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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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
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含量检测指导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含量的检测。
2引用标准:
2.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2.2《色漆和清漆挥发物和不挥发物的测定》GB/T6751-86
2.3《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GB6750-86
2.4《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GB6283-86
2.5《涂料产品的取样》GB/T3186-82
2.6《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15516-1995
3检测项目和浓度限量指标:
表1:
检测项目和浓度限量
检测项目及其限量
TVOC(g/L)
游离甲醛(g/kg)
水性涂料
≤200
≤0.1
水性胶粘剂
≤50
≤1
水性处理剂
≤200
≤0.5
4取样
4.1盛样容器和取样器械
盛样容器可选适当大小洁净的内部不涂漆的金属罐、棕色或透明的可密封玻璃瓶。
取样器械应使用不和样品发生化学反应的材料制成,应便于使用和清洗(无深凹的沟槽、尖锐的内角,难以清洗和难以检查其清洁程度的部位),能使样品尽可能混合均匀,并能取出确有代表性的样品。
取样器械有:
1、不锈钢或木制搅棒;
2、机械搅拌器;
3、取样管;
4.2取样数目
根据产品的桶数,按随机取样方法,对同一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包装的产品进行取样,取样数应不低于(n/2)1/2(n是交货产品的桶数)。
取样数见表2。
表2:
交货产品的桶数
取样数
2-10
2
11-20
3
21-35
4
36-50
5
51-70
6
71-90
7
91-125
8
126-160
9
161-200
10
4.3待取样产品的初检程序
4.3.1桶的外观检查
记录桶的外观缺陷或可见的损漏,如损漏严重,应予以舍弃。
除去桶外包装及污物,小心地打开桶盖,不要搅动桶内产品。
4.3.2对待测产品的目测初检
4.3.2.1结皮
记录表面是否结皮及结皮的程度,如:
软、硬、厚、薄,如有结皮,则沿容器内壁分离去除,记录除去结皮的难易。
4.3.2.2稠度
记录产品是否假稠、触变或胶凝。
4.3.2.3分层、沉淀及外来异物
检查样品有无分层、沉淀及外来异物,并予记录。
沉淀程度分为:
a.软;
b.硬;
c.干硬:
用调漆刀切割结块时,使内部容易碎裂。
4.4样品混合均匀
4.4.1胶凝或有干硬沉淀不能均匀混合的产品,则不能用来试验。
4.4.2为减少损失,操作应尽快进行。
4.4.3去除结皮
如结皮已分散除尽,应过筛除去结皮。
4.4.4有沉淀的产品
有沉淀的产品,可采用搅拌器械使样品充分混匀。
有硬沉淀的产品也可使用搅拌器。
在无搅拌器或沉淀无法搅起的情况下,可将桶内流动介质倒入一个干净的容器里。
用刮铲从容器底部铲起沉淀,研碎后,再把流动介质分几次倒回原先的桶中,充分混合。
如按此法操作仍不能混合均匀时,则说明沉淀已干硬,不能用来试验,退回收样室。
4.5初检报告内容(初检报告格式见附录A)
1、标志所列的各项内容;
2、外观;
3、结皮及除去的方式及难易;
4、沉淀情况和混合或再混合程序;
5、其它异常情况。
4.6取样步骤
按本标准规定的取样数,选择适宜的取样器,从已初检过的桶内不同部位取相同量的样品,混合均匀后,取两份样品,各为0.2-0.4L,分别装入样品容器中,样品容器应留有约5%的空隙,盖严,并将样品容器外部擦洗干净,密封后立即作好标志,标志应贴在样品的颈部或本体上,应贴牢,并能耐潮湿及样品中的溶剂。
