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法律文书.docx
- 文档编号:5350613
- 上传时间:2022-12-15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8.87KB
消防验收法律文书.docx
《消防验收法律文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验收法律文书.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验收法律文书
消防验收法律文书
篇一:
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
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申报资料目录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份,(纸件打印不能手填);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身份证明;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份,水、电等隐蔽工程记录;
4、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6、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7、自动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原件各一份;
8、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书。
注:
第1项应由申报单位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请加盖本单位红色公章,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图纸加盖竣工图章。
电子表格下载地址:
→行政审批→表格下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三、办事程序、受理条件
1、365消防服务中心受理→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批准→365消防服务中心送达→公告。
2、365消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告知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步骤,需要准备的申报资料以及各步骤的前置条件。
审查申报资料,材料不齐全的,要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资料齐全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
3、在规定时限内,公安消防机构作出是否准许的行政许可决定,申报人在365消防服务中心领取审批文书。
四、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
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
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申报资料目录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2份,(纸件打印不能手填);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身份证明;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份,水、电等隐蔽工程记录;
4、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6、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7、自动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原件各一份;
8、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结果通知书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书。
注:
第1项应由申报单位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其中“营业执照”、“法律文书”、“资格证书”、“合格证”、“证明文件”等均为复印件,请加盖本单位红色公章,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图纸加盖竣工图
章。
电子表格下载地址:
→行政审批→表格下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三、办事程序、受理条件
1、山东消防办事大厅备案――365消防服务中心受理――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消防办事大厅公告。
2、365消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告知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的步骤,需要准备的申报资料以及各步骤的前置条件。
审查申报资料,材料不齐全的,要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通知书》;资料齐全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3、在规定时限内,公安消防机构到现场检查作出是否合格决定,申报人山东消防办事大厅查阅公告。
四、法定时限
备案抽查工程在受理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
检查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5条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
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申报资料目录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份,(纸件打印不能手填,盖建设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7、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复印件;
8、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
篇二: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示范)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庆阳市鹏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律文书说明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时使用的文书。
具体要求如下:
1、标题观点要明确。
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所申报的消防设计。
如:
“关于同意××单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或者“关于不同意××单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2、主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
主送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3、意见书正文应当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建设工程的详细地址、工程类别(高层、多层、人防等)、每层的使用功能、建筑耐火等级、建设规模(高度、建筑面积、层数等,有多个单体或部位的逐一写明),汽车库、修车库必须注明停车、修车数量,属几类汽车库、修车库,厂房、仓库必须明确火灾危险性。
4、注明消防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及消防设计文件号。
5、存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不得出具同意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不同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必须逐条引用所依据法规、规范的名称及条文号,指出设计的问题,并明确要求修改设计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最后要明确以下内容:
(1)你单位选用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装修过程中应根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第2.0.5条的规定,对装修材料现场取样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具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
(3)经此次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内部装修,应重新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4)该工程竣工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XX)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最后要明确以下内容:
如不服本意见,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安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如果在意见书中要使用规范简称的,必须在第一次出现规范时写明全称和版本号,然后注明“以下简称《××》”,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XX年版)(以下简称《高规》)。
9、建设工程消防设审核意见书一般应抄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视情抄送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主管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抄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且必须写明全称,抄送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己实施,不得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代送。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备案抽查的消防设计不合格,通知建设单位改正时使用的文书。
具体要求如下:
1、可以不写标题,但在通知书正文必须明确指出“检查结果为不合格”,要求建设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应当停止施工,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未经复查合格,不得施工。
”
2、主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
主送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3、通知书正文应当明确备案检查范围,明确建设工程的详细地址、工程类别(高层、多层、人防等)、每层的使用功能、建筑耐火等级、建设规模(高度、建筑面积、层数等,有多个单体或部位的逐一写明),汽车库、修车库必须注明停车、修车数量,属几类汽车库、修车库,厂房、仓库必须明确火灾危险性。
4、注明消防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及消防设计文件号。
5、存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必须出具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对存在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问题,必须逐条引用所依据法规、规范的名称及条文号,指出设计的问题,并明确要求修改设计后重新申报。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最后要明确以下内容:
如不服本通知书,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向××公安局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8、如果在通知书中要使用规范简称的,必须在第一次出现规范时写明全称和版本号,然后注明“以下简称《××》”,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XX年版)(以下简称《高规》)。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反通知书一般应抄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视情抄送政府相关部门及单位主管部门、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抄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且必须写明全称,抄送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己实施,不得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代送。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复查意见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复查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违法通知书》所指建设工程修改后的消防设计情况进行检查合格,告知建设单位复查意见时使用的文书。
对于复查不合格的,不出具文书。
具体要求如下:
1、可以不写标题,但在通知书正文必须明确指出“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违法通知书》(×公消设[××]第×号)进行了复查,认为复查合格”,并告知建设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恢复施工,工程竣工后,应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2、主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
主送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3、意见书正文应当明确消防设计复查范围,明确建设
篇三: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范例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范例目录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3、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
4、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7、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9、同意/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
10、临时查封/强制执行告知笔录
11、临时查封决定书
12、同意/不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
13、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14、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现场笔录
范例一、
申报和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
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
如公众聚集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
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登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查询,在办理大厅查看办事须知,或者向受理人员咨询法律、法规依据)。
范例二
(一)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编号:
(青秀)[20XX]第36号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被检查单位(场所)名称:
XXX大酒店
地址:
南宁市XX路XX号
消防安全责任人:
赵XX电话:
139771XXXXX
消防安全管理人:
刘XX电话:
139771XXXXX
联系人:
电话: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监督检查员:
检查时间:
20XX年5月26日15时15分至16时10分
被检查单位随同检查人员(签名):
刘XX20XX.5.26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消防 验收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