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城镇建设调研与思考.docx
- 文档编号:5347233
- 上传时间:2022-12-15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1.20KB
浅析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城镇建设调研与思考.docx
《浅析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城镇建设调研与思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析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城镇建设调研与思考.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浅析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城镇建设调研与思考
浅析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城镇建设调研与思考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支持小城镇建设就像是支持“三农三牧”,不但没有背离农村信用社的办社宗旨,相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更好地坚持和体现为“三农三牧”服务的办社宗旨的客观要求。
小城镇作为城市之末,农村牧区之首,与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连接城乡的桥梁,是推动新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ⅩⅩ农村信用社始终把支持小城镇建设作为拉动旗县经济发展的龙头,大力支持小城镇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对小城镇信贷资金的支持。
如何更好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作用,是我们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为此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也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支持小城镇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旗农村信用社十分重视支持小城镇建设,通过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措施,努力推进农村牧区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增强小城镇内涵,提高小城镇品位,塑造小城镇特色,加快了构筑农村牧区新型城镇体系步伐。
2010年,我旗农村信用社累计投放小城镇贷款5450万元,同比多投放2610万元。
主要规模集中在中小型企业,以农牧业、石油、石材等行业为主,担保方式主要以房产、土地、动产、不动产作为抵押发放的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含)期以内,还款主要是以自主支付形式归还贷款本息。
虽说我旗人口少,面积小,仅有3个乡镇、其中1个苏木,分别为新宝拉格镇、巴音塔拉镇、文公乌拉苏木,但是我旗小城镇建设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
为更好的推进和支持小城镇建设,我旗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城镇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规模逐渐扩大,规划布局逐步规范合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功能逐步配套完善,小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能力逐步增强。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小城镇建设工作力度。
加快小城镇建设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调整我旗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
为搞好小城镇建设,必须以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发展为根本目标。
因此,我旗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不单纯考虑哪一笔贷款的得失,而是从城镇规划、节约土地、环境保护、产业结构等多方面入手,科学评估、综合考虑,进而做出正确的信贷决策。
对缺乏长远规划、科学规划的,乱占乱圈土地的,破坏生态、造成环境污染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产品没有前途的等建筑工程、生产项目一律不予支持,已经投入资金的要求必须千方百计逐步压缩收回。
(二)注重规划,促进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是以建设小城镇、经营小城镇、发展小城镇为重要基础。
它既关系当前,更影响长远。
小城镇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此,我旗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小城镇建设的过程中,始终保持冷静头脑,谨慎从事,对要支持的项目及时搞好市场调查和科学论证,坚持做到成熟一个、支持一个,尽力避免资产的闲置和项目的失误。
对一哄而起,不顾客观条件和现实可能,盲目铺新摊子的,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
(三)强化管理,确保资金投放安全可靠。
我旗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小城镇建设中,除了要推动农村牧区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之外,还必须做到有利于自身的经营和发展,在制定优惠政策的同时,支持小城镇建设的管理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因此,必须千方百计的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保证资金安全一是要做到对支持的项目做到产权明晰,明确承贷主体,开工、建设和交易的各项手续、合同完备、符合要求、避免债务纠纷;二是要有相应的质抵押措施。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设备等固定资产,有价证券、存单等都可以作为贷款的质、抵押物,以防范贷款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支持小城镇建设取得的成绩