标志内容包括:
1、制造厂名;
2、样品的名称、品种、型号;
3、批号、储存号和桶号等;
4、生产日期和取样日期;
5、交货样品的总数;
6、取样地点和取样者。
注意:
样品容器应予密封,并应按生产厂规定条件贮存和使用。
样品取出后,应尽快检测。
5游离甲醛含量检测
5.1检测原理(采用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甲醛气体经水吸收后,在pH=6的乙酸-乙酸铵缓冲溶液中与乙酰丙酮作用,在沸水浴条件下,迅速生成稳定的黄色化合物,在波长412±2nm处测定其吸光度,根据预先绘制好的标准曲线,可计算出甲醛含量。
5.2检测仪器及设备
常用的实验室设备和玻璃器皿。
5.2.1具塞比色管,25mL,具10mL、25mL刻度,经校正。
5.2.2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VIS-723G型,波长范围:
330nm~1100nm。
5.2.3水浴锅,可以保持沸水的温度。
5.2.4移液管:
1.0mL,2.0mL,10mL,25mL。
5.2.5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5.2.6容量瓶:
100mL,1000mL。
5.2.7棕色容量瓶:
100mL,250mL,1000mL。
5.2.8量筒,100mL。
5.2.9蒸馏瓶,500mL。
5.2.10三角烧瓶,250mL,500mL。
5.2.11碘量瓶,250mL。
5.2.12棕色酸式滴定管,50mL。
5.3试剂及材料(需标明有效期限)
所用试剂凡未指明规格者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均为不含有机物的蒸馏水。
5.3.1不含有机物的蒸馏水:
加少量高锰酸钾的碱性溶液于水中再行蒸馏即得(整个蒸馏过程中水应始终保持红色,否则应随时补加高锰酸钾)。
5.3.2乙酸铵(NH4CH3COO);
5.3.3冰乙酸(CH3COOH):
ρ=1.055;
5.3.4乙酰丙酮(C5H8O2):
ρ=0.975;
5.3.4.1乙酰丙酮[0.25%(V/V)]溶液
配制:
称25g乙酸铵(5.3.2),加少量水溶解,加3mL冰乙酸(5.3.3)及0.25mL新蒸馏的乙酰丙酮(5.3.4),混匀再加水至100mL,调整PH=6.0,此溶液于2-5℃可稳定一个月。
5.3.5盐酸(HCl)溶液;密度1.19(1+5)。
5.3.6氢氧化钠(30g/100mL)溶液;
配制:
称量30g氢氧化钠,加水溶解,并用水稀释至100mL。
5.3.7碘(I2)
5.3.7.1碘[c(1/2I2)=0.1mol/L]标准溶液
配制:
在感量0.0001g的天平上称量12.7g碘(5.3.7)和40g碘化钾(5.3.8),加水溶解,并用水稀释至1000mL,棕色瓶储存于暗处。
5.3.8碘化钾(KI)
5.3.8.1碘化钾(KI)溶液:
10g/100mL
5.3.9碘酸钾(KIO3)溶液:
c(1/6KIO3)=0.1000mol/L,配制见附录B。
5.3.10淀粉溶液:
1g/100mL,称量1.0g可溶性淀粉,用5 mL水调成糊状后,再加刚煮沸的水100mL,再微沸2min,临用时配制。
5.3.11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c(Na2S2O3)=0.1000mol/L]:
配制和标定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指导书》附录K。
5.3.12甲醛(HCHO)溶液,含甲醛36%-38%。
5.3.12.1甲醛标准储备液:
取10mL甲醛溶液(5.3.12),放入5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定容。
5.3.12.2甲醛标准储备液标定(碘量法,原始记录表格式见附录B):
精确量取5.00mL待标定的甲醛标准储备液(5.3.12.1),置于250mL碘量瓶中。
加入30.00mL碘[c(1/2I2)=0.1mol/L]标准溶液(5.3.7.1),立即逐滴地加入30g/100mL氢氧化钠溶液(5.3.6)至颜色褪到淡黄色为止(大约0.7mL)。
