点交;对于正在使用中的发票本,要在移交清册中注明已使用张数、作废张数、空白张数。
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遗漏。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券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清楚。
第十七条办理交接事项如有短缺或帐务不清,移交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第十八条接办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薄,不许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九条财务经理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的遗留问题写成书面材料。
第二十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和盖章。
若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在移交清册注明。
移交清册应一式三份,交接双分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对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建立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调阅、销毁、移交制度,并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借阅。
外单位和本公司人员借阅,均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九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支付零星开支和其他劳务费等;
第二十五条除本规定第二十四条外,其他开支均应以支票支付,确需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管理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办公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限额为叁千元,超额部分必须存入银行,各部门需用叁千元以上的现金,必须提前一天以上到财务部预约。
第二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经财务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提取。
第十章转帐支票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支票由出纳职专人保管。
第三十一条支票领用时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并在“支票登记薄”上登记相关内容,领用人在登记薄及支票根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二条支票付款后,发票由经手人和主管副总经理鉴定签字、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交会计制会计凭证。
记帐凭证经审核后,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帐。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本市购置设备等较大项目的支出,或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费用支出必须使用转帐支票结算。
第三十四条转帐支票要办理借款手续(填写支票领用单),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并在“支票登记薄”上登记相关内容,领用人在登记薄及支票根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五条若金额暂时无法确定的,必须写明限额,经办人要在支票领用单上签字,方可领取转帐支票。
第三十六条签发支票时,必须同时在支票和存根联上填写日期、用途和金额(或限额)。
不准签发空头和远期支票。
第三十七条收到外单位交来的转帐支票,要认真检查并背书及时送交开户银行。
第十一章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员工因公需要预支现金或支票的,经手人必须按本制度二十五条或者二十八条严格执行,并须在公务完成后一周内向财务部结清暂支款项。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为其他应收款,在借款人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九条财务人员有权对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监督,对不合理的费用及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报公司相关部门总经理予以处理。
第十二章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
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
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及其他。
属固定资产的,据以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
第四十一条材料:
指单位为完成公务活动购买、储存的各种消耗性物资。
包括一次性消耗材料及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易耗品,如工具、器具和设备等。
理配置。
年初,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各科室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做到手续完备,资产去向明确。
第四十二条财产物资定期清查盘点。
各科室除需要对财产物资进行不定期的清点外,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对盘盈、盘亏、毁损及报废的财产物资要按规定进行处理。
凡发现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和流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财产物资的处置要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财产物资的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盘亏等,必须按规定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根据有关批复调整有关帐目。
财产物资的处理收入,包括出售收入和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据实入账。
第十三章财产清查制度
第四十四条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账面记录与实际财产物资进行核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的核对。
建立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第四十五条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根据财产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
第十四章内部稽核制度
第四十六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四十七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账务、业务、财务三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账务稽核:
①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②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③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④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⑤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⑥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⑦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⑧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四十九条账簿检查:
①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②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③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
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④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账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⑤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⑥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⑦)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⑧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⑨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五十条库存现金检查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表检查。
第十五章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核算单位。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计算机软件是指用友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
第五十五条 本章所称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是指按照会计电算化岗位设置,行使岗位职责的会计电算化人员或经财务负责人(总部为财务管理总部负责人,分支机构为财务负责人)批准赋予临时操作、查询权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由电算主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
第五十七条 出纳人员只有现金管理系统的管理权限。
第五十八条 日常操作程序:
①电算维护员每天到岗后,首先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②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运用正确的会计科目填制记账凭证,并打印机制记账凭证,同时签名或盖章确认;③审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在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确认,并立即对机内对应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
如未即时核对机内记账凭证,应将原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与机内凭证核对无误后,才能对机内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严禁未经核对执行“成批审核”操作。
审核人员应对自己审核过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负责,如出现问题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九条 会计数据的备份:
①会计数据的备份由电算维护员负责,包括至少每天进行一次硬盘备份或启用自动备份系统,对重要会计数据更新或修改后应及时进行备份,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进行刻录备份。
②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遭到非法操作和毁损等需要恢复时,在经电算主管及电算维护员同意后,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第六十条 各核算单位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确保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并配备优良的正版杀毒软件,以预防、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
第六十一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公司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六十二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光盘等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
第六十三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①各核算单位使用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负责保管。
②会计电算化记账凭证制单完成后应立即打印输出,打印的记账凭证上应有制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审核人员签名或盖章、财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收付款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③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的活页账页装订成册,应每天登记并打印,做到日清月结。
对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也可按旬打印。
一般账簿按年打印,遇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检查时,应按其要求,及时打印有关账簿、报表等。
④各类账簿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整打印,装订成册存档。
发现已打印的纸质会计档案有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
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分类数据都存储在计算机内的情况下,总分类账可用“总分类账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对照表”替代。
⑤每月结束后10日内、年度结束后30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记账凭证分月、按凭证序号整齐装订成册,由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审核人员和装订人员签名或盖章,存档妥善保管。
⑥每月结束后15日内、年度结束后45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整齐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妥善保管。
第六十四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销毁。
第十六章内部审计制度
第六十五条公司每年由董事会聘请审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工作进行一次定期审计。
第六十六条财务经理岗位变动或者离职时由总经理组织专人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七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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