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申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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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申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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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申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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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申领程序
一、项目初核单位
(一)创业培训补贴的审核单位为广州市职业能力培训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培中心)。
(二)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的初核单位为各区就业办和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高指中心)。
(三)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创业项目对接和跟踪服务补贴、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的初核单位为各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职培中心、市高指中心。
(四)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初核单位为市高指中心。
二、申领程序
(一)按月申领补贴项目
1.创业培训补贴
拥有广州市创业培训资质的定点机构按照《关于抓紧做好我市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9〕1425号)为补贴对象进行创业培训(实训)并考核合格的,每月10日前向市职培中心提出申请,初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就业中心复核,市就业中心4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交市财政局核准,由市财政局核拨补贴资金至申请机构。
2.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申请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市高指中心提出申请,初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市就业中心提交汇总申报资料,市就业中心于4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交市财政局核准,由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
(二)按两个月为周期申领补贴项目
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报周期第一个月20日前向初核单位提出申请;初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市就业中心提交汇总申报资料,市就业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交市财政局核准,由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或个人。
(三)创业孵化补贴、创业项目对接和跟踪服务补贴
申请单位在每年5月31日和10月31日前向初核单位提出申请,初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向市就业中心提交申报资料,市就业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交市财政局核准,由市财政局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
(
(四)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申领程序
申请单位在每年7月31日前向初核单位提出申请,初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报市就业中心复核,市就业中心按照申报市创业孵化基地有关程序进行复审和验收合格后,于4个工作日内出具复核意见后核拨资金至申请单位。
三、申领资料
(一)创业培训补贴
1.《年第月申领广州市创业培训补贴审核表》(附表1);
2.《年第月申领广州市创业培训补贴花名册》(附表2);
3.定点培训机构证明,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提供);
4.学员考核成绩表。
(二)一次性创业资助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
(1)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相关证明;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复印件;
(4)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法定代表人中行存折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区年月至月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审核表》(附表3)。
以上资料经初核单位初核后,连同《区年月一次性创业资助汇总表》(附表4)送市就业中心复核。
(三)租金补贴
1.《年月至月申领租金补贴审核表》(附表10);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
(1)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证明;
(2)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门认证的相关证明;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复印件;
(4)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经公共就业机构确认盖章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缴费清单;
4.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法定代表人中行存折复印件;
6.企业(个体户)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7.缴纳租金的凭证复印件(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
8.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年月至月申领租金补贴审核表》一式三份外,其余资料一式一份,经初核、复核后,连同《广州市租金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附表11)送市就业中心。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经公共就业机构确认盖章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复印件;
2.被招用人员在该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
3.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6.《区年月至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审核表》(附表5);
7.《区年月至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人员花名册》(附表6)。
以上资料经初核单位初核后,连同《区年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表》(附表7)送市就业中心复核。
(五)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身份证明:
(1)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2)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法定代表人中行存折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区年月至月申领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附表8)。
以上资料经初核单位初核后,连同《区年第月申领创业企业会保险补贴汇总表》(附表9)送市就业中心复核。
(六)创业孵化补贴
1.《广州市创业孵化补贴审核表》(附表12);
2.入驻创业基地单位名册或基地通过评议后的《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个体户)和带动就业情况表》;
3.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与入驻创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书面服务协议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
5.《广州市创业孵化补贴花名册》(附表13)。
以上资料除《广州市创业孵化补贴审核表》、《广州市创业孵化补贴花名册》一式三份外,其余资料一式一份。
(七)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
1.《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申请验收审核表》;
2.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报告;
3.基地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政府投资的还需提供资金或场地的投入等证明,如税务部门出具的资金发票、场地使用协议等),如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孵化基地则由主管部门出具经营主体资格证明原件;
4.基地申报单位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复印件(核验原件);
5.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后勤人员名册;
6.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个体户)或孵化项目主体名册;
7.入驻基地的企业、个体经营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验原件),如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孵化项目主体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材料;
8.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9.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年后,由市就业中心下发基地评价通知。
评价合格的,2年内继续保留“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并享受相关扶持补贴。
