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发展现状和展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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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发展现状和展望
2010~2011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发展现状和展望
一2010年深圳市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主要进展
2010年深圳市人居环境顶层设计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和宜居城市建设齐头并进,“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宜居水平等方面取得实效。
(一)新型人居环境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1.初步建立人居环境顶层设计和三级实施体系
深圳市政府于2010年10月正式颁布实施《深圳市人居环境工作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该《纲要》对人居环境的内涵、外延和工作边界进行了界定,结合深圳的实际提出了独具特色的人居环境六大理念,即绿色增长理念、服务发展理念、生态优先理念、城市宜居理念、环境建设理念和区域联动理念,并明确了人居环境工作的五大主要目标、六项重点任务,成为全市人居环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统筹全市人居环境规划建设提供了有力依据。
全面推进人居环境“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现对接,完成了全市“十二五”重点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梳理了一批“十二五”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项目,探索构建了人居环境工作纲要、“十二五”规划、“十二五”建设项目的三级实施体系。
2.逐步建立健全跨部门合作机制
举行多部门参与的环境形势分析会,探索建设部门间环境形势分析机制;加强环境质量预警的跨部门合作,针对灰霾等恶劣气候情况,建立跨部门的环境空气质量异常预警机制,2010年12月20日首次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异常预警信息。
3.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创建和宜居城市创建平台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试点工作,福田区通过了“国家生态区”全国公示,罗湖区、南山区顺利通过了环保部组织的“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宝安区桃花源科技创新园等4家生态工业园区完成了建设规划的评审和考核验收;40所学校和5个社区荣获省级“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称号;坪山新区建设以发展低碳经济、生态工业园区为亮点的生态新城,光明新区探索以绿色建筑、绿色出行为特色的生态发展模式。
宜居城市建设取得良好开端,全市有65个社区获广东省“宜居社区”称号,4个项目获省“宜居环境范例奖”,“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中水、雨水综合利用项目”被评为全省仅有的两个“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之一;完成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复查。
绿道网建设成果斐然,在全省创新性提出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三级模式,确定每平方公里拥有一公里绿道的特色目标,2010年全市的335公里区域绿道实现全线贯通,超额完成了“一年基本建成”的任务。
4.全面推进住宅产业化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升住宅品质的若干规定》;选定25个项目大力培育、建设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项目;完成了推进保障性住房标准化、系列化研究设计的前期工作;成功举办第七届深圳“住博会”,大力开展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培训宣传。
(二)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高
1.环保倒逼机制逐步形成
深入推进环评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着力做好“环评机构、技术审查、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的“3+1”工作,以环评审批引导经济结构调整,逐渐形成“倒逼”机制。
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0年全市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8890项,否定其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2658项,否定率9.2%。
积极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在逐步深化绿色信贷、绿色采购等政策的同时,利用环保专项资金重点对电镀、线路板、养殖等重污染行业的污染整治和升级改造开展了扶持,并持续开展“鹏城减废行动”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污染企业削减废弃物66771.8吨,节水2631万吨,节电40086万度,31家企业获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
2.环境综合整治加速推进
以治污保洁工程为平台,以环保实绩考核为约束,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和生态恢复重建力度。
一是以跨市河流水质达标管理为重点,全面推进河流污染综合整治,多条河流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地排污口整治和“雨季行动”,有效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三是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妈湾电厂1号、2号机组顺利完成低氮改造,年削减氮氧化物约4000吨;全市所有燃机电厂全部改用天然气;在全省率先完成油气污染治理任务;先后关停燃煤、重油和木柴锅炉240台,60台锅炉完成“油改气”,折合减排二氧化硫约3000吨/年;实现机动车及车用燃油标准升级,自2010年9月1日起对轻型汽油车和重型燃气汽车新车上牌执行国IV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国IV车用汽油。
3.环境监督执法力度明显加大
按照最严格的环保执法标准,厉行“铁腕治污”,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
开展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并开展高污染排放车辆、建筑施工噪声、饮用水源、核与辐射整治工作。
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79034人次,检查企业74926厂次,下达处罚决定1648宗,限期整改企业1889家,促成企业28家关停。
环境信访处理率100%,办结率92%,回访群众平均满意率88.2%,保障了群众环境权益。
(三)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成果显著
1.人居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深圳市201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6天,二氧化硫浓度较上年下降15.4%,灰霾天数从2005~2009年的平均146天下降到2010年的115天;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深圳河、观澜河、龙岗河等8条河流污染有所减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上升5.55个百分点,达到83.33%;东部近岸海域水质稳定达到二类标准,西部水质有所改善;区域环境和城市交通干线噪声为56.7和69.2分贝,分别比上年下降0.1和0.3分贝。
