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工程的总体设计和实现的功能说明.docx
- 文档编号:5361971
- 上传时间:2022-12-15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3.66MB
01工程的总体设计和实现的功能说明.docx
《01工程的总体设计和实现的功能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1工程的总体设计和实现的功能说明.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01工程的总体设计和实现的功能说明
土右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服务项目
工程总体设计和实现的功能说明
2016年05月
1、总体设计
1.1.1总体技术路线
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在土默特右旗农牧业局提供的经检核合格的航摄正射影像图的基础上,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和农户一块在调查工作底图上判读标绘承包地块界线,图解量算承包地块界址点坐标,影像上承包地块界线发生变化或影像不清晰明显的,可辅助勘丈、实测法等相关技术手段,获取承包地块的界址线数据,解析采集承包地块块界址点坐标。
按规定完成指界人签字盖章确认手续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进行标识,查清每块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形状、权属、性质、四至和空间位置分布等情况。
完成公示和成果确认,按要求进行资料输出和归档,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并建立数据库并引入数据库管理平台。
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形成明确的权利归属,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实现“四相符”和“五到户”,即:
承包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符合;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边界测绘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到实处,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同时,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数据库,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相关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1.1.2总体进度计划
项目从进入作业现场正式作业开始,权属调查指界、航空DOM影像检验核查、外业补充测量、公示前审核、公示、数据整理、图库信息系统建设、与国家系统对接并引入管理系统、成果编制及输出,资料归档整理等各项工作计划在9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属的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工作,2015年2月12日前完成全部工作成果交付。
为保障本项目能按时顺利完成,我公司成立专门项目部,项目部设多个内、外业专业组,以交叉施工,各司其职并严密配合的工作模式流水作业;严格按照定土默特右旗农牧业局统一的组织与安排,团结一致、共同奋斗,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
1.1.3确保项目工期的组织措施
为确保工程工期的顺利完成,在认真分析各项工序后,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并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以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在组织上加以保证,建立项目例会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后期工作做出进度计划表,对出现的偏差及时加以修正。
1、工期组织措施
Ø组织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落实管理岗位的职责。
建立各工序专人负责,既分工又协作的有机管理网络,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过程控制,并进行考核。
Ø将本工程列为我公司的重点管理项目。
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围绕工程运转,定期对本工程进行检查,对资金、物资、设备、劳动力、技术配合和质量管理作全力支持,确保满足各施工阶段的需要。
Ø建立项目例会制度,加强对各工序之间工作的协调,及时互通信息,掌握施工动态,注意后续工序的准备,布置工序之间的交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各工序负责人要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实施作业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付诸实施。
经常和定期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包括工程进度、资源供应和管理工作进展。
Ø强化现场管理,落实责、权、利。
对各道工序严格把关,避免返工。
项目经理部内部实行部位考核制度,针对各施工工序的实际进度,结合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实绩进行奖罚;同样,对各作业班组实行工程进度部位考核,保质按期完成计划进度部位的给予奖励,反之则进行罚款。
通过奖优罚劣,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的生产积极性,以确保工程进度计划的严肃性。
2、进度偏差修正
图进度偏差修正
1.2技术方法与措施
1.2.1.1资料收集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展及实现项目建设目标,在项目实施前期需对作业范围内的所有信息进行全面收集;具体收集内容如下:
1、收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数据、图件、土地调查、土地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划区资料;
2、收集作业区域范围内行政划分、统计行政区划名称;
3、收集行政区划代码;
4、收集作业区域范围内各村、组的身份、户籍、婚姻登记或证明等信息(电子介质);
5、收集国土资源部门“二次调查”成果和林业森林资源档案等调查成果资料,为本次航摄设计和控制测量作参考;
6、调查图件:
包括土默特右旗农牧业局提供的正射影像数据;由正射影像解译出的包括地块、水系、道路、居民地、名称注记等图层组成的矢量数据;将正射影像数据与解译后的矢量数据套合打印的1:
2000比例尺工作底图。
7、获取当地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控制点成果数据或内蒙古连续运行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账号服务,作为本次航空影像精度检核和地块补充测量的起算依据。
1.2.1.2图表准备
我公示在中标后第一时间,着手制作调查用表格资料,并送土默特右旗农牧业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联系印刷厂批量印制、摸底调查表、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地块调查表等。
及时收集资料,获取土默特右旗农牧业局航空摄影影像资料,并进行检核和精度评定,以此为底图制作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工作地图。
1.2.1.2.1图表准备
(一)工作底图编制打印
(二)表格资料准备印刷
发包方调查表
发包方名称
发包方编码
发包方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发包方负责人地址
邮政编码
发包方负责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户口簿□其他
证件号码
调查
记事
调查员:
日期:
年月日
审核
意见
审核人:
日期:
年月日
承包方调查表
发包方编码
承包方编码(缩略码)
承包方(代表)
联系电话
承包方地址
邮政编码
承包方(代表)
证件类型
□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行政、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
□户口簿□其他
证件号码
有无承包合同
□有□无
承包合
同编号
取得
(承包)
方式
□家庭承包□招标
□公开协商□拍卖
□转让□互换
□其他
有无经营权证
□有□无
经营权
证编号
承包起止日期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承包
期限
年
注意:
本部分信息仅供家庭承包方式填写!