(八)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1.获奖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2.申领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次申报时提供);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在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经公共就业机构确认盖章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经市高指中心初核后,连同《年第季度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送市就业中心复核。
(九)创业项目征集补贴
1.单位团体:
(1)《广州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申领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法定代表人中行存折复印件。
2.社会人员:
(1)《广州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申领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银行存折首页或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以上资料经初核后,填写《年月至月申领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审核表》(附表14)报市就业中心复核;复核后连同《年月至月广州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汇总表》(附表15)送市就业中心复核。
(十)创业项目对接和跟踪服务补贴
1.《广州市创业项目对接情况信息表》;
2.《广州市征集创业项目跟踪服务情况统计表》;
3.对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明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经初核后,填写《年()半年申领创业项目跟踪服务补贴审核表》(附表16)报市就业中心复核;复核后连同《年()半年广州市创业项目跟踪服务补贴汇总表》(附表17)送市就业中心复核。
四、其他
(一)各项补贴应按期申领,逾期不申请的,不给予补发。
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
(二)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申请时实际招用人数核发补贴。
后续年度申请时,按其实际净增招用人数核发补贴。
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附表1
年第月度申领广州市创业培训补贴审核表
申领单位(公章):
创业培训补贴:
人,元,创业模拟实训:
人,元,申报补贴金额合计:
元,
其中本市生源:
人,外地生源:
人,港澳台:
人
申领单位意见:
经手人:
复核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章)
初核单位意见:
初核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月日(章)
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意见:
核定总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月日(章)
附表2
年第月度申领广州市创业培训补贴花名册
申领单位(公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毕业学校
是否本市生源
是否
港澳台生源
创业培训(元)
创业模拟实训(元)
补贴金额合计(元)
合计
附表3
区年月至月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审核表
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补贴对象类别:
申领人:
身份证号码:
经手人:
复核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所有信息及所附资料均属真实。
如提供虚假信息,后果由本人承担。
年 月 日 (章)
初核单位意见:
初核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章)
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意见:
核定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章)
备注
附表4
区年月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汇总表
初核单位(章)
序号
申领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对象类别
补贴金额(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合计:
-
-
-
附表5
区年月至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审核表
申领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保险号:
当期补贴人数:
人累计补贴人数:
人当期合计补贴元
申领单位:
经手人:
复核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本单位谨此声明以上所有信息及所附资料均属真实。
如提供虚假信息,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年 月 日 (章)
初核单位意见:
初核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章)
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意见:
核定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章)
备注
附表6
年月至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就业人员花名册
申领单位(公章)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是否本市
合同起止日期
合计人数:
附表7
区年月至月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表
初核单位(章)
序号
申领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招用人数
补贴金额(元)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男
女
本市
非本市
合计
合计
-
-
-
附表8
年月至月申领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申领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社会保险号:
身份证号码:
失业证号:
申领第次补贴
养老保险:
元失业保险:
元工伤保险:
元医疗保险:
元生育保险:
元合计补贴金额:
元编号:
申领人:
经手人:
复核人: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
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所有信息及所附资料均属真实。
如提供虚假信息,后果由本人承担。
年 月 日(章)
初核单位意见:
初核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章)
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意见:
核定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章)
备注
附表9
区年月至月申领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
初核单位(章)
序号
申领单位
单位
性质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补贴人数
补贴项目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男
女
合计
其中
社会保险补贴金额
(金额:
元)
失业
人员
农村
劳动力
复员转业军人
高校
毕业生
养老
保险
失业
保险
工伤
保险
医疗
保险
生育
保险
补贴
合计
合计:
-
-
-
附表10
年月至月申领租金补贴审核表
申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补贴对象类别:
实际租赁面积:
m2租赁协议起止时间:
领取营业执照时间:
申报补贴金额:
¥元(大写):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所有信息及所附资料均属真实。
如提供虚假信息,后果由本人承担。
初核单位意见:
补贴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月日(章)
复核单位意见:
补贴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月日(章)
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意见:
核定总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月日(章)
附表11
广州市租金补贴申领情况汇总表
(年月至月)
填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月日(单位:
m2,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补贴对象类别
租赁面积
补贴金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合计
-
-
-
-
-
-
附表12
广州市创业孵化补贴审核表
创业基地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名称
法人或负责人姓名
创业(孵化)
基地名称
基地类型
何时认定市级基地
何时参加评议(年审)
申报联系人
基地地址
孵化成功单位情况
孵化成功
单位名称
法人或负责人姓名
何时进驻
原基地
新注册地址
新注册时间
联系电话
审核单位意见
区就业中心(就业办)或市高指中心意见
经初核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年月日(章)
市就业管理
中心意见
经复核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年月日(章)
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意见
年月日(章)
基地
补贴
审核
意见
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补贴金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初核:
复核:
年月日(章)
市财政局意见:
初核:
复核:
年月日(章)
附表13
广州市创业孵化补贴花名册
申请单位(公章):
年半年受理单位(公章):
序号
孵化成功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户籍
何时进驻
原基地
何时离开
原基地
新注册
时间
地址
联系电话
附表14
年月至月申领创业项目征集补贴审核表
申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补贴金额:
¥元
年 月 日 (章)
初核单位意见:
同意补贴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月日(章)
市就业中心意见:
核定补贴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月日(章)
市就业专项资金审核组意见:
核定总金额:
¥元
(大写):
经手人:
复核人:
年月日(章)
附表15
年月至月申领创业项目征集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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