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docx
- 文档编号:5373616
- 上传时间:2022-12-15
- 格式:DOCX
- 页数:94
- 大小:44.93KB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docx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docx(9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1-2004
附件A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A1检验核准项目分类表
序号
核准项
目代码
核准项目备注
1GJ1
监督检验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蒸汽锅
炉
2GD1定期检验
3GJ2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2MPa
监督检验
的蒸汽锅炉
4GD2定期检验
锅炉
5GJ3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者等于9.82MPa
监督检验
的蒸汽锅炉
6GD3定期检验
7GJ4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炉、额定蒸汽
压力小于或者等于2.45MPa的蒸汽
监督检验
8GD4定期检验
锅炉
9RJ1
监督检验超高压容器
10RD1定期检验
11RJ2
监督检验球形储罐
12RD2定期检验
13RJ3
监督检验第三类压力容器
14RD3定期检验
15RJ4
监督检验
第一、二类压力容器
压力
16RD4定期检验
容器
17RJ5
监督检验氧舱
18RD5定期检验
19RD6铁路罐车定期检验
20RD7汽车罐车(低温、罐式集装箱等)定期检验注明品种
21RD8长管拖车、集装管束定期检验注明品种22RJ9
监督检验储气井式高压容器
23RD9定期检验
-1-
TSGZ7001-2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续表
序号
核准项
目代码
核准项目备注
24DJ1
监督检验长输(油气)管道
25DD1定期检验
26DJ2
督检验监
公用管道
压力
27DD2定期检验
管道
28DJ3
监督检验工业管道
29DD3定期检验
30DJ4管道元件监督检验
31KJ1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元件监督检验
32JD1
发电锅炉的介质定期检验
锅炉
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介质
33JD22.45MPa锅炉的介质(水质)、有
定期检验注明品种
机热载体炉的介质
34PD1
无缝气瓶定期检验
35PD2焊接气瓶定期检验注明品种
36PD3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
气瓶
37PD4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
38PD5特种气瓶(缠绕、低温、车载等)定期检验注明品种
39PJ1各类气瓶监督检验
整定压力等于或者大于10MPa的
40FD1
定期校验
安全阀
安全阀
41FD2整定压力小于10MPa的安全阀定期校验
含在线校
验应注
明,未注
明时不含
42TJ1监督检验含防爆电
电梯各类电梯
43TD1定期检验
梯应注
明,未注
明时不含
44QJ1
监督检验
注明品
种,含防
起重
机械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
45QD1定期检验
爆起重机
应注明,
未注明时
不含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1-2004
续表
序号
核准项
目代码
核准项目备注
46QJ2
监督检验
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
起重机
47QD2定期检验
注明品种
48QJ3
监督检验
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
49QD3定期检验
注明品种
50QJ4
监督检验门座式起重机
51QD4定期检验
52QJ5
监督检验
升降机
起重
53QD5定期检验
机械
54QJ6
监督检验
缆索起重机
55QD6定期检验
注明品种
56QJ7监督检验含防爆起
重设备应
轻小型起重设备
57QD7定期检验
注明,未
注明时不
含
58QJ8
监督检验机械式停车设备
59QD8定期检验
60NJ1
监督检验含防爆机
场(厂)内
机动车辆
场(厂)内机动车辆
61ND1定期检验
动车辆应
注明,未
注明时不
含
62YJ1
监督检验A级游乐设施
63YD1定期检验
游乐
设施64YJ2
监督检验B、C级游乐设施
65YD2定期检验
66SJ1
监督检验各类客运索道
67SD1定期检验
客运
索道
68SJ2单线固定抱索器式、拖牵式客运
监督检验
索道
69SD2定期检验
-3-
TSGZ7001-2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续表
序号
核准项
目代码
核准项目备注
70RBI基于风险的检验定期检验
注明限定
范围
71FFS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
注明限定
范围
注:
备注栏要求注明品种的,核准时不加注明时为该项目的全部品种;其他情况应当使用“含”或
者“限”予以注明。
A2无损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序号核准项目代码核准项目
1RT射线照相检测
2UT超声波检测
3MT磁粉检测
4PT液体渗透检测
5ET涡流检测
6AE声发射检测
A3理化检测核准项目分类表
序号核准项目代码核准项目备注
1CF成份分析注明品种
2LX力学性能注明品种
3JX金相注明品种
-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1-2004
附件B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B1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
B1.1拥有设备数量
对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请从事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机构(以下
简称自检机构),一般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首次申请自
检机构核准时,其所拥有相应类别特种设备的数量至少应当达到表B-1的规定,并应得
到申请人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自行检验责任范围的确认。
表B-1所拥有特种设备的最低数量要求
设备名称最低数量备注
锅炉500台
压力容器1000台
申请人法人登记所在地所拥有
压力管道500km
的在同一地市级行政区域内使
用登记的设备数量
起重机械1000台
场(厂)内机动车辆500辆
B1.2建制
申请核准的自检机构应当是申请人组织机构中具有独立建制的常设机构,该机构应
当不受来自申请人行政管理或者组织内部其他部门的压力和影响,能够独立、规范地从
事定期检验工作。
B1.3责任
申请人应当提供如下书面保证与承诺:
