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97学年度视.docx
- 文档编号:5337478
- 上传时间:2022-12-15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9.98KB
高雄市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97学年度视.docx
《高雄市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97学年度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雄市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97学年度视.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雄市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97学年度视
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97學年度視、聽覺障礙類學生就學安置簡章
1、依據:
1、特殊教育法暨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2、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2、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2、承辦單位: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中學
3、報名:
1、報名資格:
年齡限18足歲以下者(民國79年8月1日(含)以後出生,應屆畢業生不
受上述年齡限制),曾在特殊教育學校國中部或國民中學畢業(含同等學
力)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領有視、聽覺障礙類或多重障礙類(含視、聽覺障礙)身心障礙手冊者。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有視、聽覺障礙,並持有證明文件,需安置就學者。
2、報名日期:
於民國97年4月9日(星期三)至97年4月11日(星期五)上班時間報名。
3、報名方式:
(1)應屆畢業生向原就讀國中辦理報名。
(2)非應屆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者至原就讀國中或高雄中學辦理報名。
(3)簡章逕向原就讀國中索取或逕至高雄市12年就學安置網站(http:
//doc.spec.kh.edu.tw/12/)下載使用。
(4)由各原就讀國中彙整團體報名名冊暨相關報名表件後,於民國97年4月14日(星期一)上午9時-12時、下午1時-4時,送達高雄中學完成報名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4、報名手續:
(1)請繳交如下資料(正本驗畢歸還)
1.報名表(含表一、表二、表三)。
2.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3.國民中學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應屆畢業學生憑原就讀學校之團體報名名冊證明)
4.身心障礙手冊或高中職階段或半年內之鑑輔會證明正本及影本。
5.最近三個月內兩吋脫帽半身正面相片一張,貼於報名表。
(相片背面請書寫姓名及就讀國中)
6.繳交寫明學生姓名、詳細地址及電話之回郵信封二個(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7.在校成績(非應屆畢業生繳交6學期,應屆畢業生繳交5學期)
8.家長同意書
(2)上述2-4證件均需繳交影本,並請使用附件之A4紙張將證件正反面資料影印於同一面並加註「此影本與正本相同無誤」與蓋承辦人員職章,以利彙整,正本請報名學校驗畢當場歸還。
(3)考生繳交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者,除取消其入學資格外,並依情節之輕重,依法處理。
肆、就學安置
1、參加就學安置學生請攜帶訪談通知書、身分證件、特殊表現佐證資料(如得獎證明、作品、在校成績…等)及97年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分數通知單正本一份,按照訪談通知書所排定之時間,由家長及相關老師陪同,準時到雄中參加訪談。
2、由「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9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委員會」(以下簡稱「就學安置委員會」)按報名考生之97年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分數、志願順序、居住遠近、適應狀況、障礙程度、特殊表現、學校資源等項綜合研判予以安置,所安置之學生不佔該校新生核定名額。
3、學生若安置高職,就讀科別由安置學校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做適性就學安置。
並視需要得邀請該學生原就讀國中之導師(輔導教師)參加安置會議。
4、就學安置學校及缺額一覽表如表五,安置額滿後,若未獲安置之考生,由就學安置委員會參酌學生各項條件,經行政協調後逕行分發。
5、就學安置作業時,凡爭議性個案,由就學安置委員會專案審議。
6、錄取標準由就學安置委員會決定,安置學生名單除個別通知外,於民國97年6月18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在高雄市12年就學安置及高雄中學網站公告。
7、經安置之學習障礙學生,應於97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12時前,攜帶「就學安置通知單」,前往安置就讀之學校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伍、注意事項:
1、學生報名時,各受理報名學校輔導室應和家長充分溝通,填妥志願就讀學校校名,以利就學安置作業之進行。
2、已報名台北市或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之就學安置管道,或已報名本市其他障礙類別之就學安置者,不得重複報名,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3、報名經資格審查不符者,不得參加就學安置。
4、就學安置資訊相關網站:
(1)高雄市12年就學安置網站(http:
//doc.spec.kh.edu.tw/12/)
(2)高雄市立高雄中學網站(http:
//www.kshs.kh.edu.tw/)
陸、其他未盡事宜,依高雄市9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表一
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97學年度視、聽覺障礙類學生就學安置報名表
ㄧ、基本資料(報名種類:
□視覺障礙□聽覺障礙)
編號: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字號
相片黏貼處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電話
()
(2吋照片)
(背面須書寫姓名及原就讀國中)
戶籍地址
□□□
通訊地址
□□□
家長或監護人姓名
電話
(H):
(O):
行動電話
教育情形
畢(修)業學校:
縣(市)國中
□普通班□資源班□自足式特教班□特殊學校□其他
畢(修)業學年度:
年
資格證明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類別:
程度:
(有效日期:
年月)
□持有縣(市)年度鑑輔會證明。
(鑑定文號:
)
報名程序
1.繳驗證件暨資料:
(如有缺件不受理報名,正本驗畢歸還)
驗畢請國中承辦人打勾
初審
(國中承辦
人蓋章)
複審
(1)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2)國民中學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應屆畢業學生憑原就讀學校之團體報名名冊證明)。
(3)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正本及影本
(4)最近三個月內兩吋脫帽半身正面相片一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5)寫明學生姓名、詳細地址、電話之回郵信封二個(貼足限時掛號郵資)。
(6)在校成績(非應屆畢業生繳交6學期,應屆畢業生繳交5學期)
(7)家長同意書
97年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分數(此部份分數由安置委員會填寫)
填表人簽章:
科目
國文科
英語科
數學科
社會科
自然科
寫作測驗
總分
成績
填寫人簽章
審查人員
簽 章
安置委員會
表二
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97學年度視、聽覺障礙類學生就學安置報名表
二、證件影本浮貼
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請浮貼影本)
表三
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97學年度視、聽覺障礙類學生就學安置志願選填表
志願填寫說明:
1.志願選填建議以就近高中職為原則,志願以填學校為單位,不填科別。
2.志願填寫如有塗改勾劃,必須加蓋私章。
3.依報名考生之97年第一次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分數、志願順序、居住遠近、適應狀況、障礙程度、特殊表現、學校資源等項綜合研判予以安置至簡章所列之高中職校就讀(如表五)。
4.志願至少須填五所,未填滿志願之考生或所填志願皆未獲安置,由就學安置委員會參酌學生各項條件,經行政協調後逕行分發。
一、本表我已經和□父母□老師□其他討論過(可複選)
二、我透過哪些管道做出選校決定?
(可複選)
□與老師家長討論□書籍□影帶□網路□參觀學校□其他
填表日期:
民國年月日
項目
志願序
學校
我為什麼選擇這所學校
(可複選)
上學方式
第一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
第二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
第三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
第四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_
第五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
第六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
第七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
第八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
第九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
第十志願
□離家近□同學朋友多□喜歡學校
□有我喜歡的科系□其他
□步行約___分鐘□搭公車
□其他_________
家長同意配合事項
學生簽章
國中初審人員簽章
監護人
簽章
承辦學校複審人員簽章
表四
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97學年度視、聽覺障礙類學生就學安置團體報名名冊
學校名稱:
編號
姓名
障礙類別
(學障請加註障礙類型,多障請加註障別,如為腦性麻痺者亦請加註)
障礙程度
性別
出生日期
備註
茲證明上列報名學生確能在學年度取得畢(結)業證書
聯絡電話:
傳真電話:
填表人:
單位主管:
校長:
本表除繳交紙本外,亦請傳送至wusekimo@.tw存查。
表五
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97學年度視、聽覺障礙類學生就學安置開缺學校一覽表
學校名稱
住址
視障
額數
聽障
額數
1
市立高雄中學
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50號
1
1
2
市立高雄女中
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122號
1
0
3
市立前鎮高中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132號
0
1
4
市立中山高中
高雄市楠梓區藍昌路416號
1
0
5
市立新莊高中
高雄市左營區文慈路99號
0
1
6
市立三民高中
高雄市三民區金鼎路81號
1
1
7
市立中正高中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0
1
8
市立新興高中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18號
0
1
9
市立楠梓高中
高雄市楠梓區清豐路19號
0
1
10
市立高雄高商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0
1
11
市立高雄高工
高雄市三民建工路419號
0
3
12
市立中正高工
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80號
0
2
13
市立海青工商
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1號
0
3
14
市立三民家商
高雄市左營區裕誠路1102號
1
3
15
私立復華高中
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42號
0
3
16
私立道明高中
高雄市苓雅區建國一路354號
0
1
17
私立三信家商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一路186號
0
1
18
私立中華藝校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館路9號
1
2
19
國立中山大學附中
高雄市楠梓區811後昌路512號
1
0
20
高雄師範大學附中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
0
1
合計
7
27
21
楠梓特殊學校
不限
不限
表十
表六
高雄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97學年度視、聽覺障礙類學生就學安置同意書
本人經學校說明已充分瞭解高雄市12年就學安置之目的及相關權利義務,茲同意敝子弟接受高雄市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委員會依據學生之國中基測成績及其他表現綜合評估後,予以適當安置於高雄市公私立高中職或特殊學校。
此致
高雄市97學年度12年就學安置委員會
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與學生關係:
中華民國97年月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雄市 公私 高级 中等学校 97 学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