家庭成员总数
共人
成员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成员备注
调查
记事
调查员:
日期:
年月日
审核
意见
审核人:
日期:
年月日
承包地块调查表
发包方编码
承包方(代表)
图幅编号
地块编码
地块名称
合同面积(亩)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土地用途
□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渔业□其他
地力
等级
土地利用类型
□水田□旱地□水浇地
□果园□茶园□其他
是否基本农田
□是
□否
界址点号
界址类型
界址线类别
界址线位置
界址线说明
指界签章
木桩
埋石
其他
田埂
田垄
沟渠
道路
行树
围墙
墙壁
栅栏
两点连线
内
中
外
眦邻地块/地物
本地块指界人
权利人
指界人
调查记事
调查员日期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日期年月日
1.2.1.3地块权属调查
1.2.1.3.1发包方调查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要求,对发包方信息进行核实调查,并填写发包方调查表。
一、调查内容
a)家庭承包的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以及农户家庭成员等情况。
b)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的名称(单位)或姓名(个人)、地址等情况。
c)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信息。
二、确定发包方
发包方调查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
发包方按以下情形确定:
a)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b)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
c)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发包方为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
三、调查情况处理
a)承包合同生效后,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分立或者合并的,发包方名称确定为分立或者合并前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同时在“调查记事”栏注明分立或者合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b)发包方名称发生变更的,确定为变更前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同时在“调查记事”栏注明变更后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c)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的,负责人姓名为变更后的发包方负责人姓名,同时在“调查记事”栏注明变更前的负责人姓名。
1.2.1.3.2承包方调查
一、调查内容
a)家庭承包的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地址以及农户家庭成员等情况。
b)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调查内容包括承包方的名称(单位)或姓名(个人)、地址等情况。
c)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信息,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信息。
二、确定承包方代表
承包方调查以收集到的农村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其他合法权属资料为基础,农户家庭成员信息以户口簿和婚姻、户籍登记或证明资料为基础。
承包方代表按以下情形确定: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b)未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c)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确认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三、调查情况处理
承包合同生效后,农户内的成员分家析产或合户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无异议后进行调查。
1.2.1.3.3调查表填写
一、发包方调查表的填写
1、填写要求
a)发包方调查表为发包方调查过程中现场填写的表格,每个发包方填写一份。
b)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应空项。
确属不填或空白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c)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利于档案保存的笔填写。
填写文字应清晰易辨,一律采用国家标准文字,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d)发包方调查表分发包方信息、调查记事、审核意见三部分,各部分以粗实线进行区隔。
2、填写方法
a)发包方名称:
填写农村土地发包方的全称,以发包方所在乡镇的名称开始,填至乡镇、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
b)发包方编码:
填写按NY/T2538编定的发包方编码。
c)发包方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填写发包方当前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或)手机号码。
d)发包方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
填写发包方负责人的通讯地址及对应的邮政编码。
e)发包方负责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选择负责人证件类型,在对应证件类型前画“√”标识,填写相应证件类型的证件号码。
选择“其他”证件类型的,需注明证件类型的具体名称,填写相应证件类型的证件号码。
f)调查记事/调查员:
记录发包方调查中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
1)发包方及其负责人的变更情况;2)农村土地所有权情况[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小组所有)];3)农村土地发包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全体调查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g)审核意见/审核人:
审核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如无问题,填写“合格”。
如发现问题,应填写“不合格”,指明错误所在并提出处理意见。
审核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h)日期:
以阿拉伯数字填写调查日期,年份应填写完整年份。
二、承包方调查表的填写
1、填写要求
a)承包方调查表为承包方调查过程中现场填写的表格,每个承包方填写一份。
b)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应空项。
确属不填或空白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c)文字内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不利于档案保存的笔填写。
填写文字应清晰易辨,一律采用国家标准文字,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d)承包方调查表分承包方基本信息、承包合同/权证信息、农户家庭成员信息、调查记事和审核意见五部分,各部分以粗实线进行区隔。
2、填写说明
a)发包方编码:
填写发包方完整编码。
b)承包方编码(缩略码):
填写承包方编码的缩略码(承包方编码中的顺序码部分)。
c)承包方(代表):
填写承包方代表的姓名(家庭承包)或承包方姓名、名称(其他方式承包)。
d)联系电话:
填写承包方(代表)的联系电话和(或)手机号码。
单位为承包方的,填写单位法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和(或)手机号码。
e)承包方地址/邮政编码:
填写承包方的宅基地或其他长期住所的地址,以乡(镇)名开始,填至村、组和门牌号的具体名称。
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方为单位时,填写单位常用办公场所地址或登记地址。
填写承包方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f)承包方(代表)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承包方(代表)的证件类型,在对应证件类型前画“√”标识,填写相应证件类型的证件号码。
选择“其它”证件类型的,应注明证件类型的具体名称,填写相应证件类型的证件号码。
g)有无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编号:
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况,在对应选项前画“√”。
选择“有”时,填写相应承包合同编号,选择“无”时,编号栏以“/”符号填充。
h)有无经营权证/经营权证编号:
根据实际情况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情况,在对应选项前画“√”。
选择“有”时,填写相应经营权证编号,选择“无”时,编号栏以“/”符号填充。
i)承包起止日期/承包期限:
填写当前有效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起止日期和“承包起止日期”对应的承包年限。
j)取得(承包)方式:
选择承包方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在对应选项前划“√”。
选择“其他”方式时,注明取得(承包)的具体方式。
k)家庭成员总数:
填写农户家庭成员的总数。
l)成员姓名:
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户主填在第一顺序位。
m)与户主关系:
填写该家庭成员与本户户主的关系,包括户主、配偶、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关系。
n)身份证号码:
填写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的可填写其它有效证件号码并予以注明。
o)成员备注:
视需要填写相应信息,如“××××年外嫁”、“××××年入赘”、“××××年入学的在校学生”、“国家公职人员”、“军人(军官、士兵)”、“××××年新生儿”、“××××年去世”等。
p)调查记事/调查员:
由调查员填写承包方调查的相关情况。
主要包括:
1)承包方代表变更情况;2)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特殊情况;3)农户内成员分家析产、合户或家庭成员其他情况;4)其他需要说明或注明的情况。
由全体调查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q)审核意见/审核人:
审核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
如无问题,填写“合格”;如发现问题,应填写“不合格”,指明错误所在并提出处理意见。
审核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r)日期:
以阿拉伯数字填写调查日期,年份应填写完整年份。
1.2.1.3.4承包地块权属调查及测绘确认
一、调查内容
承包地块的调查内容包括承包地块的名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和是否基本农田等情况。
有条件的地区,宜同时完成未发包或不存在土地承包关系,但实际用于农业的土地(以下称非承包地块)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二、工作底图制作
工作底图与调查草图和地块分布图的比例尺、坐标系统和制作单元保持一致。
工作底图采用航空摄影获取的正射影像图为底图制作。
三、调查指界
1)指界人
承包地块调查的指界人包括发包方指界人、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地块或地物指界人。
指界人可以是权利人本人,也可以是权利人的代理人。
代理人进行指界时,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和委托书。
发包方指界人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
承包方指界人和毗邻承包地块指界人按以下原则确定:
a)指界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b)家庭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方代表或代理人;
c)其他方式承包的指界人为承包单位法人代表、承包方本人或其代理人。
单位法人代表进行指界时,应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明书。
非承包地块或相关地物的指界人为地块所在土地的所有权权利人、发包方代表或其代理人。
2)现场指界
通知指界:
指界前村委会和村名小组应配合调查员通知所调查地块的指界人到现场共同指界。
界址设立:
承包地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界线为设立依据。
界址点设置的原则如下:
a)界址点的设置能准确表示界址线的走向;
b)相邻承包地块的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界址点;
c)承包地块依附于沟渠、道路、田坎等线状地物的交叉点应设置界址点;
d)界址线类型发生变化时,变化处应设置界址点。
e)界址点设置应适量,不应过密。
界址点编号:
在工作底图范围内按实际调查顺序编制顺序号(从1开始)作为界址点编号,同一承包地块内按顺时针方向编列。
界标设置:
本次确权不设置界标。
图高清工作地图室内地块指认
图实地地块指认
1.2.1.3.5调查草图绘制
调查指界过程中,调查员应充分利用工作底图,标注地块的空间分布情况,按NY/T2538的要求对承包地块赋缩略码(承包地块编码中的顺序码部分),并在工作底图上进行标注形成调查草图。
调查草图除记录承包地块的信息外,还应重点反映对地块空间方位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点、特征点等信息。
调查草图绘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a)地块编码、承包方(代表)姓名、界址点、界址线等地块信息;
b)具有明显方位意义、对地块四至描述起关键作用的地物名称,如沟渠、田间道路、独立地物等;
c)调查草图的绘制信息,包括所绘制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制图员、制图日期和审核信息等。
3)指界情况处理
a)对于调查前地块边界已经灭失、由多个承包方共同承包经营的承包地块,应根据权属资料记载由各承包方相互协商处理,得到各方认可后分承包方进行调查。
b)对于有边界争议的承包地块,应先解决争议后再进行调查。
其他非边界争议可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承包地块调查,同时在“调查记事”栏中对争议情况予以注明。
1.2.1.4地块测量
1)地块测量方法
本次任务采用图解法为基础,是以土默特右旗农牧业局提供的航空影像进行图斑勾绘矢量化,辅以航测法、实测法进行补充测量和调查,采集出承包地块界址点坐标。
2)图解法精度
图解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中误差不超过下表的规定。
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特殊困难地区放宽50%。
表图解法界址点精度指标
单位:
米
比例尺
界址点相对于临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
平地、丘陵
山地、高山地
1:
500
±0.30
±0.40
1:
1000
±0.60
±0.80
1:
2000
±1.20
±1.60
1:
5000
±2.50
±3.75
1.2.1.5地块分布图制作
地块分布图是反映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四至、面积、权属、编码等信息的图件,由调查员根据权属调查结果编制。
地块分布图的内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要素、承包地块、行政区划要素、辅助地物以及图廓要素等。
地块分布图采用正射影像工作底图、内业矢量数据、野外数字测量数据为依据制作。
地块分布图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重点表达地块的承包方(代表)、四至、面积、地块编码(缩略码)等信息。
地块分布图的制作单元为发包方或标准图幅。
制作单元为发包方时,应保证表达内容的可读性,制图比例尺可在调查比例尺的基础上做适当调整。
在区域面积、人口或其他方面情况特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划分制作单元,并保留划分的材料。
图地块分布图
1.2.1.6面积计算
1、面积计算是地块水平投影面积的计算。
2、用界址点坐标计算地块面积如下所示。
或
式中:
P地块面积
xiyi界址点i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下的坐标。
3、零星地块可用几何法计算地块面积。
4、航测法、图解法以及组合法中部分采取这两种方法获取界址点坐标的,其面积计算的相对误差(计算地块面积和实测地块面积的较差与实测面积的比值)不应超过5%。
面积计算相对误差精度不能满足要求的,应改用较高精度的测量方法以确保面积计算的精度。
5、对于跨投影带的承包地块,其面积计算应按照承包地块面积主要分布的投影带内计算结果为准。
对已跨投影带的县级行政区,辖区内承包地块的面积计算以各投影带内的计算结果为准。
1.2.1.7审核公示
1.2.1.7.1调查信息公示表
根据权属调查结果,以发包方为单位按承包方顺序逐地块公示调查结果,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见下表)。
调查信息公示表的主要内容包括承包方(代表)姓名或名称、承包地块的编码、合同面积、实测面积和地块四至等信息。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公示内容和信息。
调查信息公示表以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和地块测量结果为依据。
审核通过后在地块分布图所涉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应少于7天。
1.2.1.7.2调查信息公示表的填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发包方:
公示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序号
承包方
(代表)
地块总体情况
地块具体情况
公示备注
合同面积
实测面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1 工程 总体 设计 实现 功能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