(1)一旦获得核准,对核准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定期检验以
及其他相关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关于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规定,建立与之相关的检验管
理和数据交换系统;
(3)在无法按时履行定期检验责任时,能够立即告知设备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不以任何形式自行分包所负责的定期检验工作。
-5-
TSGZ7001-2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B1.4规模
(1)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
(2)检验仪器装备总值(原值)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下同)。
B1.5专业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有其所属法人单位所授予的工作范围与责任说明书和正式授权书
(任命书),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相应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
验业务;
(2)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3)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
熟悉质量管理工作,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4)检验责任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及以上资格,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5)各类人员配备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具体要求见表B-2。
B1.6仪器装备
具体要求见表B-2。
B1.7场地、设施
(1)使用面积不少于100m2的固定办公场所;
(2)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10m2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
(3)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
(4)每名检验检测人员应配备1台计算机,配备的软件原则上应当满足定期检验前
从安全监察数据库中提取待检设备数据,检验后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同时向安全监察数
据库时传输检验更新数据的要求;
(5)建立了符合设备登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的定期检验数据交换系统;
(6)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资料,
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应当有颁布的正式版本;
(7)必要的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
B1.8质量管理体系
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独立于所属母体组织的,
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1-2004
B1.9试检验工作
申请首次核准或增项核准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独立完成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工
作,并且得到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机构对其检验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评价文
件。
试检验检测报告应加盖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印章方为有效。
B2非自检机构(综合检验机构)
B2.2法人资格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事监督检验的机构应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或得到省级质监
部门委托的单位;
(2)若干个检验机构重组为一个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新机构,应按照一个机构
进行核准(合并重组的新机构应对全部分支机构实行人员、经费、编制、业务、机构、
资产统一管理。
所有检验人员的个人检验资质证书应变更为新机构的检验人员证书并以
新机构的名义出具检验报告并承担法律责任)。
B2.2责任和禁止行为
(1)得到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部门确认,有具体
或者明确的特种设备检验责任区域、或者范围、或者品种,能够独立、规范和公正地开
展检验工作;
(2)承诺和确保在从事被核准项目的法定检验工作时,严格执行政府所规定的收费
标准,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定检验业务实施收支预算管
理;
(3)承担相关法规所规定的,检验责任区域或者范围内被核准项目特种设备法定检
验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4)未参与或者从事与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
推荐、监制、监销等相关的业务与活动。
B2.3规模
(1)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符合特定条件的乙类机构(条件见
附件5,以下简称“乙类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持证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
(2)固定资产总值不低于100万元,其中检验仪器装备总值(原值)不低于50万元。
B2.4专业技术力量
-7-
TSGZ7001-2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机构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
和检验业务;
(2)技术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及以
上,熟悉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和检验业务,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3)质量负责人,有相关项目检验师及以上资格,从事特种设备相关工作5年及以