放暗处10min,加入(1+5)盐酸溶液(5.3.5)5mL酸化,(空白滴定时需多加2mL),再放暗处10min,加入100mL新煮沸但已冷却的水,用[c(Na2S2O3)=0.1000mol/L]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5.3.11)滴定,至溶液呈现淡黄色时,加入新配制的1mL1g/100mL淀粉溶液(5.3.10),继续滴定至恰使蓝色褪去为止,记录所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V2,mL)。
同时用水作试剂空白滴定,记录所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V1,mL)。
甲醛标准储备液的浓度用下式计算:
c2(mg/mL)=[(V1-V2)×c1×15.0]/5.0
式中c1—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准确物质的量浓度,mol/L;
c2—甲醛标准储备液浓度,mg/mL;
V1—滴定试剂空白所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mL;
V2—滴定甲醛标准储备液所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mL;
15.0—甲醛(1/2HCHO)摩尔质量;
5.0—所取甲醛标准贮备液的体积,mL。
二人二平行滴定,相互间误差应小于0.05mL,否则重新标定。
5.3.12.3甲醛标准溶液:
用不含有机物的蒸馏水(5.3.1)将甲醛标准储备液(5.3.12.1)稀释成100μg/mL甲醛标准溶液,2-5℃可稳定一周。
5.3.13磷酸(H3PO4)20%(V/V)溶液:
准确吸取20.00mL磷酸于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5.4检测步骤
5.4.1标准曲线绘制
准确吸取100μg/mL甲醛标准溶液(5.3.12.3)0、0.5mL、1.0mL、2.0mL、4.0mL、6.0mL和8.0mL,置于500mL蒸馏瓶中,加入20%磷酸4mL,加蒸馏水15mL,于水蒸气蒸馏装置中加热蒸馏,在冰浴条件下用三角烧瓶(预加约30mL蒸馏水,使馏出液出口浸没水中)收集馏出液约200mL,冷却后定量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定容。
取馏出液10.0mL,分别移入10.0mL比色管。
在标准系管中,分别加入2.0mL的乙酰丙酮0.25%(V/V)溶液,摇匀,在沸水浴中加热3min,取出冷却。
用10mm比色杯,在波长412±2nm处测定吸光度,以甲醛含量(mg)为横坐标,吸光度为纵坐标并绘制标准曲线,得到斜率f。
标准曲线每月校正一次,试剂配制时应绘制标准曲线。
5.4.2样品检测
准确称取样品约20g,精确到0.0001g,置于500mL蒸馏瓶中,加入20%磷酸4mL,于水蒸气蒸馏装置中加热蒸馏,在冰浴条件下用三角烧瓶(预加约30mL蒸馏水,使馏出液出口浸没水中)收集馏出液约200mL,冷却后定量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定容。
取馏出液10.0mL,分别移入10.0mL比色管。
在样品管中,加入2.0mL的乙酰丙酮0.25%(V/V)溶液,摇匀,在沸水浴中加热3min,取出冷却。
用10mm比色杯,在波长412±2nm处测定吸光度,从标准曲线中查出甲醛量。
各浓度甲醛标准溶液标准曲线绘制原始记录格式见附录C。
5.5结果计算
游离甲醛量计算:
c=(A-A0)/f
式中c—甲醛量(mg);
A—样品吸光度;
A0—空白吸光度;
f—标准曲线斜率。
样品中游离甲醛含量计算:
F=c/W
式中F—样品中游离甲醛含量(g/kg);
c—甲醛量(mg);
W—样品质量(g)。
5.6结果判定
样品中游离甲醛含量依据本作业指导书表1判定。
5.7实验条件及注意事项
5.7.1碘量法滴定时,试验室温度保持在20℃以下;
5.7.2实验装置中各组成部分安装时注意要在一个竖直平面上;
