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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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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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规章制度
篇一:
教务处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学籍管理规定1
一、入学与注册1
二、成绩考核1
三、免修、免试与兼学第二专业2
四、转专业与转学2
五、休学与复学3
六、退学3
七、奖励与处分4
八、毕业与结业5
九、附则5
第二章教学管理制度6
一、校本教研培训制度6
(一)加强领导、注重宣传6
(二)转变观念,落实措施6
(三)培训要求7
(四)培训措施8
(五)抓好全面考核,落实奖惩8
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8
(一)各科满工作量、考试、作业、备课、听课、教研活动量的最低要求
(二)备课制度9
(三)上课、早晚自习及其他辅导制度9
(四)作业布置及批改制度9
(五)考试制度9
(六)教研制度10
三、教学常规考核办法10
(一)备课、上课(20分)11
(二)作业、考试、辅导(20分)11
(三)教研活动、听课(10分)11
(四)其它11
四、教师培训制度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培训保障措施11
(三)培训内容及对象12
(四)培训原则12
(五)培训教师学习要求12
五、青年教师培养制度13
六、兼职教师管理制度13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原则13
(二)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3
(三)兼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4
(四)兼职教师的组织管理14
七、教师上课守则14
八、教案、作业检查制度158
(一)检查的要求15
(二)检查的时间16
(三)检查组人员包组领导全部参加16
(四)教案、作业检查的程序16
(五)教案检查的评价16
(六)教案、作业检查的反馈16
九、教案检查制度16
(一)教案书写及上交要求16
(二)教案检查方式17
(三)教案等级评定方法17
十、说课制度17
十一、说课要求18
(一)说课含义18
(二)说课的内容18
(三)说课的一般程序和类型18
十二、听课制度18
十三、听课评课制度19
第三章实验室制度19
一、学生实训行为规范19
二、车工安全操作规章制度20
三、车工实训安全操作规程20
(一)总则20
(二)机床开动前21
(三)机床运转时21
(四)在下列情况下应该停车或将电门关上21
四、机加工实训安全管理制度21
五、家电维修实训室安全操作和使用规定22
六、电工电子基础实训室安全操作和使用规定
七、钳工实训安全管理制度22
(一)钳工安全操作总则22
(二)钳工安全操作规程23
八、钳工实训室管理制度23
九、工程训练中心学生设备管理制度24
十、热处理实习安全操作规程24
十一、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24
十二、数控模拟编程室规章制度25
十三、数控实训室25
十四、制冷空调实习室制度26
十五、电子实操室管理制度26
十六、普通车间管理制度27
十七、数控车间管理制度27
十八、制冷实操室管理制度28
十九、中央空调实操室管理制度28
第四章功能室制度2922
一、财会模拟室管理制度29
二、电钢琴房管理制度29
三、教师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30
四、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30
五、钢琴房管理制度31
六、画室管理制度31
七、计算机房管理制度32
八、乐理教室管理制度32
九、声乐教室管理制度32
十、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33
十一、微格教室管理制度33
十二、舞蹈房管理制度34
十三、陈列室管理制度34
第五章职责35
一、教务主任职责35
二、教务员岗位职责35
三、教研组长工作职责36
四、教师岗位职责36
五、文印人员岗位职责37
第一章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陕教职【20XX】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
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在两周内对学生进行体检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备案,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复查证实患有疾病经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办理休学手续回家治疗,治疗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病愈后于下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含县级,以下同)医院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者,准予复学;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报到后,学校编制《新生注册备案登记表》和电子档案,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四条新生在省教育厅备案后,即取得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含实践教学,下同)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
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教育部监制、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
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奖励政策。
第五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
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成绩考核
第六条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
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
成绩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七条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
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学生科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
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八条课程成绩考核由教务科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第九条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
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学期末最后一周或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教务科安排时间进行。
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毕业生当年不发毕业证。
第十条课程学期成绩按以下规定确定:
1..考试课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占总成绩的50%),平时成绩为辅(占总成绩的50%),综合确定。
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2.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折算成相应的成绩。
不能参加社会考核的技能,由学校按实践操作的规定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体育课为必修课,因健康原因,体育课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务科批准,可减少体育课学习项目或免试。
第十二条实践教学成绩考核。
内容包括实践能力、应用性知识及实习表现等。
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在企业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或实习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
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凭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学生科、教务科批准,无请假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第十四条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由教务科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毕业鉴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
毕业鉴定由学生科负责,(:
教务处工作规章制度)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的形式,班主任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三、免修、免试与兼学第二专业
