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王安石的忠节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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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王安石的忠节观
试论王安石的忠节观
试论王安石的忠节观
摘要:
本文以北宋重构忠节观为背景探讨王安石的忠节观,指出,王安石的忠节观大致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反对愚忠,坚持原始儒家以道义事君的原则;第二,直接继承孟子,坚持君臣为对等关系;第三,对最能体现忠节的“不事二姓”、以死尽忠不作强调,也不以此作为评价大臣的标准。
他的忠节观与北宋重构忠节观的趋势背道而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政治实践的失败。
从与王安石同时代的人开始,许多对王氏的非议和指责实质上都是针对其忠节问题的。
关键词:
北宋;王安石;忠节观
作为宋代最重要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王安石一直是宋史研究的焦点人物,然而,据笔者陋见,尽管一些论著中涉及到他与宋神宗的关系、他主持的变法与皇权的关系,却很少有学者全面深入地探讨他的忠节观。
事实上,剖析王安石的忠节观不仅能加深对王氏思想和政治实践的理解,而且能为宋神宗与王安石关系的演变找到某种线索。
同时,通过观照宋人对王安石忠节观的评价,也为了解北宋中期后重构忠节观的趋势,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窗口。
一、王安石忠节观的特点
“忠”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道德伦理范畴,作为一个概念,它最早出现在《论语》中,起初是人们内向的自我修养、自我完善的彻底追求,以及由此产生出的一种自觉的对他人、对社
第一,反对愚忠,坚持以道、义事君的原则。
嘉祐二年(1057年),在《上曾参政书》中,王安石说:
论者或以为事君,使之左则左,使之右则右,害有至于死而不敢避,劳有至于病而不敢辞者,人臣之义也。
某窃以为不然。
上之使人也,既因其材力之所宜,形势之所安,则使之左而左,使之右而右,可也。
上之使人也,不因其材力之所宜,形势之所安,上将无以报吾君,下将无以慰吾亲,然且左右为所使,则是无义无命,而苟悦之为可也。
害有至于死而不敢避者,义无所避也;劳有至于病而不敢辞者,义无所辞之也。
指出唯君命是从,不问是否根据材力、合乎形势、能为君亲带来实利,根本不是人臣事君之义。
东汉名士陈蕃曾说:
“臣闻有事社稷者,社稷是为;有事人君者,容悦是为。
”而王安石不仅将社稷与君区别开来,更直接表明“则以容于吾君为悦者,未可谓能成善者也,亦日容而已矣。
”他反对毫无意义的以死尽忠,对司马光大力表彰的豫让,王安石颇不以为然:
“让诚国士也,曾不能逆策三秦,救智伯之亡,一死区区,尚足校哉?
”而对不为公子纠死节的管仲,王安石却予以肯定,认为“其去就可谓知天矣”,因为“天之意,故常甚重其民。
故孔子善其去就,曰:
‘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
王安石坚持原始儒家以“道”、“义”的事君原则,强调君子要守道依礼:
“其于君也,曰‘以道事之,不可则止”’;“士虽阨穷贫贱,而道不少屈于当世”,“出处之义,上下之合,不可苟也”。
对孔子所谓“勿欺也而犯之”的事君之义,他也积极身体力行,认为犯颜直谏才是回报神宗信任的方式。
此外,他主张灵活对待事君之义,王安石曾这样评价汤伐桀、武王伐纣的行为:
夫君之可爱而臣之不可以犯上,盖夫莫大之义而万世不可以易者也,桀、纣为不善而汤、武放弑之,而天下不以为不义也。
盖知向所谓义者,义之常,而汤、武之事有所变,而吾欲守其故,其为弊一,而其为天下之患同矣。
使汤、武暗于君臣之常义,而不达于时事之权变,则岂所谓汤、武哉。
可以看出,王安石不仅不主张愚忠,而且还认为不拘守君臣之常义者方为圣人。
第二,直接继承孟子,坚持君臣为对等关系。
王安石始终以孟子自期,作《孟子》一诗云:
“沉魄浮魂不可招,遗编一读想风标。
何妨举世嫌迂阔,故有斯人慰寂寥。
”又说:
“他日若能窥孟子,终身何敢望韩公!
