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制度.docx
- 文档编号:5312063
- 上传时间:2022-12-15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32.55KB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docx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合同管理制度.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施工合同在建筑施工中的合同在建筑施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缔约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一切权利与责任关系的基础,是业主和承包商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适用本管理制度。
3职责和权限
3.1公司经营部:
是公司施工合同管理机构,职责如下:
3.1.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填写范本;
3.1.2组织合同评审;
3.1.3负责组织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3.1.4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3.1.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3.1.6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及组织分析;
3.2财务部:
参与重大项目合同评审,负责项目财务款、合同总价约定。
3.3技术质量部:
参与重大项目合同评审,审核工程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措施约定。
注:
对已经过招投标文件预审、合同与投文件无变化的可不评审。
4工作流程
5工作程序
5.1合同的签订
5.1.1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核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公司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实行评审会签制度,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任何施工合同均需经过评审会签程序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
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负责项目前期的合同洽谈,总经理认为必要时由公司经营部组织项目前期的合同洽谈;对经洽谈初步达成一致的合同,执行公司合同评审程序,填写《合同评审会签表》经经营部经理、经营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加盖公章后合同成立。
5.1.2合同实行分类管理,对合同金额100万元内(含)的总承包合同单独编号、存放,与其余合同分开。
5.1.3分公司经理(或直属项目部经理)负责在合同签订前,应首先调查了解对方权利能力和履约能力(包括资格、资信),应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合格后留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存档。
订立数额较大的合同,应要求对方出示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担保。
担保者必须是能够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5.1.4合同审查的主要内容:
1.签约双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2.签约双方是否自愿、平等;
3.签约对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4.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5.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签订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6.合同发生纠纷后,选择的仲裁机构和诉讼管辖、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5.1.5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合同文本应该力求由我方或以我方为主起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2007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力求采用公司推荐的合同填写范本内容。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5.1.6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公司经营部,并填写《评审会签表》,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经理负责对合同风险评估及预控措施在《评审会签表》中加以陈述并签字确认。
公司经营部经理应在时限内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核意见。
对审查人有疑义的部分,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经营副经理负责予以应予全面解释。
对审核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分公司经营副经理负责应予协商完善。
应审核人的要求,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经营副经理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5.1.7公司经营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须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5.2合同内容
5.2.1合同范本填写作业指导书(见附录)
5.2.2合同内容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60.3条规定,“承包人在价款调整事件发生的14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提出价款调整报告,如承包人未在价款调整调整事件发生的14天内提出价款调整报告,则造价工程师可以在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根据掌握的实际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金额”。
按该条规定,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或联系单。
2、合同条款应当完备、严密,除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
在合同条款中应当特别留意的环节包括:
合同的生效日期、工程质量标准、竣工日期、工程量计算方式、竣工结算方式与期限、工程款的计算方式与给付期限、合同解除权、纠纷解决方式等。
3、鉴于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垫资和垫资利息问题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起草合同时,应当注意尽量明确垫资的性质、利息的额度、返还期限与违约责任,尤其是应当尽量加强对返还垫资的担保条款的约定。
否则,请求垫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4、对发包人拖延结算的问题,作为承包人最好能够在合同中加入类似“限期结算,否则视为认可”的条款。
如果难度较大,可考虑采用引述有关部门规章规定的办法来解决。
如在专用条款中注明:
“如果发包人逾期不予答复的,按照建设部第107号令《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处理”;也可引用(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5、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对承包人在合同进度款不及时支付时如何处置的具体规则不详细,操作性不强。
订立合同时,应该要求对工程款支付的通知、答复、支付期限等程序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
6、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上只规定了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补偿性的违约责任,即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订立合同时,在工程款支付条款中应当注意坚持责权利双方对等原则,约定拖欠工程款的应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责任。
另外,明确赋予承包人对抗发包人的权利,如停工权、解除合同权等。
7、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应当力争约定争议由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裁决,或约定向己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履行前,经营部负责人负责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针对工程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力,工程款的结算、支付方式与条件,合同变更、不可抗力影响、物价上涨、工程中止、第三方损害等问题产生时的处理原则和责任承担,争议的解决方法等重要问题进行合同分析,对合同内容、风险、重点或关键性问题做出特别说明和提示,向各相关人员交底,合同交底记录由经营部保存。
确保落实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目标。
5.4合同的履行
5.4.1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5.4.2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
当我方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索赔报告后,分应当立即通知公司经营部,共同商定应对措施。
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