2.“十一五”污染减排成效突出
深圳市2010年度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较2009年减排1.45万吨和0.10万吨,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量的20%以上。
“十一五”期间,在GDP增长86%的前提下,取得了主要污染物排放下降1/3的成果。
通过污染物减排,“十一五”至今全市实施各项治污工程405项,完成工程185项,重点工程项目投资总额超过260亿元,环境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二“十二五”人居环境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深圳市人居环境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珠三角环保一体化的推进,促进各城市同步治污、联防联治,为环境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外部保障;特区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将极大地消除原特区内外环境“二元”现象,促进全市人居环境均衡提升;深圳市确定了低碳发展战略,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低碳生态创建工作,形成了人居环境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但是,深圳市环境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严峻,经过短短30年的发展,深圳完成了国外发达城市数百年的发展历程,资源环境问题先期遇到、渐趋严重,“十二五”期间,化解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巨大压力,顺应市民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深圳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任重而道远,突出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环境承载难以持续
“十二五”期末,深圳市GDP要达到15000亿元,在2010年基础上增长近60%,按照深圳市“十二五”确定的万元GDP能耗、水耗下降8%和30%估算,2015年深圳市总能耗、水耗将增长55%和42%,大气、水污染物产生量也将同步增长。
在目前环境容量已被过度消耗甚至透支使用的情况下,环境容量如何承载今后GDP的大幅增长,成为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对人居环境建设构成最大的挑战。
2.生态资源捉襟见肘
扣除基本生态控制线974平方公里和建成区面积813平方公里,深圳市未来可用建设用地面积不足200平方公里。
特区建立30年来,深圳城镇用地总量迅速增加,农林用地总量持续减少,城市生态资源不断减少。
尽管今后深圳市土地利用将从开发增量转向利用存量,但是过度紧张的土地资源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建设用地与生态用地的消长,“保发展”与“保生态”面临两难境地。
3.治污任务十分繁重
“十二五”时期,深圳市旧的环境问题将进一步升级扩大,新的环境问题会不断涌现。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机动车尾气等产生量不断增加,重金属、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防治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城市更新区域污染土壤修复、废旧电子电器处理处置需要尽快开展。
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增大。
4.污染减排形势严峻
“十二五”期间,国家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由原来的两项(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增加到四项(新增氮氧化物、氨氮),都作为“十二五”约束性指标,必须完成。
当前,深圳市二氧化硫减排潜力非常小,氮氧化物则因机动车数量加速增长减排难度非常大,要完成国家下达的深圳市“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5.民生需求持续提升
环境问题是民生问题,保护环境就是保障民生。
随着社会结构的日趋复杂,市民环境权利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阶层的人居环境需求日趋多样,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加大了人居环境工作的难度和紧迫性。
同时如何引导和扶持民间环境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人居环境建设也成为一个崭新的课题。
三2011年人居环境工作的几点对策建议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起始之年,也是人居环境工作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的关键之年。
人居环境工作既要谋划好“十二五”期间总体策略,还要打好开局,开创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事业的崭新局面。
(一)“十二五”人居环境发展思路和对策
“十二五”人居环境工作应按照“四个转变、四个并重”的基本工作思路,即:
坚持从重经济轻环境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并重,一手抓环境,一手抓经济;从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环境建设并重,一手抓保护,一手抓建设;从主要用行政方法保护环境转变为行政、市场两个手段并重,一手抓行政,一手抓市场;从主要依靠环保监管转变为环保监管与环保技术并重,一手抓环保监管,一手抓环保技术。
重点要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1.提升环境承载力,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
“保增长,调结构”双管齐下,营造经济和环境“双赢”局面:
一方面,通过污染减排、环境建设、区域合作,腾容量、建容量、借容量;通过生活污染和传统工业污染治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提供环境容量空间,支持深圳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发展。
另一方面,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淘汰、治理污染型行业、企业,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继续深入推进生态区、生态街道、生态工业园区、绿色社区等生态创建活动,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市。
切实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工作,完善深圳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方案,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分步实施,分阶段考核。
积极支持开展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低碳生态示范城市等创建工作。
