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指标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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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指标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指标规范
(试行)
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前言
为客观评价水电优化调度和经济运行工作绩效,指导有关单位改进水电调度运行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电网中调及以上调度机构及其调管的水电厂(或集控中心)。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杨晋柏、曾勇刚、李矛、唐红兵、李崇浩、陈标、方彬。
中国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指标规范
(试行)
1范围
本规范明确了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的各项统计及评价的专业技术指标。
本规范适用于南网总调、五省区中调以及总调和中调调管的水电厂(或集控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鼓励使用本规范的相关单位及个人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17621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
DL/T1040-2007电网运行准则
DL/T1014-2006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SL250-2000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南方电网调[2008]15号中国南方电网水库调度管理规定
3总则
3.1为客观评价水电优化调度和经济运行工作绩效,指导有关单位改进水电调度运行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水平,制定本规范。
3.2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指标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3.2.1导向性原则:
符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节能减排政策导向,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3.2.2先进性原则:
客观反映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调度和运行水平,向国内外先进水平看齐。
3.2.3可行性原则:
结合南方电网的实际情况,技术可行,指标可达,促进共同提高。
3.3南方电网水电经济运行统计及评价指标内容覆盖水电调度运行工作主要过程并包括最终绩效。
3.4按照责任主体划分为电网调度机构和水电厂(或集控中心)两类不同的对象,相应采用不同的统计及评价指标。
水电厂指标侧重评价来水预测、洪水调度、水情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电网调度机构的指标侧重评价水电优化调度、水电吸纳等方面的工作。
4水电厂指标
4.1来水预测准确率
4.1.1目的
评价水电厂在来水预测方面的预测水平和工作成效。
4.1.2定义
在某一时段内,预测的平均入库流量与实际的平均入库流量相比较的准确程度。
按预见期分为年、月、周、日来水预测准确率。
4.1.3计算公式
来水预测准确率:
式中:
Qy——水电厂预测入库流量;
Qs——水电厂实际入库流量。
注:
(1)在预测来水大于实际来水2倍以上时,来水预测准确率计算结果小于0,这种情况下预测准确率按等于0处理。
(2)对梯级水电厂,需要分别预测总入库流量Qy和梯级区间来水Qqj,计算周、月、年来水预测准确率时,为去除上一级电站(可能有多个电站)发电计划调整对其入库流量预报的影响,计算时对预测入库流量值Qy进行修正:
Qy
Qck+Qqj
式中:
Qck——上游梯级水电厂实际出库流量;
Qqj——预测的梯级区间流量。
4.1.4数据来源
来水预测数据来自DMIS系统(各水电厂报送的计划建议报表),来水实测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4.1.5统计要求
(1)日来水预测准确率主要适用日调节及以下调节性能水电厂;周、月、年来水预测准确率则主要适用季调节及以上性能水电厂。