”因此,“及人对,鄙魏征、诸葛孔明为不足道,俱是摹仿孟子气概”。
他的忠节观更是与孟子一脉相承,强调士人的人格尊严,要求帝王礼贤下士,如在《读诸葛武侯》一诗中,他写道:
“区区庸蜀支吴魏,不是虚心岂得贤。
”只有帝王推诚相见,方可使臣下尽心竭力,则大臣“获展君臣之义”,君主“得成理物之功”。
相反,如果君主恃势傲材、骄横无礼,或以为天下无材,则是自取败亡之道,其《材论》一文即专门对此加以论述。
同样,大臣能否效忠,完全取决于君主的信任和礼遇。
王安石认为:
“盖君之视臣,不使同犬马之贱,则下之报上,亦欲致冈陵之崇。
”当宋神宗感慨“人臣多不忠信”时,王安石答道:
“陛下勿怪人臣不忠信也。
……陛下能为尧、舜、禹、汤、文、武所为,即群臣自当同心同德,若与汉元帝、唐德宗同道,即不须怪人臣多乖戾不忠信也。
”他以西汉开国功臣萧何、陈平、韩信为例,指出:
“是三子者,岂素著忠名哉?
盖高祖推己之心而置于其心,则他人不能离间而事以济矣。
”因此,他得出以下结论,明确阐述了对君臣关系的看法:
噫!
常人之性,有能有不能,有忠有不忠,知其能则任之重可也,谓其忠则委之诚可也。
委之诚者人亦输其诚,任之重者人亦荷其重,使上下之诚相照,恩结于其心,是岂禽息鸟视而不知荷恩尽力哉?
故曰:
“不疑于物,物亦诚焉。
”……故人主以狗彘畜人者,人亦狗彘其行,以国士待人者,人亦国士自奋。
故曰:
常人之性,有能有不能,有忠有不忠,顾人君待之之意何如耳。
”此段与孟子“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的观点,如出一辙;而与司马光刻意掩盖豫让事三主的事实,则截然相反。
第三,对最能体现忠节的“不事二姓”、以死尽忠不作强调,也不以此为评价大臣的标准。
王安石有一篇题为《伯夷》的议论文,虽较少为人注意,但对了解王安石的忠节观,却颇有助益。
在这篇短文中,王安石指责司马迁篡改孔孟之言,在《史记·伯夷列传》中说伯夷扣武王马而谏,又不食周粟而死。
他这样阐述自己的理由:
夫商衰而纣以不仁残天下,天下孰不病纣?
而尤者,伯夷也。
尝于太公闻西伯善养老,则往归焉。
当是之时,二人之心岂有异邪?
及武王一奋,太公相之,遂出元元于涂炭之中,伯夷乃不与,何哉?
……且武王倡大义于天下,太公相而成之,而独以为非,岂伯夷乎?
天下之道二,仁与不仁也。
纣之为君,不仁也;武王之为君,仁也。
伯夷固不事不仁之纣,以待仁而后出。
武王之仁焉,又不事之,而伯夷何处乎?
余固日圣贤辩之甚明,而后世偏见独识者之失其本也。
呜呼,使伯夷之不死,以及武王之时,其烈岂减太公哉!
其实,司马迁的说法并非毫无根据,以孔、孟对商纣和武王的态度,即使伯夷如司马迁所说,他们也不愿多谈。
事实上,查遍《论语》、《孟子》,可以发现孔、孟对伯夷的事迹语焉不详,如果伯夷认为武王“以暴易暴”、“以臣弑君”也属“不仁”,因而宁愿饿死,未尝不可能。
然而,在王安石看来,武王伐纣建周,正是伯夷终于等到“天下之清”的时候,应该如姜太公一样大有作为,怎么会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呢?
