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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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工程概况
四川省蓬溪船山灌区工程蓬船干渠土建及安装施工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主要包括蓬船干渠(桩号2+456.129~29+159.419)及赤大支渠(赤0+000.000~赤5+286.667)范围内的隧洞、渡槽、倒虹管、明渠及小建等全部主体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主体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临时工程、临时设施的设备采购、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等工作。
本标段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26.70的蓬船干渠;第二部分为5.29的赤大支渠;渠线总长约31.99。
蓬船干渠向南灌溉,经白鹤林水库蓬船干渠取水口进入黄家咀隧洞、绕赤城湖分水岭,在桩号10+326利用田家祠渡槽跨过芝溪河及318国道,至桩号14+241处设赤大分支渠分水洞,穿何家咀隧洞后(桩号23+191)进入鸣凤倒虹管,该倒虹管(长1236m)跨成都至南充高速公路和达州至成都铁路及其复线三个交通工程,再经4.652到蓬南分干及吉永支渠分水处结束,全渠总长26.7,其中明渠长6.746,隧洞22座(长16.931),暗涵1座(0.01),渡槽11座(长1.78),倒虹管1座(长1.236)。
渠道共布置节制闸3座、分水闸4座、泄水闸3座、放水洞15座、山溪渡槽3座、山溪涵洞2座、机耕桥2座、人行桥11座、检修梯步13座。
蓬船干渠共设二个流量段,设计流量分别为17m3、14.2m3。
蓬船干渠三个建筑物为本工程具有控制性作用的重点建筑物,它们分别是:
朱家桥渡槽、田家祠渡槽、鸣凤河倒虹管。
赤大支渠位于蓬船干渠灌区中部、在蓬船干渠14+279处分水,向西北方向前行至桩号5+286.667止。
全渠总长5.29,共由9座隧洞(长3.645),1座倒虹管(长0.147)及其间的明渠(长1.495)组成。
渠道共1个流量段,设计流量1.19m3。
渠道共布置分水闸1座、泄水闸1座、放水洞2座、山溪渡槽7座、山溪涵洞1座、人行桥2座、检修梯步7座。
赤大支渠渠首设计引用流量1.19m3。
1.1篷船干渠
蓬船干渠从白鹤林水库3号~4号副坝之间的库内贾家沟取水,总体向南延伸,止于梁家沟水库大坝下游右岸,全线长26.70,进口底板高程387.99m,出口高程373.96m,共有隧洞22座,渡槽11座,倒虹管1座。
干渠末端向西、向南分出吉永支渠和蓬南分干渠,在桩号14+241.12处向西分出赤大支渠,在赤大分水处将干渠分为两个流量段,渠线全长26.7。
渠道沿线跨越国道318线及其它乡村公路,交通较方便。
1.2赤大支渠
赤大支渠于蓬船干渠龙顶山隧洞内分水(桩号14+241.12),距进口约208.5m,渠线向方向经屏风山、干古井、分水岭、洪家湾,止于蛮漏坡,全长5286.67m。
起点底板高程383.26m,支渠终点底板高程379.20m。
其中隧洞共9座,总长3644.73m,占渠线总长的68.94%;倒虹管共1座,总长147.44m,占渠线总长的2.79%;明渠总长1494.50m,占渠线总长的28.27%。
2安全目标
(1)全年不发生轻伤以上责任事故;
(2)无设备设施、火灾、交通、食物中毒、洪水灾害等责任事故发生:
1)无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设施设备事故发生;
2)无直接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3)无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发生;
4)无一次性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无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洪水灾害责任事故发生。
(3)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率、执行率100%,全员及相关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覆盖率达100%;
(4)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全员安全培训率、合格率达100%;
(5)一般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管理符合“五定”要求。
(6)全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7)无职业病发生,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率100%,职业健康体检率100%;
(8)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废水排放符合标准;
(9)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按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0)设备设施完好率100%。
3安全保证措施、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安全保证体系及管理组织机构
3.1.1思想保证
为了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深入贯彻“一岗双责”制度,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实保障他人和自身的安全,项目部制定符合要求的安全教育制度,实行逐级负责制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得到应有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知识,安全素质的培训教育。
(1)对新入场及转岗人员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特殊高处作业、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剧毒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3)对在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职工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的操作方法、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对因违章的职工,组织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5)利用“安全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典型事故案例展览等活动结合自身的安全生产特点及现状,有针对性地对施工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群体防范能力。
(6)对专职安全员、作业队长、班组长进行安全管理技能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3.1.2组织保证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决定随时召开会议。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燕平
副组长:
张建宁陈国栋任万奎
成员:
肖鹏刘文硕刘辉施冰川苏少辉王国华黄伦郭波单志强
2)会议内容和主要议题主要包括:
①研究、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要求,指导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②对上一次会议拟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③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分析;分析当前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
④讨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环境、安全生产及职业危害事故及灾害处理意见;
⑤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述职;