(一)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支持小城镇的发展,最关键的还是要繁荣经济。
个体和私营业户是完成了初始资本积累向更高阶段发展的农牧户,是富裕起来的农牧民的集中代表,对活跃和繁荣农村牧区经济的作用非同小可。
我旗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支牧”主力军,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进一步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首先,区别对待,简化手续,增加信贷投入。
个体、私营企业在对经营规模、资金需求上千差万别,因此在贷款的额度掌握上就必须区别对待,灵活掌握,做到宜多则多,宜少则少,不能搞“一刀切”。
个体私营企业具有经营灵活、时间观念强的特点,我旗农村信用社在贷款的过程中尽量压缩和减少研究审批等中间环节,缩短业务办理的时间。
对资金活动频繁、信誉高且又在信用社开户的个体私营企业,采取可行办法,并规定一个贷款最高金额,使之在额度内随用随贷,随有随还,像存取款一样方便。
(二)积极支持城镇工业园区“黄金客户”的发展。
设立工业园区是小城镇建设的一个特点。
对工业园区中产权明晰、管理正规、信用度高、经营效益好的“黄金客户”,我旗农村信用社积极主动,密切联系,积极支持“黄金客户”发展。
并对经营规模大、资金用量多的企业,要克服“恐大症”,把对这部分企业的支持与以往对乡村企业的贷款集中投放区别开来。
“黄金客户”资金用量大、用款急,贷款层层审批显然要贻误商机,因此,我旗农村信用社通过实行授权授信的办法,给基层社以灵活的自主经营权,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同时,鉴于多家金融机构争相向“黄金客户”发放贷款的实际情况,在贷款利率的确定上,要本着只要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就干的原则,灵活运用利率杠杆,因企因事制宜,实行差别利率,以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和我们的竞争力。
(三)积极支持小城镇建设,加大自助设备的投放。
2009年以来,我旗农村信用社在全旗范围内共安装自助设备34台,其中:
安装ATM自动取款机4台,新宝拉格镇运行使用3台,巴音塔拉镇运行使用1台;安装pos机30台,新宝拉格镇运行使用28台并,巴音塔拉镇运行使用2台。
这些自助设备的投放大大提高了全旗各金融机构自助设备覆盖率,有力满足了客户多元化、现代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为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三、小城镇建设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城镇建设规划滞后。
由于受到行政区划的制约,经济区域的基础设施不能共享,造成资源浪费,公用基础设施在低水平上重复建设,造成财力的浪费,原因是对小城镇建设规划重视不够,科学论证不充分,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1.规划缺乏前瞻意识。
小城镇建设仅仅从眼前利益出发,没有考虑到今后发展需要,没有作统一周密的部署,往往先规划,后推翻,先建设,后拆迁。
2.规划缺乏整体配套意识。
小城镇内各种公用设施应该相互配套,同时规划实施到一定程度,行政区域应同步调整,实现公用设施资源整合利用。
(二)小城镇的规模偏小,严重制约了小城镇的发展。
近年来,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虽然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但远未达到适度。
小城镇的规模偏小必然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使得城镇经济难以繁荣起来,城镇功能的发挥也受到极大的影响,导致小城镇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并且不利于集中有限的财力加快农村牧区城镇化建设的步伐。
小城镇的规模偏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小,不仅难以把周边的资源吸引过来,对镇域经济也无法起到辐射作用。
镇域规模小,但公务员并少不了多少,必然加剧农牧民的负担。
(三)小城镇建设资金短缺导致政府的急功近利行为。
资金问题是小城镇建设的大问题。
小城镇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到文教、体育等公益事业,都需要巨额资金。
从全国来看,小城镇的投融资体制逐渐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但总的说来政府部门的投资仍然是最重要的,在很多地方甚至仍然是单一的投资渠道。
主要渠道有“以地生财”和“集资建镇”等。
“以地生财”是当前各地小城镇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手段,这种做法实际上与保护耕地的国策相矛盾。
在实践中,小城镇都尽可能多出让一些土地,或者变相把农牧用土地非农牧化。
“集资建镇”也是小城镇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做法之一。
(四)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仍然是薄弱环节。
小城镇供水、排水、交通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绿化覆盖率低,道路高低不平,等级低、路况差。
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缓慢,使小城镇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吸纳社会资本、人才的能力较弱,直接影响了小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五)小城镇建设企业带动效果不明显。
乡镇企业规模小、数量少,不能形成经济带动作用。
企业入住镇区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当地基础设施的有效方式。
