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内墙抹灰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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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内墙抹灰施工合同
东莞市长晟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高档家具研发
设计加工项目(二期)工程
劳务分包
砌
体
内
墙
抹
灰
施
工
合
同
施工总包方:
东莞市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方:
工程地点:
东莞市寮步镇井巷村东科路
日期:
二零一七年二月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目录
总包方:
东莞市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亦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方:
(以下亦简称乙方)
甲方为完成由其总承包的位于东莞市寮步镇井巷村东科路【东莞市长晟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高档家具研发设计加工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甲方具体的需求,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分包甲方本工程部分(建筑部分的所有砖墙砌体、内抹灰,建筑部分的所有零星(柱与墙拉结筋、门过梁)钢筋制安,合理堆放材料以及施工区域保洁等等)施工工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东莞市长晟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开发,东莞市富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工程位于东莞市东城同沙工业园东科路西侧。
总建筑面积约72190.32平方米;其中:
1#厂房4层,总建筑面积约11947.57平方米。
2、3、4#厂房4层,每栋总建筑面积约11947.60平方米。
5#厂房4层,总建筑面积约11932.80平方米。
6#宿舍6层,总建筑面积约3906.17平方米。
7、8、9#宿舍6层,每栋总建筑面积约2853.67平方米。
第二条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一、承包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用成建制劳务分包方式。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东莞市岭南电子生产项目(暂定)所有砌体以及内墙(柱)抹灰工程(甲方施工总承包工程的范围内)。
特别提示:
乙方确保质量以及安全前提下,不能满足现场施工整体进度,甲方另增加施工班组协助完成此项工序,相关费用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条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
在本工程所有子单位分项工作的合同单价(人民币)为固定价格,不因任何外界因素变化而调整。
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得发生计时工。
1、厂房以及宿舍砌体、地下室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包含灰砂砖封顶、灰砂砖填充墙部分),综合单价为:
元/m2,大写:
每平方米。
根据图纸计算;砌体面积=墙体面积-(门窗洞口面积+构造柱面积+结构门窗过梁面积);
2、所有内墙以及地下室墙(柱)抹灰工程综合单价为:
元/m2,大写元每平方米。
根据图纸计算;实际抹灰面积=抹灰墙体面积-门窗洞口面积;
3、特别提示:
卫生间、沐浴室等,墙地面需要做防水的所有内墙地面抹灰工程综合单价为:
元/m2,大写元每平方米。
根据图纸计算一次;实际抹灰面积=抹灰墙体面积-门窗洞口面积;
二、价格内容
砌体以及内墙(柱)抹灰分项工程指本工程:
建筑部分的所有墙体砌筑、墙体拉结筋钻孔、植筋、拉结筋制作、内墙体的拉毛(含截面处理)、内墙的挂网,所有室内需抹灰部分(包含卫生间、消防水池按设计规范要求)的抹灰工程;其中包括施工脚手架搭拆安全防护措施、预留施工洞的封墙、墙面养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每日工完场清和落地灰回收),施工区域所有保洁及场地清理工作等。
甲方需用之临时设施的砌体抹灰全部工序。
本合同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负责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承包本工程所有的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砌体以及内墙(柱)抹灰项目
1)、墙体砌筑前期必须严格控制整个单体外墙墙体平面,确保外墙抹灰厚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负责所有墙体定点放线工作,确保井架物料提升机正常作业,每台井架物料提升机乙方必须提供至少一名专业并且人证吻合的操作员,竣工验收前施工场区保洁工作,完成本合同分项工程所有工序所需的全部人工费(包括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可能出现的停窝工费);
2)、小型机械及低易耗材料费用:
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只提供大型机械(井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电源到各楼层的移动电箱)。
其它的所有工具、机具、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如:
小型工具包括灰刀、灰匙、灰斗、灰铲、灰尺、砖线、灰桶、手锤、凿、水管、吊线坠、剪刀、(抹灰时自用的)铝合金、砂浆搅拌机、手电钻、电风机、激光水平仪、水平尺、斗车、移动开关箱、地拖线、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鞋、人工费、辅材费(植筋胶、墨子、铅笔等)、电缆、大锤、手锤、手套、卷尺、照明灯具以及保险及医疗费等。
小型工具自行解决并保管维修。
3)、以上单价已包含;分项工程所有材料的人力垂直及水平运输(包括地下室材料的搬运);浇捣门窗预制过梁;施工脚手架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国家规定的一切劳保用品、工伤事故医疗费、清凉饮料、高温津贴、夜间加班夜餐费、进退场车旅费、季节性相关费用、雨天停工补助以及乙方本身各项杂务费均包含在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包含完成本工程后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单价不再调整。
以上单价均为优质工程单价,如政府质量有关部分验收属乙方原因结构工程验收未达到上述标准者,按本合同总价款下浮10%。
周转施工时所用的(脚手架、模板、耗料)转运、堆放、收拣以及工序中的各种配合用工、迎接检查用工等费用。
5)、其它约定:
乙方的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有政府规定的证件,如婚检证明、暂住证,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由甲方代付时,在结算中扣除。
工序内所有配合用工、迎接检查用工、场地内二次转运用工、材料堆放用工、工程管理需要用工等用工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
如果出现下述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屡教不改甲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