第十六条学生学习成绩优良,通过自学已掌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该课程开课前一学期可以提出免修申请,由教务科组织免修考试,考试成绩及格可免修。
含有实习实验的课程,还应完成规定的实习实验,并通过考核取得及格成绩后,可以免修该课程。
第十七条学生通过自学、远程教学等形式学习的课程,其内容高于或相当于中职课程要求的,凭国家认可的成绩单、学生考取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经教务科审核可以认定成绩的,相应课程准予免修、免试。
第十八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可以申请修学第二专业,经教务科核准,准予兼学第二专业,报教育厅备案。
考试合格,发给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1.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数二分之一者。
2.跟随原班级学习有较大困难者。
转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原已及格课程的成绩应予以承认,可以不再重修。
四、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学生入学注册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校学生科和教务科审核同意、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批准,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专业特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潜能和专长者。
2.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复学或转入下一年级,本专业无后续班级者。
第二十一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无法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但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二条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同一市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本省范围内跨市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研究同意,由转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批获准后,办理有关手续。
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需经各自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2.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定向培养未经签约单位同意。
2.入学不满一学期。
3.毕业年级。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之间不予相互转学。
5.应退学或责令退学的学生。
五、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或令其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必须停课治疗,治疗(修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4.学生因创业、就业、工学交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第二十五条学生休学及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允许的时限:
三年制学生学籍总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六年。
第二十六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二十七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
篇二:
教务处学生助理管理制度
教务处学生助理管理制度(临时)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管理机制,增强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和民主意识,提升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准确了解教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优良学风形成,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决定设立教务处学生助理。
一、基本条件
思想、道德、纪律作风过硬,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学习成绩中上等,愿意为集体服务,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勇于负责,敢于担当。
二、职责
1.学生助理要做到“勤奋、诚实、细致、认真”的要求。
2.做好来访及电话记录,重要事情要及时通知老师,认真做好老师交代的工作,不拖拉。
3.在没有老师交待的紧急事务情况下,每位早晨第一
班来值班的同学,必须做好办公室的清洁工作。
4.要做好办公室的保洁工作,除每天早晨上班的同学例行打扫卫生外,发现污渍和杂乱的地方要及时清理,务必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美观,展现教务处的良好形象。
5.要做好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若将长期没有人来办公室(如周末、假期),助理在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所有电源,以防火灾。
在没有人在办公室的情况下,离开时一定要锁好门窗,以防被盗。
如有同学来访,也要主动制止同学随意翻阅文件、取用物品及使用电脑。
6.在教务处的指令下开展工作,在各自岗位上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认真做好学风调研、学习习惯与方法基本要求落实、课堂学习状态记录、课业负担督查等工作。
7.接受教务处指令在学生中开展工作,加强学生与学
校工作的沟通,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或建议,定期书面向教务处反馈情况,
五、评价考核
1.两周进行一次对学生助理的评价。
2.评价内容:
a、部门领导根据学生助理表现填写评价表,并打分;b、学生助理上交两周工作总结,自评;c、其他学生评价。
3.年终评选优秀学生助理,进行表彰奖励。
篇三: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学院教务处是学校实施教学宏观管理的职能部门,代表校行政履行教学管
理职能。
秉承“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培养职业能力、严
格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指导思想,以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基础,以教学管理为手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教学领域的改革与发展。
一、以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为依据,开展教学宏观管理、制定和修定教学管理与教学建设的规章制度,会同校内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研究并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意见。
二、负责组织学校新专业的申报。
三、组织各系制定并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及各类教学基本文件。
四、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内外教学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
五、开展各类定期、不定期的教学检查,组织每学期的学生评教活动,负责对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组织和管理。
六、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究,指导各教学单位实施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
七、负责全院课表的编排和教学调度,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考试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
八、协同图书馆做好全院教材的预订和发放工作,协助各教学单位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并配合其实施。
九、负责各类教学文件的收集和教学档案的管理。
十、配合学院教学督导室做好各项教学检查工作。
十一、配合学院招生部门制定招生计划。
十二、配合学生部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配合学院就业指导部门做好校企合作平台的建设,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四、配合学校人事部门做好教师引进、年度考核。
十五、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务处教务科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学运行的相关工作,对教务处安排的各项工作进度、完成质量
负责。