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几乎没有形成规模大企业,融资方式匮乏,发展速度缓慢。
四、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小城镇建设可以看出,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小城镇建设上虽说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存在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主要问题有:
(一)贷款机构不健全。
ⅩⅩ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尽管近几年经济有所好转,可是辖内金融机构比较单一,而国有商业银行因信贷管理制度约束,旗县域投放能力不足,贷款的重任只能落在农村信用社的肩上。
贷款总量不足。
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呈现只减不增,导致小城镇建设贷款也大幅下降。
(二)贷款结构不合理。
在全旗支持小城镇建设贷款中,基础设施贷款仅占少部分,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经营性贷款。
(三)贷款方式不灵活。
信贷担保方式单一,主要是以抵押、保证贷款为主。
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之外,信用贷款基本为零,创新性贷款品种几乎没有。
(四)贷款对象不规范。
一是开发贷款承贷主体缺位。
目前,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一般由政府组织实施,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以政府的某些部门作为贷款人向银行、信用社申请贷款,不符合银行《贷款通则》的承贷主体资格要求。
二是小城镇产业经济弱势,农村信用社难有好的信贷支持对象。
上述问题的存在,从农村信用社的角度分析,其成因主要有:
缺乏金融政策支持机制。
虽然国家已把小城镇建设作为解决“三农三牧”问题、扩大就业、实现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拉动国内需求的具体措施,然而,目前金融政策的支持严重滞后,既没有小城镇贷款的操作制度,也没有开辟小城镇建设专项贷款,更谈不上支持小城镇建设的贷款优惠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显得乏力;货币政策传导不畅。
从近年来的情况看,由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路径过长、传导环节过多,货币政策在传导过程中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要么梗阻、要么变形,小城镇建设所需金融支持难以到位。
缺乏信贷投入机制。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基层行信贷权的过度上收,使旗县域经济、农牧业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中的资金瓶颈愈加明显。
缺乏利率杠杆机制。
农村信用社浮动利率改革虽然已经在进行中,但缺乏浮动调节弹性,“一刀切”的问题仍然突出。
从力度上看,存贷款利率浮动的幅度仍然比较小,力度不够。
缺乏信用担保机制。
就我旗来言,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尚未起步,目前为止还没有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部分企业无法得到有力的信贷支持。
五、支持小城镇建设的对策建议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要把建设小城镇、经营小城镇,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繁荣农村牧区经济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重要位置,下大气力抓紧抓好。
升化理念:
第一,要充分认识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战略意义。
加快小城镇建设是解决“三农三牧”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分流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的最佳途径。
第二,要突破认识上的误区。
小城镇建设应把旗县级城镇和农村牧区乡级镇作为重点;现代化的城镇必须以特色产业为支撑,能对周边人文、经济、文化起到辐射功能并带动周边共同发展。
加强服务:
为小城镇建设提供一个方便、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多层次的小城镇金融组织体系。
二是科学定位农村信用社的职能。
三是加快小城镇结算服务体系建设。
政策扶持: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倾斜支持。
改善国有商业银行对小城镇建设的信贷管理,增加旗县支行的信贷投放自主性。
二是货币政策“窗口指导”的支持。
人民银行要明确旗县域经济发展尤其是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信贷支持力度,将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好的项目、好的产品及时反馈给金融机构,提高货币政策执行能力。
完善机制:
首先中央银行要在支持小城镇建设上发挥货币政策传导作用,通过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把小城镇建设纳入信贷支持重点。
其次,金融机构要完善信贷管理体制、机制,加重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
改善环境:
金融机构要巩固信用环境整治的成果,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及时向政府汇报信贷工作情况,采取措施防范新的信贷风险;加强风险监测,强化信贷管理,做到贷款“放而不乱,增而不烂”;建议政府或有关部门建立信用担保机构。
引导资金:
及时加强对旗县域资金尤其是旗县域金融资金的引导,遏制外流压力,使资金能够更有效地为旗县域经济尤其是小城镇建设服务。
对资金适当予以改造,将其转化为信贷资金,投放到地方经济发展中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析 农村信用社 支持 小城镇 建设 调研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