(2)日来水预测准确率的预测值与实际值均按水电厂的总入库流量进行计算。
(3)日、周、月、年来水预测准确率分别按日、周、月、年统计。
4.2调洪优化增发率
4.2.1目的
反映水电厂优化洪水调度所取得的电量增发效益。
4.2.2定义
水电厂通过采取拦蓄洪尾、动态控制汛限水位等洪水优化调度措施,增加水库的可发电水量所产生的增发电量与实际发电量的比值。
其中:
(1)拦蓄洪尾的增发电量:
水电厂在某场洪水泄洪过程中,在入库流量大于满发流量的情况下,通过预报提前关闸拦蓄洪尾,则从停止泄洪开始,至本场洪水退至入库流量小于等于满发流量为止,期间多拦蓄且被发电利用的水量所对应的发电量,即为拦蓄洪尾的增发电量。
(2)动态控制汛限水位的增发电量:
汛期在保证水库大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经防汛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水电厂通过动态控制汛限水位,在未发生开闸泄洪的情况下,在本汛期内,库水位从原设计汛限水位上升又回落至原设计汛限水位期间,利用超汛限水位的蓄水量所发的电量,即为动态控制汛限水位的增发电量。
注:
为避免重复计算拦蓄水量,以上定义中明确了在未开启闸门的情况下才计算动态控制汛限水位的超蓄水量;凡是通过闸门控制增加的蓄水(无论是否超过汛限水位),均计入拦蓄洪尾的水量中。
4.2.3计算公式
电厂调洪优化增发率:
式中:
n——全年发生洪水的场次数;
——水电厂在第i场洪水中拦蓄洪尾的增发电量;
——水电厂在第i场洪水中动态控制汛限水位的增发电量;
E年——水电厂的全年实际发电量。
E拦蓄洪尾、E动态控制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W拦发——水电厂拦蓄洪尾并用于发电的水量;
ε平均——拦蓄洪尾全过程的平均发电耗水率;
——拦蓄洪尾期间的平均入库流量;
Q满发——水电厂的满发流量;
T——拦蓄洪尾全过程的时长(秒);
W弃——拦蓄洪尾期间再次开闸产生的弃水量。
动态控制汛限水位增发电量:
式中:
W超蓄——水电厂动态控制汛限水位期间超蓄且发电利用的总水量;
n——库水位回落至汛限水位前重复利用库容进行调蓄的次数;
Wi——库水位回落至汛限水位前第i次重复利用库容的调蓄水量;
ε平均——动态控制汛限水位过程的平均发电耗水率。
W超蓄的具体计算的方法参见附录B。
4.2.4数据来源
计算所用的流量、水位、耗水率、发电量均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4.2.5统计要求
按逐场洪水进行统计。
4.3水情数据合格率
4.3.1目的
通过统计水电厂水情数据传送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评价水电厂(或集控中心)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管理情况。
4.3.2定义
水情数据合格率指水电厂的水位、雨量、流量等数据传送的合格天数占评价总天数的百分比。
按水情数据的时间属性分为实时数据合格率、小时数据合格率、日数据合格率和月数据合格率。
水电厂的水情数据合格率按月进行统计,采用实时数据合格率、小时数据合格率、日数据合格率和月数据合格率四项的加权平均值。
其中,实时、小时、日、月数据合格率的定义如下:
实时数据合格率:
任一评价日内,电厂的可用测站数占其总测站数的百分比即为该日的实时数据合格率,任一月的合格率为月内逐日合格率的平均值。
其中,测站不可用的定义如下:
(1)测站的实时水位、雨量数值出现错误;
(2)坝上、坝下水位站实时数据缺数超过2小时,其它水位测站实时数据缺数超过6小时;雨量站实时数据缺数超过24小时。
小时数据合格率:
评价月内水电厂小时数据合格的天数占月总天数的百分比。
其中,任一日内小时数据不合格的定义如下:
(1)水电厂的小时平均坝上水位、小时平均坝下水位、小时平均入库流量、小时平均发电流量、小时平均弃水流量、小时平均出库流量、小时发电量等小时数据出现错误;
(2)水电厂的小时平均坝上、坝下水位数据缺数超过2小时,其它小时数据缺数超过6小时。
日数据合格率:
评价月内水电厂日数据合格的天数占月总天数的百分比。
其中,任一日内小时数据不合格的定义如下:
(1)水电厂的日降雨量、日平均入库流量、日平均发电流量、日平均弃水流量、日平均出库流量、日末库水位、日发电量等日数据出现错误;
(2)上述日数据缺数超过10小时。
月数据合格率:
评价月内,按月数据是否合格相应取100%或0%。
其中,月数据不合格的定义如下:
(1)水电厂的月降雨量、月平均入库流量、月平均发电流量、月平均弃水流量、月平均出库流量、月末库水位、月发电量等月数据出现错误;
(2)上述月数据缺数超过48小时。
以下情况造成的水情数据缺数,可免考核:
(1)水电厂对水情系统进行正常维护,已按规定报检修申请且检修时间不超过6小时;
(2)电网调度机构进行水调中心站系统或通信通道的维护。
4.3.3计算公式
水情数据合格率:
其中,0.2、0.2、0.5、0.1为实时数据合格率A实时、小时数据合格率A小时、日数据合格率A日和月数据合格率A月的权重系数。