因此,有两点可以肯定:
其一,王安石根本不认为武王伐纣为犯上作乱、行篡弑之事为“不仁”,上文已提及他对汤伐桀、武王伐纣行为的肯定;其二,他之所以驳斥司马迁的记载,说明他根本未将“不事二主”的问题考虑在内,其实,以伯夷之“隘”(《孟子·公孙丑上》言其“思与乡人立,其冠不正,望望然去之,若将浼焉”),他不事武王完全可以理解,但对于深受原始儒家思想影响、极富进取精神的王安石来说,司马迁的解释则难以接受。
王安石对冯道的评价,也与同时代很多人不同,魏泰《东轩笔录》载:
王荆公与唐质肃公介同为参知政事,议论未尝少合。
荆公雅爱冯道,尝谓其能屈身以安人,如诸佛菩萨之行,一日于上前语及此事,介曰:
“道为宰相,使天下易四姓,身事十主,此得为纯臣乎?
”荆公曰:
“伊尹五就汤、五就桀者,正在安人而已,岂可亦谓之非纯臣也?
”质肃公曰:
“有伊尹之志则可。
”荆公为之变色……而在此之前,北宋最高统治者真宗已对冯道有了评价:
庚寅,上与辅臣谈五代事,因曰:
“冯道历事四朝十帝,依阿顺旨,以避患难,为臣如此,不可以训也。
”之后,宋仁宗也称冯道“相四朝,而偷生苟禄,无可旄之节”,欧阳修和司马光则通过编撰史书的方式将这种观念固定下来。
对被朱熹诋为“莽大夫”的扬雄,王安石也未多加指责,在《答龚深父书》中,他说:
“扬雄亦用心于内,不求于外,不修廉隅以徼名当世。
……扬雄之仕,合于孔子无不可之义,奈何欲非之乎?
”
但是,神宗时期的北宋已与此前大不相同了,王安石的上述忠节观在政治实践中注定是行不通的。
二、王安石的忠节观与他的两次罢相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从此在神宗的支持下开始了著名的变法运动,以力图改变当时“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敌,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的局面。
到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王安石首次罢相前,从史书记载来看,二人的关系的确堪称“千载一时”,如神宗称王安石为“师臣”,说“朕与卿岂他人能间”;熙宁六年(1073年)二月,王安石求罢,神宗又说:
“卿每求罢,朕寝食不安”;十月,因王安石主持的对西夏战争取得重大胜利,王韶收复了熙、河、洮、岷等州,神宗御紫宸殿接受朝贺,解所服玉带赐王安石,要他“传遗子孙,表朕与卿一时相遇之美也”,元绛因此作诗送王安石:
“何人更得通天带,谋合君心只晋公。
”圆
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越来越大,对王安石的诋毁也越来越多,加之旱情严重,神宗也有所动摇,从而造成了王安石的第一次罢相。
虽然很快于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复相,但仅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
而王安石再相期间,神宗的信任已大不如前,以下两件事则直接导致了他的再次罢相:
其一,熙宁九年(1076年)六月,王安石之子王雱练亨甫、吕嘉问罗织证据,欲治吕惠卿之罪,而王安石起初并不知真相。
吕惠卿上疏自诉,指责王安石“蔽贤党奸,移怒行狠,犯命矫令,罔上要君”,提醒神宗“君臣防嫌,岂可为王安石废也?
”当神宗问王安石时,王安石矢口否认,回去问王雾,方知实情,“王安石由是愧,上疏求去,上待王安石自是意亦稍衰矣。
”
其二,吕惠卿与王安石交恶后,凡能倾陷王安石者无所不为,“悉出王安石前后私书、手笔奏之,其一云:
‘勿令齐年知。
’齐年者,谓京也,与正安石同岁,在中书多异议,故云。
又有一云:
‘勿令中知。
’由是上以王安石为欺”。
固
熙宁九年十月,王安石再次罢相,“王安石之再入也,多谢病求去,子雱死,尤悲伤不堪,力请解机务,上亦滋厌王安石所为,故有是命。
”《续资治通鉴长编》引吕本中《杂说》云:
“王安石再相,上意颇厌之,事多不从。
王安石对所厚叹曰:
‘只从得五分时也得也。
’……王安石既去,嘉问因对,上问:
‘曾得王安石书否?