3.突出抓好环境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环境建设是指通过工程或项目建设,推进治污减排、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文化建设等,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十二五”要通过治污保洁、污染减排、环保实绩考核等机制和平台,加快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完成10座污水处理厂、两座污泥处理设施、6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快污水干管、支管及与排污口的接驳工作;基本完成“四带六廊”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4.解决重点难点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
制定机动车数量加速增长条件下的排气污染控制对策,并付诸实施,确保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实现;加强酸雨、灰霾、臭氧、挥发性有机物(VOC)等复合型污染的控制和协同治理;切实推进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等的控制,着力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重点环境问题。
加强电子废物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统筹考虑电子废物拆解回用设施的建设,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与修复,妥善应对城市基础设施更新、土地功能转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5.创建宜居城市,打造宜居宜业环境
宜居城市创建有利于提升群众的民生幸福感、生活质量和家园意识,是新形势下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
宜居城市建设涉及城市规划、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是人居环境建设与保护的重要工作平台。
“十二五”期间,要加紧落实《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重点在宜居社区创建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同时,积极推进绿道网建设,建成约300公里区域绿道、约500公里城市绿道、约1200公里社区绿道,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惠及市民的绿道网体系。
(二)2011年的主要措施
1.建立环保倒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举行全市环境形势分析会,从环境要素、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多个方面,分析环境承载力变化状况,核算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资源账户,提出以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依据来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建立“目标倒逼任务、时间倒逼进度、督察倒逼落实”决策机制。
深入开展规划环评,制订规划环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的规划环评,完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探索政策环评,从决策源头倒逼产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
严格实施环保准入制度。
制定敏感区域、流域的环保准入产业导向目录,研究制定低碳项目指标体系,引导新项目按低碳要求进行建设;实施最为严格的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列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实行等量置换、减量置换。
力推重污染企业优化升级。
以宝安、龙岗两区为重点,强力推动落后产能和重污染企业淘汰;出台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以市场机制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组织100家以上企业开展优化升级工作;稳步推进鹏城减废工作;全面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围绕大运会环境保障,办好“绿色大运”
重点保障优良空气质量。
全市所有燃机电厂在3月底前全面实现天然气发电;淘汰或改造全市4蒸吨以下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
对全市VOC排放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污染整治行动,推进家具行业涂装工艺升级改造。
推进全市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全面使用清洁能源,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加强机动车和船舶污染控制,推广使用国IV燃油,机动车检测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
采用视频监控工地扬尘治理,及时完成施工工地生态复绿,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显著改善水环境质量。
在采取长效的常规措施对全市水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采取必需的临时性应急措施,倒排治污工程的工期,落实大运会应急状态时的污染源管制、河涌水闸管制、水资源环境优化调度等综合应急预案;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调查,全面监控重点海域排海工程和海洋环境状况,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满足大运会成功举办的要求。
全力保障环境安全。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前预防,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普查,摸清环境风险源基本状况;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台账,推行污染源环境安全管理“一厂一策”。
开展大运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显著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3.大力开展环境建设,提升环境承载能力
强力推进环保工程建设。
重点推进龙华、观澜、沙田、龙田、燕川等在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部分脱氮除磷和深度处理工程建设。
全力推进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三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福田河、布吉河、大沙河、茅洲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继续推进妈湾电厂低氮燃烧器改造工作,完成4号、5号、6号机组的改造。
完成盐田港、蛇口港两个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示范工程,加快港口内拖车“油改气”进程,推进轮胎式龙门起重机“油改电”。
重点推进“四带六廊”建设。
编制《深圳市关键节点生态恢复规划》,制定恢复规划和详细的设计方案,保证陆域范围内大型植被斑块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连通,确保生态安全格局体系的基本建立。
按照统一部署、分期恢复、示范先行的策略,先期对7个关键节点中易于实施的6号、7号节点进行生态恢复的规划设计,并启动恢复建设,推动重点水库生态修复和涵养林工程建设。
启动湿地生态示范区建设。
推动坪山河流域湿地生态园等湿地的建设,研究湿地管理系统建设工程,为削减污染负荷,保护和修复区域。
保护流域的生态环境,打造水质优良、生态良好的水廊道。
加速绿道网建设。
加快推进区域绿道的绿化提升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在大运会开幕前完成区域绿道的全部建设任务。