其中:
实时数据合格率:
式中:
d合格——评价月内实时数据合格的(可用率大于98)天数;
D——评价月的总天数;
小时数据合格率、日数据合格率计算公式同上,月数据合格率根据月数据是否合格直接取100%或0%。
4.3.4数据来源
统计的实时、小时、日、月水情数据均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4.3.5统计要求
按月统计。
4.4计划报表合格率
4.4.1目的
评价水电厂的运行计划建议报表的报送情况及完成质量,包括日、周、月运行计划建议报表。
4.4.2定义
计划报表合格率指水电厂的日、周、月计划建议报表在报送及时性和内容正确性方面的合格程度。
其中,不合格报表的定义为:
缺报、迟报或者内容出现1处以上错误的报表。
4.4.3计算公式
计算计划报表合格率时,月、周、日计划报表合格率分别按0.2、0.2、0.6的权重系数进行加权平均统计,即:
计划报表合格率:
式中:
q日——日计划报表合格率;
q周——周计划报表合格率;
q月——月计划报表合格率。
其中,日计划报表合格率:
q周计算方法同q日,q月按月报表是否合格取100%或0%。
4.4.4数据来源
统计数据来自DMIS系统(各电厂在DMIS上报的计划建议报表)。
4.4.5统计要求
按月统计。
4.5水能利用提高率
4.5.1目的
综合评价水电厂运行的节水增发成效。
4.5.2定义
水能利用提高率:
水电厂的实际发电量与考核发电量相比的提高程度,用节水增发电量占考核发电量的百分比来表示。
考核发电量:
评价期内水电厂按设计运行的理论发电量。
节水增发电量:
评价期内水电厂实际发电量与考核发电量的差值。
4.5.3计算公式
水能利用提高率:
式中:
E实际——统计时期内水电厂的实际发电量;
E考核——统计时期内水电厂的考核发电量;
E蓄——统计时期末与时期初库容差电量。
其中,水电厂考核发电量E考核的计算,按日调节及以下性能、季调节及以上性能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算法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录C。
4.5.4数据来源
计算统计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4.5.5统计要求
(1)日调节及以下水电厂以日为时段单位进行计算;季调节及以上水电厂汛期以日为时段单位计算,非汛期以旬为时段单位计算。
(2)按月、年统计。
4.6弃水日平均负荷率
4.6.1目的
反映水电厂弃水日的发电负荷率情况。
4.6.2定义
统计时期内所有弃水日水电厂发电负荷率的平均值。
4.6.3计算公式
式中:
——水电厂在第i个弃水日的平均出力;
Ni,max——当日的最大出力。
注:
如果Ni,max大于装机容量,则按等于装机容量计算。
如果计算的负荷率大于100%,则按100%算。
4.6.4数据来源
统计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4.6.5统计要求
按月、年统计。
4.7发电耗水率
4.7.1目的
反映水电厂发电运行的能耗水平。
4.7.2定义
统计时期内水电厂发出单位电能所消耗的发电水量。
4.7.3计算公式
发电耗水率:
式中:
WE——统计时段内的发电用水量;
E——该时期的总发电量。
4.7.4数据来源
计算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4.7.5统计要求
按日、月、年统计。
4.8可用水量利用率
4.8.1目的
反映水电厂在一定时期内可发电水量的利用程度。
4.8.2定义
可用水量利用率指水电厂的实际发电水量与时段库容差之和占总可发电水量的百分比。
4.8.3计算公式
可用水量利用率:
式中:
WE——水电厂在统计时段内的发电水量;
∆W——水电厂在统计时段期末与期初的库容差;
Wkf——水电厂在统计时段内的可发电水量。
其中,Wkf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Eq1——水电厂在统计时段的设备故障损失电量;
Eq2——水电厂在统计时段的调峰弃水损失电量;
Eq3——水电厂在统计时段其它原因导致的损失电量;
——水电厂在统计时段内弃水计算日的平均发电耗水率。
4.8.4数据来源
统计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4.8.5统计要求
按月、年统计。
5电网调度机构指标
5.1来水预测平均准确率
5.1.1目的
评价电网调度机构在水电来水预测方面的工作成效。
5.1.2定义
来水预测平均准确率指省区电网调度机构对主要水电厂来水预测的平均准确程度。
5.1.3计算公式
来水预测平均准确率:
式中:
n——水电厂的个数;
Pi——水电厂i的来水预测准确率,计算公式参见水电厂部分。
5.1.4数据来源
来水预测数据来自DMIS系统(水电发电计划报表),实测来水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5.1.5统计要求