’嘉问因言:
‘近亦得王安石书,闻陛下不许王安石久去,亦不敢作安居计。
’上曰:
‘是则为吕惠卿所卖,有何面目复见朕耶?
”’
王安石再次罢相的直接原因,神宗已说得很清楚:
“为吕惠卿所卖”,即吕惠卿交上的两封私信。
“无使上知”,在神宗看来就是欺君罔上,就是“不忠”,因此,神宗对王安石的不满正是出于对他“忠节”的怀疑。
王安石一直以师臣自居,但神宗已不再是熙宁初的神宗了,刘安世的一段话揭示了二人关系变化的原因:
先生与仆论变法之初。
……先生曰:
“……独金陵揣知上意,以身当之,以激切奋怒之言,以动上意,遂以仁庙为不治之朝。
神庙一旦得之,以为千载会遇。
……得君之初,与主上若朋友,一言不合己意,必面折之,反覆诘难,使人主伏弱乃已。
及元丰之初,人主之德已成,大臣尊仰,将顺之不暇,天容毅然,正君臣之分,非与熙宁之初比也。
”朱熹则完全从相互利用的角度分析道:
“神宗尽得荆公许多伎俩,更何有他。
到元丰间,事皆自做,只是用一等庸人备左右趋承耳。
”此话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完全准确。
君臣关系固然是在礼义的幌子下相互利用的关系,但皇帝毕竟不能一个人处理全部军国大事,无论他怎样担心大权旁落,助手是必不可少的。
可是,自王安石二次罢相至神宗去世的九年(1076-1085年)间,神宗再也没有召用过他,对王安石忠节的怀疑应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实上,危机早在王安石第一次任相期间便已潜伏下来,王氏虽未意识到,神宗却必定是郁积在胸,最突出的莫过于对待郭逢原上疏之事。
郭逢原为前处州缙云县尉、编修三司敕并诸司库务岁计及条例删定官,他于熙宁五年(1072年)七月上疏盛称王安石为孔、孟之后的“怀道之士”,要求宋神宗按古时天子尊师之礼,不守君臣常分。
又说:
臣闻能得师者王。
古圣人未尝无师,孟子称尧所以待舜之礼可谓至矣,以齿则尧长,以爵则舜贱,以德则舜固无以加于尧者,而尧尚尊礼之如此。
今陛下卓然独奋于百王之后,四方拭目以观尧、舜之治,而区区之未礼于王安石尚如有惜,不明示于天下,此臣之所未喻也。
夫宰相代天理物,无所不统,未闻特设事局、补除官吏而宰相不预者也,今之枢府是已。
臣愚以谓当废去枢府,并归中书,除补武臣悉出宰相,军旅之事各责其帅,合文武于一道,归将相于一职,复并农于一民,此尧、舜之举也。
今王安石居宰辅之重,朝廷有所建制于天下,特牵于枢府而不预,则臣恐陛下任王安石者盖不专矣。
显而易见,这样的奏疏必定会招致神宗的不满,“书奏,上甚不悦”,对王安石说郭逢原“欲并枢密院、废募兵”,“必轻俊”。
王安石竞回答说:
“人才难得,如逢原亦且晓事,可试用也。
”
郭逢原要求神宗不守君臣之常分,凡事均须与王安石商量而后行,让王安石统一掌握行政、军事大权,将“代天理物,无所不统”的帝王之权说成是宰相之职,甚至以尧、舜比喻二者的关系。
这不仅违背了宋代的家法,也完全不符合秦汉以后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要求,明显触犯了至尊无上的皇权和君尊臣卑的政治法则,神宗指责他“轻俊”其实已顾及了与王安石的关系。