⑥安排本项目部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提议研究的其他安全管理事项。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体系、以技术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以执行经理、生产经理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以安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四个体系既要责任分工明确,又要实现管理的无缝连接,通过四个体系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无死角、环环相扣,形成强大的合力,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3)设置安环部门、配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1.3技术保证
(1)规范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是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执行;工程部为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部门,工程部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进度要求,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强化安全技术方案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会签、审核、批准等执行程序,确保措施管理可行,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确保施工人员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要领、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中的危险源点和预防措施、隐患处置措施、应急措施。
在危险因素辨识清楚的基础上,运用技术方法对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确定施工方法,程序和资源配置。
3.1.4制度保证
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职责分解到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
并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消防、交通、用电、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等,做到安全生产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严格按照(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5.1.6章节进行编制)
3.1.5经济保证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费用的财务管理,规范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管理人、财、物等资源配置,项目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施工情况,优先安排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投入资金,按照规定,根据产值提取2%工程款(招标文件要求),用于项目范围内的安全措施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3.2安全体系及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
3.2.1安全保证体系图
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图
3.2.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管理问题。
(2)负责本项目部目标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并督促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3)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综合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通报。
(4)坚持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的会商制度,每月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营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以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办公、生活区域处在安全可控状态。
(5)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随着施工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及时补充、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保证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6)保障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使员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让员工在一个较为良好的条件下劳动生产。
(7)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切实奖励安全管理有功人员,惩罚违章、违纪人员,做好安全奖励的再分配工作,促进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
(8)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安委会的有关文件规定、通知,认真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反馈。
4重大作业项目辨识
依照《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导则》(721-2015)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标准,现将本工程涉及的重大作业项目进行辨识。
内容如下:
(1)洞脸土石方开挖施工高边坡土方开挖作业(土方边坡高度大于30米、石方边坡高度大于50米);
(2)朱家桥、平华灶、吊子楼、上青龙1、上青龙2、田家祠、磊家沟、席家湾、曾家湾、温家湾、孤落院渡槽基础施工深基坑开挖(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米的深基坑作业);
(3)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洞挖施工(单洞长度大于50米);
(4)朱家桥、平华灶、吊子楼、上青龙1、田家祠、磊家沟、席家湾、曾家湾渡槽槽身施工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搭设高度5米及以上、搭设跨度10米及以上、施工载荷在103及以上、集中线载荷15103及以上);
(5)朱家桥、田家祠渡槽材料吊运及闸门吊装工程;
(6)朱家桥、田家祠渡槽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米以上胡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7)石方明挖工程爆破工程;
(8)施工临时用电,洞脸洞室施工及供风排烟排水等施工。
5重大作业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1高边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1.1高边坡施工要求
(1)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
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
(2)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之外的工作。
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高边坡作业主要宜造成施工人员坠落及坡面土块对施工人员的打击。
因此坡面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必须穿戴好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遵章守纪听从指挥;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5)临边、危险区域、变压器周围,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