(1)采用各中调调管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水电厂,原则上调管范围内每条流域应包括至少1个水电厂。
(2)日、周、月、年来水预测平均准确率分别按日、周、月、年统计。
5.2小水电发电量预测准确率
5.2.1目的
评价电网调度机构在地区小水电调度发电计划管理方面的工作成效。
5.2.2定义
小水电发电量:
本省区电网范围内的全部小水电发电量,包括地调、县调调度以及趸售上网的能够监测和统计到的小水电电量。
小水电发电量预测准确率指小水电预测发电量与实际发电量相比的准确程度。
5.2.3计算公式
小水电发电量预测准确率:
式中:
Ey——预测的小水电发电量;
Es——实际的小水电发电量。
5.2.4数据来源
小水电发电量预测数据来自DMIS系统(中调上报的水电发电计划报表),实际发电量数据来自DMIS系统(中调上报的调度日报)。
5.2.5统计要求
按月统计。
5.3电网水能利用提高率
5.3.1目的
综合评价电网水电调度的节水增发和经济运行水平。
5.3.2定义
电网调度机构(包括总调及各中调)直调水电厂的实际发电量与总考核发电量相比的提高程度。
5.3.3计算公式
电网水能利用提高率:
式中:
Ei实际——水电厂i的实际发电量;
Ei考核——考核发电量;
Ei蓄——水电厂i统计时期末与时期初的库容差电量;
n——水电厂的个数。
注:
水电厂考核发电量E考核的计算,应按日调节及以下水电厂、季调节及以上水电厂分别采用相应的算法计算,计算方法详见附录C。
5.3.4数据来源
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5.3.5统计要求
按月、年统计。
5.4水情数据合格率
5.4.1目的
评价中调水调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管理情况。
5.4.2定义
指中调水调自动化系统的水情数据传送的合格程度。
按水情数据的时间属性分为实时数据合格率、小时数据合格率、日数据合格率和月数据合格率(各项数据合格率的定义参见水电厂部分)。
统计时采用中调全部水电厂该项数据合格率的平均值作为中调水调自动化系统该项数据的合格率。
中调水情数据合格率等于实时数据合格率、小时数据合格率、日数据合格率和月数据合格率四项的加权平均值。
5.4.3计算公式
水情数据合格率:
其中,0.2、0.2、0.5、0.1为实时数据合格率A实时、小时数据合格率A小时、日数据合格率A日和月数据合格率A月的权重系数。
其中:
实时数据合格率:
式中:
Ai——中调水电厂i的实时数据合格率;
n——中调水电厂的个数;
小时、日数据合格率计算公式同实时数据合格率,月数据合格率根据月数据是否合格取1或0。
5.4.4数据来源
统计的实时、日、月水情数据均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5.4.5统计要求
按月统计。
5.5计划报表合格率
5.5.1目的
评价中调的水电发电计划报表的报送情况及完成质量,包括日、周、月发电计划报表。
5.5.2定义
计划报表合格率指中调的日、周、月发电计划报表在报送及时性和内容正确性方面的合格程度。
其中,不合格报表的定义为:
缺报、迟报或者内容出现1处以上错误的报表。
5.5.3计算公式
计算计划报表月合格率时,月、周、日计划报表合格率分别按0.2、0.2、0.6的权重系数进行加权平均统计,即:
计划报表合格率:
式中:
q日——日计划报表合格率;
q周——周计划报表合格率;
q月——月计划报表合格率。
其中,日计划报表合格率:
q周计算方法同q日,q月按月报表是否合格取100%或0%。
5.5.4数据来源
统计数据来自DMIS系统(中调上报的水电日、周、月发电计划报表)。
5.5.5统计要求
按月统计。
5.6弃水电厂平均日负荷率
5.6.1目的
反映省区电网弃水水电厂的平均日发电负荷率情况。
5.6.2定义
在统计日发生弃水的所有水电厂的日发电负荷率的平均值。
5.6.3计算公式
其中,
为发生弃水的第i个水电厂在该弃水日的平均出力,
为该电厂当日的最大出力,n为弃水水电厂的个数。
注:
如果
大于装机容量,则按等于装机容量计算。
如果计算的负荷率大于100%,则按100%算
5.6.4数据来源
统计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5.6.5统计要求
按日统计。
5.7调峰弃水损失率
5.7.1目的
反映省区电网在水电弃水日的调峰弃水电量损失情况。
5.7.2定义
水电厂在某弃水日的调峰弃水损失电量占该日总可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加上调峰弃水损失电量)的百分比。
其中,调峰弃水损失电量是指水电厂在弃水日因参与电网调峰而损失的电量称为调峰弃水损失电量。
5.7.3计算公式
其中:
Eqt=Min{Eqt1,Eqt2}
Eqt1=Nmax×24-E
Eqt2=Wq/ε
式中:
Eqt——水电厂在弃水日的调峰弃水损失电量;
E——当日实际发电量;
Eqt1——按实际最大出力计算的调峰弃水损失电量;
Eqt2——按实际弃水量计算的调峰弃水损失电量;
Nmax——当日高峰时段的实际最大出力;
Wq——当日弃水水量;