1、在施工期间,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屡教不改,并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还须承担全部损失;
5、严重违反施工图纸、变更洽商、国家、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造成重大质量问题或者质量安全隐患的,除解除劳务合同外,还须承担全部工料损失;
6、施工、技术力量不足,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
一、质量管理体系
作为有经验的劳务分包商,乙方确认已充分理解了该分包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工程环境情况,以及工程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及建筑行业惯例,严格执行甲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有关规定,接受项目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并服从甲方专业管理人员的管理。
为促进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科学合理性,特定工程管理相应措施,如违反由现场施工员或管理人员按本合同相关条文约定进行处罚,处罚单由甲方项目部核实进行公示。
处罚金额在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二、质量要求
1、乙方人员凡进入施工现场在开工前,甲方要作一次全面性的技术交流,使所有参加施工人员都要认真熟悉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本工程以《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中高级抹灰标准为验收标准,砖砌体的允许偏差为:
垂直度、平整度在5mm以内,抹灰工程的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的偏差值在3mm以内,以每层为验收单位,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如空鼓、开裂以及不满足验收要求的等等)需返工重做的,要赔偿材料损失费。
3、每项工序完工要清理现场,同时请主管施工员签认完工单,做到工完场清。
4、墙砌体:
本工程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规格有200厚和100厚两种(包含灰砂砖封顶、灰砂砖填充墙部分)。
砂浆采用自拌砂浆,强度等级详见设计文件。
乙方负责所有墙体定点放线,经由甲方验收无误后进行施工作业。
5、墙体用砌块要在场内集中提前1—2天淋水充分湿润,墙体与楼面接触面要用水冲洗干净,使砂浆与楼面粘结,砌第一皮砖时,量好水平通线,控制灰缝平直;
6、墙砌体每板墙每天的砌筑高度控制在1.5m以下,梁底斜顶砖按要求七天后才能砌筑,斜形砖的斜度不大于60度。
可双向倾斜,用水泥砂浆顶实梁底,以免收缩产生裂缝;
7、砖砌体的组砌方法要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不得对缝。
灰缝应横平竖立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为10mm,不宜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8、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搭接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少于高度的三份之二;
9、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搓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10、抹灰:
本工程采用自拌砂浆。
详见设计要求。
1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全挂网后用水泥、幼砂加建筑胶水后用大油扫拉毛,粘牢后才能进行抹灰。
12、抹灰前应用吊锥控制垂直定位,再根据垂直点通线打点,相隔1.5m内做好基条,用压尺压平控制平直,使墙面整体平整。
13、天花抹灰要求:
梁侧、底通线做直做平,阴阳角方正,梁侧垂直。
1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15、门窗框未装上时,门窗洞四周需抹灰,做到阴阳角方正,平面垂直或水平。
16、严格按照灰浆配合比配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砂浆拌合,砂浆拌合后应在2小时内用完,不准使用失效砂浆。
17、墙抹灰前:
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用水泥幼砂加建筑胶水搅拌均匀后进行全面拉毛,达到强度后挂好网才能进行抹灰。
18、抹灰前应用吊锥控制垂直定位,再根据垂直点通线打点,相隔1.5米内做好基条,用铝压尺压平以控制平面,使墙面整体平整。
19、超厚部分施工时,进行钢筋网加固后必须分层施抹认真控制干湿度,要达到规范要求才能进行二次施抹。
20、按照规定,乙方对承包的工程向甲方承担质量责任。
乙方必须以国家、省、市现行的施工和验收规范为准则,遵照甲方技术、质量交底精心组织施工。
出现问题必须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照章罚款。
对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21、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协助,配合甲方、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临时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最终验收工作。
22、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承担费用,对分包工程的任何缺陷或不合格部分进行修复、整改或拆除重建,直至符合合同规定的各项质量标准及要求。
23、本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乙方协助甲方出具验收报告、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验收,乙方须负责对验收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三、质量控制措施
第一项: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的要求。
第一条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罚款。
第二条砌筑砂浆的试块要按照规范要求制作,不得漏做、补做,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三条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要求,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四条砌筑之前,应对砖材料浇水湿润,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
第五条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条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八条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搭砌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九条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十条构造柱的钢筋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受力钢筋根部和顶部(板底)没有植筋或搭接长度不足就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给予300元/处的罚款。
