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0牵引飞机的规定大东航放行考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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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0牵引飞机的规定大东航放行考试
1主题内容
本规范阐述了维修人员如何实施飞机牵引工作。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如下岗位人员:
1)飞机维修
2)飞机整机放行
3)牵引车司机
3依据
3.1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3011.3-2006《民用飞机的牵引》
3.2局方文件
3.3机场使用手册
3.4公司文件要求
4术语
4.1指挥员:
指飞机牵引时,使用飞机内话系统耳机与机上人员和牵引车司机联络的维修人员,并为飞机牵引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4.2监护员:
指飞机牵引时,负责监视观察飞机有关部位与路线上障碍物的距离,保证是否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供飞机牵引,随时与指挥员保持联络,有危险接近时应立即告知指挥员和牵引车司机,保证飞机安全通过障碍物。
4.3牵引小组:
指负责根据指令实施飞机牵引的维修小组,一般由1名指挥员、2名监护员、机上人员(维修人员或机组成员)、牵引车司机组成,复杂区域等特殊情况下可在机尾等区域增加监护员。
4.4净距:
指两物体最近两点间的距离。
4.5复杂区域:
指无滑行线、小于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定义详见MS02.002)、进出机库和机库内、带坡度的滑行道和停机位、恶劣天气和环境以及其它严重影响航空器安全滑行、移动及牵引的区域。
4.6牵引飞机:
指在地面使用牵引车将飞机从一个地点移动到另一个地点。
4.7飞机后推:
利用牵引车以推行方式将飞机从停放位置移到滑行位。
4.8滑行道:
从跑道到停机坪间航空器滑行的通道(不包括跑道、停机坪)。
4.9机坪滑行道:
位于机坪上供航空器滑行穿过机坪的通道。
4.10机位滑行道:
机坪上只作为供航空器进入机位用的滑行道。
4.11长距离牵引:
飞机牵引距离超过400米以上。
4.12机上人员:
牵引飞机时,在飞机驾驶舱进行操作的机组人员或维修人员。
4.13机下人员:
牵引飞机时,在地面实施飞机监护的人员,包括牵引指挥员和监护人员等。
4.14停止手势:
单手高举指挥棒过头顶上方并快速左右来回晃动。
(注:
无论白天或夜间均应使用指挥棒给出警报信号)。
(见MS01.009《民用航空器进出港地面指挥的规定》附录4.2.3.6)。
5规定
5.1维修单位职责
5.1.1维修单位:
负责建立飞机牵引复杂区域动态管理机制,每季度第一个月对本单位飞机牵引复杂区域进行一次梳理和评估,制定飞机牵引复杂区域清单,根据梳理和评估结果于当月完成修订,并作为附录纳入关于“牵引飞机的规定”的维修规范中;修订后须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遇特殊情况,须对飞机牵引复杂区域及时进行评估和确认,并立即将新增或有变化的复杂区域情况通知相关人员。
5.1.2维修单位车辆及设备保障部门:
负责牵引车司机的日常培训和教育,负责牵引车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牵引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5.2牵引小组人员要求
5.2.1牵引车驾驶员资质和能力要求
1.持有国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准许驾驶大型货车及以上车型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和该机场民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国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驾驶证”;