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6)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7)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或雨天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
5.1.2高边坡机械设备安全
(1)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机械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
推土机、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和导向,以防土块砸伤人员等,应按规定对机械车辆进行定期检验及保养、试验、日常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2)自卸车、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工种上岗前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并持证上岗;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或操作机械,以防撞车或翻车事故的发生。
(3)机械车辆进入施工区前,应对经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路基基础、宽度、坡度、弯度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特别要注意高边坡临边驾驶、大坡度、大弯道驾驶及夜间驾驶,防止车辆撞车或翻车。
(4)机械车辆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停留;机械运转中人员不得上、下车;严禁自卸车驾驶室内超载,车厢内严禁载人。
(5)挖掘机工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带要制动,挖斗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得装车。
(6)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
(7)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载人。
(8)推土机在作业时,应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操作规程的规定以内。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9)自卸车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严禁超速超载,车速控制在15以内。
(10)机械车辆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11)施工设备应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5.1.3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内危险的陡坡,应有防护设施或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提示标志和安全标志等)。
机械设备施工道路拐弯、陡坡、狭窄等隐患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摆放路锥。
临水、临边处栽设安全防护栏杆,挂安全网、拉彩条旗。
5.1.4高边坡安全施工工艺
开挖以机械化施工为主,靠近沟槽底层表面及边坡部分辅以人工开挖。
施工中严格控制欠挖,尽量减少超挖现象。
施工中测量进行检查,保证坡面平顺。
局部超挖,回填时必须夯实,严禁贴坡现象。
土方挖运采用挖掘机配以自卸汽车运输,开挖施工及弃土场设专职人员指挥调度,保证施工安全。
高边坡施工做好土方开挖和进度协调,坚持“分级开挖,分级防护”的原则,自上而下,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工序衔接紧凑,严禁一挖到底。
5.2土石方开挖和基础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土石方开挖施工前,应掌握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条件、环境因素等勘测资料,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施工中应遵循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注重加强对人、机、物、料、环等因素的安全控制,保证作业人员、设备的安全。
(2)开挖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和走向,并采取防护或避让措施。
施工中如发现危险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开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3)开挖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地质条件的变化,遇到不良地质构造和存在隐患的部位应采取防范措施,并设置必要的安全围栏和警示标志。
(4)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截水、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开挖作业和施工安全。
(5)开挖程序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应合理确定开挖边坡坡比,及时制定边坡支护方案。
(7)边坡开挖过程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8)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
(9)边坡开挖影响交通安全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通行,并派专人进行交通疏导。
(10)边坡开挖时,应及时清除松动的土体和浮石,必要时应进行安全支护。
(11)施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作业部位和周边边坡、山体的稳定情况,一旦发现裂痕、滑动、流土等现象,应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12)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不应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应堆在滑动区域内。
开挖时应有专人监护,随时注意滑动体的变化情况。
(13)已开挖的地段,不应顺土方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截水沟。
(14)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土壤性质、含水量、土的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制定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15)不良气象条件下,不应进行边坡开挖作业。
5.3洞室开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全面合理的安全措施建立健全隧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全面合理的安全措施。
(2)隧洞施工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并组织专家论证,经过论证后按照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完善,并报上级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审批。
在正式施工前,应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隧洞施工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合理安排工序进度和关键工序的作业环节,组织均衡生产,及时解决生产中进度与安全的矛盾,统一指挥,避免忙乱中出差错,或因抢工程进度,忽视安全而发生事故;
(4)洞挖施工,必须遵守有关施工规范、安全技术规范、安全规程等。
(5)洞内作业安全管理在洞内作业,遇到Ⅳ、Ⅴ围岩必须按照“短进尺、弱爆破、早支护、强支护”的原则施工,地质不良地段应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分项地质情况和岩性,制定可靠开挖支护措施,如采取超前支护、超前灌浆、冷冻法、半幅开挖、上下层分开开挖、先两侧后中间中间预留核心土等方法开挖支护。