上,熟悉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岗位需要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
(4)检验责任师,有相应项目的检验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岗位需要的技术业务水平;
(5)持证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小于70%,其中持特种设备检验员及以上
证书的人员数量占持证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小于50%,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占机构职工总数
的比例不小于65%。
各类人员配备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具体要求见表B-2。
B2.5仪器装备
具体要求见表B-2。
B2.6场地、设施
(1)建筑面积不少于200m2的固定办公场所;
(2)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10m2的档案室、图书资料室;
(3)满足存放要求的专用仪器设备室;
(4)检验检测人员每人应配备1台计算机,配备的软件原则上应当满足定期检验前
从安全监察数据库中提取待检设备数据,检验后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同时向安全监察数
据库时传输检验更新数据的要求;
(5)建立了符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要求的检验数据交换系统;
(6)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及办公设施。
B2.7法规
具有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图书
资料,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应当有颁布的正式版本。
B2.8质量管理体系
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与申请核准项目相适应
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持续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
B2.9试检验工作
申请首次核准或者增项核准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独立完成申请核准项目的试检验
-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1-2004
工作,并且得到具有相应检验资格的机构对其检验能力是否满足检验工作需要的确认文
件。
试检验检测报告应加盖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印章方为有效。
B2.10赔付能力
具有承担检验责任过失的赔付能力(不低于300万元)。
表B-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条件表
机构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核准项
检验仪器设备备注
目代码
甲类检验机构乙类检验机构
(1)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2名(承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见本表注
(1),
GJ1
压类);
(2)锅炉检验师6名;
下同)外,还应当配备以下设备或
达到以下同等要求:
(3)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
(1)高温测厚仪;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2)X射线机(大于等于300kV)※;
(4)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3)γ射线机※;
GD1
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
(5)材料、焊接、应用化学、热
(4)视频内窥镜(大于等于10m);
(5)力学性能试验设备※;
能工程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6)便携式定量光谱仪(至少含C、
技术人员各1名S、P的16元素);
(1)锅炉检验师6名;(7)便携式金相仪(具有数码图像
GJ2
(2)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
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处理功能);
(8)台式金相显微镜;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9)全站仪;渗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10)应力测定仪※;
GD2
(4)材料、焊接、应用化学、热
能工程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11)垢样分析设备※;
(12)水质分析设备(见本表JD1栏)
技术人员各1名
※
(1)锅炉检验师
4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当配备
GJ3
(2)Ⅲ级射线或
超声波、磁粉或
(1)锅炉检验师
2名;
以下设备或达到以下同等要求:
(1)高温测厚仪;
渗透无损检测
(2)X射线机(大于等于300kV)※;
(2)Ⅱ级射线、
人员各1人项;(3)视频内窥镜;
超声波、磁粉、
(3)Ⅱ级射线、(4)便携式定量光谱仪(8元素);
超声波、磁粉、(5)便携式金相仪(具有数码图像
渗透无损检测
人员各2人项;
渗透无损检测(3)材料、焊接
处理功能);
GD3
人员各2人项;
(4)材料、焊接
专业大专以上
技术人员各1
(6)经纬仪;
(7)水准仪;
(8)水质分析设备(见本表JD1栏)专业大专以上名
技术人员各1
※
名
-9-
TSGZ7001-2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续表
核准项
目代码
机构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甲类检验机构乙类检验机构
检验仪器设备备注
(1)锅炉检验师
2名;
(1)锅炉检验师
(2)锅炉检验员1名;
GJ4
(2)锅炉检验员
2名;
(3)Ⅱ级射线、2名;
(3)Ⅱ级射线或
超声波、磁粉、承压类基本配备
渗透无损检测者超声波、磁粉
GD4
人员各2人项;
(4)焊接或材料
或者渗透无损
检测人员各2
专业大专以上
人项
技术人员1名
RJ1
RD1
(1)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1名(承
压类);
(2)压力容器检验师5名;
(3)Ⅲ级超声波、磁粉、渗透无
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4)Ⅱ级超声波、磁粉、渗透无