2.经过牵引车操作驾驶的相关培训并取得授权;(熟知牵引飞机的程序和规定,熟知所牵引飞机有关的技术要求(如维修手册中转弯角度、牵引速度、翼展、高度,转弯销等);
注意:
复杂区域牵引飞机,牵引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工作授权2年以上。
3.熟知机场内的各种标志(指示灯、各种标志线);
4.熟练掌握车内通信联络设备的使用。
5.2.2指挥员和监护员资质和能力要求
1.指挥员应持有维修授权或持有维修人员执照,并经过牵引飞机课程的培训;
注意:
复杂区域牵引飞机时,指挥员必须已接受和通过维修单位对复杂区域拖机规定的学习和培训;
2.机上人员(系维修人员时)需获被牵引飞机机型的航线维修授权,并经过牵引飞机课程的培训,熟悉机上设备的使用方法;
3.监护人员必须具有上岗资质且工作满1年以上,并经过牵引飞机的OJT带教。
出港飞机牵引人员设置要求参见MS01.009。
注意:
复杂区域牵引飞机时,监护员必须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4.以上岗位的资质是最低要求。
5.3牵引车和牵引设备技术指标参数
5.3.1牵引车和牵引设备要求
1.牵引车应有机场车辆通行证,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刹车等各项性能良好,并符合所牵引飞机的要求;
2.牵引杆必须符合所牵引飞机的要求并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安全销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3.车上应配置处于使用状态的对讲机和其他联络设备;
4.牵引车和牵引杆应定期检修、保养,并保存维修记录。
5.3.2牵引车速度和转弯角度要求
1.在机坪滑行道牵引飞机的直线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10km/h;在机坪滑行道推飞机的速度不得超过5km/h;在开阔地带,无障碍情况下不应超过15km/h;
2.在机位滑行道牵引航空器的直线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km/h;
3.转弯时的速度不得超过3km/h;
4.拖/推飞机的转弯角度,必须遵守维修手册中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标志线)。
5.通过障碍、复杂区域(包括机库)、有坡度地带牵引车驾驶速度不应超过1.5km/h;
6.遇飞机刹车压力不够、航行灯或防撞灯不亮等情况,牵引车驾驶速度不应超过3km/h;
7.夜间和特殊天气情况下,牵引飞机穿过机坪滑行道的直线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5.3.3飞机停放净距要求:
在机坪牵引飞机过程中,牵引车应按标志线行驶,牵引中的飞机与停放的飞机或移动中的障碍物(例如客梯车等)的净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1.翼展在24m以下的飞机的净距不小于3m;
2.翼展在24m至36m的飞机的净距不小于4.5m;
3.翼展在36m以上的飞机净距不小于7.5m。
5.4牵引工作
牵引飞机流程图
5.4.1牵引准备
5.4.1.1人员准备:
正常牵引飞机必须由1名指挥员、2名监护人员(在两侧翼尖外侧位置各1名)、1名牵引车驾驶员、1名机上人员共同完成,由指挥员负责召集牵引小组成员召开准备会议,明确牵引路线、风险点及控制措施等。
机上人员应熟悉飞机上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好安全保护措施,系好安全带,在正常牵引过程中按照指挥员的口令松刹车或刹车;在紧急情况时,应及时使用刹车停住飞机;在牵引飞机的过程中必须观察飞机前方是否有障碍物并始终与指挥员保持联络。
注意:
飞机牵引过程中,无论是正常牵引飞机,还是复杂地区牵引飞机,监护员能实时观察到其站立一侧的飞机大翼、尾翼的运动轨迹,并在接近障碍物之前向牵引车司机或指挥员发出响应。
具体要求参考5.4牵引实施的具体条款。
注意:
车间值班干部具体负责落实复杂区域牵引飞机工作前的准备、风险评估和讲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牵引飞机维修人员是否符合维修规范对人员资质的规定,牵引飞机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指挥棒、对讲机、气喇叭等)是否能正常工作,工作环境、天气情况、飞机实际技术状况等。