(6)洞内渗水严重压力较大时,应打超前空释放水压,并在边墙、顶拱技及时打排水孔释放裂隙水。
洞内每小时超出200m³以上时且压力巨大,排水量不断增加是,应防止涌水可能,应暂停施工撤出洞内人员设备,待洞内渗水稳定后再恢复施工。
(7)隧洞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管理,禁止作业期间内闲杂人员或机械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观察判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督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监视特殊危险地段。
危险地段如陡坡、深坑、危石等,应有防护设施和危险警告标志。
(8)洞内作业用电安全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定期检修电器设备;对电器外壳要进行防护性接地、保护性接零或绝缘;在潮湿洞内环境中,施工临时照明设备及手提工具,不得使用超过36V高电压作业。
洞内、洞外变压器均要设置安全栅栏,并应设置提醒标志。
洞内动力线路应使用线槽架在洞壁,杜绝放置地面导致绝缘遭受破坏。
(9)通风、防尘和防有害气体安全措施
做好洞内通风工作,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确定合理的通风方式,确保洞内通风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采用综合措施防止和降低粉尘危害,即“湿式凿岩标准化,机械通风正常化、喷雾洒水正规化、个人防护普遍化”。
配备专门的尘、毒检测设备,每班安排人员进行洞内尘毒噪检测,当洞内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或粉尘浓度超标应加强通风,必要时暂停作业,将人员撤出洞外,洞内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时,人员不得进入洞内施工。
长隧洞开挖支护时,应在向洞内供风的同时,在洞内安装通风机,设置硬质管道向洞外排放,并每隔一段设置三通和加设通风机将洞内烟尘及时排出洞外。
(10)爆破器材安全管理
对爆破器材在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火工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将炸药、雷管分开放置,保持安全距离,设置专人看守,防止车辆、设备挤压爆炸。
(11)出渣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状况必须良好。
灯光齐全,制动有效,方向灵敏。
并听从洞内指挥人员的指挥,洞内限速行驶,保证施工机械、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洞内照明要满足作业和行人车辆的需要。
洞内道路保证平整、畅通,不准有积水。
通风要满足施工的需要,尾气超标车辆严禁进度出渣。
(12)洞室排水施工
对影响正常施工及危害永久建筑物安全的渗漏水、地下水或泉水,就近开挖集水坑和排水沟槽,并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将水排至不回流到原处的适当地点。
(13)加强围岩变形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隧洞开挖前的地质调查工作很难提供很准确的地质资料,在隧洞施工过程中,应通过目测与量测相结合的手段来监视围岩和支护的稳定性。
监测内容包括:
围岩的岩质和分布、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和方向,接触面填充物的性质、状态,涌水量和涌水压力,隧洞顶部、侧部的稳定状态等;对于开挖后已支护地段,监测内容应包括:
锚杆是否被拉断、拉动、喷射混凝土层是否有裂隙、剥离和剪切破坏、钢架有无压屈变形等。
监测过程中,特别注意围岩危险较大的破坏状态和可能引起塌方事故的破坏状态。
当围岩变形加剧,或喷混凝土层产生较大剪切破坏时,立即停止开挖施工,及时采取辅助施工方法加固围岩。
(14)塌方前兆预防
当洞内具部不断出现掉块、裂缝不断延伸是,应视为塌方前兆,应技术撤出危险部位人员设备,并在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加强照明,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5.4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把好模架材料和模架产品质量关。
在模架材料和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对准备购置的模架材料和产品进行考察和抽查,优选厂家,选用合格的材料和合格的产品,严防假冒伪劣材料、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尤其是所进的扣件,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检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钢管在使用前应先检查,过度变形和严重磨损的钢管不得使用。
(2)加强设计计算控制。
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支撑系统必须有设计计算和搭设方案。
计算内容一般为:
立杆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扣件的抗滑力验算,水平杆的强度和挠度验算,立杆地基承受载力或支撑立杆的楼面承载力计算等。
(3)重视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设计审批工作,对重大工程、高空架设工程的支撑方案和施工工艺要进行论证评审。
(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主要加强对模板支撑系统技术管理与安全管理。
模板支撑体系支架应先设计后施工,严格按照模板设计技术方案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更改。
如存在问题,必须经模板设计人员同意或经上一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做好模板支撑体系安装的检查验收工作,对高大空间的支撑架,在浇筑混凝土前要组织仔细的检查验收。
(6)模板支撑体系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的规定。
承重模板、梁板等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达到规范要求时方可拆模。
在拆模过程中,如发现实际结构混凝土强度并未达到要求,应暂停拆模。
经妥当处理,实际强度达到要求后,才可以拆除。
(7)模板支撑体系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监察和移动态控制,对高大空间的支撑架在建筑混凝土的全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施工。
5.5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的吊装机具,钢丝绳及地笼,要经常性检查,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及安全系数,现场吊装设备在检验、使用前,均要进行正式投入使用前的试吊装作业,合格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参加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包括司机、司索、信号指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过考核,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起重吊装作业。
(3)项目部在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专项重吊装作业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现场环境、施工工艺、起重设备的选择依据及设计计算、地锚设计、地耐力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及吊装过程中的预防措施。
(4)吊装司机应熟悉起重机的性能及作业环境,并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截试验,安全装置的灵敏度、可靠度等。
司索人员应对索具进行逐件验收。
(5)起重吊装作业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施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及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交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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