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
(5)焊接、化工机械、材料专业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
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当配备
以下设备或达到以下同等要求:
(1)高温测厚仪※;
(2)视频内窥镜(大于等于10m);
(3)力学性能试验设备※;
(4)便携式定量光谱仪(至少含C、
S、P的16元素);
(5)便携式金相仪(具有数码图像
处理功能);
(6)应力测定仪※;声发射仪※;
(7)超高压耐压试验设备
RJ2
RD2
(1)压力容器检
验师5名;
(2)Ⅲ级射线、
超声波、磁粉、
渗透无损检测
人员各1人项;
(3)Ⅱ级射线、
超声波、磁粉、
渗透无损检测
人员各2人项;
(4)焊接、化工
机械、材料专业
中级以上技术
职称技术人员
各1名
(1)压力容器检
验师5名;
(2)Ⅲ级射线或
者超声波、磁粉
或者渗透无损
检测人员各1
人项;
(3)Ⅱ级射线、
超声波、磁粉、
渗透无损检测
人员各2人项;
(4)化工机械、
焊接或材料专
业中级以上技
术职称技术人
员2名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当配备
以下设备或达到以下同等要求:
(1)X射线机(大于等于300kV)※;
(2)力学性能试验设备※;
(3)便携式定量光谱仪(至少含C、
S、P的16元素)※;
(4)便携式金相仪(具有数码图像
处理功能);
(5)应力测定仪※;
(6)测温仪;
(7)可燃气体分析设备;
(8)测氧仪;
(9)声发射仪※;
(10)经纬仪;
(11)光谱仪
-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1-2004
续表
核准项
目代码
机构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甲类检验机构乙类检验机构
检验仪器设备备注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当配备
RJ3
(1)压力容器检
验师4名;
(2)Ⅱ级射线、
超声波、磁粉、
渗透无损检测
人员各2人项;
(3)焊接、化工
机械、材料专业
中级以上技术
RD3
职称技术人员
各1名
(1)压力容器检
验师4名;
(2)Ⅱ级射线、
超声波、磁粉、
渗透无损检测
人员各2人项;
(3)化工机械、
焊接或材料专
业大专以上技
术人员2名
以下设备或达到以下同等要求:
(1)高温测厚仪※;
(2)γ射线机※;
(3)视频内窥镜※;
(4)力学性能试验设备※;
(5)便携式定量光谱仪(含C、S、P
的16元素)※;
(6)便携式金相仪(具有数码图像
处理功能);
(7)应力测定仪※;
(8)可燃气体分析设备;
(9)测氧仪;
(10)声发射仪※
(11)光谱仪
RJ4
(1)压力容器检
验师2名;
(2)压力容器检
(1)压力容器检
验员2名;
(3)Ⅱ级射线、
超声波、磁粉、
渗透无损检测
人员各2人项;
(4)焊接或材
验师1名;
(2)压力容器检
验员2名;
(3)Ⅱ级射线、
超声波、磁粉、
渗透无损检测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当配备
以下设备或达到以下同等要求:
(1)高温测厚仪※;
(2)可燃气体分析设备;
(3)测氧仪
RD4
料、化工机械专
业大专以上技
术人员各名1
人员各2人项
-11-
TSGZ7001-200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续表
核准项
目代码
机构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甲类检验机构乙类检验机构
检验仪器设备备注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当配
RJ5
备以下设备或达到以下同等要
求:
(1)压力容器检验师2名;
(1)静电测试仪;
(2)压力容器检验员2名;
(2)接地电阻测试仪;
(3)Ⅱ级射线、超声波、表面无损(3)电介质强度测试仪;
检测人员各2人项(4)漏电流测试仪;
RD5
(5)噪声测试仪;
(6)照度测试仪;
(7)测氧仪
(1)压力容器检验师4名;
(2)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
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RD6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
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当配
备以下设备或达到以下同等要
注:
B-4
(4)安全阀维修人员2名;
求:
(5)焊接、化工机械专业中级以上
(1)X射线机(大于等于300kV);
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1名
(2)静电电阻测量仪;
(3)可燃气体分析设备;
(4)测氧仪;
(5)含氧量分析仪;
(6)残液回收、处理及置换装置
(1)压力容器检验师4名;
(包括蒸汽吹扫);
(2)Ⅲ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
(7)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液面计
透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校验装置;(8)起重及必要的专用
RD7
(3)Ⅱ级射线、超声波、磁粉、渗
透无损检测人员各2人项;
(4)持证罐车驾驶员1名;
(5)2安全阀维修人员名;
(6)焊接、化工机械专业中级以上
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各名1
工具和工装※;
(9)抽真空或充氮置换装置※;
(10)除锈和喷漆设备
注:
B-5
-1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7001-2004
续表
核准项
目代码
机构检验人员资格及数量
甲类检验机构乙类检验机构
检验仪器设备备注
除承压类基本配备外,还应当配
备以下设备或达到以下同等要
求:
(1)自动超声波测厚装置(具有实
时记录功能);
(2)多通道自动超声波检测装置
(大于等于20通道);
(3)固定式磁粉检测装置(能够对
气瓶进行整体磁化,适用于规格
φ355~φ610×12000mm的气瓶检
测)和便携式磁粉探伤仪(能够
对瓶口内螺纹进行检测);
(4)数字式声发射检测仪(具有全
波采集功能);
(5)气瓶内壁视频检测装置(具有
静态有效观察范围为φ200mm,可
分辩φ2mm的腐蚀坑和长5mm的
RD8
(1)特种设备高级检验师2名(承
压类);
(2)压力容器检验师2名;
(3)Ⅲ级超声波、磁粉、渗透、声
发射无损检测人员各1人项;
(4)Ⅱ级渗透无损检测人员2人
可见裂纹的功能);
(6)气瓶外测法水压试验装置和
水压试验标准样瓶一只(禁油气
瓶必须配备专用试压装置,最高
工作压力应不小于45MPa);
(7)符合规范要求的气密性试验
装置(排气量不小于3m3/分钟,
3/分钟,
注:
B-6
最高工作压力应不小于30Mpa);项。
(8)检修瓶阀的工具、量具及瓶阀气密性试验装置;
(9)静电电阻测量仪;(10)可燃气体分析设备;
(11)残气和残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 检验 检测 核准 项目 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