若维修人员1年内未在该复杂区域执行过牵引飞机工作,或未完成每年牵引飞机项目的培训,则车间值班业务干部必须在牵引飞机工作现场,其主要职责是对飞机运动轨迹给出正确评估,以及监督整个牵引飞机工作进程。
在复杂区域或特殊情况下牵引飞机时,监护人员的数量和位置可根据飞机的牵引路线、区域复杂情况、能见度、飞机停放密度等情况进行调整。
5.4.1.2飞机状况确认和准备:
牵引飞机的准备工作应由指挥员确认完成,其中机上部分工作可由指挥员安排驾驶舱的维修人员确认完成,参加牵引飞机的维修人员必须完成下列工作,否则不准牵引飞机:
机上部分:
1.关好登机门、货舱门和各种勤务检查门或口盖;
2.检查飞机两侧对应油箱的油量应平衡;
3.检查飞机停留刹车储压器压力应在正常范围内;
4.检查飞机上的设备和可能发生移动的物品应放置稳妥;
5.打开飞机驾驶舱侧窗(若雨天,则关闭),接通飞机内话系统和对讲系统,并验证确保参加牵引飞机的有关人员使用的通信联络设备相互间畅通无阻,且通话清晰;
6.接通航行灯和防撞灯;(未接通APU电源、或进出机库除外)
7.飞机上所有人员已坐下。
机下部分:
1.检查飞机机轮压力和减震柱压缩量应正常;
提醒:
如飞机刹车压力不足,指挥员在准备会时将情况告知牵引车司机。
2.安装起落架地面安全销,并根据要求安装前起落架转弯销(必须使用专用件)或脱开防扭臂、或脱开尾轮锁;
3.检查并确保适用该机型的牵引杆的部件正常,将牵引杆连接到飞机上;并确认牵引杆上的轮子(如果适用)完全缩进;检查牵引杆剪切销及锁定机构正常。
4.对于无杆牵引车,按下拖车后部橙色闪烁状态的前起落架转弯旁通销确认按钮(如适用),或告知牵引车驾驶员前起落架转弯旁通销已插好。
警告:
发现牵引杆损坏,禁止使用,并需立即挂牌隔离,并通知生产支援分部。
5.检查并确保飞机周围及将牵引飞机行驶路线的范围内应无影响牵引的障碍物,在牵引区域内没有无关人员;
6.在大风天气时,只有在符合维修手册规定的风速限制时,方可牵引飞机;
7.接通飞机的电源和液压源(视情决定);
8.如该型飞机维修手册中另有规定,应按该型飞机维修手册的要求执行;
9.如飞机的关键部件如发动机、舵面等拆除情况下的牵引飞机工作,参照该型飞机的维护手册。
5.4.1.3车辆设备状况确认和准备(车辆驾驶员确认):
1..牵引车驾驶员应确认牵引车和牵引杆符合所牵引飞机的要求;
应明确牵引路线、停机位、牵引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2.检查牵引车,确保各项性能良好;
3确保牵引车在适当的驱动模式;
4.在牵引车接近飞机时,距飞机20m处点试刹车,确认车辆制动性能良好后,方可接近飞机。
5.牵引车接近牵引杆时,应以怠速接近牵引杆;
警告:
牵引车接近飞机时,不准熄火滑行。
提醒:
在对接牵引杆前要先踩脚刹车,然后松手刹车,再挂档,并且在牵引车接近牵引杆前进行点刹,确认刹车良好。
注意:
挂牵引杆时,应先确认飞机周围无任何障碍物,并在维修人员的指挥下,以低速挡接近牵引杆且不得发生碰撞。
6.无杆牵引车驾驶员除完成1~5规定的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确认推(拖)航空器型号符合牵引车说明书中规定的使用范围;
2)确认航空器周围无障碍物,并在维修人员的指挥下驾驶牵引车低速靠近航空器;
3)牵引车靠近航空器作业前,应将牵引车托架放下、打开,并在驾驶室指示灯亮后,再操作车辆靠近航空器前轮,确保牵引车与机身在一条直线上,航空器前轮位置应在托架中间;
4)根据指挥员的指令,将牵引车托架门关上,并将航空器前轮抱紧升起,待驾驶室指示灯亮后等待推(拖)指令。
注意:
若接近飞机前发现异常情况,需确认牵引车后部无障碍物,操纵牵引车后退5米进行检查和处理。
5.4.2牵引实施
警告:
在牵引飞机过程中,不允许人员上下牵引车和飞机,地面维护人员不允许跨越牵引杆,指挥员应与拖车、牵引杆、前起落架间至少保持3m的距离。
警告:
飞机在牵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现有的地面滑行线移动,若必须离开滑行线牵引飞机时,则在离开滑行线前,必须将飞机停下,并由指挥员重新确定飞机行进线路,并对偏离滑行线以后牵引飞机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确认在预计的飞机行进线路上,包括大翼翼尖及尾翼运动轨迹上无任何可对所牵引飞机造成影响的风险点(如障碍物,地面道路不平整以及其他情况)后,方可继续实施牵引。