继续推动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规划建设,全面启动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的衔接工程,年内新增城市绿道、社区绿道300公里。
加强绿道网的宣传推介,编制绿道网使用手册,组织系列绿道文体活动,让广大市民了解绿道、使用绿道。
4.开展“环保执法年”行动,促进环境监管再上新台阶
污染源管理全面覆盖。
实施“三控一核算”监管,充分运用在线监测监控、视频监控、“环保黑匣子”和自动采样仪等现代化监控手段和物料衡算方法,准确把握企业的排污状况,实现日常检查向全天候执法监控的转变,逐步完善污染源全方位、全过程科学长效管理机制。
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稽查工作并逐步转换稽查模式,抓住个案,深入挖掘,以点触面,促进全市环境监察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力度的巩固提高。
执法力度持续增强。
要进一步加大对废气、废水、市政等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企业排污。
保持较高的巡查频率,对企业的污染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检查,保证污染设施的规范运行。
重点打击“未批先建”、未执行“三同时”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电镀、线路板行业的重金属、氨氮、磷酸盐的超标排放行为,进一步推进氨氮、磷酸盐治理工艺的完善。
对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投诉实行“后督查”,加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后续整改的跟踪落实。
处罚手段全面运用。
积极运用《深圳经济特区环保条例》赋予环保部门的对夜间违法建筑施工的查封扣押权、危险废物物料衡算执法权,以及对违法排污行为按日计罚、关闭停业等执法手段,提高环保执法的威慑力和警示性,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的成本,提高执法效果。
5.狠抓污染减排工作,打好“十二五”开局战
编制污染减排“十二五”规划,重点针对新增氮氧化物、氨氮污染减排指标,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
建立污染减排企业责任制,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落实到企业。
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问责制,把减排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及企业的重要依据,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新格局。
6.全面推进宜居创建,提高城市宜居水平
创新宜居城市创建手段。
创建“宜居深圳奖励基金”,通过奖励提高社区、市民、物业等单位的参与积极性;编制《深圳宜居城市年度报告》,加强市民、企业、政府间的信息沟通;委托第三方开展宜居城市民意调查,为创建宜居城市提供参考;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吸引市民自觉参与宜居创建。
加速住宅产业化进程。
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住宅产业化提升住宅品质的若干意见》为中心,全面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加快住宅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加速构建住宅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体系;以保障性住房为突破口,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和部品认证,培育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项目;加强技术规范引导和示范建设,推动深圳由住宅产业化国家综合试点城市向示范城市的转变。
7.扎实做好规划立法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居环境工作软实力
完善人居环境规划法规体系。
编制实施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出台特区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和服务行业环保管理办法,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以人居建设为重点,完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调研。
做大人居环境宣传。
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统筹联动机制,多途径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全力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环境宣传教育品牌。
重点举办大运会生态环境保障专项宣传、国家环保模范城第三次复核专项宣传活动,抓住契机向全国和全世界展示低碳、生态、宜居的深圳城市形象。
强化公众参与。
继续开展市民环保奖表彰和奖励活动,引导单位和个人主动参与人居环境工作,实现政府部门、市民、媒体的良性互动,提高社会各界的环保责任感和生态文明意识。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实行企业环保诚信档案公开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
继续实施环境污染举报有奖制度和对严重违法排污企业的曝光制度,发动群众参与环境监管。
8.强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增强环保创新能力
要进行高质量的环境建设,必须有高度发达的环保产业。
只有环保产业高度发达,才能为环境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丰富环境建设的内涵,因此要专门制定“十二五”环保产业规划及其配套文件,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体制和机制创新,引导和扶持环保产业向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成为继高科技、物流、金融和文化产业之后的第五大产业。
重点发展产业园区。
要将环保科技进步作为发展环保产业的第一推动力,积极推进中匈环保产业创新基地、南山区环保产业园、环保技术研究院等环保产业园和研发加工基地的建设,鼓励中外有实力的环保、能源、生态公司总部及科研机构入园,并对入园企业进行财政补助。
积极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进一步增强环保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环保产业关键技术与装备的国产化进程。
优先支持创新能力强的企业。
要加大环保行业整合力度,重点扶持一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大中型环保企业集团,形成行业带头作用,提高这些企业的规模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使其成为深圳市环保产业的骨干力量。
积极引导中小型环保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中小型环保企业“专、精、特、新”的发展格局,为大企业集团和环境工程总承包公司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
加大技术扶持力度。
要建立环保技术咨询评估机构,组织推动环保高新技术、产品和设备的开发、认定、推广和应用,以及对率先运用先进技术治污的企业和工程项目的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鼓励推广的环保技术、产品和设备目录指引,支持企业发展。
要加大环保技术研发、推广和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对率先运用先进技术治污的企业和工程项目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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