第一十一条构造柱浇灌砼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十二条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要求留一定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一十三条砌体内图纸要求放置拉接筋的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漏放钢筋的,给予10元/根的罚款。
第一十四条门窗洞口过梁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现浇过梁的罚款条例按第四节相关条款执行。
2、预制过梁的几何尺寸和方案要求的偏差值大于10mm以上的,给予30元/米的罚款;过梁钢筋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过梁砼有蜂窝、麻面、平整度差等问题,给予30元/米的罚款。
3、植筋现浇过梁的钢筋植入深度应满足15d,否则给予50元/根的罚款;植筋后钢筋的自由端和纵向钢筋的搭接、焊接长度需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元/根的罚款。
第一十五条砌体根部没有按照图纸、方案要求砌筑实心砖、浇筑砼挡水坎的,给予50元/米的罚款。
第二项:
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抹灰砂浆技术规程JGJ/T220-2010》中的要求。
第一条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0元/立方米。
第二条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三条抹灰时应提前对基层洒水湿润,若直接抹灰则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四条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
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五条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3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六条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七条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八条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给予5元/米的罚款;不同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不足的给予10/米的罚款;固定钢网的钉子的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九条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的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导致门窗无法安装的,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十条墙面如出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给予20元/个的罚款。
第一十一条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给予10元/米的罚款。
第一十二条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条的罚款。
第一十三条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十四条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
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元/平方米的罚款。
四、班组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自觉管好和抓好班内安全管理,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共同搞好项目工地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职工人身安全,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专项责任合同,保证执行。
1、施工班组中决不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尽量避免轻伤事故的发生。
2、执行上级政府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中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和配合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抓好、管好班组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向项目经理或上级专管人员汇报安全险情和提出有利建议。
如班组中发生安全事故,愿接受公司和项目部的处罚规定。
3、用人班组(单位)有不到法定年龄人员或国家所规定的退休老人进入工地对责任班组(人)处罚200元。
4、新工人上岗,经班长作好班内安全教育后才准安排上班,缺一人不接受教育处罚50元。
5、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盲目指挥,如强行指使职工到无安全投机倒把下去操作,接受处罚100元。
6、随时阻止职工违章操作,及时对班内违章作业的职工工作出必要的处罚50元。
7、对上级和项目经理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拖延不改,接受处罚100元
8、酒后上班或登高作业者每人次接受处罚200元。
9、经通知不出席安全会议、周例会、不参加安全教育课,每次接受处罚200元。
10、遵守各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制定经培训合格(持证)人员操作,否则处罚50元。
11、不自行乱拉自接电线,如有违反,接受处罚50元。
12、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赤膊、穿拖鞋、高跟鞋作业的职工,每人次处罚30元。
13、高空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进行作业者每人次处罚100元。
14、在施工厂区随地大小便者每人次处罚500元。
15、塔吊起重规定“十不吊”,班组强制性要求塔吊指挥人员的行为每次处罚500元。
16、提升机设备限载控制或安全规定,如超载每次处罚500元。
17、提升机安全规定严禁载人,如有违反,每人次处罚500元。
18、提升机运输材料楼层安全门未急时关门每次处罚50元。
19、塔吊运行时间必须经过协商合理运行,严禁对指挥人员言语辱骂或恶意行为,如有违反,每人次处罚500元。
20、施工现场嬉闹或蔑视安全生产者每人次处罚100元。
21、不用明火和电炉取暖和烧煮食物,违者每人次处罚500元。
22、进入施工区域必须严格要求佩戴工作卡在左胸前,如有违反,每人次处罚50元。
23、在检查时发现不文明施工(现场脏、乱、差)接受处罚200元。
24、违反、劳动纪律,情节恶劣的;不论任何原因,在施工场地内聚众肇事、打架斗殴者(对此不良行为处罚10000元/次),情节严重则交由执法部门处理。
25、班组或(单位)因用人不当导致一切安全事故自行负责所有费用并急时清退离场。