警告:
当发现飞机行径路线上存在障碍物时,必须将飞机停下,并由指挥员对飞机预计的行进线路和大翼翼尖及尾翼运动轨迹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对监护人员按需进行合理的调整,对驾驶舱人员、监护人员和牵引车驾驶员进行提醒,其移动位置需时刻处在牵引车驾驶员的视线范围内;要求牵引车驾驶员在接近障碍物(包括停放的飞机)时,严格控制速度不超过规定的1.5km/h。
特别是在转弯时,接近障碍物,指挥员和障碍物一侧的监护人员必须高度警惕,并密切关注对方的通信信号。
警告:
牵引飞机进入有坡度的停机位置后,指挥员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停车,待确定飞机及牵引车停稳以后,指挥机上维修人员使用飞机停留刹车刹住飞机,待确认停留刹车已刹好后,方可放置轮挡。
放置轮挡时,维修人员应站在机轮的侧面挡好轮挡,并在下坡度方向增加轮挡放置的数量,以免飞机滑动。
挡好轮挡后,才能将牵引车与机身脱离。
警告:
由于路面冰雪使得牵引车打滑时,须将冰雪清除后,方可牵引飞机。
警告:
飞机的滑行只允许该机型的飞行员执行。
注意:
如发生牵引杆剪切销全部意外剪切时,牵引车驾驶员应迅速将牵引车驶离飞机,维修人员应做好人身防护工作,飞机滑动过程中,禁止身体接触飞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修人员应站在机轮的侧面挡好轮挡。
注意:
无杆牵引车驾驶员应确认飞机前轮已安全锁定。
当驾驶室内前轮转弯过载灯黄灯亮时,驾驶员应立即回正飞机前轮转弯角度;如红灯亮,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飞机前起落架是否正常和转弯旁通销是否插好,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才能继续进行飞机牵引作业,当发现飞机前起落架转弯角度超过飞机转弯角度极限时,必须对前起落架进行检查和探伤正常后方可放行。
注意:
在牵引飞机过程中,监护人员的移动位置需时刻处在指挥员的视线范围内,当指挥员无法观察到监护人员时,必须暂停飞机牵引,重新调整监护人员位置。
左右侧飞机监护人员必须同步跟随在大翼翼尖垂直投影外侧区域,时刻观察大翼翼尖的运动轨迹,评估翼尖与障碍物的净距,以确保飞机始终处于安全牵引区域内。
注意:
指挥员发出开始牵引飞机的指令,开始牵引飞机时,机轮没有转动前不得转弯,在飞机停止拖动前,直到机轮摆正才能终止飞机的牵引。
注意:
牵引飞机时牵引车应缓慢起步,牵引车驾驶员感觉飞机不动时,应立即与指挥员联系,查明原因,不得盲目加大油门。
牵引车刹车时动作要柔和,在牵引飞机过程中不允许猛转猛停的动作。
注意:
牵引航空器时,应打开牵引车的黄色警示灯,夜间应打开照明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雾天还应打开雾灯,如有飞机航行灯和防撞灯故障不能打开时,应在左、右翼尖加派监护人员监护飞机。
(可视情增加引导车)
注意:
牵引飞机进入停机位置时,牵引车前保险杠或最前端到达第一条飞机前轮停机线前牵引车驾驶员必须停车,在指挥员的明确手势指挥下缓慢牵引飞机到位,无维修人员指挥不得再向前牵引飞机。
指定停机位无相应的停机线,指挥员与监护人员预先评估和确定临时停机线,确认飞机停放在安全区域内(机头和尾部不超出警戒线)。
注意:
牵引飞机进入停机位置后,指挥员指挥牵引车驾驶员停车,待确定牵引车停稳以后,机上维修人员使用飞机刹车刹住飞机。
挡好轮挡,确认牵引杆无负荷后,将牵引车与牵引杆的连接端脱开,并指挥牵引车驾驶员驾驶牵引车慢速驶离飞机1米以外。
注意:
因工作需要在滑行道或跑道上牵引飞机时,事先必须报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以及机场运行控制部门,获批准后方可实施飞机牵引工作;应使用塔台认可的通讯方式与塔台保持联络,听从塔台指挥,严格执行各机场的飞机牵引规定。
(各单位属地机场有相关规定,作为补充条款纳入本规范的差异化部分)
注意:
遇有大雨、大雾、大风、大雪、黄沙等复杂天气情况下,在能够确保从牵引车的驾驶舱至所牵引飞机机翼尖、尾翼尖的视线清晰可辩的情况下牵引飞机时,维修人员要加强地面指挥和引导,加强机头、两机翼尖、机尾等各部位的监护。
注意:
当推(拖)辅助动力装置(APU)在工作的航空器或推(拖)航空器经过另一架APU在工作的航空器时,其APU排气口与油箱的通气口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提示:
指挥员发出指挥信号应简单、明确,指挥语言应简洁、清楚,准确。
提示:
牵引车驾驶员在正常情况下根据指挥员的口令起步柔和、平稳牵引。
5.4.2.1轮档撤除、放置的顺序
1.有杆牵引车
牵引前,飞机建立停留刹车,牵引杆与牵引车建立连接后,方可撤除前起和主起轮档;
牵引到位,飞机建立停留刹车,放置前起轮档,牵引杆和牵引车方可脱离,并放置主起轮档。
注意:
对于无法建立刹车压力,飞机牵引到位后,必须放置6个轮档,方可将牵引杆和牵引车脱离。
2.无杆牵引车
牵引前,飞机建立停留刹车,撤除前起轮档,牵引车夹抱起前起机轮后,方可撤除主起轮档;
牵引到位,飞机建立停留刹车,牵引车放下前轮不脱离,放置主起轮档,牵引车与飞机前起脱离后,放置前起轮档。
注意:
对于无法建立刹车压力,飞机牵引到位后,必须放置4个主轮档,方可将牵引杆和牵引车脱离。
5.4.2.2牵引飞机进入复杂区域的控制措施
1.评估复杂区域的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
1)观察复杂区域整体状况,灯光照明情况,确定初步的拖机路径;
2)在视野不好的情况下(包括大风、大雨、大雪天气以及夜间),必须打开机身外部照明灯;
3)评估联络工具的有效性,确认牵引飞机工作人员对讲机、指挥棒、气喇叭等工作正常,并确认各站位上的维修人员包括牵引车驾驶员能够听到警报声或看见指挥棒闪亮。
警告:
复杂区域拖机过程中,如果指挥员发现飞机偏离地面标志线或无地面标志线以及在拖机区域内有任何可能碰擦的障碍物或者飞机时,必须将飞机停下,并由指挥员重新确定飞机行进线路、重新安排人员站位,并对偏离滑行线以后牵引飞机的风险进行评估,方可继续实施牵引。
5.4.2.3机库内牵引飞机
1.机库门开启至足够宽度,满足大翼安全通过;垂尾部分通过时不受机库设计限制;
2.潮湿天气或地面湿滑情况下,牵引飞机进入机库后,牵引车驾驶员要点刹,评估刹车距离。
机库内严格按地面停机线要求停放飞机,并按机库规定,保持飞机翼尖与机库内障碍物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警告:
确认机坞与航空器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机坞活动平台全部收起;机坞上的气源及电源均断开。
警告:
由于工作需要,飞机需要偏离规定停机线,现场需至少由维修单位航线、定检值班干部评估和决策,并全程在场指导。
警告:
机库内牵引飞机,禁止飞机转弯及调整方向,进出机库必须直进直出。
注意:
监护人员应在机库内飞机大翼、尾翼接近路线的梯架或平台上设置足够的人员监护,并随时与地面指挥员保持联络。
5.4.2.4长距离牵引飞机
1.飞机在滑行道上牵引时指挥员及监护人员可以坐在牵引车内(牵引车驾驶室有足够空间并不影响司机的视线为前提),但不能触碰车内的安全保护装置。
2.飞机在机坪滑行道上牵引时,指挥员可以坐在牵引车内,监护人员可坐在随行的保障车辆内,不允许站在牵引车上进行观察。
如机坪上出现复杂安全状况,指挥员立即通知监护员到位,进行监护飞机。
3.牵引飞机进入复杂区域和机位滑行道的转弯前,指挥员和监护员必须从拖车上下来,并对飞机牵引过程进行监控,确保飞机在机位滑行道上牵引时,指挥员、监护人员能有效工作并落实职责。
4.长距离牵引时,应优先使用抱式牵引车执行牵引工作,确保飞机机头运动方向与牵引车车头移动方向保持一致;对于杆式牵引,在牵引过程中应携带一个轮挡,飞机推至机坪滑行道停稳后,指挥人员通知机上人员刹车,脱开牵引杆,并指挥牵引车慢速驶离飞机3米以上,待牵引车调转车头后,引导牵引车尾部与牵引杆对接,确认对接完毕后,方可继续实施长距离牵引。
5.4.2.5牵引飞机的联络
1.实施牵引飞机工作前,指挥员需确认指挥员、监护员与牵引车驾驶员之间可建立有效的联络方式,维修人员与牵引车驾驶员使用对讲机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联络;指挥员与机上人员之间使用飞机内话系统或其他有效的办法进行联系。
2.机库内牵引飞机使用气喇叭、无线耳机等有效的通讯工具联络。
警告:
联络中断时,应停止牵引飞机,直至回复联络为止。
2.指挥员的移动位置需时刻处在牵引车驾驶员的视线范围内,牵引车驾驶员如在推拖飞机工作中不能看见指挥员或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有权停止飞机牵引工作。
指挥员需指定一名人员使用对讲机或其他通讯方式与塔台保持有效的联络。
3.飞机后推时,指挥员应随时与机组保持联络,并根据机组给出的指令给牵引车驾驶员发送推/拖飞机信号:
1)指挥人员观察飞机四周及推出路线无障碍物后,面向拖车司机按MS01.009给出松刹车手势,随后用食指先指点自己的鼻子,再指向飞机推出后飞机机头的朝向,最后翘起大拇指(表示飞机可以推出)。
2)飞机推到位后指挥人员翘起大拇指(表示飞机推到位,可以停止推机),等飞机完全停稳后通知机组刹车,得到机组刹车已刹的指令后,面向牵引车驾驶员按MS01.009给出刹车手势,并配合司机拆除牵引杆与飞机的连接。
待牵引杆完全脱离飞机后,方可通知机组启动发动机。
3)拖车司机得到指挥人员手势后翘起大拇指表示收到指令,按给出的指令执行。
5.4.3特殊情况下,包括飞机有故障情况下的拖机
注意:
牵引飞机工作必须由维修单位分部领导现场组织,包括拖机前的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措施的制定和布置,确认相关设施设备完好可用。
注意:
飞机轮档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MS02.001《飞机轮档使用的规定》执行。
5.4.3.1发动机、舵面拆除:
严格按照该机型维护手册中的步骤、要求及本规范执行。
5.4.3.2停留刹车压力无法建立或保持:
注意:
原则上应排除故障后再执行飞机牵引工作;如故障一时无法排除,且确需在飞机刹车压力不足的情况下牵引飞机,应优先使用无杆牵引车(抱式)执行牵引工作。
1.原则上应首先采取措施建立刹车储压器压力,确认两块电瓶电量已充满,刹车储压器指示在绿区(刹车储压器容量是有限的,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脚蹬刹车,停留刹车按需使用);
2.质量审核人员、分部值班干部到现场参与牵引飞机工作的评估及过程监控,整个牵引飞机工作按照重大工作项目实施评估和操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航空器的推(拖)速度不应超过3km/h,并在左右起落架各增加一名维修人员手提轮挡。
一旦发现有紧急情况,指挥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从机轮侧面安全区域及时挡好轮挡。
5.4..3.3牵引瘪气轮胎的飞机:
更换机轮后拖机,严格按照该机型维护手册中的步骤、要求和本规范执行。
5.4.3.4航行灯或防撞灯故障:
在外界光线不足的情况下牵引飞机,按需增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使用手电筒照明,提示过往飞机、车辆、人员等正在执行飞机牵引工作。
5.4.4机组在驾驶舱操纵:
必须与机组联系请求牵引飞机,并得到机组同意后,按机组要求实施牵引,并严格执行本规范(此时无需机上人员参与)
5.4.5牵引工作收尾
牵引小组按照指令或任务实施牵引工作后,需完成以下检查工作:
1.机上人员按照离机程序执行检查和确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外部灯光关闭,建立停留刹车并压力正常,客舱应急灯光关闭,驾驶舱电瓶关闭,惯导关闭,侧窗关闭,飞机断电,舱门关闭;
2.机下人员(牵引飞机指挥员)执行绕机检查和确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6个轮档挡好,起落架销安装到位及飘带在位,空速管堵头及飘带在位,静压板及飘带在位;检查机轮无FOD扎伤超标情况,无磨损见线超标情况;
3.牵引车驾驶员将拖把拖至机坪指定区域。
6规范图示
注:
若偏离规范图示要求牵引航空器,各维修单位需做好相应的风险评估措施。
7差异化内容(顺序不分先后)
7.1西安差异化内容
7.2云南差异化内容
1
规范条款
无
差异内容
1、进出机库N1,N2,N4机位时,不得使用无牵引杆抱车,原因是飞机高度姿态发生变化时,容易发生擦碰,风险较大,
2、进出机库牵引飞机,应使用专用牵引杆,因其使用频率高,刹车频繁,应重点监控
7.3甘肃差异化内容
7.4四川差异化内容
7.5武汉差异化内容
7.6山西差异化内容
7.7虹桥差异化内容
7.8浦东差异化内容
7.9北京差异化内容
7.10宁波差异化内容
7.11青岛差异化内容
7.12安徽差异化内容
1
规范条款
无
差异内容
1、推飞机进入机库时,需预设飞机轮档
2、拖飞机进入机库时不允许使用抱车
3、推拖飞机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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