可以想见,“上甚不悦”不可能只是因为郭逢原“并枢密院、废募兵”的要求,而王安石竟毫不以其为非,甚至赞同其观点。
神宗最后对王安石废而不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他加强皇权的要求与王安石的忠节观发生了冲突。
邓广铭先生尽管不同意王安石二次罢相乃是因吕惠卿的“发其私书”,但同样指出,王安石再相后,未觉察到“此时此际宋神宗登极已及九年,他所经常考虑的,是如何能把军国大计的决策之权日益集中到他的身上,而不致发生大权旁落之弊”;而且,“在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前夕,宋神宗与王安石对话的神情,如前文所记述,已经远非此年之前两人对谈时了”,因此邓先生认为,“正君臣之分”应比刘安世所言的“元丰之初”开始得更早。
三、宋人对王安石忠节观的非议和指责
首先,王安石在与宋神宗相处的礼节上颇遭非议。
王安石以道自任,以神宗师臣自居,熙宁元年(1068年)任翰林学士后,王安石请求坐讲,由此招致非议。
不仅御史中丞吕诲上疏以其为“要君取名”,攻击他“将屈万乘之重,自取师氏之尊,真不识上下之仪,君臣之分”;连好友曾巩也著《讲官议》以示讽劝;顾栋高更是将之作为王安石“以孟子自处,事事欲摹仿古人,立崖异”的又一证据。
熙宁六年(1073年)上元夕,王安石从驾观灯,乘马入宣德门,卫士诃止之,并挝伤其马。
王安石大怒,“请送卫士于开封府,又请罢勾当御药院内侍一人”,御史蔡确言:
“宿卫之士,拱扈人主而已,宰相下马非其处,卫士所应诃也。
而开封府观望宰相,反用不应为之法,杖卫士者十人,自是以后,卫士孰敢守其职哉?
”神宗虽听从了王安石的要求,也并未追究宰相骑马入宣德门的是非,却“善确言”。
显然,蔡确所言是对皇权的维护。
熙宁十年(1077年),神宗怜王安石之贫,派中使赐其黄金五十两,王安石立刻将之施于定林僧舍。
杨时对此颇为不满,称王安石不知事君之礼:
“荆公作此事绝无义理。
古者人君赐之果,尚怀其核,怀核所以敬君赐也。
所赐金,义当受则受,当辞则辞,其可名而受之而施之僧舍乎?
是贱君赐也。
金可贱,君赐不可贱。
《书》曰:
‘人不易物,惟德其物。
’其物若与义当受而家已足,不愿藏之家而班诸昆弟之贫者,则合礼矣。
”
其次,王安石的言论、著述引起的争议。
王安石的言论和著述也招致了许多非议。
《河南程氏遗书》中记录了程颢、程颐对王安石的指责:
王荆公云:
“九三知九五之位可至而至之。
”大煞害事。
使人臣常怀此心,大乱之道,亦自不识汤、武。
“知至至之”,只是至其道也。
介甫以武王观兵为九四,大无义理,兼观兵之说亦自无此事。
如今日天命绝,则今日便是独夫,岂容更留之三年?
今日天命未绝,便是君也,为人臣子,岂可以兵胁其君?
安有此义?
亦曾说介甫不知事君道理,观他意思,只是要“乐子之无知”。
如上表言:
“秋水既至,因知海若之无穷;大明既升,岂宜爝火之不息?
”皆是意思常要己在人主上。
自古主圣臣贤,乃常理,何至如此!
又观其说鲁用天子礼乐云:
“周公有人臣所不能为之功,故得用人臣所不得用之礼乐。
”此乃大段不知事君。
大凡人臣身上,岂有过分之事?