ε——当日平均发电耗水率。
注:
为避免水电厂在电网负荷高峰时段出力受阻而导致计算的调峰弃水电量偏大的情况,Nmax取电网负荷高峰时段的实际最大出力,而非全天最大出力。
5.7.4数据来源
统计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5.7.5统计要求
按日统计。
5.8梯级水量利用率
5.8.1目的
反映梯级可发电水量的利用程度,该指标是体现梯级优化调度效益的一个方面。
5.8.2定义
梯级水量利用率指梯级水电厂的实际发电水量之和占梯级总可发电水量的百分比。
5.8.3计算公式
梯级水量利用率:
式中:
——梯级水电厂i在统计时段内的发电水量;
——梯级水电厂i在统计时段期末与期初的库容差;
——水电厂i在统计时段内的可发电水量。
其中,
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梯级水电厂i在弃水日的设备故障损失电量;
——梯级水电厂i在弃水日的调峰弃水损失电量;
——梯级水电厂i在弃水日的其它原因导致的损失电量;
——梯级水电厂i在弃水日的平均发电耗水率。
5.8.4数据来源
统计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5.8.5统计要求
按月、年统计。
5.9梯级平均耗水率
5.9.1目的
反映梯级水电厂发电运行的能耗水平。
5.9.2定义
统计时段内水电厂梯级发出单位电能所消耗的平均发电水量。
5.9.3计算公式
梯级平均耗水率:
式中:
Wi——统计时段内梯级水电厂i的发电水量;
Ei——统计时段内梯级水电厂i的发电量;
n——梯级水电厂的个数。
5.9.4数据来源
计算数据来自水调自动化系统。
5.9.5统计要求
按月、年统计。
5.10水电超负荷率增发电量
5.10.1目的
反映电网调度机构通过提高水电发电负荷率,充分吸纳水电电量的工作成效。
5.10.2定义
水电超负荷率增发电量指水电发电负荷率超过电网平均负荷率的部分所对应的发电量(即这部分水电电量需要通过调减火电及其它发电厂的出力来吸纳)。
全网水电超负荷率增发电量等于各省区水电超负荷增发电量与直调的天生桥一级、二级、龙滩的超负荷率增发电量之和。
5.10.3计算公式
(1)全网水电超负荷率增发电量:
式中:
Ecfh——全网水电超负荷率增发电量;
Eci——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海南各省区的水电超负荷率增发电量;
Ectl——天生桥一级、二级、龙滩水电厂的超负荷率增发电量。
(2)省区电网水电超负荷率增发电量:
式中:
Esd——省区电网中调以上水电的实际发电量;
Exsd——省区电网地区小水电发电量;
——省区电网的平均负荷率;
——省区电网中调以上水电的平均发电负荷率;
——省区电网地区小水电的平均发电负荷率。
其中:
地区小水电平均发电负荷率:
(3)天生桥一级、二级、龙滩的超负荷率增发电量:
天一、天二和龙滩的超负荷率电量等于天一、天二、龙滩送广东与送广西的超负荷率电量之和。
即:
其中,天一、天二和龙滩送广东的超负荷率电量为:
天一、天二和龙滩送广西的超负荷率电量:
式中:
、
、
——分别为天一、天二、龙滩送广东电量;
、
、
——分别为天一、天二、龙滩送广西电量;
、
——分别为广东电网、广西电网的平均负荷率;
、
、
——分别为天一、天二、龙滩送广东的送电平均负荷率;
、
、
——分别为天一、天二、龙滩送广西的送电平均负荷率。
注:
[1]水电发电(或送电)负荷率在低于电网负荷率的情况下,超负荷率电量按等于0处理。
[2]目前地区小水电负荷率难以准确计算的情况下可采用经验值或直接采用100%。
5.10.4数据来源
统计数据来自DMIS系统。
5.10.5统计要求
以日为计算时段单位,按月、年统计。
附录A
水电经济运行指标一览表
表A.1水电厂(或集控中心)的水电经济运行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类型
1
来水预测准确率
※评价指标
2
调洪优化增发率
统计指标
3
水情数据合格率
※评价指标
4
计划报表合格率
※评价指标
5
水能利用提高率
统计指标
6
弃水日平均负荷率
统计指标
7
发电耗水率
统计指标
8
可用水量利用率
统计指标
注:
评价指标(带※标注)为进行统计并且用于考核评价的指标;统计指标为只统计但不进行考核评价的指标,下同。
表A.2电网调度机构的水电经济运行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类型
1
来水预测平均准确率
※评价指标
2
小水电发电量预测准确率
※评价指标
3
电网水能利用提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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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中国 南方电网 水电 经济 运行 指标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