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5.4.3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应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书面签证、变更、来往信函等资料的保管。
5.4.4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关于合同签订的程序办理。
属于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由分公司或项目部负责办理
5.4.5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
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5.5合同文本的管理
5.5.1合同签订后,经办人应将合同文本至少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和相关资料报公司经营部。
5.5.2合同履行完毕后,分公司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公司经营部。
5.5.3公司经营部应当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定期将合同管理情况报告公司管理层。
5.6合同纠纷处理
5.6.1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积极、主动处理各种法律纠纷,尽量避免法律纠纷演变为诉讼(仲裁)。
5.6.2在下列情况下,分公司应当成立诉讼(仲裁)工作小组,在公司经营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做好有关的诉讼(仲裁)工作:
1、对方当事人已经提起诉讼或仲裁活动的;
2、合同文件的诉讼时效届满前三个月,合同文件当事人仍没有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已经接获对方当事人声称将以诉讼(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函、信函)的;
4、已经掌握对方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或履约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濒临破产、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
5、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提出进行诉讼(仲裁)的建议,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认为有必要的;
6、按照公司的要求或者有关规定,应进行诉讼(仲裁)的其他情形。
7、由分公司或直属项目部负责制定诉讼(应诉)计划,经经营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分公司负责处理案件中的相关问题、收集和提供案件的原始证据及相关依据的责任,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8、经济合同争议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为两年。
其他合同争议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期限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6责任与奖惩
6.1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合同签订、履行、文本保管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施工合同正本由经营部存档,每年底转公司综合部归档,副本一本作为业绩资料日常使用,由经营部资料员保管,健全台帐及借用记录;复印件由经营部资料员传递到财务部并做好记录。
因为未按程序评审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次罚经营副总经理500元、经营部经理500元,未经合同评审给合同盖章每次罚经营部经理500元。
6.2对严重违反本管理制度行为,公司除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外,还可视情况要求其承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7记录
《合同评审记录》
《合同登记台账》
合同评审记录
项
目
概
况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
地址
甲方代表
电话
手机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合同造价
工程类别(是否为重大工程)
工期
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项目风险评估及防范措施:
意见:
□同意签订□不同意签订项目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评审意见
经营部
年月日
相关部门
年月日
经营副总经理
年月日
总经理
年月日
合同登记台帐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结构
类型
建筑面积(㎡)
合同造价(万元)
计划开、竣工日期
公司分布
项目
经理
财务
收发
记录:
附:
合同范本填写作业指导书
前言:
合同的填写一定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
而且每份合同均由一个人填写完整,不能一份合同由两个人或多个人同时填写。
书写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不会通过审核。
合同制定《协议书》并单独作为文本的一个部分,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目的:
一是确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主要内容,使合同主要内容清楚明了;二是确认合同主体双方并签字盖章,约定合同生效;三是合同双方郑重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有助于增强履约意识。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承包人:
(全称)
作为发包方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应完整准确地写在《协议书》发包方位置内,不应简称。
如“某某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应简称为“**房产”。
另,合同的签约主体不能是发包方的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的名称应完整准确地写在《协议书》承包方位置内,不应简称。
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对方提供盖有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基本证书;如为个人则要其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产权证明的文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全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所在详细地点。
如:
某某市××区××路××号。
工程内容:
反映工程状况的一些指标内容。
主要包括工程的建设规模、性质特征等。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对于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立项才能建设的工程,应填写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指获得工程建设资金的方式或渠道,如单位自筹、政府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
资金来源有多种方式的,应列明不同方式所占比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承包的范围,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承包方承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是确定承包方合同义务的基础。
承包范围一旦确定就是衡量双方是否违约的量化标准。
国内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的区别之一就是:
国际市场一般严格按合同办事,凡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即使是对另一方有利的,如:
合同约定的是砂石路,如果承包方铺了柏油路。
那么,承包方不仅不能多拿工程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国内市场合同意识差,业主常会要求承包方多做工作,就象到市场买菜一样,临了要搭颗葱。
承包方有时为了取得合同,也会主动提出额外免费做一些边角工程。
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
可以填写稍具体一些。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可以是绝对日期,如2007年9月1日(应填写完整的年月日)。
双方也可约定相对日期,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开工日期为收到发包方发出的开工指令的日期。
竣工日期:
同开工日期一样,既可以填写绝对日期,也可以填写相对日期。
绝对日期应填写完整的年月日,相对日期应在相对开工日期后加上合同工期总天数。
如合同工期为120天,开工日期为接获发包方指令后第7天,竣工日期则为接获发包方指令后第127天。
日期是衡量双方是否履约的重要依据;也是索赔和确定违约金的最主要依据。
日期的确定要求双方必须对工程有必要的了解,同时承包方应对自己的施工组织能力有充分的把握,否则如不能按期履行,将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如果不能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必要的场地清理等工作,导致施工方窝工,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合同工期如果写成半年或几个月,容易发生争议,最后竣工日期不易确定。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_____天。
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小写):
元。
(大写):
元。
1.?
对于总价包干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应填写双方确定的合同金额。
?
2.?
对于招标工程,合同价款就是被发包方接受的承包方的投标报价。
3.?