二、负责全院教学计划的管理工作,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维护教学
计划的严肃性。
三、负责制定全院教学日历、下达教学任务、安排全院课程并制定全院课程表,处理好日常调课等工作。
四、课堂日志的管理、归档,相关信息、问题的反馈或解决。
五、兼职教师的聘任及课时登记的管理。
六、课时的核查、核算及报批工作。
七、对教学差错、事故进行调查、认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批。
八、教学会议的记录工作,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发放。
九、组织全院的查课、听课及汇总统一。
十、组织教案和课程总结的检查评价工作,组织评教、评学活动。
十一、做好有关教学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负责有关教学材料、文件的打印、排版、印刷工作。
十二、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三、负责本部门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四、协助其他科室作好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考务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院有关考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好正常的考试工作秩序,对考试工作全面负责。
二、制定各类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应用能力水平考试,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的工作程序,组织各类考试前的教育和培训。
做好考试
的报名、编排考场、安排监考人员等工作;全面控制考场纪律和考试的可信度。
三、做好考试的命题组织、试卷复印、密封、分发、存档工作。
四、组织试卷评阅工作和考试成绩的统计、试卷分析、成绩分析工作。
五、学生成绩记录和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
六、做好题库建设工作。
七、积极推进考试改革。
八、做好考试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九、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协助其他科室作好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学籍科工作职责
一、熟悉掌握国家、省和学院有关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学院学籍管理办法。
二、负责学生的报到注册和新生电子注册。
三、负责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成绩登载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学生学籍异动的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毕业摄像工作。
六、负责毕业班学生的成绩整理。
七、负责办理毕业生电子注册。
八、审核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协助学生处评选优秀毕业生。
九、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负责本科室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协助其他科室作好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工作职责
一、制订全院教育教学研究计划。
二、负责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教学检查、教学评估工作。
三、协助处领导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
四、组织全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检查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组织优秀教学成果的立项、建设、评奖、推荐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组织校内、校际教育教学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全校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七、收集整理校内外教学建设与改革的实践与研究信息资料,为本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出谋献策。
八、指导和督促各系部的教学过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每年组织两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监控,平时组织不定期教学质量抽查。
九、积极组织开展教学评价工作的研究,制订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
十、负责本科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一、负责本科室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二、协助其他科室作好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实践教学运行管理
二、在教务处长领导下,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实践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工作。
三、协助开展实践教学运行检查及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手册的管理。
五、负责相关管理工作的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负责本科室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教材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教学计划、教学需要制订全校全日制各专业每学年(学期)预订教材计划。
二、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的教材选用、采购、管理、预订、补订工作和自编教材、讲义印刷发放,确保学校各学期各专业教材按时、按量、按质供应。
三、负责学校教材建设、教材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对上级有关教材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组织开展对使用教材的评价工作,加强对选用优秀教材的组织管理和质量调查工作,积极开展教材研究。
五、负责对学校学生教材费的预收和结算工作;做好对教材入库、教材仓库管理及积压教材的调剂处理。
六、负责教材供应和教材建设的信息处理,包括教材费、资料费收支情况;库存量增减积压情况;课前到书统计等。
七、加强与区内外高等学校教材部门、出版社的联系,沟通教材出版信息,交流教材管理经验。
八、做好教材管理的有关文件、材料立卷存档。
教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教务处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二、熟悉教学行政管理的内容、规范和方法,制订教务处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月度、学期和全年的工作总结。
主持拟定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
三、负责组织和主持教务处会议,处室科级干部会议和教师大会等各类教学行政、教学研讨及大型专项教学工作会议。
四、熟悉教学过程管理的内容、规范和方法,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听课制度,了解教学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五、领导教务处内各科(中心)及检查、督促教务处内各科人员的工作,按标准考核本处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及管理工作。
六、审核本处月工作量统计和处内工效分配表,审批各类购物申请、教学文件资料打印申请、文具领取、教材购置、印刷申请和学生转班、退学申请。
审鉴教学系统内用款的报销单据。
七、抓好教师、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对本处人员、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根据试用期教职工的工作表现述评工作鉴定及转正意见,严格把好应聘人员质量关,签署用人意见。
八、协助学生处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共同把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九、开展校际教学经验交流。
会同办公室接待兄弟院校教务部门来访的客人。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教务处长开展工作。
在工作中,认真学习、贯彻《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内容、规范和要求。
负责制定学年、学期教学质量提高计划,审核授课计划。
三、熟悉教学人员教学工作内容、规范和要求。
组织教师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及教学管理等理论。
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撰写学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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