5.7.3实验装置中各组成部分之间接口注意密封,不能发生泄漏。
5.8检测过程中出现停电、停水或仪器故障等异常情况时的处理
5.8.1检测过程中出现停电、停水、泄漏或仪器故障时,该实验重做;如是仪器故障,还需检查上一次试验结果是否正确。
6TVOC含量检测
6.1检测原理
先测定不挥发物质含量、水含量及密度,再通过公式计算出样品中TVOC的含量。
6.2不挥发物含量测定
6.2.1检测仪器及设备
6.2.1.1玻璃、马口铁或铝质平底盘,直径约75mm。
6.2.1.2长约100mm的细玻璃棒。
6.2.1.3鼓风恒温烘箱。
6.2.1.4玻璃干燥器,内放干燥剂。
6.2.1.5天平,感量为0.001g。
6.2.2不挥发物含量测定步骤
在105±2℃的烘箱内,干燥玻璃、马口铁或铝制的圆盘和玻璃棒,并在干燥器内使其冷却到室温。
称量带有玻璃棒的圆盘,准确到1mg,然后以同样的精确度在盘内称入受试样品2±0.2g。
确保样品均匀地分散在盘面上。
把盛玻璃棒和试样的盘一起放入预热到105±2℃的烘箱内,保持3h。
以短时间的加热后从烘箱内取出盘,用玻璃棒搅拌试样,把表面结皮加以破碎,再将棒、盘放回烘箱。
到规定的加热时间后,将盘、棒移入干燥器内,冷却到室温再称重,精确到1mg。
测定两次,以两次测试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一位小数)为该样品的不挥发物含量。
由同一操作者,在短时间间隔内,在同样的条件下对同一试样所测得两连续结果之差,应(在95%置信水平下)不超过1%(即每100g样品不超过1g),否则应重做。
6.2.3不挥发物含量计算
以被测产品重量的百分数来计算不挥发物的含量(NV)。
NV=100×m2/m1
式中m1—加热前样品的重量(mg)
m2—加热后样品的重量(mg)
6.3密度测定
6.3.1密度测定用设备:
6.3.1.1容量为20-100mL的适宜玻璃比重瓶。
6.3.1.2温度计,分度为0.1℃,精确到0.2℃。
6.3.1.3水浴或恒温室,要求控温范围±1℃。
6.3.1.4分析天平,精确到0.1mg。
6.3.2密度的测定步骤
6.3.2.1比重瓶校准
用铬酸溶液、蒸馏水和蒸发后不留下残余物的溶剂依次清洗玻璃比重瓶,并使其充分干燥。
将比重瓶放置到室温,并将其称重,再重复用上述溶液清洗、干燥后称重,直至两次相继的称量间之差不超过0.5mg 。
在低于试验温度(23±1℃)不超过1℃的温度下,在比重瓶中注满蒸馏水。
塞住或盖上比重瓶,使留有溢流孔开口,严格注意防止在比重瓶中产生气泡。
将比重瓶放置在恒温水浴(23±1℃)中,直至瓶的温度和瓶中所含物的温度恒定为止。
用有吸收性的材料擦去溢出物质,并用吸收性材料彻底擦干比重瓶外部。
不再擦去以后任何溢出物。
立即称量该注满蒸馏水的比重瓶,精确到其质量的0.001%。
比重瓶容积的计算
V=(m1-m0)/0.9975
式中V—23℃时,比重瓶的容积,mL;
m0—空比重瓶的质量,g;
m1—比重瓶及水的质量,g;
0.9975—水在23℃时的密度,g/mL。
6.3.2.2样品密度的测定
用取来的样品代替蒸馏水,重复上述操作步骤。
用沾有适合溶剂的吸收材料擦掉比重瓶外部的色漆残余物,并用干净的吸收材料擦拭,使之完全干燥。
测定两次,以两次测试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一位小数)为该样品密度值。
由同一操作者,在短时间间隔内,在同样的条件下对同一试样所测得两连续结果之差,应(在95%置信水平下)不超过0.0006g/mL,否则应重做。
6.3.2.3样品密度的计算
ρs=(m2-m0)/V
式中m0—空比重瓶的质量,g;
m2---比重瓶和样品的质量,g;
V---在23℃时,测得的比重瓶的容积,mL;
ρs---样品在23℃时的密度,g/mL。
6.4水含量测定[采用水分测定通用方法(卡尔·费休法)――直接电量滴定法]
6.4.1检测原理
终点滴定:
本检验方法采用“永停”法确定终点,其原理为:
在浸入溶液中的两铂电极有一电压,当溶液中存在水时,阴极极化反抗电流通过。
由阴极去极化伴随着突然增加的电流(由合适的电装置示出)指示滴定终点。
6.4.2水含量测定用设备