对于投标时工程量不能确定,约定今后按实结算的合同,在填写金额后可注明(暂定总价,工程完工时按实结算)。
4.合同价款支付用人民币表示。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用外币表示合同价款。
5.?
合同价款应同时填写大小写,数字填写应准确无误。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文件范围的规定突破了一般人认为只有正规的书面合同正文才是合同的思维定势。
这种做法却是国际惯例,也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维护交易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由于合同组成复杂,文件众多,时间跨度长,当事人往往不能综合考虑,造成文件之间不一致或者前后冲突时有发生。
图纸或设计变更也会引起相应变更,但当事人往往就事论事,不对相关文件作出变更或更正,引起纠纷。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时往往会花费较大精力,甚至会找法律人士提出修改意见,但后来的洽谈或变更等书面协议有时不会特别注意,公司对此暂无明确规定,容易留下隐患。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建议填写:
(2)原因是专用条款里再做具体的约定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
(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条。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时间一定按具体时间填写清楚)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建议填写:
哈尔滨市或黑龙江宝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填写)
传真:
传真:
(填写)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填写)
帐号:
帐号:
(填写)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填写)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填写)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部门:
(公章)
审查登记第号
年月日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37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以下:
(建议填写:
(1)-(5))条。
(1)文书
(2)信件
(3)电报
(4)传真
(5)电子邮件
(6)其他:
2、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组成合同的文件是相互补充说明的,当出现不一致时,应按照本款给出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
此优先顺序是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确定的。
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对组成合同的文件进行补充,也可以对解释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是时间顺序在后的协议,与以前签订的协议有冲突在所难免。
如果,按本条规定解释顺序,实际上对双方都可能不公平,也可能引发更复杂的纠纷。
比较公平的规定是:
顺序在后的协议效力优先,即解释顺序优先。
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对解释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3.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4、通讯联络
4.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以下必须填写完整清楚)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编: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5、工程分包
5.1分包工程事项:
(视相关情况而定,建议填写:
无)
14、发包人
14.1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建议填写:
开工前七日完成,考虑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
写明拆除和迁移的当事人事后提出异议或要求赔偿,施工中发现有本条约定的障碍尚未清除等情况时应由谁处理,费用如何承担。
)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建议填写:
开工前七日接至施工现场,具体应考虑水、电、电讯等管线应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
如上、下水管应在何时接至何处,每天应保证供应的数量,水的标准,不能全天供应的要写明供应的时间;供电线路应在何时接至何处,供电的电压,是否需要安装变压器及变压器的规格、数量,不能保证连续供应的,应写明供应的日期和时间。
)。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
建议填写:
开工前七日接至施工现场,具体考虑甲方负责开通的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规格和要求、维护工作的内容,不能保证全天通行的,要写明通行的时间。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及约定:
建议填写:
开工前七日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方,具体考虑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的时间、资料的名称和要求,如水文资料、地质资料,深度等。
(5)办理有关证件的约定:
建议填写:
开工前七日办完开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6)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
建议填写:
开工前七日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
(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
注:
甲方组织图纸会审的时间,如不能确定准确时间,应写明相对时间,如甲方发布开工令前七天。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建议填写:
发包方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并承担费用,承包方负责协助实施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
如有,尽量填写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工作有:
建议填写:
无
14.2支付方式的约定按以下第(建议填写:
1),如甲方要求2)或3)应注明必须由甲方法人委托人亲自办理字样或加盖公司蓝章)条。
1)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
2)支票支付。
3)其他方式:
14.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提供的时间:
(必须注明)
(2)提供的份数:
(必须注明,不同的工程对图纸的需要情况各不相同的。
本条应写明甲方提供的份数,必须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必要时包括图纸的深度、比例尺)
甲方对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或第74条写明:
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及由谁承担。
否则视为没有。
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的,应写明图纸的名称、份数、提供的时间。
甲方不能在开工前提供全套图纸,应将不能按时提供的图纸名称和提供的时间在本条写明的。
14.4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建议填写:
开工前十日
15、承包人
15.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4)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
考虑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提供的现场办公生活用房的间数、面积、规格要求,各种设施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提供的时间和要求,发生费用争取由甲方承担。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建议填写:
无
15.5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建议填写:
无。
注:
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图及配套设计,应在本款写明设计的名称、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和设计费用计算方法。
(2)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建议填写:
无
17、发包人代表
17.1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发包人任命((必须注明))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必须注明)
(2)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建议填写:
无(注:
如有,该限制不能影响发包人代表处理现场签证、洽商及相关问题的能力,如前期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审批、图纸的提供、质量的检查验收、工程量的核实等工作的权限,否则要求甲方确定处理现场洽商签证的程序及责任人员,避免洽商签证的无效)
18、监理工程师
18.1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确认的监理工程师(监理情况如果清楚最好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合同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