凡有所为,皆是臣职所当为之事也。
《熙宁奏对日录》“是王安石进行变法期内所写的日记,其中所载各项新法之创制及推行过程极详尽,所记他和宋神宗历次对话以及和守旧派人物的辩论语言也极详尽。
”杨时作《神宗日录辨》,也驳斥王安石“周公之功,众人之所不能为;天子礼乐,众人之所不得用,若众人不能为之功,报之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此所以为称也”之言,认为:
“若人臣不当为而为之,是过也,岂足为周公哉?
使人臣皆能为众人之所不能,即报之以众人所不得用之礼乐,则朝廷无复有等威矣。
”而徽宗时,陈瓘为“正君臣之义”,特著《四明尊尧集》,辨明《日录》乃“变乱是非,不可传信”,对王安石的事君之礼、忠君之心进行严厉指责,甚至认为《日录》乃伪作,是王安石假托神宗之言抬高自己的身价,是可忍,孰不可忍?
到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宋高宗对辅臣说:
“陈瓘昔为谏官,甚有谠议。
近览所著《尊尧集》,明君臣之大分,合于《易》天尊地卑及《春秋》尊王之法。
王安石号通经术,而其言乃谓‘道隆德骏者,天子当北面而问焉’,其背经悖理甚矣。
”为此特赠陈瓘谥“忠肃”,以示表彰。
王安石的两首《明妃曲》也颇遭非议。
据漆侠先生考证,《明妃曲》作于嘉祐占四年(1059年)十月十一月王安石出使辽国后完成的,其中引起非议的是第一首中的“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和第二首中的“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79载:
(绍兴四年)八月戊寅朔……上又论王安石之奸,曰:
“至今犹有说王安石是者。
近日有人要行王安石法度,不知人情何故至直如此。
”(范)冲对曰:
“昔程颐尝问臣,王安石为害于天下者何事?
臣对以新法,颐曰:
‘不然,新法之为害未为甚,有一人能改之即已矣。
王安石心术不正,为害最大,盖已坏了天下人心术,将不可变。
’……且如诗人多作《明妃曲》,以失身为无穷之恨。
至于王安石为《明妃曲》,则曰:
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
然则刘豫不足罪过也,今之背君父之恩、投拜而为盗贼者,皆合于王安石之意,此所谓坏天下人心术。
不只范冲持这种看法,邵博也发表过类似评论:
王荆公非欧阳公贬冯道。
按道身事五主,为宰相,果不加诛,何以为史?
荆公《明妃曲》云:
“汉恩自浅胡自深,人生乐在相知心。
”宜其取冯道也。
关于原诗含义,邓广铭、漆侠先生在有关著作中已辨别甚明,兹不赘述。
关键在于,王诗遭到曲解,固然是与南宋初反动势力对变法派的攻击、推卸北宋亡国的责任有关,但主要还是因为王安石的忠节观已与北宋重构忠节观的时代潮流背道而驰。
王安石深受原始儒家的影响,他以孟子自期,在忠节观上更是与孟子一脉相承。
谢善元先生也认为王安石与《孟子》、《荀子》的作者很相像,“因为他们都觉得互惠主义是君臣关系中的主要因素”。
不仅如此,王安石还要求君主礼贤下士,强调士人独立的气节和人格,鄙视功名利禄,认为“士大夫君子固有不为功名利禄,事陛下徒以致君臣之义者”,“功名如梦幻,气节之士岂肯摧气节以就功名?
”曾布称他“以义理、名节、忠信自任,不肯为非”,“其孳孳于国事,寝食不忘,士人有一善可称,不问疏远。
识与不识,即日招用。
诚近世所无也。
”而且,笔者以为,王安石与冯道的确十分相似,都以“安人”为自己的抱负,但是,在“气节消缩今无几”、“忠臣”与“气节”日益合流的时代,王安石仍坚持原始儒家“从道不从君”的“气节”,不仅注定了他的政治实践的夭折,而且在南宋后一直受到“坏天下人心术”的诬蔑,从中我们亦可窥见宋代忠节观嬗变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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