所有使用的玻璃器(除全自动微量滴定管外)在约130℃烘箱中预先干燥30min,然后在盛有硅胶干燥剂的干燥器中冷却和储存。
6.4.2.1KF-1自动水分滴定仪。
6.4.2.2微量进样器:
10μL。
6.4.2.3干燥器。
6.4.2.4恒温烘箱。
6.4.3试剂和材料
所用试剂凡未指明规格者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均应符合GB6682中三级水的规格。
6.4.3.1甲醇,H2O≤0.05%(m/m)。
如试剂水含量大于0.05%,于500mL甲醇中加入5A分子筛(6.4.3.5)约50g,塞上瓶塞,放置过夜,吸取上层清液使用。
6.4.3.2碘。
6.4.3.3吡啶,H2O≤0.05%(m/m)。
如试剂水含量大于0.05%,处理方法按6.4.3.1。
6.4.3.4二氧化硫:
钢瓶装二氧化硫,经脱水干燥处理。
6.4.3.55A分子筛:
直径3~5mm颗粒,用作干燥剂。
使用前于500℃下焙烧2h并在内装分子筛的干燥器中冷却;使用过的分子筛可用水洗涤、烘干、焙烧再生后备用。
6.4.3.6卡尔·费休试剂:
置670mL甲醇(6.4.3.1)于干燥的1L带磨口塞的棕色玻璃瓶中,将棕色玻璃瓶置于冰浴中冷却,加入约85g碘(6.4.3.2),塞紧瓶塞,振摇至碘全部溶解后,加入270mL吡啶(6.4.3.3),塞紧瓶塞,摇匀。
缓慢通入二氧化硫(6.4.3.4),使增重达65g左右,盖紧瓶塞,摇匀,于暗处放置24h后使用;或市售制成品。
6.4.4水含量测定步骤
6.4.4.1卡尔·费休试剂的标定
在反应瓶中加一定体积(浸没铂电极)的甲醇(6.4.3.1),在搅拌下用卡尔费休试剂(6.4.3.6)滴定到终点。
用微量进样器(6.4.2.2)吸取10μL纯水加入反应瓶中,用减量法称得水的质量m水(mg),精确到0.1mg,滴定到终点并记录卡尔费休试剂的用量,计算卡尔费休试剂的水当量。
标定所测得两连续结果之极差,应不超过1%,否则应重做。
取两次测试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一位小数)为T(mg/mL)。
6.4.4.2样品中水分的测定
在反应瓶中加一定体积(浸没电极)的甲醇(6.4.3.1),在搅拌下用卡尔费休试剂(6.4.3.6)滴定到终点。
同时使用滴管取样品,向反应瓶中迅速加入1~2滴,用减量法称得样品的质量m样品(mg),精确到0.1mg,滴定到终点并记录卡尔费休试剂的用量,计算样品水分含量mw(%)。
同一分析者对同一试样所测得两连续结果之相对偏差不得超过3.5%,否则应重做。
以两次测试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一位小数)为该样品的水含量。
6.4.4.3结果计算
卡尔费休试剂的水当量按下式计算:
T=m水/V1
其中:
T――卡尔费休试剂的水当量,mg/mL。
m水――加入纯水的质量,mg。
V1――滴定水时卡尔费休试剂的用量,mL
样品中水的含量按下式计算:
mw=100×T×V2/m样品
式中:
mw――样品中水的百分含量,%。
V2――滴定样品时卡尔费休试剂的用量,mL。
m样品――样品的质量,mg。
6.5TVOC含量计算
TVOC=(1-NV-mw)×ρs×1000
式中TVOC---样品中TVOC含量(g/L);
NV---不挥发物质量,用质量百分率表示;
mw---水含量,用质量百分率表示;
ρs---样品在在23℃的密度,g/mL。
6.6检测结果判定
样品中TVOC含量依据本作业指导书表1判定。
6.7实验条件及注意事项
6.7.1测定密度时,温度保持在21-23℃;测定水分含量时,温度保持在20℃以下。
6.7.2取样者必须熟悉被取产品的特性和安全操作的有关知识及处理方法。
6.7.3取样者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必要时应采用防护装置。
6.7.4本项试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以尽快排去有毒气体。
6.8检测实验过程中出现停电或仪器设备故障等情况的处理
6.8.1检测实验过程中出现停电,则等待来电后再进行试验。
6.8.2检测实验过程中出现仪器设备故障,则试验重做,并检查上一次试验结果是否正确。