例如(职工身体亚健康)患有严重肠胃病、心脏病、高血压、高度近视等慢性病、突发急性病或肺炎、肝炎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可能传染其他人员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26、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施工,盲目违章作业甲方不负其任何责任(指大小安全事故)。
27、对屡次违反上述情况的加重、加倍处罚,情节严重则清退离场。
五、合同工期以及工程进度奖惩制度
1.合同工期;
本分包工程甲方将根据现场进度计划和业主阶段工期的要求调整本分包工程全部或部分的工期,整体项目建筑竣工验收时间2017年7月1日,具体要求按照甲方正式下发的通知执行。
如果主合同工期调整时,本分包合同工期相应进行调整,以保证甲方承担之主合同内义务正常履行。
2.工程进度奖惩制度;
2.1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条款和项目部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2周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500元的处罚,月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1000元的处罚,季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处罚,年度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5000元予以处罚,总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10000元予以处罚。
2.3周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300元进行奖励,月进度每天提前一天按照500元进行奖励,季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1000元进行奖励,年度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00元予以奖励,总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5000元进行奖励。
2.4工程所需材料,各施工单位必须在三天前报到项目部,否则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由各自承担。
2.5施工班组(单位)的每个控制点(各施工班组(单位)在施工网络图中的相应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2000元,关键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20000元(合同中进度考核款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扣罚)。
2.6施工班组不服从项目部协调,而影响其他施工队伍施工进度者,每次罚款2000元。
施工班组每周六、每月25日前不报周、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本周、月完成工程量报表者罚款5000元。
2.7由甲方或其他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无法完成进度的则不予以处罚。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材料/设备
由甲方提供施工、脚手架、模板、拉结筋、主要材料(水、砂、水泥、砖、碎石以及砂浆外加剂)必须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自备的施工设备的规格、数量和品种不满足工程需要的,则甲方将为乙方代买相应的机械设备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应收工程款中按实际发生的费用1.2倍扣除。
二、协调业主、其他各方
协调工程各方(即业主、设计、监理及其他分包商等)之间的关系。
三、对乙方人员的管理
1、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劳务队伍或雇佣的劳务人员必须是在其注册且长期合作或使用的工人。
乙方与劳务人员之劳动合同须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并将一份正式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交甲方备案。
尽管乙方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签订劳务合同,但并不免除乙方劳务管理的相关责任。
甲方有权更换不符合本分包合同要求的乙方劳务人员及劳务队伍。
2、为保证乙方劳务人员工资按时支付、保证劳务队伍的稳定,甲方有权对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计,并保留直接向该等劳务人员支付工资或其他应付劳务人员费用的权利,同时相应款项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特别提示,甲方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并不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其劳务人员所应承担的责任。
1)、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和55周岁以上人员、患有严重肠胃病、心脏病、高血压、高度近视等慢性病、突发急性病或肺炎、肝炎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可能传染其他人员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2)、乙方上岗前要接受施工质量、安全教育,熟悉所施工项目的安全注意事项。
严格遵守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乙方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未按安全技术交底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
4)、严厉打击偷盗行为、恶意损坏项目财物行为,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电工私拉乱接电线,禁止酒后上岗作业。
6)、禁止打架斗殴或打群架现象,一经发现首先对责任人按本合同安全责任进行处罚,然后追究分包队伍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或带钉子、易滑的鞋上岗作业。
8)、乙方要按期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施工任务,如因施工进度造成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坚持对工人进行班前安全、质量教育,并做好记录。
3、检查与验收
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度和最终质量进行检查,甲方有权随时发出口头和书面指令要求乙方调整整个工作进度、改进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指令。
4、组廇第三方实施工程
在乙方不能胜任䈖工程严重滞后或投入人力不足时,甲方将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工程的实施,并有权雇佣乙方以外的人员实施该工程。
甲方将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伴随产生的所有费用,或甲方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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