7检测原始记录格式
7.1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样品中游离甲醛、不挥发物含量、密度、水含量的检测和TVOC含量检测原始记录格式见附录D。
8检测报告
8.1检测报告格式如附录E。
附录A
取样产品初检报告
检测编号:
样品编号
制造厂家
样品名称、品种(型号)
产品批号、桶号
生产日期和取样日期
/
同批样品的总数
取样地点
取样人/见证人
/
样品(桶)外观
结皮及除去的方式及难易
沉淀情况和混合或再混合程序
其它异常情况
编制:
日期:
附录B
甲醛标准贮备溶液标定原始记录格式
试验室温度
湿度
甲醛标准贮备溶液温度
滴定管编号
检定有效期
硫代硫酸钠标准液配制时间
准确量取5.00mL待标定的或蒸馏水,30.00mL碘标准溶液[c(1/2I2)=0.1mol/L],约0.7mL氢氧化钠(30g/100mL)溶液,暗处放置10min,加入5.00mL盐酸(1+5)溶液,暗处放置10min后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
甲醛标准储备液
试剂空白溶液
标定
复标
标定
复标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初始体积读数(mL)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终点读数(mL)
温度补正(mL)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体积V(mL)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浓度c2=mol/L
甲醛标准贮备溶液浓度计算公式:
c1(mg/mL)=15.0×c2×(V(试剂空白液)-V(甲醛贮备液))/5.0
甲醛标准贮备溶液标定和复标浓度(mg/mL)
甲醛标准贮备液平均浓度c1平均(mg/mL)
标定人
标定日期
甲醛标准贮备溶液有效期
复标人
标定日期
附录C
各浓度甲醛标准溶液标准曲线绘制及其原始记录表格式
标准曲线绘制原始记录
实验室温度(℃)
依据标准
GB/T15516-1995
仪器设备
名称及型号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VIS-723G型
检定有效期
使用前状况
使用后状况
甲醛标准溶液(μg/mL)
有效期
甲醛标液体积(mL)
0.0
0.5
1.0
2.0
4.0
6.0
8.0
吸光度A
回归方程
Y=f×X+b;f=b=
标准曲线绘制时发生异常情况及处理说明
绘制人:
复核人:
绘制时间:
年月日
附录D
检测原始记录表格式
表1:
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样品中甲醛含量检测
检测编号:
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样品中甲醛含量检测原始记录
实验室温度(℃)
检测依据标准
GB50325-2001附录B
仪器设备
名称及型号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VIS-723G型
检定有效期
使用前状况
使用后状况
标准曲线
回归方程
Y=f×X+b;f=b=
绘制人
绘制日期
样品中游离甲醛检测
样品编号
样品质量W
吸光度A
试剂空白吸光度A0
样品中游离甲醛含量c(mg)
c=(A-A0)/f
样品中游离甲醛含量F(g/kg)
F=c/W
样品中游离甲醛含量F平均(g/kg)
检测时异常情况及处理说明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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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性 涂料 胶粘剂 处理 游离 甲醛 挥发性 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